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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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料 | |
活动名称 | 抄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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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别名 | 剽窃 |
活动种类 | 事件 |
常见举办地 | 人类能出现的任何地点 |
相关活动 | 重述、致敬、盗版 |
抄袭,又称剽窃,是指完全或者部分照抄别人作品中的设定为之己用,是一种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简介
根据中国国家版权局[1]
- 著作权法所称抄袭、剽窃,是同一概念(为简略起见,以下统称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
-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 从抄袭的形式看,有原封不动或者基本原封不动地复制他人作品的行为,也有经改头换面后将他人受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成分窃为己有的行为,前者在著作权执法领域被称为低级抄袭,后者被称为高级抄袭。低级抄袭的认定比较容易。高级抄袭需经过认真辨别,甚至需经过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在著作权执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级抄袭有:改变作品的类型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将小说改成电影;不改变作品的类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成分并改变作品的具体表现形式,将他人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创作的电视剧本原创的情节、内容,经过改头换面后当作自己独立创作的电视剧本。
- 如上所述,著作权侵权同其他民事权利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其中,行为人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对抄袭侵权的认定,而不论主观上是否有将他人之作当作自己之作的故意。
- 对抄袭的认定,也不以是否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还是部分、是否得到外界的好评、是否构成抄袭物的主要或者实质部分为转移。凡构成上述要件的,均应认为属于抄袭。
分类
需要注意的是,抄袭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也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通常会根据个案来具体认定,几乎不存在能够“一刀切”的标准。
学术抄袭
学校对于保持学术诚信有不同的要求。简单一点的,会要求学生在提交报告时,要附有至少5个至10个参考书目。亦有学校会要求学生在递交功课时连同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声明一同递交。严格一点的,会禁止学生把同一份作业同时交给二个以上的科目。而对于违反学术诚信的学生,轻则会发警告信,重则会开除学籍。而对于违反学术诚信的教师,则有面临撤职的风险。
本段完全抄袭自维基百科,同时也是本条目的最初内容,可视为抄袭的典型范例。
音乐抄袭
音乐的侵权判定是极为复杂的专业问题,例如需要对比起音、落音、骨干音;对比节拍、节奏、音型和旋律走向;对比音符、音高和数量;对比调式、曲式等,还需要排除已在公有领域的人人可用的旋律。即使进入司法领域,通常也需要抽丝剥茧、由专业鉴定人员进行分析和对比,方能得出结论。
图片抄袭
对于脑内图像库不够丰富的绘师而言,模仿他人的作品,或者临摹照片找灵感是很常见的事情。在动画刚开始起步的时代,由于不知道怎么将真人动画化,便会找真人做模特以提供参考描摹,比如在1951年的动画《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拍摄过程中,迪斯尼工作室找了位名叫凯瑟琳·比乌蒙特(Kathryn Beaumont,1938年6月27日~ )的,时年10岁的英国小姑娘做人物蓝本及配音,通过描摹其动作神态来绘制爱丽丝。[2]又比如《波斯王子》之父乔丹·麦肯纳(Jordan Mechner)在制作初代《波斯王子》时,为了使游戏中的角色动作生动(尽管那时的版本只支持16色,细节比《超级马力欧兄弟》还少),专门自拍了大量视频,然后通过回放来逐帧重绘王子和其他角色的动作。[3]
由此可见,临摹事实上是创作中很常见的事情,但是有个前提,就是在创作(版权作品)中不能对他人的(版权)作品做近乎拷贝(相似度极高)的翻版,即所谓的描图。故而,聪明的创作者要不自己做素材描摹(类似前面提到的拍真人视频然后逐帧分析),要不收集素材进行深度加工,比如将各种素材各取一个部分出来(比如动作靠三次元,道具服饰靠二次元)加工成一幅全新之作,使读者感觉其独一无二。
