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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討論版/存檔/2017年0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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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關於萌娘百科站內投票的棄權票,以及投票通過的界定問題

萌娘百科當前在重大提案以及人事任免上,基本都採用【總贊同數超過總票權數1/2】的設計。這是基於社群贊同50%以上避免社群分裂導致多數人離開,以及避免少數人夥同後強行通過投票的設計。 目前參與投票人數,以及棄權票等因素都未被算入其中。

該設計在一些不那麼激烈或重大的提案上導致新提案難以通過,對此各位有什麼改進意見呢?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13日 (日) 11:29 (CST)

討論區

(&)建議 採用權重模式如何,管理有兩票,巡查一票之類的(權重票數僅供參考)鹹魚のMomo君君の噓 2017年8月13日 (日) 11:40 (CST)
(&)建議 分母為有票權的人數,分子分為兩種,同意和反對,同意同意+1反對反對+1中立同意+1,反對+1棄權分母-1。巡查和管理的權重可以再疊加規則。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13日 (日) 11:45 (CST)

目前的投票政策有一個缺點,就是它的計票方式存在問題——長期以來一直使用的簡單的計票規則造成了贊成/反對/中立/棄權各票並沒有與其相應的作用所對應。舉一個例子,在上次的提案中,相當多數人投了中立票——中立票字面意義應當是既不反對也不支持,然而實際上由於萌百的計票規則,計票中只以贊成票的比例判定是否通過——一些對投票內容不甚理解或者漠不關心的人投了中立票,但在這個例子裡面中立票是等效於反對票的作用的。所以舉個粗暴點的例子,4贊成,6中立,0反對的局勢在現有的計票政策下造成的結果是等價於4贊成,0中立,6反對的投票結果的——原因就在於目前複數的中立票在現行的計票政策下妨礙了效率。另外網絡行政的一個特點就是經常性的會有部分有票權的人沒有參與事務的討論,結果在投票時造成大量的中立票
上面的啟姐提到的思路就是取消(=)中立 。僅(+)同意 (-)反對 計入總票數,(∅)棄權 不計。這是一個簡單粗暴的方法。不過上面有人一直在強調他們投(=)中立 的權利,那麼,容我多說幾句
站長身居美國,應當對歐美通行的《羅伯特議事規則》有一定的了解,在國際事務的表決上,往往有兩輪投票,第一輪投票允許態度不定的人多加考慮,第二輪則要求每個人做出最後的抉擇——將這個思路運用到萌百上——第一輪投票允許(=)中立 (+)同意 (-)反對 ,第二輪則要求投(=)中立 的人投出(+)同意 (-)反對 (∅)棄權 ——而最後的計票也僅計算(+)同意 (-)反對 在這個方案里,允許了態度不定的人能夠利用第一輪的(=)中立 做一個緩衝,同時也要求投票者能夠好好利用手上的票權,不至於因為態度不定而妨礙了效率。當然這個方案的缺點就是需要花多一點的時間進行投票,不過做了一點總比什麼都不做好--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3日 (日) 16:51 (CST)
我懷疑你根本就是沒理解天啟什麼意思加自說自話。根據天啟的意思(這裡天啟有個小失誤,中立票權重理應等同於同意票和反對票)中立和棄權的作用是完全不同的,要麼自己算算去。另外窩工不說,很大程度上這是強迫投中立票的人放棄中立票而必須三選一。中立票的存在必要性這點已經爭論了很久了,你想憑一己之見直接否定掉現實嗎?Hamon002討論) 2017年8月13日 (日) 17:41 (CST)
你口口聲聲的說是我的一己之見,但是當時維護組群內討論的時候我就明確表示過:「除了取消中立之外還有其他的辦法」這一點,我記得當時你也參與了討論。你自己也說【中立票的存在必要性這點已經爭論了很久了】,後面又說這是我的【一己之見】。這種前後不照應的批判我真是不知道怎麼回應你
自說自話本來就是發表自己的觀點,我的建議里一個字也沒有提及【廢除中立票】這個觀點,建議你重新審視我的文字,固然我對啟姐的理解有誤,看來你也是對我的理解有誤(笑,在正規投票的時候,中立一般都是作為一個緩衝而不是作為最後的決定而存在。你自己也不妨審視下過往的提案,再反思下(=)中立 票在目前的票權制度下究竟有沒有發揮它的本意。再說了,什麼叫做【很大程度上逼迫投中立的人三選一】?網絡行政的本質就註定了票權持有者的一部分註定是會錯過提案的討論期,而目前這部分人的習慣是投(=)中立 ,上面所提到的方案正是顧及到了這部分人的難處,同時也為了保證投票能夠高效率的進行,似乎你一直在找我的批判點而沒有認真審視我的建議
至於目前(=)中立 票的處境,我想我在上邊彈劾案的總結里已經寫得很清楚了--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3日 (日) 19:10 (CST)
你意思是這樣的吧,中立=同意+0.5,反對+0.5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13日 (日) 18:56 (CST)
沒錯~覺得半票不方便的話也可以按照現有的一票兩權這樣,總之權重相同就行Hamon002討論) 2017年8月13日 (日) 19:11 (CST)


關於近段時間來不止一人提到中立表態成本比反對成本低,為了遊戲平衡,應該對中立表態使用銼刀進行一下削弱。 那麼問題來了,應該怎麼削弱?有的人認為應當削弱其票權作用,有的人認為應當直接砍乾淨,有的人則認為應該加入新的票權表態以制衡中立。 一個問題總會引發另一個問題,麻煩總是越積越多的,追本溯源為什麼會出現中立態度呢?所以首先我需要提出權責對等問題。

  • 很多人不明白自己是處於什麼地位,應當履行怎樣的職責,以為投票就是扔陶片。實際上提案中的投票是要求投票人在主動了解各方於討論版的意見後再做出決定的,但是許多人直接跳過了這個步驟,以「因為我並不是很了解事情的經過,所以我選擇中立」為由,投出了很有可能是濫用了權力的一票。當然選擇怎樣的表態在現行制度下是投票者不受拘束的自由,無人可以指責這種行為,所以問題就出在這些完全不需要承擔後果的表態上。投票者是規則的制定者也是維護者,制度的制定上應當確保投票者有確實審議過提案後才能行使權力。
  • 那麼為了正確的讓人明白自己的職責和地位,應當明確其票權表態上的含義。儘管所有持中立立場的人都是表達了中立的態度,但是中立的理由各不相同,並且每個人對中立的解讀也不一樣,這就很有可能會出現與投票者本人初衷相違背的結果。為此應當制定對各種表態的統一描述以方便使用。
  • 監督問題。應當明確哪些情況下是合理的,哪些是不恰當的,以規範來督促投票人正確行使權力。在投票區內重複討論將會使得投票區淪為討論版,這是不合適的,現行制度下是允許發表意見,但未對該意見進行長度的描述,這將會導致長篇大論,不利於投票的正常進行,應當採取限制措施限制其長度和回復情況。
  • 監督問題,就是消極表態人員。這種情況簡單的描述就是「只要是和我平時所在的圈子沒有直接關係的提案,我全都不管,我全部都選擇中立吃瓜」的人,這就是典型的瀆職不作為。這不是因為不清楚規則制度和誤解了規則制度而產生的情況,而是這種投票者就是不願意參與到討論中來,同時也不願意放棄自己的身份權限而採取了消極的表態。當然這是一種極端情況,更多的情況是,「平時根本看不到人,一到投票的時候就突然冒出來許多投票員來」。因此應當採取一定的限制措施,提高投票的門檻,使得這類人群參與到討論中來,而不是「我先打個盹,投票的時候記得叫我起來」。
  • 投票的開啟。我看到有幾個提案的投票是在沒有得到什麼響應就急於開啟,這種情況不好也顯得比較尷尬,所以我(&)建議 增加一種新的表態:退回再議。既不是同意也不是反對也不是中立,而是針對提案中的部分內容贊同且覺得應該通過,但是同時也因為部分內容無法贊同的情況,這種情況如果採用「中立」很有可能導致提案直接流產而不會再做出更多的修正。一個真正有價值的提案並不是急匆匆起草急匆匆討論急匆匆投票就能夠搞定的。儘管一個話題的重複討論會使大部分人失去興趣,但有些問題能夠儘早解決填上坑的話反而會給以後節約大量時間,而不會在多次陷入同一個坑之後重開討論。只要達到一定數量條件認定應當退回再議的,就應當立即結束這個投票對需要再議的部分重開討論再進行修正後重開投票。如果這個過程被退回兩回後再次提交,就不應該再進行回退了,應該直接反對。

--九江喵~ 2017年8月13日 (日) 19:31 (CST)

好長不想看但還是看完了
(+)帶條件同意 @九江月的「退回再議」但不建議超過3次,因為會造成討論時間冗長。
(+)同意 @宇文天启的廢除(=)中立 或者直接(=)中立 ==(∅)棄權 + 「本人在關注」的態度。
以上
鹹魚のMomo君君の噓 2017年8月13日 (日) 21:32 (CST)

前面有人提到羅伯特議事規則,我也覺得這份議事規則應該是我們作為參考的一份資料。根據羅伯特議事規則,表決規則部分摘要如下:

  1. 「過半數表決」指的是贊同票數大於有效票數的一半(如有效票有20張則贊同票應大於10張,即至少11張),「三分之二表決」指的是贊同票數不少於有效票數的三分之二(如有效票有30張則贊同票應不少於20張);
  2. 投票時不能附言對投票作出解釋(這一條有待商榷);
  3. (參考點名表決)第一輪投票可以選擇Pass,待全體投票完後要求選擇Pass的人從贊同、反對、棄權中選擇一項投票(這也是貓耳的意見的來由)(羅伯特議事規則中除了點名表決的Pass之外沒有其他可以理解為中立的票型,或者說其他非優先表決只有贊成、反對和棄權三種票型)

我認為可以將這些規則加以討論以納入現有規則中。——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7年8月13日 (日) 21:56 (CST)

正是如此,感謝Anna姐--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3日 (日) 23:32 (CST)

@九江月你的退回再議做出原型了。(↩)退回再議 Momo 2017年8月14日 (一) 11:11 (CST)

怒搬沙盒內容(⤫)退回再議(⤬)退回再議(↺)退回再議(⮤)退回再議_yoonhakcher留言 2017年8月14日 (一) 11:14 (CST)

是否應該一刀切?全部使用一套投票系統。還是分開兩套,人事上應該謹慎一些,事務上應該靈活一些。

在人事上,如比較爭議的彈劾上,當雙方都是職權人士,都能利用人脈和威望能左右投票,我相信沒人會坐以待斃。「超過2/3的總投票贊同彈劾,並且贊同彈劾的管理員人數超過1/2。」條文上的限制是合理的,也能確保公正性。

在事務上,提案有另一個投票模式【允許試行】,感覺沒有用過。其實完善這個機制,可以讓事務更為靈活。有些人不了解,那麼就讓提倡者在可控範圍內測試【試驗田】,眼見為實,是否帶來繁重的工作,實施難度如何都能更深入地探討。

【討論駁回】這個觀點挺好的,之前我也提過,是否限制短時間內的彈劾和升任請求。何奈沒有引起討論,畢竟惡意的狙擊和利用【曝光效應】達成自我宣傳也是十分常見的。(雖然萌百暫時沒人這樣玩)

過去有提到【最少有效票數】,不過並沒有引起討論,再說一下,畢竟【小圈子選舉】的認受性會帶來實施上的困難。本身共筆型百科的執行力就很差,很需要【認受性】一類的buff來增強百科的自我完善能力。

最後,也請考慮到人性,有時人們之所以願意說出自己的意見,是因為他們與這個話題有直接關係。有時相關人士不再說話是因為討論的方式導致他們失去參與的想法(討論)儘管我們需要第三方,完全不了解的人去作為一些的評價,但是最了解事件的還是當事人。--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4日 (一) 22:28 (CST)

既然有人注意到了【最少有效票數】,我就再提一些過去提過但是沒人反響的觀點吧。

投票是設立,本來就是假設所有人都能理性思考,作出客觀判斷,事實上如勒龐的《烏合之眾》等作品和研究都說明人的感性經常壓倒理性,權威主義,團體迷思等都無時無刻地在作用。在小站說什麼完全公平公正,啟迪民智的投票形式都是在自high。

投票永遠應該是最後手段,而不是恆常處理事務的方法/程序

個人認為普通事務,應該是如此處理:

出計劃/方案》咨詢(討論版掛一段時間)》無異議》實施

出計劃/方案》咨詢》有異議》討論》達成共識》實施

出計劃/方案》咨詢》有異議》討論》達成共識》實施》實施中發現問題》終止再研究

只有在分歧極大,內容具較大爭議性才應該進行投票。故此我才提起提案中的【允許試行】,這個機制可以更為完善。

當然一開始就沒有計劃/方案,只是公眾咨詢,收集方案,那是另外一套。

在必須投票的情況下,那就是勢如水火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投票機制無論怎樣玩,網際網路上的傀儡/馬甲問題還是應該說的。特別是一般討論中,【自動確認使用者】通常被視為有效意見,這樣可以操弄的地方就多了。--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5日 (二) 21:29 (CST)


(&)建議 參考一下社群的意見如何?所有自動確認使用者合起來占票數比例的一定部分?-- Momo 2017年8月14日 (一) 23:11 (CST)

現行規定是:常規提案【自動確認使用者】具有票權,權重為1;人事提案可以開啟作為參考意見,但是【自動確認使用者】不具有票權。--九江喵~ 2017年8月14日 (一) 23:27 (CST)

我從頭看下來,有以下意見:

  1. 權限任免暫且不動,這個應當與提案投票使用不同模式。
  2. 」羅伯特議事規則」 的兩輪投票對於現階段需要快速響應的萌百還不適合。針對事務性投票,並不是需要所有人都贊同提案,而是有足夠多數人贊同提案(或者更直接說這些贊同的人會出力進行修改,不然通過了也沒有毛用)
  3. 目前針對投票不同表態,有兩種意見:1是對【同意中立棄權反對】分別記贊同反對總票數。2是通過與否根據參與本次投票的所有人票數計數,而不是當前基於全體有票權人數的投票
  4. 我個人傾向於後一種(因為分別記實在太麻煩了)。既本次投票人數或票權超過X數為有效投票,本次投票中計票超過50%同意則通過爭議性事項的規則
  5. 需注意這種模式有自身的固有缺陷。投票不為人知或投票積極性不高時,極端團體主導的投票更容易被通過。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15日 (二) 02:46 (CST)


(&)建議 。我校某社團一直以來使用以下投票通過規則,我覺得可以借鑑一下:
對於以「事不關己」或「不想投票」為由而投下的(=)中立 票,應算作(∅)棄權 票。對未給出理由而投下的(-)反對 票,應算作無效票。投票同時滿足以下所有條件,即可算作投票通過,否則為不通過:1. (∅)棄權 票占所有有效票的比例不超過40%;2. (∅)棄權 票數和(=)中立 票數之和不超過所有有效票數的70%;3. (+)同意 票比(-)反對 票多;4. (+)同意 票數與(=)中立 票數的一半的和超過(∅)棄權 票的票數的50%;5. 社長(站長)投的是(+)同意 票,或只有社長(站長)一人投的是(-)反對 票,或社長(站長)投的是(∅)棄權 票,或社長(站長)未投票。
以上的比例應根據實際情況修改。— 只是來提個建議的葫蘆又留言) 2017年8月16日 (三) 16:50 (CST)


