三國殺:劉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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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人物簡介
劉璿(224年―264年),字文衡,涿郡涿縣(今河北涿州)人,三國時期蜀漢宗室,蜀漢昭烈帝劉備長孫,後主劉禪長子,北地王劉諶長兄,母王貴人。
劉璿生於建興二年(224年),延熙元年(238年),立為太子。蜀漢滅亡後,魏將鄧艾拜劉璿為奉車都尉。魏咸熙元年(264年),鄧艾被收,鍾會舉蜀地作亂,姜維打算借鍾會之手復國,但不久後鍾會起事之事洩漏,鍾會、姜維同時被殺,劉璿也被亂兵殺害,時年四十一歲。
身份模式
SP
2025版
| 暗淵龍吟 劉璿 | ||
| 勢力 | ||
| 性別 | 男 | |
| 體力 | ||
| 編號 | SHU 140 | |
〖俟奮〗: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將任意張手牌當一張【決鬥】使用,然後你摸兩張牌且本階段內你可以將等量張紅色牌當一張【決鬥】對其使用。
〖赴難〗:主公技,每回合限一次,當你需要使用或打出【殺】時,你可以令其他蜀勢力角色選擇是否替你使用或打出【殺】(視為由你使用或打出),若沒有角色響應,你失去1點體力並摸兩張牌。
〖俟奮〗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選擇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並獲得1枚「奮」▶其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其至少一張手牌的【決鬥】。你摸兩張牌→當你於此階段內需要對其使用【決鬥】時❸,你可使用對應的實體牌為X張紅色牌的【決鬥】(X為曾是其以此法使用的【決鬥】對應的實體牌的牌數)。
〖赴難〗
主公技,當你並非因響應於需要使用或打出【殺】時❶{發動的技能或執行的技能的延時效果}而需要使用或打出【殺】時❶,若你於此回合內發動過此技能的次數小於1,你可獲得1枚「激」並選擇所有其他蜀勢力角色▶這些角色各選擇是否打出【殺】。若沒有角色因響應〖赴難〗而打出【殺】,你失去1點體力,摸兩張牌。
◆若你是在需要使用【殺】時❶發動〖赴難〗且:有蜀勢力角色打出【殺】來進行響應,即在開始打岀流程的同時終止這些角色響應〖赴難〗的流程,所有角色直到此【殺】的打出流程結束之前不能發動任何技能且不能執行任何技能的延時類效果且此【殺】視為其未打出過,{在此打出流程結束之前若其以此法打出的【殺】:有對應的實體牌,不會插入默認的系統將此實體牌置入棄牌堆的移動事件,而是在之後進行的預使用流程中將此實體牌作為你以此法使用的【殺】對應的實體牌;無對應的實體牌,在之後進行的預使用流程中你以此法使用的【殺】無對應的實體牌};沒有蜀勢力角色打出【殺】來進行響應,你失去1點體力,摸兩張牌,然後終止此【殺】的使用流程,視為你未使用過此【殺】,你能繼續使用【殺】來進行響應。
◆若你是在需要打出【殺】時❶發動〖赴難〗且:有蜀勢力角色打出【殺】來進行響應,即在開始打岀流程的同時終止這些角色響應〖赴難〗的流程,所有角色直到此【殺】的打出流程結束之前不能發動任何技能且不能執行任何技能的延時類效果且此【殺】視為其未打出過,{在此打出流程結束之前若其以此法打出的【殺】:有對應的實體牌,不會插入默認的系統將此實體牌置入棄牌堆的移動事件,而是在之後進行的預打出流程中將此實體牌作為你以此法打出的【殺】對應的實體牌;無對應的實體牌,在之後進行的預打出流程中你以此法打出的【殺】無對應的實體牌};沒有蜀勢力角色打出【殺】來進行響應,你失去1點體力,摸兩張牌,然後終止此【殺】的打出流程,視為你未打出過此【殺】,你能繼續打出【殺】來進行響應。
線下產品《青史翰墨》的特典武將之一。
注釋
- ↑ 規則集未收錄此武將,此處為模仿規則集效果編寫,可能存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