思想抄袭
根据思想/表达二分法,著作权不保护思想,而只保护思想的表达。然而在实践中,思想与表达并非泾渭分明,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4]
司法案例
注:请勿添加未经司法机关裁决的案例。
- 2016年,迪士尼、皮克斯起诉动画电影《汽车人总动员》的出品方蓝火焰公司、发行方基点公司,称《汽车人总动员》电影及海报中的“K1”、“K2”动画形象与迪士尼公司、皮克斯在《赛车总动员》及《赛车总动员2》中创作的动画形象实质性相似,构成抄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均判决迪士尼、皮克斯胜诉,判令蓝火焰公司赔偿迪士尼、皮克斯经济损失100万元,基点公司对其中80万元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2017年,美国人加里·戈德曼起诉迪士尼,称动画电影《疯狂动物城》的角色设计、主题、台词等元素都存在抄袭,创意来自多年前他被迪士尼弃用的一个项目。加州联邦法院判决加里·戈德曼败诉,理由是“原告方给出资料当中没有两组完全一致的动物,而且戈德曼给出的动物角色都没有穿衣服,而《疯狂动物城》当中的角色都穿了衣服,在这一点上可以看出角色设计完全没有相同之处。”
- 2019年,数龙公司起诉晋昶公司、淘进公司、四九游公司,称游戏《龙之影》的图标和素材均抄袭该公司引进的端游《龙之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二审)均认定《龙之影》的图标(ICON)、战士、法师、精灵的形象侵害了数龙公司的改编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数龙公司胜诉。
- 2019年,暴雪公司、网之易公司起诉四三九九公司,称四三九九在手游《英雄枪战》中大量抄袭、使用了《守望先锋》的游戏内容,包括玩法和模式、胜负条件、人物设计与特色、游戏界面、战斗地图等。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守望先锋》游戏整体画面构成类电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被告游戏画面侵犯了该类电作品的著作权,判令《英雄枪战》全面停止侵权并赔偿300万元。
相关现象
碰瓷
有时,抄袭可以当做一种恶意炒作的方式。
抄袭者往往会抄一些“天高皇帝远”的作品,这样他们要承担的法律风险相对较小,同时又刻意引那些被抄作品的粉丝来骂自己,借此自我炒作。
反过来,有些人可以用抄袭作为帽子,对某些作品进行莫须有的抄袭指控,以挑起粉丝冲突,借此获取利益。
扩大化的反抄袭
知识产权保护从来都有两面性,其消极方面在于限制了人们使用他人智力成果的权利,因而可能对进一步优化以产生更高质量产品的过程造成阻力。一些人并不了解保护版权的初衷、著作权的范围和公有领域的概念等,只是过于沉浸于自我标榜的正义中,借反抄袭来发泄戾气。
作者和资本甚至一些极端厨和抄袭警察中也不乏别有用心者有意为了私利对自身的权益做扩大化的暗示,带节奏攻击合理竞争的对手,以期在更大的领域取得垄断地位。
不过,中国刑事诉讼法引入了“无罪推定”的精神。恶意进行莫须有的指控,或将构成损害名誉罪。
弃权
有一些提供者会为了公益、扩大宣传等原因在仍可受保护的时期内,主动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的著作权。比如开放同人授权等。
但,部分提供者有限度的慷慨,不能代表其他人也必须纵容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而且如果选择“不是明示开放授权,而是对侵权行为不表态”的方式,也会造成争议和负面影响。
版权流氓
很多时候,尤其是平台签约的网文,版权往往不在作者自己手里,而在于平台。这时候如果被侵权,也只能由平台出面去打官司,原作者眼睁睁的看着,基本上什么都做不了。
ACG作品中的抄袭相关情节
- 《暴太郎战队咚兄弟组》:少女漫画家鬼头遥在获得战队的力量、加入咚兄弟组后被诬陷其作品《初恋英雄》抄袭了椎名直树的作品《新·初恋英雄》,从而名誉扫地,为了摆脱抄袭的污名,在桃井阵的指示下去寻找咚桃太郎并向其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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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 ↑ 权司1999第6号-维基文库.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25).
- ↑ Anorak. The Girl Who Became Walt Disney’s Alice In Wonderland (1951). Flashbai. 2015-10-05 [引用时间: 2020-08-10].
- ↑ Janus Kopfstein. 'Prince of Persia' creator Jordan Mechner on telling stories in 48 kilobytes or less. The Verge. 2012-04-27 [引用时间: 2020-08-10].
- ↑ 文字作品抄袭司法认定的标准和方法.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