好的那麼已經有兩天時間該討論沒有新內容。現在主要爭議問題在於

  1. 現行制度下提案難以通過(應對有強迫中立選邊/兩輪投票等)
  2. 有大量萌百編制人員因懼怕不參與投票導致的開出懲罰而無腦投中立或棄權票(應對意見有強迫選邊等)

針對這些情況我有以下改進想法(沒有提及的使用原 萌娘百科:提案 規定)

  • 提案投票是作為社群內遭遇重大衝突無法達成一致時,取得共識的一種手段,若且唯若在如下情況使用:
  1. 對萌娘百科現行政策、條款、規範等進行【重大修改】時
  2. 對萌娘百科現行政策、條款、規範等進行【修改】【遭遇反對】並且【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
  3. 【新增】政策、條款、規範或內容【遭遇反對】並且【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時
  4. 其他罕見但有重大爭議社群無法達成一致時
  • 【預備提案】
  1. 當狀況符合提案投票發起條件,並且【提案發起人】有意通過投票解決時,準備【預備提案】
  2. 創建【預備提案】【討論(萌娘百科_talk:提案/Talk:XXXX)】頁面。
  3. 【提案發起人】應當廣泛徵詢多方意見,對提案進行修改。貿然發起不成熟提案很有可能會失敗。
  4. 如果問題解決或達成一致則本階段終止。
  5. 【預備提案】需經過足夠審慎的修改補充後,作為【正式提案】使用
  • 發起【正式提案】
  1. 【自動確認使用者】及更高權限的用戶可以發起提案投票。
  2. 創建提案討論對應投票子頁面(萌娘百科_talk:提案/XXXX)。如果提案更名,則應在正式提案頁面附上討論頁連結。
  3. 提案投票需符合發起前提,以及格式要求。
  4. 提案本身應當是經過修改後的正式版本。不得包含已刪去內容、黑幕、刪除線、修改符號,以及其他預備階段遺留的討論等干擾因素。
  5. 【提案發起人】有義務通知投票發起。(例:在討論版聲明XXXX提案的投票已發起,結束日期為x年x月x日。並at具有票權的管理員、巡查員,以及相關用戶)
  6. 反覆發起不合格提案,以及無意義提案者,受短期封禁懲罰(3天/7天/一個月/半年/一年/永久)
  • 投票
  1. 一旦投票階段開始,提案不得進行任何改動。
  2. 投票持續一周時間,如7天時間內無中國大陸法定【節假日、周六周日、寒暑假】,則延長投票結束日期直至包含任意【節假日、周六周日、寒暑假】一日。
  3. 【自動確認使用者】及更高權限的用戶具有投票權,投票者應當為自然人。
  4. 無票權用戶投票視為擾亂投票計票。
  5. 投【(∅)棄權 】票視為擾亂投票計票。(有權投票的用戶可不投票在提案的討論區發表意見)
  6. 具有票權用戶連續3次以上投【中立(=)中立 】並且沒有附上任何理由或解釋,視作擾亂投票。警告,並在一定周期內(1~3~9)次提案投票中將該名用戶視作無票權用戶。
  7. 一位自然人若且唯若投票一次。發現使用多帳號擾亂提案投票者時,應當取消所有該名自然人控制帳戶的投票,並對帳戶進行封禁(一個月/半年/一年/永久)。
  8. 修改他人投票視為嚴重擾亂,警告後對帳戶封禁(半年/一年/永久)
  • 計票
  1. 應當統計投票結束時間點時的頁面歷史版本票數。以免被更改擾亂計票結果。
  2. 【管理員】每人投票權重4票,【巡查員】每人權重2票,【自動確認使用者】每人權重1票。
  3. 投【(+)同意 】、【(-)反對 】、【(=)中立 】的人數之和,小於 自然人(【管理員】+【巡查員】)/2 時視為【提案投票失敗】 。(例:2017年8月18日萌娘百科共有9位自然人管理員+21位自然人巡查員。有效提案投票需要至少 (9+21)/2=15人)
  4. (+)同意 】+【(-)反對 】之和的票數,小於【(=)中立 】票數視為【提案投票失敗】。
  5. 【有效投票】之【(+)同意 】票數大於【(-)反對 】則【提案通過】。反之不通過。
  • 提案存檔
  1. 保留編輯歷史,重新導向完成計票的提案頁面(和討論)至存檔頁。
  2. 每份提案存檔都要在頁面名後面加上投票結束日期(日月年格式)例:萌娘百科:提案/已通過提案/XXXX(2017.8.18)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19日 (六) 06:03 (CST)

也就是說有效投票只有【同意】、【反對】、【中立】三種情況是吧?

首先我建議明確給出有效投票的情況:

  • 【同意】:大致上認為提案明確、可行且有利,對於提案中的部分內容可能持有保留意見,可接受這些不同觀點,在提案通過後原意遵循和維護該提案。
  • 【反對】:大致上認為提案模糊、不可行或有害,或認為儘管提案中的絕大部分是可行且有利的,但部分內容會帶來更大的不利因素。
  • 【中立】:根據現有信息不足以判斷提案是否具有可行性或無法比較可能帶來的利弊。(如果不了解情況或認為與自己無關,請不要投票)
  • 【帶條件同意】、【支持】、【不支持】、【弱反對】、【同上】視為無效投票。

然後是關於一些細節方面的問題:

  • 議題提出者應就產生該提議的現狀進行描述,簡單分析原因然後闡述解決方案並解釋必要性和利害關係。
  • 應該儘量使用標準的縮進回復去回復其他人,但在同一串縮進回覆中不得重複at其他人,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騷擾。
  • 投票時必須在投票區使用「#」另起一個段落,並在開頭使用(+)同意 (-)反對 (=)中立 有效的投票意見模板進行投票。
  • 必須要在有效的投票意見模板後面附加200字以內的簡要意見說明,超出部分應在討論區內說明。
  • 任何人都不得對其他人的說明在投票區內進行回復,但可在討論區內進行相關意見的討論,否則應視為擾亂投票計票。
  • 投票未附加說明理由、附帶說明超過字數、投票不帶簽名的應當視為無效投票。
  • 修改、假冒他人投票,應警告後對帳戶封禁(半年/一年/永久)。除必要性維護工作外,對他人投票的理由或簽名內容進行增刪變更的,應視情節嚴重性給予警告,同時也可以採取一定時長的封禁。
  • 提案討論、投票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爭執與不同意見應在計票結束後立刻停止,不得帶到提案外。不得就他人過往的任何不涉及本提案內容的行為習慣進行任何形式上的指責。除非涉及到人身攻擊等嚴重違規違紀行為,否則這一條規定不具有更多的強制力。
  • 投票開始5日以後,依舊有管理或巡查未參與到投票中時,可對未參與人員再次發出通知,如在計票前依舊未參與,應視為社群已盡通知義務,計票時對未參與人員記為消極態度。

關於中立票權過大問題,目前還沒有太好的想法:

如果(【同意】+【反對】+【中立】)小於(【管理員】+【巡查員】)的一半
【提案投票失敗】
否則 如果(【同意】+【反對】)小於【中立】
【提案投票失敗】
//(☩)意見 目前的矛盾點在於這個分支上,吃瓜群眾依舊可以繼續吃瓜,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並不是什麼好事。
//(&)建議 當【中立】大於等於【同意】與【反對】之和之時, 應對所有持【中立】意見成員再次詢問,從【同意】、【反對】、【中立】中再次選擇,如在延長的三天計票周期內沒有給出答覆的應視為消極態度。
否則 如果(【反對】大於等於【同意】)
【提案投票失敗】
否則
【提案通過】

--九江喵~ 2017年8月19日 (六) 13:05 (CST)

我認為萌百目前不應使用多輪詢問或者逼迫站邊的投票,上面已經說過兩次了……-- Baskice(talk) 2017年8月20日 (日) 12:16 (CST)
沒有更多意見了的話,我就以上面這個模式修改 萌娘百科:提案 作為試行了?-- Baskice(talk) 2017年8月21日 (一) 04:47 (CST)
(i)注意 似乎有個Bug:#【有效投票】之【(+)同意 】票数大于【(-)反对 】则【提案通过】。反之不通过。
上面這句話的意思是:「同意」>「反對」→提案通過,「同意」<「反對」→提案不通過(註)反之。那麼「同意」=「反對」的情況下是通過還是不通過呢?
 —— CFSO6459 ✉ / ☎ 2017年8月21日 (一) 10:18 (CST)
「大於(>)」在數學中與「不大於(≤)」相對。_yoonhakcher留言 2017年8月21日 (一) 10:46 (CST)
中立票權問題因為我也沒有比較好的處理方法,所以並不具有更多意見。但我強烈要求加入我在之前所述的三個內容:第一,嚴格限制投票區討論問題。第二,禁止在提案外撕逼。第三,明確說明投票的種類以及含義。第一點我相信大家都見過不止一次在投票區討論了,最後讓整個投票流產的事情也有,這種風氣很不好,嚴重破壞正常秩序。第二點,這個問題儘管沒有處罰方式,但必須要明確聲明並成為共識,這是一種非常嚴重的壞風氣,尤其是的原本意見不合的人在對方提出提案的時候,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無腦投反對,這個現象在現實社會中更為常見,加入這條聲明和貼個禁菸標誌一樣基本上沒有壞處的。第三點,對於釋義可以另外再討論,這個問題和之前的一些政策上的歧義有著共性,之前有說中立的問題,因為部分人認為中立就是與自己不相干的態度,自己不持立場,但實際上進行了投票之後就已經是持有立場了,因為中立票是會計票的,也有著左右結果的權力的,所以我認為必須要解釋清楚所投票的含義。--九江喵~ 2017年8月21日 (一) 05:35 (CST)
(&)建議
如果【自動確認使用者】擁有投票權:
  1. 編輯次數決定是否有投票的權限(防止傀儡),即使編輯次數通過了,查實貢獻是否有【惡意水詞條】現象(社區集體發現)。
  2. 是否有不良的編輯記錄
關於投票相關,建議寫明理由,杜絕不良現象,譬如——明知道一點情況,卻不敢妄下結論等看戲無腦投票現象,否則視為【無效票】。
嚴禁在投票期間發起一些與本話題無關的內容。
投票期間注意言行。
切勿發生投票以外的【撕逼】爭執現象。同時,儘可能不要有【私下拉票】現象。一經查實,投出的票視為【無效票】
嚴禁投票期間內出現惡意干擾投票、人身攻擊、帶節奏現象。
關於【同意】【反對】【中立】票,【中立】可去除,也可採用【同意】+1【反對】+1制。
【棄權】票可去除。
投票發起後,5~7日(可自定義)若維護組未參與投票,則可記錄【消極態度】行為,另做處置。此方案可偵查維護組的責任態度。
如若發現投票違規現象(由於提案決定以後),一經查實,嚴懲不貸。
萌百需要適合萌百的【投票體制】,而不是一些【投票體制】都適合萌百,雖然都可參考。
投票最終在於【少數服從多數】、【私下關係如何】了(真實情況)。實際上,【最終決定權】在站長本人身上,站長任性點也是可行的。
以上,如若後輩有失禮之言,還請各位前輩寬宏大量,多多包涵。--織星葬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06:18 (CST)
我反對私下拉票視為無效票,無法查證也容易造成計票戰,但不寫理由視為無效票是可以的,簡單直觀,只是寫明理由後不應該對理由的合理性作二次檢查(除非完全不是理由)並應限制長度。(二次檢查有可能會在計票的時候造成來回的開票)--九江喵~ 2017年8月21日 (一) 06:49 (CST)
有時候在討論區發表過理由、或者是投「同意」票時,似乎不必要再次說明理由。所以「不寫理由視為無效票」或許有些不妥。 —— CFSO6459 ✉ / ☎ 2017年8月21日 (一) 10:18 (CST)
就算有參與討論也應當說明理由作為陳述總結,即便同意也可闡明最基本的要素比如"同意,該提案有助於改善討論氛圍。"這花不了多少時間吧?不管是否發表意見,這至少是有閱讀並思考的最直接表現。如果有些人長期都是發表諸如,這個提案我認為可以,不錯等這類萬金油回復,很明顯說明這人並沒有更多的思考,這個人的意見以後也會成為其他人判斷的參考依據,其公信力也會隨之下降,對於是否能履行職責的評價是有參考意義的。--九江喵~ 2017年8月21日 (一) 10:49 (CST)
依靠編輯次數和記錄決定自動確認使用者是否有票權的方法不可行,會花費大量的精力,另外這種事情是人為判定的,存在一定的主觀性。另外計票方式有待商榷--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1日 (一) 09:38 (CST)

我已對 萌娘百科:提案 進行了重大修改。當前已經在進行的提案沿用舊規定,未來1~2個提案後我們再來看看這套規定是否需要繼續修改。以上-- Baskice(talk) 2017年8月22日 (二) 07:26 (CST)

請再過目一下萌娘百科:提案#其他,我覺得可能是遺漏了什麼,似乎是一句不完整的語句。--九江喵~ 2017年8月22日 (二) 07:53 (CST)

沙盒是公共頁面,為了不妨礙沙盒正常使用,請移步User:雲霞/Project2,還請對新的投票制度雛形進行斧正@九江月CFSO6459BaskiceNostalgia宇文天启AnnAngelaMomo bly dblkHamon002胡祥又--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2日 (二) 11:41 (CST)

關於討論:提案的排序方式

討論:提案中,已通過和未通過的提案在表格中比較混亂,查詢歷史提案不方便,希望可以改成按照時間先後排序

同樣,其他應用此類格式的也希望使用某種特定的排序順序以便於尋找。

以上

鹹魚のMomo君君の噓 2017年8月13日 (日) 21:36 (CST)

at一下辛勤的程序媛@AnnAngela,順便給這個討論串續個命+1s  —— CFSO6459 ✉ / ☎ 2017年8月21日 (一) 10:21 (CST)
寫起來比較麻煩,畢竟提案那邊講道理是按結尾的時間排序……這就很麻煩了……我看下午能不能寫一下。——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7年8月21日 (一) 10:28 (CST)
加油!需要幫助請聯繫我雖然我覺得幫不上忙……-- Momo 2017年8月23日 (三) 21:46 (CST)

我認為 安迪布蘭頓大人 濫用了投票

RT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23日 (三) 10:18 (CST)

0.0--「あの未來に續く為」だけ、の戰いだった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10:22 (CST)

沒事,我們需要幾個實際例子來看看現行提案和投票的管理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同時也需要看看還有沒有其他的問題,倒也不完全是壞事。關於當前進行中的投票的結果,不論如何都只能作為一個個例而無法成為通行規範和類推標準,因此也不具有更多的參考意義。儘管原則上投票應該應用於規範和標準的討論分歧的統一上,但並不排除該制度適用於在個例的爭執上。就目前來說,只有一個問題,就是在投票區發表對他人意見的回覆後,這些文本應該如何處理沒有明確說明。儘管原則上不應在投票區額外展開討論,但沒有合理的處理方式,也不好隨意改動,只能說簡短的回覆暫且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九江喵~ 2017年8月23日 (三) 10:52 (CST)

要說這個投票的話,似乎是管理員先提議的吧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23日 (三) 11:02 (CST)

人民群眾喜歡投票,那就投票.不能把咱們這的"投票員"都憋死.--飢餓之聲-弗霖凱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11:11 (CST)

雖然我都覺得這次投票有點莫名其妙,但這我覺得這不好說。--巡查姬hlwan(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21:24 (CST)

快速投票本來就沒有方針規定,套用上面某管理的某句話的意思「有意見去改方針啊」(笑--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3日 (三) 23:38 (CST)

申請全局替換「其她」為「其他」

眾所周知,「其她」並不是一個受到公認或者大眾普遍使用的中文詞彙,而很有可能是是劣質娘化詞條的作者偷懶直接把「他」替換為「她」的結果;然而至今為止「其她」仍然常見於萌百,尤其是早一些的詞條。手動替換工作量過大,因此紅夢子提出全局替換「其她」為「其他」。感覺之前不可能沒有人提出過這個問題……如果之前曾經有類似的由於某些原因被駁回的申請,請各位前輩用連結猛砸紅夢子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6日 (六) 14:47 (CST)

其實根據搜索結果,內容頁面中含有「其她」的條目只有以下61+2個。手動完全可以解決。(如果通過申請,我也可以一起手動全局替換刷編輯量。)
含有「其她」的條目

斯托蕾雅閃亂神樂:葛城閃亂神樂:雪泉山東娘德萊尼(魔獸世界)體育娘琉織·梅艾爾神山美子莫麗德·凱撒巴黎聖日耳曼娘斯塔·薩菲雅基爾加丹IPod shuffle娘光棱坦克娘一之瀨雙葉北約代號#「Miscellaneous(特殊軍姬/其她)本多世枝瑠有栖川麗子丈槍由紀心跳回憶美少女花騎士魔法少女小圓~The different story~莉莉懷特露娜·切雲德白麗靈夢鬼巫女星宮六喰心跳回憶2鎮守府的早晨本氣靈夢格蘿姆·地獄咆哮矽娘克蕾爾·露裘相坐紗優電波娘華附娘胡桃澤梅露米婭少女前線:布倫

艦隊Collection:裝甲空母姬艦隊Collection:山風艦隊Collection:裝甲空母鬼艦隊Collection:北方水姬艦隊Collection:北端上陸姬艦隊Collection:空母ヲ級艦隊Collection:彌生艦隊Collection:甘古特

戰艦少女:天后戰艦少女:衣笠戰艦少女:肯特戰艦少女:鈴谷戰艦少女:扶桑戰艦少女:朱諾戰艦少女:山城戰艦少女:絮庫夫戰艦少女:倫敦戰艦少女:威爾斯親王

SCP-999(痒痒怪)SCP-131(眼豆)SCP-1867(紳士)SCP-076(亞伯)

而不能進行全局替換的原因如下:
舰队Collection:伊13:尤其她在火雷方面还更胜一筹。
嘉米·怀特:尤其她的大多招式都会大力张开双腿,私处部位引人注目。
葫蘆又留言) 2017年8月26日 (六) 15:26 (CST)
(☩)意見 還是手工替換吧,你看葫蘆兄列舉的那兩個張開雙腿的,自動替換很容易誤傷。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26日 (六) 15:57 (CST)
  1. 方案一:手動替換61
  2. 方案二:自動替換63+手動替換2
因此紅夢子堅持認為應當自動替換。況且61中一個詞條里「其她」出現也不止一次,倒是2中每個詞條似乎只會誤傷一次。不過要感謝葫蘆前輩把這個2在自動替換之前挑出來,不然就淹沒在大量「其他」之中了……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6日 (六) 17:01 (CST)
因為現在搜索功能是不正常的,搜索到的只是以前緩存的數據,之後還有哪些沒搜索到的就不確定了,實際上應該不止那兩個,誤傷的會更多。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26日 (六) 17:04 (CST)
  1. 同樣的理由也可以認為手動替換(同樣要依賴搜索)會漏掉很多。
  2. 除了「尤其」+「她」以外紅夢子想不到什麼會被誤傷的組合(一部分「其」結尾的詞語,其他詞彙都很罕見或者連不上「她」),到時候手動把「尤其他」改回來也還可以接受?
  3. 當然也可以認為搜索功能不正常的話自動替換也不會正常,但是紅夢子剛剛也指出了手動替換同樣要依賴搜索。
綜上,紅夢子依然認為自動替換利大於弊,或者說至少優於手動替換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6日 (六) 17:20 (CST)
似乎已由Dradrus完成。—被叫前輩的 正在角落裡抱頭害羞(//////)的 葫蘆又留言) 2017年8月26日 (六) 18:42 (CST)
已經手動完成了的話紅夢子也可以接受啦w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6日 (六) 19:04 (CST)

彈劾管理員弗霖凱

內容

如題,對時任管理員弗霖凱進行彈劾。
理由如下:

  1. 該管理經常進行一些莫名奇妙的行為,特立獨行
  2. 該管理多次與他人發生口角,缺乏交流能力
具體內容
這是該管理最近一次引起他人不滿的過程
  • 標記了我所編輯的條目王樣老師急需改進,對這一行為提問後並沒有得到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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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討論版中進行質疑,回復很霸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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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維護組群內質疑,回答了排版很熟悉,像是哪裡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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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道理,僅僅是不確定的猜測就施以強硬的手段,直接進行否定,這樣的人並不適合當管理員。

@Baskice冥 血蝴蝶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AnnAngela弗霖凯

-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7年7月25日 (二) 22:37 (CST)

@W3jc兔兔耳宝宝卫宫一枚颜艺君Nbdd0121Rg224Hlwan03PLAcenturionLuenshi007BbrabbitLuyouhao声优编集者云霞宇文天启虹凤露丝.爱紫子萦ImbushuoAbc4473平塚八兵衛北极星与南十字九江月 補充一下巡查的。-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7年7月25日 (二) 22:54 (CST) + @幽灵幽灵呦--九江喵~ 2017年7月26日 (三) 00:01 (CST)

討論

個人看法

弗霖凱
  • 回退時未說明原因,導致編輯戰,然後在依然未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對頁面進行保護,不妥。
  • 在討論版受到質疑時沒有回答提出的問題,旁顧左右而言他,不妥。
  • 群內消息中,給出理由後,認為「像從哪裡抄的一樣」,不妥(並不代表那句話的前半部分給出的理由不妥)。
時間の神-優泠
  • 「該管理經常進行一些莫名奇妙的行為,特立獨行」「該管理多次與他人發生口角,缺乏交流能力」:缺少證據。
    • 而且我不覺得弗霖凱缺乏交流能力,他之前也回退過我的編輯,我在他的用戶頁提出疑問,並最終和他達成了共識,期間交流非常愉快,所以這一點在我看來並非如此。
    • 我並非認為這兩句是錯的,但既然提出了觀點就要拿相應證據支持,而優泠列出的證據無法證明「該管理經常進行一些莫名奇妙的行為,特立獨行」「該管理多次與他人發生口角,缺乏交流能力」。

總之,這次事件中弗霖凱在與優泠的交流上的確存在一些問題,而隨後的彈劾中優泠列出的證據無法證明其提出的彈劾原因優泠在編輯戰和質疑中沒有操作上的過錯

我暫且認為編輯戰的衝突是因為弗霖凱在交流上出現了一些問題,而現在的彈劾只是優泠一時火大的產物。

此次事件中的雙方,對於我來說都是受敬仰的前輩,個人認為兩位完全沒必要搞成這個樣子。我覺得這種事情可以靜下心來在用戶的討論頁好好談一談,弗霖凱可以提一提對優泠編輯風格的意見,並說明自己的原因,在討論版進行合理的回覆,而優泠也應該儘量冷靜一些,沒必要起了衝突就一紙文書送上來彈劾對方。

希望兩位能夠各自改正自己行為中的不妥之處,通過討論交流來消除對對方的怨恨,緩解彼此想法的矛盾,在編輯問題上達成一致。

--一直以來對兩位都非常敬重的DarthVircious討論) 2017年7月25日 (二) 23:56 (CST)

{{反对}}一時口角,理由不足,除非有更嚴重的失職行為。拋開題主所說的溝通能力外,其他方面還是挺稱職的,我覺得你們需要更多的交流,為了這點矛盾不值得如此大動干戈。--九江喵~ 2017年7月25日 (二) 23:01 (CST)

{{同意}}臥槽???怎麼回事怎麼回事???為什麼我突然成為主角了???這是要逼我就範嗎???那,那,那我同意吧……--九江喵~ 2017年7月26日 (三) 12:50 (CST)
弗霖凱一直以來的行為確實存在一些問題,特別是在與用戶溝通方面,姑且不提動機如何,個人與其交流的感受確實並不佳。收到的一些投訴也表明這名管理員在與用戶交流時多有不當,其言辭在他人看來可能被誤解為冷嘲熱諷。
至於行事方面可能存在殺伐過於果斷和為人武斷的缺點,但是也很高興這幾周來有所改善,這次事件並未有充分證據表明弗霖凱的能力為人不足以擔任管理之位,但足以作為警醒了,願反思--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7月26日 (三) 00:25 (CST)
有些時候,誰對誰錯,可能說不太清楚。這個時候應該要來冷靜下來,仔細想想首先自己在事件中可能存在什麼過錯。因為這樣,第一你或許就能夠嘗試去理解另一個人,再次之,在舉證論辯時,你也能擁有更多的底氣。明知彈劾會是鬧劇,為何不冷靜思考再下決定?這不像一位即將成年之人的成熟舉措。我是說真的,高三了,更要努力去控制情緒。
另弗霖凱君,我相信你並無惡意,並會一直這樣相信下去。沒有什麼是溝通不能解決的,在一個wiki更是這樣。所以,弗霖凱君,讓大家看到你的誠懇,好嗎? --kanate☆saikouあたしは天使じぁないわ討論】 2017年7月26日 (三) 08:07 (CST)
建議讓秋葉來看看(笑)--W3jc討論) 2017年7月26日 (三) 09:43 (CST)

   “该管理经常进行一些莫名奇妙的行为,特立独行”缺少证据--DarthVircious讨论
  • 在我之前的,於條目MIB中的,是一樣的{{急需改进}}的friend呢~而且是不溝通的那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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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條目宅男腐女戀愛真難中將我使用的{{漫画模板}}更改為{{comic infobox}},標記的是(萌百化),萌百化是什麼?而且我所有的條目都這麼幹、包括小說條目我也使用了自定義的{{小说模板}},這並沒有違反什麼吧,為什麼單單針對那個條目呢,是方針說的嗎?而且為什麼上次改模板了這次不改,這大概也是方針指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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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管理多次与他人发生口角,缺乏交流能力”缺少证据--DarthVircious讨论
  • 這個還是MIB,雖然程度並不嚴重但還是令人感覺交流能力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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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樣是因為遊戲王的問題,於殞恆原罪的討論頁中發起"違反編輯方針"和"降低討論質量"的警告,並堅持方針一定正確,必須要這樣做殞恆原罪雖然是在交流上也有缺陷,但他至少有回答別人提出的問題,反觀弗霖凱,一直都在自說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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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他將殞恆原罪加入萌娘百科:提醒與警告存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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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員Shirrak對這一行為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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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时口角,理由不足,除非有更严重的失职行为。抛开题主所说的沟通能力外,其他方面还是挺称职的,我觉得你们需要更多的交流,为了这点矛盾不值得如此大动干戈。--九江喵~
  • 這並非一時口角,該管理這一言行是在否認我的編輯習慣,如果此事無法得到解決,那我將是被動式離開萌百,請閣下理解。此外,由維護組群聊天記錄及過往討論得出,該管理很難進行溝通甚至無法溝通,而我認為這種拒絕溝通的人無法擔任管理員。
   明知弹劾会是闹剧,为何不冷静思考再下决定?这不像一位即将成年之人的成熟举措。--kanate☆saikouあたしは天使じぁないわ讨论
  • 這並非鬧劇,彈劾是一件嚴肅的事,我從未將其作為鬧劇來看待,此事也不會是鬧劇;這就是我的冷靜,我的怒火不會是大聲喧譁搞破壞什麼的,我更傾向於官方渠道來維權,我更喜歡無聲的報復。
   建议让秋叶来看看(笑)--W3jc
  • 笑】

[update]好吧,看來我可能對整個事件的淵源還不是特別了解。不繼續置評了。 --kanate☆saikou あたしは天使じぁないわ討論】 2017年7月26日 (三) 11:26 (CST)

@时间の神-优泠 現在我就認為你的證據已經比較充分了,這才像一次正式的彈劾而不是一時火起引發的鬧劇。從現有的的證據上看弗霖凱和部分用戶的交流中的確存在一些問題。但願此事能夠儘快得到解決。--DarthVircious討論) 2017年7月26日 (三) 12:23 (CST)
坐等其他人的說法-Yurin_JasmineTalk with me 2017年7月26日 (三) 13:30 (CST)

雪醬看來,弗霖凱的溝通表達還需提高。

討論串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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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掛{{急需改進}}模板而沒有寫明理由,這讓條目編輯者不知道應該如何改進。
  • 連續3rr(反覆回退的編輯戰)之後的保護條目行為沒有「避嫌」(請其他管理員保護條目,而不是由參與回退的管理員執行),雖然「避嫌」並沒有明文規定於萌百,這點暫時不咎;而在3rr時似乎沒有主動提出討論,與萌娘百科:禮儀不符。

總之,雪醬建議弗霖凱,多與他人溝通。至於是否支持彈劾,雪醬想看弗霖凱如何參與本次討論。
 —— CFSO6459 ✉ / ☎ 2017年7月27日 (四) 09:14 (CST)

不知為何包括被彈劾對象本人在內的複數管理員都對這個討論串採取了選擇性無視的態度,希望剛才不點名提到的幾位管理員能夠發表自己的看法,這對社群來說有利的--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日 (三) 18:55 (CST)

基於本彈劾話題5日內已無更多討論,故開啟投票
@Baskice冥 血蝴蝶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AnnAngela弗霖凯
@W3jc兔兔耳宝宝卫宫一枚颜艺君Nbdd0121Rg224Hlwan03PLAcenturionLuenshi007Bbrabbit声优编集者宇文天启虹凤露丝.爱紫子萦ImbushuoAbc4473平塚八兵衛北极星与南十字九江月幽灵幽灵呦时间の神-优泠
由於巡查姬User:時間の神-優泠已提出辭職申請,但尚未被批准並移除巡查姬權限,故依然擁有巡查姬票權權重
儘管管理員User:弗霖凱受到彈劾,但依照2015年05月對管理員User:紅魔狗頭人的彈劾案情況,User:弗霖凱仍具有管理員票權權重
以上--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日 (三) 18:55 (CST)
(i)注意 :根據方針,「弹劾投票:管理员弹劾投票中,【其他管理】每人4票」,意為被彈劾的管理員並沒有票權。 —— CFSO6459 ✉ / ☎ 2017年8月3日 (四) 08:00 (CST)

對於事態不了解,不妄加評論。基於每個人的見識和閱歷不同,對於同一事物的認知和了解都不同,故作出的處理和反應都不一樣。冷處理或者不予置評也是一種態度。

能說上幾句的相關的內容,大概是infox系列的使用,這個系列鼓弄出來後,開了好幾次討論,最後在Help:創建新條目中也默認導入這個信息模板。從這一點來說,使用infox系列是稱得上【萌百化】,畢竟這是現在的官方推薦格式。

避嫌體系過去也提過,但是以萌百的管理員活躍程度,搞這種處理模式動輒十天、八天,甚至一個月。如果真要搞,也請先考慮相關事件的嚴重性和爭議性,也請找到願意介入的第三者,否則無從談起。--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2日 (三) 20:31 (CST)


有些事,我不想多說,【等真正受到傷害的時候才明白所謂的痛苦】。2017年5月20日、2017年6月6日的事我還記得呢,至今為止我還記得一清二楚的呢。(曉美焰笑)-- / 2017年8月3日 (四) 00:22 (CST)

@Nostalgia站長的這個問題我已經對他說過了,儘管這並不好,不過就現行規定來說,也沒有什麼大錯。投票區內投票的時候是允許發表意見的,並且沒有對這個意見的長度進行限制。在投票時必須簽名和說明觀點,儘管沒有說明在投票區內沒有投票的時候且僅回復他人的時候應該怎麼做,也沒有規定投票區內是否只允許投票,但根據提案人的意思是說,投票區內只能投票不能回復他人,應當在討論區內進行回復。--九江喵~ 2017年8月3日 (四) 19:42 (CST)

【根據提案人的意思】說法十分微妙。而且的你說法也各種微妙,【在投票時必須簽名和說明觀點】金萌橋姬在投票時完全沒有【說明觀點】,立場和判別十分微妙。
算了,我換個形式。--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日 (四) 20:13 (CST)
提案是「關於提案的提案(2015.02.11)」,提案人是「AnnAngela」,你是有參與這個提案的,我相信你比我更了解。至於觀點嘛,我覺得同意也好,反對也好,中立或者棄權也好,都是一種觀點,至於是否需要詳細闡述,這是個人的自由,但在投票區內不投票就有一種占著茅坑不拉屎的奇怪感覺了,當然我很高興你參與了投票,這是一種積極的態度。此外,就我個人來看,你也許能想想辦法,把你的投票觀點以一個井號開頭,並顯示為4?--九江喵~ 2017年8月3日 (四) 20:30 (CST)
你的表達有點問題,【根據提案人的意思是說】,一般理解都是【本討論的提案人】,你突然扯到【Talk:提案】,有點詭異。
我就不糾結你上面【說明觀點】的意思了。還是直接問最初最初的【提案人】@AnnAngela,沒有【說明觀點】的投票是否算是有效投票。--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日 (四) 21:11 (CST)
我好像沒有針對彈劾等人事任免投票規則提過提案……吧……我個人觀點的話最好還是說明一下自己的理由或者態度吧,當然也有不想嗦fa的情況存在……——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7年8月3日 (四) 21:51 (CST)
九江月拿著那些條文說是你的意思,你又不知道,真的很有趣。我的理解是,他的引文是來自萌娘百科_talk:提案/已通過提案/關於提案的提案(2015.02.11)
雖然管理員相關事宜的出於萌娘百科:方針,但是彈劾格式上還是以有較為正式的格式的【提案】為標準。某些人既然拿細節來說是,有點啟發,個人順路深究一下。「沒有【說明觀點】的投票是否算是有效投票。」--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4日 (五) 20:15 (CST)
這個想法好啊,不單是我一個人,也有部分人認為投票細則上還有待完善,但很明顯這個場合併不適合討論這個話題,等這一次提案完成後重開一個正式的提案去完善投票的流程規範和票權含義。(反正現在也得不出個結果,就算有了結果計票的時候還是不會被當成社群意見,仍舊要就這一話題重開討論)--九江喵~ 2017年8月4日 (五) 20:53 (CST)

投票

管理員投票意見

  1. (+)同意 --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17年8月2日 (三) 19:23 (CST)
  2. (=)中立 Maybe we didn't have everything on the table?——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7年8月2日 (三) 20:49 (CST)
  3. (+)同意 我看了彈劾提案舉例的頁面,感覺令人智熄。 不完整和急需改進都能反覆編輯戰起來???編輯戰後保護並且不給理由這個行為真是糟糕……
    1. 弗霖凱 對【萌百化】這個詞理解不對。【萌百化】這個詞實際上就是英文(Wikify)這個詞的替代,該詞意味著將非mediawiki排版的文字圖片(通常是直接從其他網頁複製而來)整理成適合mediawiki的格式,並將內容中第一人稱等不適合的語句進行修改或改為引用模式等,使之適合百科展現。
      之所以使用【萌百化】,是因為wikify的中文翻譯:【維基化】一詞會讓用戶默認按照維基百科的規範強行往萌娘百科的動漫內容上套。這在早期維基跳過來寫萌百的編輯者身上更為明顯。
      【template:漫畫模板】和【template:comic_infobox】都是足夠「萌百化」的模板。並不是非得要萌娘百科管理員寫的模板才是應當使用的模板,沒有任何要求漫畫內容一定要使用管理員秋葉創建的【template:comic_infobox】的規範。人物類條目大多使用了我創建的【template:人物信息】,但並不是人物類條目必須使用【template:人物信息】。有很多零散條目使用了別的模板,也有很多專題有自己一套專用的人物模板。
    2. 我已經說過很多次不要再發用戶歡迎了, 弗霖凱 還在發……
    3. 至今對彈劾沒有回應,既不為自己辯護也不認錯……
    4. 以上這些全部都加起來也不至於到同意彈劾的地步。促使我投贊同彈劾的原因在於:
    5. 弗霖凱 同學對於自己不熟悉或者不喜歡的領域的條目質量,在評判時沒有維持穩定標準。(NoitaminA王樣老師 兩個條目在我看來,7月20~25日質量非常接近。甚至可以說NoitaminA更差,但前者卻沒有掛急需改進……)(用刪除來舉例的話,有的管理看到什麼條目都想刪,有的管理看到什麼條目都想保留。這種互相商量總能逐漸接近一個相對互相都能接受的程度,但標準不穩定就很難進行)

      由於萌娘百科的管理員本身就是管理規則的一部分,有偏駁的標準會導致有偏駁的社群文化,進而造成站內社群對立。
      萌娘百科已經是一個綜合性ACGN百科全書,這意味著萌娘百科的各位參與者要懷著兼容並包的心態,以穩定標準的對待自己不熟悉,乃至厭惡的內容。只能處理自己熟悉的一個或幾個領域,沒有全站能力的話,是巡查姬級別的要求。

    6. 弗霖凱 同學誤解了【管理】一詞。萌娘百科管理員並不是「你說我遵從」模式的專制式管理者,而是「大家一起來做一件偉大而有意義的事情」中的合作者,領導者。需要的是合作和領導能力(leadership)
      儘管萌娘百科是ACGN方向特化的百科,其潛在內容也絕不是一個人能夠寫完的。讓萌百更好,而不是「我」腦中想的那一種特定的好。 弗霖凱 過往編輯可證明維護能力是沒有問題的,但一個人寫再多,寫到累死,也寫不了多少。我個人創建了萌娘百科全域大約一萬個條目,就算我累死也不可能創建現在已有的112,687個頁面、上傳3萬7千個,更別提把條目寫到當前的質量了。
      萌百也沒有完全按照我的想法發展,但這個站肯定是比我創建時要更好了。這都是大家一起合作貢獻的結果,是大家的功勞。

      用戶歡迎提示是萌娘百科早期進行的嘗試,當時就是自動發的。因為事實上沒有什麼效果而停止自動創建。還手動發就是明顯的捨近求遠。屬於干的很辛苦,沒有什麼用的行為。
      這種行為危害非常大,會讓人覺得自己付出了很大努力,應得很大回報。然而事實是這樣做沒有什麼用。付出與回報的不對等會讓人產生巨大的仇恨憤怒等情感。無用功早停早好,不要把氣球吹的巨大了再戳破,爆炸會很嚇人。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3日 (四) 12:34 (CST)
      又是在投票區發討論,套路都是套路。
      我也套路一下。站長的一致標準的說法,說得容易做的難,畢竟每個人的見識和認知都不同,立場和觀點也不同。說得也太理想,太虛幻了。
      「管理員本身就是管理規則的一部分」,以前聽你說過類似句話,也曾經引用過幾次來說你的某些行為。這句話深表認同,也希望某些躺屍人士也來聽聽,別一天到晚做反面教材。
      「萌百化」好像是站長第一次作定義,說一下題外話。本身這個詞可是用得很濫,用在內容上,格式上,規則上,替換模板上也也見人用過。「萌百化」在上文也可以解釋上,使用官方格式。同樣我個人也反感教條主義者,在歌詞模板也有相關觀點「格式是用來規範,而不是用來局限創作力的,個人雖然最早對歌詞進行格式規範,但是也對某些人過分拘泥於格式規範而感到可惜。」
      但是請注意格式統一規範,是有管理維護的考慮,Talk:提問求助區/存檔/2015年04月#可否統一一下各種信息模版,橫幅等的規範?。官方設計的模板有更多關注,程序員的設計考慮也更集中,格式更替處理起來也快捷,如【更多圖片】取消,其他自由定製模板除去那部分的反應速度是非常慢的。自由定製出現bug,和還是使用舊式代碼的情況也普遍存在。希望也考慮到這一點。--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日 (四) 19:22 (CST)
  4. (=)中立 ,觀點已經在上文陳述,不在複述。--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日 (四) 20:13 (CST)
  5. (∅)棄權 這不是我貧瘠的腦迴路能夠思考的事情。——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7年8月4日 (五) 09:41 (CST)
  6. (=)中立 ----Recital君討論) 2017年8月6日 (日) 21:47 (CST)

巡查姬投票意見

  1. (=)中立 雖然知道點情況,但不敢妄自下結論--文(≧∇≦)文 2017年8月2日 (三) 19:01 (CST)
  2. (+)同意 已經一個禮拜了 ,但是作為管理員的當事人沒有任何表示,排除避嫌的可能,那麼就很有可能是拒絕溝通(如有異議請當事人說明),這樣不好。--九江喵~ 2017年8月2日 (三) 19:05 (CST)
  3. (+)同意 老弗的為人我是清楚的,他還是一個主觀意識比較強的人,不會懂得站在他人角度思考或者選擇謙讓,這種態度對於一部分編輯者來講實際上是並不友好的。還是希望他能引以為戒吧。--聲優編集者 2017年8月2日 (三) 19:48 (CST)
  4. (=)中立 有人幹活總比沒人好。--W3jc討論) 2017年8月2日 (三) 21:02 (CST)
  5. (=)中立 No comment Ben | imbushuo | AS43126 - Biscuit, cookie or whatever (Discussion) 2017年8月2日 (三) 21:47 (CST)
  6. (+)同意 有些事情不會被忘記。--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7年8月2日 (三) 22:19 (CST)
  7. (=)中立 老弗就是溝通有問題,管理能力還是不錯的,大家都有目共睹。但用戶溝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一部分,希望能以此事引以為戒。--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17年8月2日 (三) 23:28 (CST)
  8. (-)反對 這裡天啟要說一點比較沉重的話題。管理員弗霖凱上任以來,勞苦功高,這是需要肯定的。雖然在和用戶交流等方面是有些問題,但萌百現階段是需要這樣的幹將的。實際上現在沒有幾個管理在幹活,好多都是划水的。老弗剛上任後給我的感覺是朝氣蓬勃的,他有想法,也耐得住重複枯燥的工作,這對於萌百無疑是一件好事。然而日子並不長久,很快我就發現了一個規律,或者說惡性循環。所謂不做事就不會做錯事,就不會因做錯事或一些其他雞毛蒜皮的事而得罪人。我來萌百也有幾年了,都看在眼裡,很多管理剛上任都是一腔熱血,結果因為各種事情被彈劾,衝突多了,最後失去激情,變成划水的一員。這種事正在萌百真實上演著,而且放在誰的頭上都有可能重演。當大部分人划水,就說明至少從制度上就出了問題。我想不出解決的辦法。希望大家能群策群力,這麼發展下去,就不是一件小事了。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2日 (三) 23:55 (CST)
  9. (∅)棄權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7年8月3日 (四) 00:08 (CST)
  10. (=)中立 弗君很能幹,但能友好一些就更好了,善於表達也是很重要噠。——巡查姬憶兔討論) 2017年8月3日 (四) 00:17 (CST)
  11. (∅)棄權 --某一臉萌百的Ether(討論) 2017年8月3日 (四) 00:31 (CST)
  12. (+)同意 弗霖凱在擔任巡查、管理期間的貢獻有目共睹,但是也與其他編輯者產生過溝通方面的問題,在發生爭論的時候經常在語氣、態度方面出現問題,拒絕溝通,以至於出現更嚴重的問題。在弗霖凱拒絕回應的現在,我認為他並沒有反省自己在用戶交流方面的不足,因此呈同意意見。當然我認為降至巡查可能是正好的選擇。--巡查&Developer XYZ指示物nbdd0121 (Talk) 2017年8月3日 (四) 05:39 (CST)
  13. (=)中立 。畢竟兩邊都有理,不好分辨,個人認為該巡查交流問題有待改進之餘,也認為長久的功勞不是能一言蔽之。--幽靈幽靈呦
  14. (=)中立 暑假總是事多——只在討論版出現的衛宮醬 2017年8月3日 (四) 14:23 (CST)
  15. (+)同意 作為管理員的當事人在期間沒有任何表示,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但考慮他工作能力強,作為巡查應該沒問題。--巡查姬hlwan(討論) 2017年8月3日 (四) 14:42 (CST)
  16. (∅)棄權 兩個當事人,一個跟我幾乎無交集,擅下結論不妥;一個和我比較熟,直接站他似乎偏私,所以我選擇棄權--Patroller Akizuki討論2017年8月3日 (四) 17:55 (CST) 2017年8月3日 (四) 19:18 (CST)
  17. (∅)棄權 --「あの未來に續く為」だけ、の戰いだった討論) 2017年8月4日 (五) 14:32 (CST)
  18. (+)同意 怎麼說呢,弗霖凱對於萌百的工作總是很熱情,但是如果熱情似火到了已經燒到腦袋上有三丈高的時候,就應當給他潑一桶水給他降降溫,降職到巡查也許就是幫他降溫的那一桶水,以上就是在下的決定--以上言論來自於巡查姬007君 _(:3 」∠)_討論) 2017年8月4日 (五) 16:14 (CST)
▼ 該投票無效,原因:超出7日投票時限。
  1. (+)同意 當事人遲遲不肯回應,令人很失望--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9日 (三) 23:42 (CST)

自動確認使用者投票意見(不計入票數)

  1. (=)中立 無可奉告——   Maverick 2017年8月3日 (四) 00:01 (CST)
  2. (-)反對 衝突有是肯定的,但是幾件事就毀掉了,不值得。當然了如果以後照出了什麼大義名分那就可能還是會改變意見。儘管說中間我沒參與過。--夢蝶葬花討論) 2017年8月3日 (四) 08:40 (CST)
  3. (-)弱支持萌百咋只有{{弱反對}}模板,沒有{{弱支持}}模板。弗也不是一點溝通都沒有的那種。比如我的討論頁 當我沒說。—葫蘆又留言) 2017年8月3日 (四) 13:27 (CST)
  4. (=)中立 只能說那個強行開投票的圖樣圖森破 Hamon002討論) 2017年8月3日 (四) 14:04 (CST)
  5. (+)同意 從面對質疑時的回應足以見交流問題嚴重,從至今無任何回應足以見其無對話解決問題的良好態度,故支持彈劾案。--天花板討論) 2017年8月5日 (六) 21:33 (CST)
  6. (=)中立 作為一隻在IM@S活躍的萌百編輯者Producer,我無話可Fuck說,也無話可Fuck講。Nya!Nya!Nya!Miku喵|TalkMe 2017年8月6日 (日) 22:31 (CST)

結果

贊同彈劾管理員人的不超越1/2,所以事情告一段落。

管理,全投票6人,一半中立,三分一支持,一棄權。

巡查,全投票17人,七個中立,五個支持,四個棄權,一個反對。

最後是個人路過點評:今猶見「晏子治東阿」,景公來責。--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0日 (四) 20:58 (CST)

這東阿差強人意。--東阿百姓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10日 (四) 21:15 (CST)

無話可說.png --Nya!Nya!Nya!Miku喵|TalkMe 2017年8月18日 (五) 21:51 (CST)


這次彈劾的結果想來也在意料之中。本來期待這次的彈劾能夠讓當事人能夠做出一些回應,然而可惜的是某管理一邊評價這是荒唐的彈劾,一方面對彈劾又極為在意——既然極為在意,又為何不肯鼓起勇氣做出正面的回應?這次彈劾當中某些同袍的表現也讓個人感到十分失望。且不說這次彈劾間接和一位巡查的辭職有關聯,被彈劾者未來的行為也讓人值得在意,只希望能夠有所改善——至於當事人的所作所為,各位應當也有自己的理解——至於我的正告已經發送在當事人的討論頁了。
這次的彈劾也體現出一個問題——中立票的作用究竟是什麼?誠然中立表達了一種態度,不過按照現在的票權制度來看,中立票實際上起到了反對票的作用。之前的投票期間的私下討論中亦提及了這一點(之前未通過的某個提案中或多或少也提出了這個問題),因而接下來個人也希望能夠重新審視現行的票權制度。
既然上面也開始引經據典,那麼我也小小的跟個風——還記得馬丁·尼莫拉牧師的那段碑文麼--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0日 (四) 21:38 (CST)
如果你不懂中立票的作用的話,只能說太年輕了。人心可是很複雜的,世間萬物不都是非黑即白的。中國古早就提出中庸之道,不偏不倚,不被視聽左右。投出中立票就代表他們有關注、參與這件事,並不是故作不聞,也有做客觀的思考。
允許中立票也避免了西瓜效應等現象出現,確保投票的客觀性,而不是被某些從眾現象,或者近因效應等心理學因素影響。--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0日 (四) 22:22 (CST)
思考會有,是不是不偏不倚,客觀再說吧。--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10日 (四) 22:50 (CST)

似乎想錯了(笑),本人雖然年輕,但是參與過的嚴格的類似投票活動不下十五次。我深知投票中中立票所代表的態度。不過秋葉你似乎沒有意識到在目前的票權制度——或者說計票制度下中立票在現實意義上的作用。同樣地,棄權也表達了一種態度,但是相應的它在萌百的投票體制中表達了相對的態度。目前的問題是:中立票的作用與它目前投票者所體現的態度並不相符。當然,我不認同所謂的「中庸之道」就是計票制度應當保持現在狀況的理由,當然我認同「中立票」本身存在的合理性。我希望能夠在將來的投票制度中做出一些優化,杜絕這種「不相符」的狀況。我想這一點在上次的提案中就有人提到過這一點,而這個問題已經開始影響到了萌娘百科在重大事件上的行政效率,【風起於青萍之末,些微動靜,一葉落而知秋也】,我也希望這個觀點能夠得到你和其他人的認同--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0日 (四) 22:39 (CST)

雪醬隨口說說:
投票之前多下些功夫、多拉點票,或許能收穫更多的贊成票。或者是在提案發起之前,先做一番調查,知曉了大家的看法,便可以用於改進提案。
同样地,弃权也表达了一种态度」,這裡的棄權也分兩種情況——嘴上說說的棄權 和 拒絕投票的棄權。前者實際上計入有效投票,拉大分母,降低通過率;後者不改變投票分母,暗中支持通過。
 —— CFSO6459 ✉ / ☎ 2017年8月11日 (五) 11:03 (CST)
中立票的作用 与 它目前投票者所体现的态度 并不相符
我相信投票的人正如你一樣,都作了自己認為充分的考量,投票的人的都了解【 自己的票的作用 + 自己的票帶來的可能後果】,因此做出此選擇也是投票者的態度的一種表現。只是和你一廂情願以為的【投票者所體現的態度】並不相符而已,或者你無法充分理解這些投票者的態度。
——   Maverick 2017年8月11日 (五) 11:43 (CST)
好吧,我之所以那麼說的原因樓上已經指出來了……在這裡再掉個書袋:「取法其上,得乎其中;取法其中,得乎其下;取法其下,法不得也!」Hamon002討論) 2017年8月11日 (五) 12:13 (CST)

看來說到了點子上,【自己的票帶來的可能後果】,那麼請問,你們是否知曉在目前的投票政策下,所謂的中立票的作用是否和它的字面意思相符呢,如果你們真的覺得自己做了【自己認為充分的考量】,那麼我只能說恐怕考量的還不夠多(笑。總把一個觀點駁斥為一個人狹隘的一己之見,恐怕這不是平常心下討論應有的態度吧(再笑--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1日 (五) 17:07 (CST)

無意中路過,仔細觀察了全部過程。在這個討論串還在的時候我稍微路過說兩句話,事實上我也有對該管理不滿的地方,大抵上就是因為該管理的「個人看法、主觀想法」時長會高於客觀存在的現實,從而主動引發編輯戰的結果。我個人頁上方的黑色大字也是因他而生。

但鑑於這件事情已經結束,我就不再多說。希望未來情況有所改善。--17orAvril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00:40 (CST)

申請優質編輯

User:ww71338ww

狀態:   拒絕
申請職位:優質編輯

申請/被提名者:ww71338ww討論頁貢獻上傳歷史被刪貢獻封禁及歷史移動日誌巡查日誌評論管理日誌提/降權日誌用戶權限管理

沒什麼大事,拿個用戶組而已

主要編輯詞條:守望先鋒全方面、所有關於繪畫相關

編輯戰?不存在的,除人身攻擊種族仇恨,其他任人自由言論

有什麼問題可以問

——  第一死亡騎士 2017年8月27日 (日) 17:43 (CST)

很抱歉,經檢查您的部分編輯不符合規範,尤其是繪畫相關條目的「占坑類編輯行為」這種行為會對管理人員巡查新頁面造成很大困擾。因而暫時不授予您優質編輯者稱號,希望您能夠再過一段時間以便觀察,之後再次申請優質編輯者稱號。希望與您共同努力建設萌娘百科--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2:47 (CST)

回覆:表情猥瑣貓13.jpg--  第一死亡騎士 2017年8月28日 (一) 14:15 (CST)

是否應該提高8.17FGO玩家入駐B萌事件‎‎的保護級別?

  • 建議的保護級別:只有自動確認使用者可以編輯。只有巡查員以上權限的人才能移動。
  • 理由:該條目容易引戰,並有可能導致對此事持不同意見的人對條目進行編輯戰或者破壞。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7年8月28日 (一) 01:40 (CST)

移動等級並無大礙,對詞條內容來說應該沒有什麼影響。——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1:14 (CST)

申請優質編輯

User:茵陳

狀態:   完成
申請職位:優質編輯

申請/被提名者:茵陳討論頁貢獻上傳歷史被刪貢獻封禁及歷史移動日誌巡查日誌評論管理日誌提/降權日誌用戶權限管理

減輕巡查姬工作量,因為沒時間所以並不申請巡查——TYinChen 2017年8月28日 (一) 07:44 (CST)

經審查您的編輯合格,歡迎您加入萌娘百科優質編輯者行列!--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2:38 (CST)

請求恢復囧仙子

有保留價值。--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11:42 (CST)

順便想請問囧仙被刪除前是什麼內容?--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15:01 (CST)

看刪除備註是「應被描述對象本人要求刪除」,這種情況一般是無解的,有一些人本身不願意你去寫他的詞條,因為可能有很多黑歷史可做文章。你不刪就吃官司的節奏,攤手。畢竟萌百不是惡俗wiki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27日 (日) 15:17 (CST)
也許是原來的版本有不合適的地方吧。要我看來,囧仙不是黑歷史可以做文章,而是白歷史可以被人扭曲成黑歷史。--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15:31 (CST)
可以參考THBWiki上的條目。不過因為刪除理由分別是「創作者/版權所有者請求」和「應被描述對象本人要求刪除」,恢復或重建的可能性不大。--宮本美代子 2017年8月27日 (日) 19:52 (CST)
THBWiki上寫的是娘化形象囧仙子,而不是現實人物囧仙,所以我提出來恢復「囧仙子」,取一些User:遠野織當時寫下的文字整合到囧仙,再改寫囧仙子囧仙我重建了,因為我不能確定當時其本人是因為何故要求刪除的,是因為不夠客觀還是不想招黑。在我看來一些東西不能被忘記。--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21:53 (CST)
囧仙無論做過什麼,首先是一個公眾人物,無論因為什麼原因,自己要求刪除詞條的話我們理應尊重。不能被忘記的東西可以記在用戶頁etc裡面,恢復詞條的話那就變成整個萌娘百科的責任了。(還有,感謝前輩手動替換「其她」w)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22:59 (CST)
之所以重寫這個條目,是因為我見多了囧仙的黑子,那些囧仙說什麼,他們就說「不」的人。其中有個人說的話我現在還記得:
就用最簡單的一句話來說,你「憑什麼」給別人講道理?你的意志就是正確的?這是誰教你的?
那麼我可以告訴他們,囧仙的話不是因為他是囧仙,所以是對的,而是因為他做的有道理,對東方好,所以是對的。如果他做錯了,一樣會被譴責。我還想反問他們,你們「憑什麼」把囧仙的話給全盤否定了?個別人的ID我還記得,現在脫離東方樂呵的很。
我見多了那些黑子,包括力之丸,包括一些我不想提名字的人,所以與其讓群眾從其他混亂的來源得知被粉飾的消息、被抹黑的囧仙,不如從萌娘百科這裡,從收集到的信息來了解。我也經歷了種種刪帖,幸而記得一些東西。--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23:13 (CST)
紅夢子覺得前輩的話並不能作為對於紅夢子意見的回應……「自己要求刪除詞條的話我們理應尊重」,「不能被忘記的東西可以記在用戶頁etc裡面」,希望前輩慎重。退一步說,即使確實要恢復詞條,也要留意萌娘百科對於黨爭之類的問題一直以來採取中立態度,單方面收錄一種觀點不可取;不論是誰、是多少人認為正確的觀點,只要另一方觀點也能夠在萌娘百科受眾中廣為流傳,以至於形成黨爭,就應該同時收錄雙方觀點。「粉飾」「抹黑」自有兼聽則明的觀眾老爺評判。當然,這方面也存在真的沒有辦法的情況……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04:04 (CST)
如果囧仙再次提出刪除這個詞條,那麼再談論刪除相關。
「囧仙發展東方就是為了利益」,這種話力之丸說過,魔魔丸說過,那麼但凡被人說過的事情,哪怕是污衊,都要被放在與對立面對等的地位,全交給讀者判斷麼?不是這樣的。觀眾老爺可不一定是「兼聽則明」。
說實在的,用戶頁etc云云,取決於你想讓誰看到。你要是想讓個別朋友看到,隨意。如果你想讓它發揮百科的作用,很抱歉恐怕只能選擇主命名空間。--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0:37 (CST)
先說好,紅夢子並不反對「囧仙被某些人黑得過頭了」,也和前輩一樣痛恨無端污衊。但是這並不代表紅夢子一定要把自己的真實推銷給世人。
怕觀眾老爺誤會的話,紅夢子覺得最好的做法是把「被人說過的事情」和能夠讓觀眾老爺得出「這些事情是污衊」這個結論的翔實論據一起放上去。前輩既然如此堅信,總不可能沒有論據吧。
「我想讓它發揮百科的作用」並不成為「這個情況適合為這些內容發揮百科的作用」的理由。希望前輩在以自己的方式守護著自己愛的真實的時候可以慎重考慮。說實話前輩的做法讓紅夢子想起「我這可都是為了你好」的家長……
還有一件事,萌娘百科不可能拒絕囧仙黑編輯詞條,除非那個囧仙黑同時又做了違反萌娘百科規則的事情。如果詞條又被和力之丸魔魔丸觀點相同的人修改,前輩覺得應該怎麼辦呢?紅夢子覺得至少不能搞編輯戰。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2:56 (CST)
如果和力之丸魔魔丸意見相同的人寫的東西站得住腳,儘管往上寫。只是可惜魔魔丸的那個視頻沒有被囧仙他們當回事,著實是摻的一手好水。
現時點力之丸先生就有一個漫畫,故意扭曲形象。說囧仙賣秘封活動記錄的行為非常醜惡。你覺得什麼能反駁這種衝擊性很強的刻意扭曲?邏輯思維。但有的人被繞了進去,又該怎麼辦?所以就想著寫出來罷。--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3:09 (CST)
似乎是本人要求刪除頁面內容的,(我就在THBwiki的群里)--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2:40 (CST)
如果是本人現時點要求刪除,請給出聊天記錄。過去刪除的原因也是不明,萌百存在應描述對象要求刪除「部分」內容的先例,所以無法斷定是囧仙不希望詞條的那個版本存在,還是不希望這個詞條存在。如果是後者,請加保護阻止編輯者建立。--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2:42 (CST)
我已經聯繫了囧仙進一步確認,等待回復。順便一問,你不知道「一事不再議」原則麼?既然已經說了不要收,那就不要搞這種暗度陳倉的謀略刪了這個再創建另一個。另外詞條頁面已經聯絡管理員保護,頁面版本為未掛刪的版本--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2:56 (CST)
紅夢子也覺得有必要把「一事不再議」明確列入方針……尤其是這種爭議事件。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一事」怎麼判斷,換句話說,現狀發生多大的變化(以至於現在的事不能再和以前的事當作「一事」)的時候可以允許再次討論。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3:07 (CST)
我一直認為往萌娘百科扯各種法律條文很可笑,因為這個小生態系統並沒有那個執行條件。另外也如上面所說,所謂的「一事」具體是什麼結果,多要個詳細情況不過分吧?判決書還有書面文件呢。--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3:09 (CST)

扯法律條文很可笑?你應該是不知道過去的被牆事件,另外「一事不再議」原則如果你依然不清楚可以嘗試谷歌一下。既然你不相信巡查管理的說法,那我也只好去再次打擾本人了——另外也希望你能參與到事情的調查討論,而不是單純地索要「詳細情況」——這很令人苦惱--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4:09 (CST)

「所謂「一事」是指同一當事人,就同一法律關係,而為同一的訴訟請求。」——一事不再理原則,和這次事件沒看出來什麼關係。
扯到被牆我就更莫名其妙了,我恰好知道那些被牆事件,明明是有人寫了敏感內容,怎麼和寫囧仙類比了?這個邏輯想不通。順便我也在叨擾囧仙,期待結果。--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4:27 (CST)

莫非你還不知道囧仙不是囧仙子(吃鯨,如果你非要玩弄概念的話,那我無話可說。至於你看不出來「囧仙覺得那些內容不要寫」不能和政府的意志作類比這回事,只能說理解有問題,恕無可奉告--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4:38 (CST)
你不是掛刪過囧仙嗎,裡面那麼大一個消歧義看不到?我一開始就打算囧仙自己寫,囧仙子等恢復專門寫娘化,分開成兩個條目。你的理解能力也讓我咋舌了。同時我也想不明白你怎麼突然扯到囧仙子是什麼展開。
我說了,「囧仙覺得那些內容」是「哪些內容」,是單純過去的內容還是現時點的內容,所以我需要確認,而不是搞出一堆法律、敏感的類比來打哈哈,而且類比得很糟,看起來就是想秀一波信息不對等。--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5:03 (CST)
刪除摘要里寫的是「創建者/版權所有者申請刪除」,既然不是你申請刪除,那麼我想刪除的理由也不用多提了。囧仙詞條的第一次刪除的摘要是「應要求對象本人刪除」,二者不論內容差異都是在刪除行列里的。多說無意,上面的言辭里大概已經對我有了偏見,你不妨額外去諮詢下執行刪除的管理員秋葉和站長妹冰。最近三次元事務繁忙,身體也不適,言辭難免激烈急躁,在此為您致歉@dradrus--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5:08 (CST)
囧仙另論,關於囧仙子的刪除理由可參見Talk:提問求助區/存檔/2016年07月#請求刪除囧仙子,當時偶然讀到這個條目感覺有趣,然而後來被刪除了實在可惜。既然遠野織當時沒有幫手,現在一年後算是來了個幫手,希望不是太晚。
我對於你的「人」不了解,對你上面那些話自然有意見,是不是「偏見」另論。既然劃掉了也作罷。--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15:38 (CST)

已經和當事人溝通完畢,等我九十點開完會會把消息總結--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18:12 (CST)

已經聯絡完了,囧仙表示只允許「囧仙子」作為原創/萌化角色存在於詞條中,同時表示不要加入任何與他本人相關的內容——當然他本人似乎也不願意有「囧仙子」這個詞條的存在。根據本人意願,詞條「囧仙」應當被刪除,但是允許「囧仙子」作為原創/萌化角色存在於詞條中--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8日 (一) 21:19 (CST)

那麼請管理員快恢復囧仙子吧,都一天了。--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21:22 (CST)
看到雲霞前輩據理力爭有很多次,但是到大動肝火互相攻擊起來的程度真的少見……紅夢子本來想說「如果對方理解有問題的時候直接表示無可奉告不太好」來著。注意身體。
dradrus前輩想知道確切的理由,得知理由之後沒有反對刪除詞條,紅夢子也會這麼做的;不過更可能會先去確認確切的理由是什麼,明確當事人不會反對創建詞條以後再去創建。
現狀已經確定了,恢復詞條之後大家就可以愉快地創建詞條添加二次設定了w記得不要加入任何與囧仙本人相關的內容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9日 (二) 00:13 (CST)

(-)反對 。囧仙子本來就是他要求刪除的,另外囧仙自己也說正是因為原條目有太多牽涉自身的內容所以要求刪除,如果想要這個頁面,建議重寫--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9日 (二) 06:35 (CST)

囧仙是他本人要求刪除的,囧仙子不是。上面已經給出了提問求助區存檔連結,你又搞混了。--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9日 (二) 08:14 (CST)
了解,我會找站長恢復內容,如果涉及本人相關的內容的話我會著手進行清理--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9日 (二) 09:37 (CST)

我覺得很奇怪,什麼時候我們有相關當事人要求就無條件刪除的規定了?誰還記得我們是一個「任何人都可以修改條目,使之『正確』 和/或 『公正』」的維基類網站?——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29日 (二) 07:35 (CST)

有什麼好奇怪的,之前你不就是有「在萌娘百科尋找正確性是不是搞錯了什麼」的觀點,另外這是涉及個人隱私和意志的問題,請你慎重--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9日 (二) 09:37 (CST)
「萌娘百科不保證其內容的正確性」。請問直接刪除條目算哪門子的保護「個人隱私」,難不成連他本人自行在網絡上公開的信息也是隱私?——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30日 (三) 07:51 (CST)
「難不成連他本人自行在網絡上公開的信息也是隱私」下一步就是「只要能找到的東西就不遺餘力去找」,再下一步就是「惡俗維基」。慎重慎重。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8月30日 (三) 13:11 (CST)
這是典型的「滑坡謬誤」了。——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30日 (三) 16:04 (CST)
不能保證不代表不會努力追求,不能保證不代表放棄正確性——好好體會下語文的魅力吧。另外這件事情已經提高到個人申訴的地步了,頁面也是站長刪除的,有意見請找執行操作的站長--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30日 (三) 08:23 (CST)
追求正確性的目的是什麼?通過什麼手段和方法來追求正確性?——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30日 (三) 10:57 (CST)
追求正確性的目的自然是不造成誤導。刪除詞條與此並不矛盾。「任何人都可以修改條目,使之『正確』 和/或 『公正』」但是不見得任何人都能做到。有時候少說兩句反而比多說兩句更正確。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8月30日 (三) 13:11 (CST)
所以通過「刪除和審核」來獲得的正確性,那麼萌娘百科和經過權威部門審定的出版物又有什麼區別呢?我想這已經觸及到維基類網站共同創作的底線了。——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30日 (三) 16:04 (CST)
紅夢子覺得從「囧仙本人要求刪除囧仙然後就刪除了」滑到「萌娘百科和經過權威部門審定的出版物又有什麼區別呢」,典型性一點都不低於從「難不成連他本人自行在網絡上公開的信息也是隱私」滑到「惡俗維基」。囧仙又何曾做過權威部門?不過話說回來,維基類網站共同創作固然不假,維基百科甚至曾經因為隱私爭端被德國封禁過。這裡有一個維基百科語境下類似問題的知乎討論,可以參考一下。不過有件事紅夢子可以肯定:如果是紅夢子處於這個境地的話,哪怕上了惡俗維基也一定不會要求刪除詞條的。當然,上了惡俗維基的話要求刪除也沒用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8月30日 (三) 23:45 (CST)
因為你搞錯了我回復的內容,我回復的是「通過『刪除和審核』來獲得的正確性,那麼萌娘百科和經過權威部門審定的出版物又有什麼區別呢」。
然後,個人公布在網絡上的內容不屬於隱私,即使是為了保護個人隱私,刪除相關條目內的個人隱私內容和刪除相關條目也是兩回事。——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31日 (四) 07:55 (CST)
紅魔前輩說的也在理。紅夢子覺得有必要關於本人要求刪除詞條而不是刪除部分內容的行為明確方針了……囧仙不曾做過權威部門就更沒有資格要求直接刪除詞條。權威部門只在乎單位秒不會在乎囧仙(笑)況且最高人民法院也說過「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引起的名譽權糾紛,人民法院應根據不同情況處理: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沒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內容的,不應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雖然還是多少有所不同,也可權作參考。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8月31日 (四) 13:00 (CST)

關於保護條目富樫義博的異議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Talk:富樫義博#無題

好吧,看來中國大陸確實是有相關的譯名的(中少出版的獵人)

然而僅僅是沿用一個網上最常能搜索到的誤譯而已,這種情況並不具有可參考性,至少不論日本漢字還是中國漢字的樫,字形及含義都和堅完全不同

參:Category:富樫姓--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12:28 (CST)


所以?@Nostalgia閣下是認為保留一個毫無準確性可言,僅僅在所謂的大陸譯名中出現一次的錯譯名以維護閣下永遠的正確性,比起保持百科的嚴謹性要更重要咯?w --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21:47 (CST)

@Baskice冥 血蝴蝶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AnnAngela弗霖凯 申請解除無意義的保護--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21:59 (CST)
之前檢查條目的時候就和維護組的人討論過這個事情,我也做了些搜索的和調查,最後和維護組的人得出的結論是「樫」這個字不可以和「堅」這個字等同,亦不可直接轉換。因而並未對「樫」進行任何處理。或許當時我應該留個信息以供參考?(笑)
另外再提醒秋葉一下,作為管理員參與到這種事情里,多少也要有點「避嫌」的意識吧?閣下參與的多起編輯戰一直都是優先回退到自己的版本再進行保護,一直給人一種強硬且蠻橫的味道。說到底,自己【問心無愧】對於管理人員來說並不重要,問題是受眾的感受,套用艦C的一句調侃真是漂亮的三重保護,//rollback回去重寫過吧--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8日 (五) 22:12 (CST)
前言不對後語,是不是受了什麼刺激,在網絡宣洩起來了。
富樫義博的作品在中國大陸出版時採用簡體表記「富堅義博」(如[1]),一次錯誤的翻譯?不對是全部大陸翻譯都是「富堅義博」。這個很明顯是大陸常用譯名。
希望參與討論的真的有去百度谷歌一下,不是靠常識或者片言隻語就隨便下結論。--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8日 (五) 22:23 (CST)
Togashi 藤樫,富樫(姓)[日]
——《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新華通訊社譯名室,P.3541
這裡是沒有轉換的,這個也是中國大陸的翻譯,很遺憾並不是全部大陸翻譯都是如此,而且我不認為中少動漫的翻譯會比新華通訊社譯名室的翻譯要更權威--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22:27 (CST)
有點偷換概念了吧,現在是在說日本漫畫家,《全職獵人》的作者富樫義博在中國大陸的常用譯名,不是富樫的中文翻譯。工具書可以作為參考額,而且也只是提到姓氏,而不是對特定某人。
萌娘百科:條目命名中有說明「標題應當儘可能使用大陸最常見的稱呼。」,富堅義博為「大陸最常見的稱呼」,在中國大陸最大的搜索網站百度的搜索結果可以看到兩者使用上,最通用的還是富堅義博。--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8日 (五) 22:53 (CST)
「儘可能」,並不是「絕對」,如果有錯的話為什麼不改?
「譯名」不是「翻譯」還能是什麼,請賜教--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22:55 (CST)
對一個人的翻譯,不是對一個姓氏的翻譯。正如你說的【富樫】在大陸是怎樣怎樣翻譯,但是對於【富樫義博】的翻譯大陸是【富堅義博】。
沒有錯對,只為常用,如《planetarian ~ちいさなほしのゆめ~》的翻譯就是《星之夢》。--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8日 (五) 23:13 (CST)
難道姓氏不是人名的一部分,難道富樫義博不是姓氏+名字的組合,不對姓氏翻譯又如何對人名翻譯?
とがし在日文中對應的漢字從來就沒有出現過堅字,抱著一個秀才認字念半邊的可笑錯誤不放這種做法,並不能稱為是翻譯
PS:人名和作品名又不能同一而論了,星之夢作為意譯而非直譯,也算是中規中矩的翻譯,但作為人名的星野夢美就不能翻譯成星星做的夢
如果要類比的話,應該等同於把「富樫義博」翻譯成「富奸老賊」,然而這種翻譯(如果不是放在刪除線下的話)有誰會認同麼?--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23:19 (CST)

「樫」這個字不可以和「堅」這個字等同,因為我之前所查找的任何對照表上都沒有找到對應的映射,翻譯成「堅」只是以訛傳訛而已,LL的歌曲詞條也有相當一部分沒有採用大陸的翻譯,為什麼非要說是「大陸通用」?--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9日 (六) 00:07 (CST)



明顯的錯誤,明顯的破壞行為,需要「避嫌」?希望你真的有認真思考遇到破壞行為時應該有的操作。--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8日 (五) 22:28 (CST)
這叫明顯的破壞?槽點很大啊,既然對方給出他的意見了,至少你得先討論版走起吧(這件事上安迪先討論版走起了,但是你沒有回應並再次採取極端行為)。你這種行為是否可以認定為消極討論濫用職權? Hamon002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22:54 (CST)
閣下的暴力重新導向更像是破壞行為吧(笑,看來你對應該有的操作的觀點過於激進了--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8日 (五) 23:07 (CST)
清空頁面,強制修改。對方是怎麼行動的,你也留意到了吧?其後才是我以保護來回應,防止進一步的編輯戰和破壞。
個人是社會人,個人中午休息時間,延續昨天對畫師分類的整理,改了一些內容,看到這個問題,但是直到【21:41】我才有時間在家上網,了解事件,繼續分類工作,【22:23】進行回復我消極迴避?
過去很多討論個人也表示我很忙,站長在我討論頁留言,我早上沒上網,中午休息看一下,回覆幾句,表示下一次有空回應在20:00吧。而實際上我有空回應是在當晚的【21:22】(User_talk:Nostalgia#關於Zyksnowy的封禁以及Infobox_Song模板修改等問題的問詢)。
生活上為數不少的休息時間,難得用到萌百上,這叫作為消極討論,希望你們有同理心。
在你們看來我很久沒回覆,實際上我是在晚上休息時間才看到,我看到的,是清空頁面,強制修改,僅此而已。--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8日 (五) 23:09 (CST)

對了,明天還得早期上班,太晚可能明天回覆。希望明天下班時可以聽到更多聲音,特別是被@的人。--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8日 (五) 23:15 (CST)

看漫畫的時候經常見到漢化組用的是樫,但是網上搜索常用的是堅?——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7年8月18日 (五) 23:52 (CST)

反正我只能說我能在前5頁里找到堅這個字,但是要到14頁才能找到樫這個字。花十幾秒打一個字倒是可以忍,但是花將近半分鐘就有點麻煩了。樫這個字可以有jian和qian兩個讀音可以打出來,但是這個字在萌百會被轉換成樫,然而樫這個字用jian,qian,xian都是打不出這個字的,因為不知道正確讀音所以只能手寫,極度麻煩。所以不用堅那我要怎樣能打出這個字來,不用拼音是要我改換五筆還是倉頡?那我還不如改用日語輸入法來的方便。--九江喵~ 2017年8月19日 (六) 00:37 (CST)


我同意結束無意義的保護,如果編輯戰仍要繼續,我們進行一個簡易意見投票吧。從我的意見來說用堅是更加合適的。--萌娘百科編輯部——死蝴蝶討論) 2017年8月19日 (六) 07:23 (CST)

就百度的搜索結果而言,富坚义博是85,400個,富樫义博是3,150個,富㭴义博是409個,就通用原則而言應該用富坚义博。——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19日 (六) 07:47 (CST)


看了上面的部分討論,感覺問題好像有點微妙地偏離了?

為什麼對於已經給出漢字的日本人名,根據翻譯原則來做的話再明顯不過的人名翻譯問題,非得扯到通用性原則上?通用性原則受到多少非專業性因素的影響不去考慮麼?

第一:樫是和製漢字,在沒有可對應中文字的情況下應該保留原字或做部分簡化(比如更難打出來的㭴字,事實上現行的繁簡轉化系統也是這麼做的)

第二:樫(橡樹)和堅(堅固)的字形及含義皆不同,因此樫和堅並不是互相對應的日文漢字和中文漢字。

第三:包括《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在內的各種翻譯工具書或參考書認為樫不應簡化為堅。

結論:應該保留原字或進行部分簡化,而不是根據雖然「通用」卻「錯誤」的某常見翻譯進行錯譯。

PS:如果因為難打出來就捨棄,那所有難打出來的字就都可以棄用了,全都秀才認字念半邊豈不美哉 @九江月

PS2:在這種涉及到翻譯原則的問題上到底採用通用還是正確,上邊已經說明了就不贅述了 @红魔狗头人--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9日 (六) 09:57 (CST)

萌娘百科的條目命名原則里沒有什麼翻譯原則,只有簡體中文優先原則、全名原則和避免特殊符號原則,並不考慮專業與否正確與否。你說了那麼多都不是在萌娘百科的條目名稱相關規範的基礎上進行討論,對條目命名的討論來說毫無意義。請不要忘記,萌娘百科是記錄事實,而不是寫論文。——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19日 (六) 11:10 (CST)
沒有不代表不重要,專業和正確是大前提。沒有專業和正確,談何「百科」?隨便寫點東西上去都行了,反正只要存在就是既成的「事實」--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9日 (六) 11:21 (CST)
專業和正確的內容只是因為「存在這樣的事實」才被收錄,不要搞錯了因果關係。
最後,如果你認為正確和專業比通用性原則更重要,請提案修改萌娘百科:條目命名,而不是執著於個別條目的「不正確和不專業」。——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19日 (六) 11:42 (CST)
好的,已經發起提案。--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9日 (六) 12:34 (CST)
上面的語氣很有「你牛逼去修改提案啊」的囂張語氣呢(笑
先收回那些「修改提案」的歪樓,首先要確定的是,樫這個字在實際上就不可用坚進行【簡體中文優先原則】處理,因為本身就不存在這個轉化的規則,既然沒有轉化規則,那麼又何談用【簡體中文優先原則】來處理呢?這個字本身就不適用於【簡體中文優先原則】——沒有這個轉化規則本來就是【既成的事實】。上面一直在強調【簡體中文優先原則】,然而本身這個字就沒有對應的漢字,非要強調「一個錯譯的以訛傳訛適用於該原則」的論點,有點詭辯的味道
另外翻譯這種東西本身就是【字典不離手,冷汗不離身】的活計,既然是百科就要講求一個正確,既然wiki支持重新導向的存在,又為何不可以用㭴甚至是用樫作為條目的主名稱?--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9日 (六) 12:27 (CST)
「簡體中文優先原則」指的是「簡體中文使用者的通用稱謂優先」而不是「簡體中文的翻譯優先」。——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19日 (六) 15:15 (CST)
「方針」里只提及了【條目名稱原則上使用簡體中文。無譯名或簡中譯名不常用的情況下,使用原文的常用名稱】,然而富樫义博轉換為富㭴义博本身就是一個「正確的」簡體中文轉化,在已有可行的轉化前提下,「方針」中提及的【使用原文的常用名稱】規則命名不應當再納入考慮--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9日 (六) 15:22 (CST)
「標題應當儘可能使用大陸最常見的稱呼。」——萌娘百科:條目命名——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19日 (六) 15:40 (CST)
用不著給我複製粘貼方針的內容,我都看過,請你注意「方針」中對於命名陳述規則的表述先後順序--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9日 (六) 15:50 (CST)
你這就是斷章取義了,萌娘百科:方針中這一條款是列在「繁簡政策」下面的,聯繫上下文可以看出這一條款規定的是同一事物的繁簡稱謂存在差別時的處理辦法,而不是用來處理同一事物的翻譯是否正確的。——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19日 (六) 17:25 (CST)


現在用百度搜索「東馬小三」是789,000個,「冬馬小三」是688,000個;使用高級搜索屏蔽,「東馬小三 非冬馬小三」37,700個,「冬馬小三 非東馬小三」8,790個。能因此說「冬馬」的中文常用譯名是「東馬」而將其作為正確譯名嗎。冬馬和紗。—葫蘆又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15:54 (CST)

附:用各種搜尋引擎搜索這個名字的結果。搜索使用了類似上述的高級搜索。
序號 名稱 備註 百度 必應中國國內版 必應國際版 雅虎(英語) 雅虎日本
1 富坚义博 「大陸常用翻譯」 167,000 88,300 162,000 590,000 452,000
2 富樫义博 「正確翻譯」 2,460 98 3,940 375,000 19,000
3 富㭴义博 115 68 24 5,760 4,260
4 冨坚义博 1,630 84 3,100 28,700 63,600
5 冨樫义博 「正確翻譯」 6,820 25,600 1,850 1,870 18,800
6 冨㭴义博 184 67 19 2,710 5,080
7 富坚義博 5 90 0 3 52,400
8 富樫義博 346 97 218,000 227,000 109,000
9 富㭴義博 67 80 0 6 167
10 冨樫義博 日語原名 2,400 64,200 3,240,000 3,250,000 1,620,000
11 冨㭴義博 8 91 95,000 102,000 170

我自己持中立態度。我覺得應該用「堅」做標題然後{{標題替換|冨樫义博}}。—葫蘆又留言) 2017年8月19日 (六) 15:54 (CST)

說到百度搜索結果我再多說兩句,百度搜索結果有一部分是和百度百科的重新導向詞條有關的,也就是說如果在百度百科存在重新導向關係,則以標準詞(重新導向到的條目)為關鍵字的搜索結果也會包含以來源詞(被重新導向條目)為關鍵字的搜索結果。而百度百科使用的詞條名是錯誤的譯名「富堅義博」。--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12:14 (CST)

這不止是一個標題替換的問題,也涉及到人物分類和【判例】的問題。說到【判例】,LL專題下許多歌曲的翻譯採用的是台灣伺服器的翻譯,相對的和國服翻譯比較,搜索熱度也低於國服譯名,最後採用的依然是台服翻譯,具體原因比較複雜,相關關於LL歌曲名的討論應該很容易查到,各位若想查找可自行移步。關於「冨樫義博」問題的討論亦暫不出過多贅述,關於翻譯命名的討論已經被提交至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條目命名在通用性之上是否要兼顧正確性的提案(2017.8.19),請各位移步提案討論區進行討論。期待通過明確完善方針的內容以解決該問題,還有將來可能出現的其他後續問題--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19日 (六) 16:09 (CST)
(☩)意見 支持用樫。不管搜尋引擎怎麼查,正確的就是正確的,錯的就是錯的。想當年柯南里有個警察叫綾小路文麿,有大量的人眼瞎看成綾小路文鷹,造成一度占領搜尋引擎主流譯名。難道這就是正確的嗎。還有早些年昴被認成昂,榊被當成神幾乎是普遍現象,直到近些年很多人有意的去糾正這些才慢慢的將大眾習慣轉變過來。樫和堅明顯特麼就是兩個字,就算有輸成富堅查詢,也不影響結果啊,要重新導向幹嘛的。不管怎麼定向,對主條目的原則要正確。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19日 (六) 16:13 (CST)

個人支持用富樫义博作為主條目名,「富堅義博」(常用翻譯)和「冨樫義博」(日文原名)則作為重新導向。
樫和堅明顯是兩個不同的字,將二者混為一談不論如何都是錯誤的,哪怕這個錯誤流傳甚廣——以訛傳訛的事情還不少嗎?一個百科沒有正確性就是在搞笑--Patroller Akizuki討論) 2017年8月19日 (六) 17:29 (CST)


很高興看到不同的意見。

感覺還是很多人在用常識和片言隻語就下結論了。還有就是有些人說不下去,就另開爐灶。

似乎我舉出的《星之夢》涉及到意譯的方面,對方不接受舉例。既然有人拿參考書《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說事,我就同樣用《世界人名翻譯大辭典》舉證吧。以【Morrison】為例,在特定人物下,【Morrison】的翻譯也是有區別。

Morrison	<英>	莫里森
Morrison,Gabriel James	<1840-1905>	毛里逊〈英〉曾来华建筑铁路。
Morrison,George Ernest	<1862-1920>	"莫理循〈英〉驻华记者	曾任袁世凯的政治顾问。"
Morrison,John Robert	<1814-43>	"马儒翰〈英〉马礼逊之子	曾在华任职	并参加签订《南 京条约》。"
Morrison,Martin C.	<1826-70>	"马理生〈英〉外交官	曾任驻华领事。"
Morrison,Robert	<1782-1834>	马礼逊〈英〉来华传教士、汉学家。

【富堅義博】上面申述者也提到是中少動漫的官方翻譯,正確一點是代理《全職獵人》漫畫中作者的翻譯,另外【富堅義博】也是騰訊動漫代理《幽游白書》漫畫中作者的翻譯。([2]

兩個中國大陸代理商都是以【富堅義博】為翻譯。這個是中國大陸官方譯名,中國大陸常用譯名。一次可以說是錯誤,但是兩次都如是,很明顯代理方是有和作者本人確認過的。--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9日 (六) 21:30 (CST)

特定人物下?然而西文人名的音譯和存在指定漢字的日文人名翻譯遵循的規則並不相同,請不要混為一談。
「很明顯代理方是有和作者本人確認過的」這只是你的單方面臆測而已--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9日 (六) 21:34 (CST)
在中國大陸【冨樫義博】就是普遍稱為【富堅義博】,不就是特定人物。上面我說明的是存在特定人物的特別譯名的情況,你指出拉丁文和漢字圈的人物翻譯方式不同,但是你是否認同【存在特定人物的特別譯名的情況】的說法。
作者本人譯名跟作者確認這是業界常態吧,如三浦忠弘(ミウラタダヒロ)、改真志(カイシンシ)、夢璃凜(むりりん)等漫畫家和插畫家,在日本只有片假名的筆名,中文出版方能給出完全的中文名,你認為這全是瞎掰的?這些譯名在他們參與台灣或者大陸活動時,也是在官方資料列出的。你說我臆測的話,舉些例子吧。畢竟每個人的每個人的見識和閱歷不同。
連續兩個代理都是使用一樣的譯名【富堅義博】,既有的翻譯傳統,已經流行的譯名,我也指出這個是中國大陸官方譯名,中國大陸常用譯名。那麼你是否認同這個觀點。--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19日 (六) 23:13 (CST)
並不認同這是官方譯名,因為和港台地區直接採用原字的做法不相同,如果是完完全全無可推翻的官方譯名應該像精靈寶可夢一樣所有中文圈通用,而不是只在出版方面多受限制的中國大陸使用
並不認同這是正確譯名,理由早就說過了
雖然是常用譯名,但如前所述常用無法推翻正確--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19日 (六) 23:25 (CST)
另外舉一個例子,日高范子國內普遍譯為日高法子,然而日高法子是錯誤的。萌百沒有用流行度更廣的法子,而用的是范子作為條目名。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19日 (六) 23:37 (CST)

名從主人。我覺得針對冨樫義博這一個案(本人在世之公眾人物),若需再次確認其中文表記方式,如果可能請以萌娘百科名義直接致函聯繫本人或其經紀人,僅僅在討論版中討論甚至猜測我覺得難免無視了當事人的姓名權。中文維基百科貌似已經對這一個案達成了共識,條目名為冨㭴义博,名後附有注釋“冨㭴”经常被误写为“富坚”,但正确应为“冨㭴”。不过“冨”也是“富”的异体字。而另一個在中文維基百科上處理較好的個案是木下ゆうか,條目名為木下佑香,這一譯名經過本人確認:“木下佑香”是经木下本人同意使用的中文名称(非日文汉字,方便于中文地区使用,日文名称不变),2015年底已正式于官方Youtube频道的中文标题使用。_yoonhakcher留言 2017年8月20日 (日) 09:30 (CST)

這個規範應該一直都在實行的,比如之前的民安友繪,是根據民安本人開通微博後使用的中文名字修改的。這也是正確性——或者說條目主體本人的意思——推翻所謂通用性的又一依據。--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0日 (日) 09:57 (CST)

順便也想指摘一下Nostalgia進行的操作的問題。在沒有取得共識的前提下擅自將原本的條目富樫義博移動到其主觀偏向的條目富堅義博,且拒絕其他人移動,本身就是不按流程辦事吧。

當年精靈寶可夢系列的條目引發那麼大的爭議(好了,又是一個正確性——或者說官方指定全中文圈使用的名字——和通用性之爭的實例),尚且沒有在達成共識前大規模地移動,現在我想要恢復原狀卻需要發起討論甚至發起提案來做改革,其可怪也歟。--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0日 (日) 10:04 (CST)


管理員Nostalgia一直都是這樣操作的,至於是否有問題暫且擱下不談。歪樓之前先通過提案解決譯名的問題吧,另外也想知道對於無官譯的條目應該如何處理,或者是否有一個指導性的意見@安迪布兰顿大人--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0日 (日) 10:21 (CST)

沒有官譯就真的只能依據「通用性」了。或者如果是連「通用性」都沒有的情況下,就只好自己先擬定一個譯名(或者只好直接保留原名)——一己之見--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0日 (日) 10:24 (CST)
這個討論結束之後真該就這個操作問題好好說說了。 Hamon002討論) 2017年8月20日 (日) 10:58 (CST)

再舉幾個其他正規出版物的例子(來自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條目命名在通用性之上是否要兼顧正確性的提案(2017.8.19)#討論區):

簡體中文版《替身》中使用了和製漢字「榊」的原字,同時作者名字裡的和製漢字「辻」也使用了原字;簡體中文版《源氏物語》中使用了和製漢字「匂」的原字;簡體中文版《嫌疑人X的獻身》中使用了和製漢字「樫」的類推簡化字「㭴」;和製漢字「辻」已收錄於現代漢語詞典。

--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12:29 (CST)

不知道一次最多能@幾個人,不過我感覺這個問題快要被自動冷處理了
@Baskice冥 血蝴蝶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AnnAngela弗霖凯W3jc兔兔耳宝宝卫宫一枚颜艺君Nbdd0121Rg224Hlwan03PLAcenturionLuenshi007Bbrabbit声优编集者云霞宇文天启虹凤露丝.爱紫子萦ImbushuoAbc4473平塚八兵衛北极星与南十字九江月幽灵幽灵呦--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12:34 (CST)

如果是我的話我選擇樫,我的看法是名字內除了假名和一下就能辨明簡體的繁體字轉換成簡體外其他都是直接落。——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12:56 (CST)

個人的一些想法:
1.樫與堅兩者毫無關聯,這個是板上釘釘的事,這種說法流行≠這種說法正確。(一個百科在方針里居然沒有類似於「要有正確性」這樣的話,真是……)
2.一個個人猜想,這個錯誤的名稱跟作者本人欽定無關,因為作者本人很可能不明白中日漢字的對應關係,也就是說,問題是譯者知識水平不夠所導致的偏差。
另外(還是猜想),對於純片假名或平假名的譯名和對於純漢字的譯名,兩者來源有本質上的區別,前者需要本人與譯者達成共識,後者只需要完全照搬或者看譯者的知識水平
3.個人親測(詳見User:一枚顏藝君/沙盒5),標題內含有「冨㭴」,則簡體仍為㭴,切換至繁體和不轉換時會自動把㭴轉為樫,冨始終不變。正文內含有「冨㭴」,則簡繁都會把冨轉為富,不轉換仍為冨;簡體仍為㭴,切換至繁體和不轉換時會自動把㭴轉為樫。這個似乎是mw固有的,就沒辦法了。

--Patroller Akizuki討論2017年8月21日 (一) 18:53 (CST)2017年8月21日 (一) 18:59 (CST)

被at了我就說說我的看法:

  1. 樫jiān可以被常用輸入法打出,不是和製漢字。不構成否定理由
  2. 富堅義博 為大陸地區最常見譯名。(條目名應使用大陸地區最常見名稱)
  3. 版權代理方將其名稱譯作 富堅義博,並且作者本人沒有反對。(這樣 富堅義博 至少在目前是大陸地區官譯)

由於23兩個點,我認為條目應當命名為 富堅義博 。並且將含有 樫jiān 的原名進行重新導向。並在右側信息模板原名處寫【富樫 義博 Yoshihiro Togashi】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21日 (一) 22:26 (CST)


可否先停止保護呢,或是改為自動確認使用者,相信在相關討論結束前是不會再發生一樣的事,身為一般編輯者,想要編輯最新訊息都無法編輯進去了,已經離新訊息發出後過了好幾天。至於名字看了這麼多討論,支持原本的「樫」,這也不是選哪邊的問題,人名就是人名,況且還有對應的漢字,關於名字就到8.19的討論去吧,在此希望解除對該詞條的保護,或是哪位管理員能幫忙將新資訊弄上去,創建詞條就是希望能把即時資訊弄上去的。——Ring ke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14:10 (CST)

我覺得在保留最基本的正確性條目下,善用重新導向是個明智的選擇--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1日 (一) 20:20 (CST)

已允許內容編輯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21日 (一) 22:33 (CST)
感謝,不過我還是堅持我先前的觀點,即我認為樫(㭴)才是正確的寫法。現在這個狀態就暫且當成「所有編輯者的輸入法都打不出來這個字」好了--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22:44 (CST)

由於偏見,而否認這個是中國大陸的官方譯名。一直在說誤譯。

完全沒有自己破壞的自知,條目被保護,就是因為他當時的行為。反而將責任歸咎在維護人員身上,還扯起共識的大旗。如果你一開始就是真心想討論也不差等上一天半天。

當尋求其他管理員處理時,看到部分管理員的意見也是傾向「富堅義博」時,就去開提案了,真是趨吉避凶。

一開始我就說了「富堅義博」是中國大陸的官方譯名的常用譯名,使用這個譯名最符合萌百當下規則。現在規則上說不下去,就是去改規則。希望不是一場鬧劇。

平時沒人說修改,果然是史翠珊效應,當下是討論高峰期,由於先前有人採取過分激進的表達方法(清空條目),在沒有得出結論之前,不合適解除保護。站長既然解除條目,也請關注之後是否會出現那些激進行為。--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21日 (一) 22:58 (CST)

由於固執己見而在沒有形成共識的情況下擅自保護,閣下的獨斷專行才是造成這次討論的主因吧。誤譯就是誤譯。不會因為閣下居高臨下就變成正確的。太陽也不會因為某些居高臨下之人的態度就改成繞著地球轉。
提醒我發起提案的明明就是「部分管理員」,現在倒打一耙說我趨吉避凶,閣下的選擇性失明實在高明。
本來就有人有修改的需求,非得說是因為保護才來修改,不知道閣下這股自信從何而來。
同樣,我今後也會繼續關注閣下是否還會繼續為了維護自身的正確性而指鹿為馬的。假如我先前的提案通過的話,這個問題還會被再次拿出來;假如沒有通過,你奉為圭臬的官方通用譯名也總有被指正的一天。--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23:03 (CST)
說不過人,就是說對方「維護自身的正確性而指鹿為馬」。我遇到的改名事件多得是,隨便舉個例:《課長令孃》(官方翻譯和日文原名一致)》《課長千金》(中國大陸常用譯名)的事情我遇過不少,希望你不是因為涉及到自身,而過分情緒化。
畢竟提案就算通過,我過去創作的部分被改名的條目,也得到修改的機會,也證明了我在那些條目一開始的命名就是正確的。--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21日 (一) 23:22 (CST)
涉及自身?然而這個條目從始至終(然而現在還遠遠沒有到「終」)都和我沒有那麼大的關係,創建者和主要編輯者都不是我,我何必來趟這渾水?
閣下創建的條目被改名和這次的討論又沒有多大關係,如果閣下認為提案通過也能為閣下創建的條目正名,還請千萬支持一票。
PS:從上面的討論看來,似乎是支持我的意見比較多(如果不考慮管理員和巡查員權重的話,當然這也不是投票),如果是「偏見」的話,這比例略有些不對吧。--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1日 (一) 23:27 (CST)

感覺現在我們的討論目前還沒有一條明確的路線,所以附加一句

条目命名
条目名称原则上使用简体中文。无译名或简中译名不常用的情况下,使用原文的常用名称。(注意由于标题繁简转换机制的存在,有时一些标题会被错误转换,此时需要修改MediaWiki:Conversiontable/zh-cn等页面)
条目名称以大陆地区常见称谓为准,其他港台地区的说法名称用重定向指向。(同时要在全文最顶端注明港台地区的说法)(不要将繁体名重定向至简体名,系统会自动处理繁简问题!)
条目内允许“源码”繁简共存,在萌娘百科将繁体“源码”内容转换为简体,不视作破坏。但要注意转换后的表意是否有所出入。

根據方針的描述,樫(㭴)的轉化原則上是符合方針中的【使用簡體中文】規則的,但是目前的問題是,樫(坚)的轉化固然目前被大量使用,但是本質上這個轉化是錯誤的,另外根據第三條的表述,樫(坚)的轉換表意也是不同的。

目前的矛盾在於,部分人認為樫(坚)的轉化符合【大陸地區常見稱謂】的定義,另一部分人認為樫(坚)的轉化存在錯誤,而樫(㭴)的轉化是正確的譯名。那麼基於這種矛盾,我們應該這麼處理

如果說我們討論出來了某個譯名常不常用,並達成了共識,那麼按照【方針】執行

如果說我們沒達成共識,那麼通過安大提出的【提案】進行討論,再根據【提案】所細化的方針重新審視樫的問題以及其他存在誤譯的問題

以上@Nostalgia安迪布兰顿大人--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2日 (二) 00:23 (CST)

感謝提醒,我似乎有點不冷靜了--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06:59 (CST)

看來二位管理是不動如山啊。這樣的話再說下去也沒什麼意義了,就最後反駁一點,不打算再講了:

  • 富堅義博是常用譯名,所以按照萌百方針仍然沿用

富堅義博確實是是常用譯名,這個就算我再不爽也否認不了;按方針辦事也沒錯。但是,「樫(㭴)」指的是一種樹(詳見jawp:樫),而「堅」不論怎樣都沒有植物的含義(詳見維基詞典)。這個只認半邊字的翻譯就是錯的,就算它廣泛流行,也不代表它就正確!我倒是認為繼續隨大流才是在更進一步顛倒是非!無中生有的事情,你再幫他說一遍,你也有責任啊!

說句難聽的,一個百科便利性重要還是正確性、嚴謹性重要,自己心裡沒點數?

--Patroller Akizuki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09:52 (CST)

語言本身是約定俗成的東西,有些人倒是把教條和書本看得太重要了。似乎有人覺得哪怕「馬丁·路德·金」再廣泛流行也不代表它就是對的,畢竟書本說了Luther應該翻譯成盧瑟。——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22日 (二) 10:59 (CST)

現在討論的氛圍姑且還是有的,希望各位繼續保持克制、理智的態度就事論事,不要重複過去的一些錯誤,走一些不必要的彎路。不要一言不合又開始從個人的行為進行猜度,你們現實生活到底有什麼遭遇。如果在座的各位都覺得無法達成有效的共識,那麼請先閱讀一下最新版本的萌娘百科:提案,然後仔細考慮一下是否需要採用「陶片放逐法」。站長的意思是這個新版本的規定本身也需要幾個實例來試水。--九江喵~ 2017年8月22日 (二) 10:06 (CST)


我個人感覺這麼討論下來是沒法得出一個結論的了。

本次事件的問題有二

1.在遭到爭議條目時,管理員秋葉的錯誤處理方式和對之後造成的影響的反應和缺乏意見分享和討論直接導致意見激烈化和現在板上的情況,

而且這也不是秋葉第一次幹這樣的事情了。這點我認為是首要的。

2.則是條目富奸的該使用那種字的爭議問題,首先我說明我個人認為在已有情況下應當尊重萌百使用大陸主流翻譯習慣這一點已有規定。

但是現在看來討論已經缺乏得出共識的基礎(我認為是因為1點的問題)

所以我提議,我們進行一次意見投票好了。--萌娘百科編輯部——死蝴蝶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10:36 (CST)

對投票沒有意見,問題是投票結束後的執行問題。--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17:39 (CST)
有請冥 血蝴蝶說一下正確的處理方式,事後諸葛也不錯,對不對。個人已經盡個人時間參與討論,爭議的內容本來就是需要時間發酵,需要更多人討論,個人的觀點一開始就申明了,往後也隨著討論不斷加入注釋。
某人說避嫌,個人也無意去領導討論,但是可惜的是,在避嫌的說法下,沒有接盤俠主持大局,成為申述者單方面的舞台,可見避嫌模式,根本不合適在這裡實行。
另外一開始就有人猜想個人消極討論,各種情緒化言論,希望不要將現實的不滿帶到網絡上,如果真的忍不住,請先進入賢者模式再來討論。每個人生來都不同,我們不必去理解,只需要互相尊重。現在回歸理性討論還是很好的。
PS:如果不是香港預定早上掛八號(放假),我今晚也不會那麼晚有時間回覆。--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23日 (三) 00:45 (CST)


請管理或巡查刪除本人在管理員投票區投票,謝謝。-- Momo 2017年8月23日 (三) 22:00 (CST)

投票區

這個投票單純是決定這個條目名稱的,而不是針對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條目命名在通用性之上是否要兼顧正確性的提案(2017.8.19)的投票。

認為應該用「富樫義博」的請投同意,認為應該用「富堅義博」的請投反對。

管理員:@Baskice冥 血蝴蝶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Recital君AnnAngela弗霖凯

巡查員:@W3jc兔兔耳宝宝卫宫一枚颜艺君Nbdd0121Rg224Hlwan03PLAcenturionLuenshi007Bbrabbit声优编集者云霞宇文天启虹凤露丝.爱紫子萦ImbushuoAbc4473平塚八兵衛北极星与南十字九江月幽灵幽灵呦

其他參與了本討論,以及提案討論的用戶:@Hamon002胡祥又YoonhakcherRing keDradrus

應該沒有漏@的吧--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17:39 (CST)

管理員

  1. (-)反對 ,觀點上文已經說了,不再複述。--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23日 (三) 00:45 (CST)
  2. (☩)意見 (-)反對 。此事涉及的編輯規範已有提案提出修改,此時強行開始單個條目的投票是為了什麼?從時間來看,這一投票會在有關提案投票結束前結束。如果新的編輯規範加入了「正確性優先」而這一投票未能通過,新規範是否適用於這一條目?如果編輯規範未能通過修改而這一投票獲得通過,這一條目是否成為特例?——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23日 (三) 07:55 (CST)
    意見」不屬於有效投票,發布討論觀點請到討論區。 —— CFSO6459 ✉ / ☎ 2017年8月23日 (三) 08:06 (CST)
  3. (∅)棄權 有命名規範就應該按照命名規範執行,對命名規範不滿應該去投票修正命名規範.這次遇到問題,投票決定條目名,下次再遇到問題呢?以後都靠投票決定條目名了?那還要命名規範幹嘛?--飢餓之聲-弗霖凱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09:15 (CST)
  4. (-)反對 ,翻譯本身就難說什麼是「正確的」,只能說是更好的。比如夏洛克·福爾摩斯是對Sherlock Holmes(霍姆斯)的錯誤發音翻譯。但該翻譯已經成為對Sherlock Holmes的特指,並事實上成為對這個人物的官方翻譯名。富堅義博在95%以上的場合使用並且官方版權代理也使用的是這個名字。 另外我認為對這麼一個小問題在討論版開全管理組投票是浪費維護精力,為什麼不直接對命名規範提出修改??這個投票又不是提案沒有效度喲。 -- Baskice(talk) 2017年8月23日 (三) 10:17 (CST)
  5. (∅)棄權 專業問題應當交由專業人士討論,如此各執己見而缺乏專業知識和指導的討論,我們再如此爭一年甚至更久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未濟橋姬(☯太虛之門) 2017年8月23日 (三) 11:58 (CST)
  6. (+)同意 不過看來這個投票不被認可的樣子。——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13:57 (CST)
  7. (-)反對 堅更容易打。——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7年8月23日 (三) 21:39 (CST)
  8. (-)反對 ,堅對於多數中文用戶更有意義--萌娘百科編輯部——死蝴蝶討論) 2017年8月24日 (四) 07:20 (CST)
  9. (-)反對 :應使用官方/最常用譯名,並在條目中註明這是官譯,原名可以進行重新導向處理。 —— CFSO6459 ✉ / ☎ 2017年8月24日 (四) 10:14 (CST)

巡查員

  1. (+)同意 準確性最重要(這個居然也要投票...)--文(≧∇≦)文 2017年8月22日 (二) 17:56 (CST)
  2. (+)同意 個人同意尊重【正確性】同時使用重新導向--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22日 (二) 19:11 (CST)
  3. (+)同意 --Ether(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20:00 (CST)
  4. (+)同意 只要保留樫我就滿足了--Patroller Akizuki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20:06 (CST)
  5. (-)反對 不利於搜索。--九江喵~ 2017年8月22日 (二) 20:50 (CST)
    可以重新導向啊--文(≧∇≦)文 2017年8月22日 (二) 23:04 (CST)
  6. (+)同意 作為百科準確性永遠第一,其它常用名稱請善用重新導向。居然搞到這麼大要全世界投票。--巡查姬hlwan(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21:13 (CST)
  7. (+)同意 「使用大陸主流翻譯習慣」應該建立在幾種翻譯都不算錯的基礎上,如果某個主流翻譯錯誤百出,那些版權方和各大網站考慮到改名成本或面子問題也許不會主動糾正你們儘管翻譯,我只負責撈錢,那是他們的事,作為一個百科網站,難道不應該有自己獨立的思想嗎?如果這個翻譯是作品名或作品內的虛擬人名倒還可以勉強接受(如漩渦鳴人),但富奸可是現實中實實在在的人,在百科類網站上寫錯別人名字本身就構成了不尊重行為。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8月22日 (二) 10:47 (CST)
  8. (∅)棄權 「使用大陸主流翻譯習慣」這個我認為並不一定正確,特別在人物公司國家的名稱這種比較特殊的地方,我更偏向於使用條目主體本人認可的或更為官方權威的表記方式,這應該就是所謂的唯一「正確」的選擇。若然沒有,無論是哪一方,無非都是個人臆測罷了。——炙月·楓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22:41 (CST)
  9. (∅)棄權 搜索可以重新導向,但是副作用不確定 -Ben | imbushuo | AS43126 - Biscuit, cookie or whatever (Discussion) 2017年8月23日 (三) 01:58 (CST)
  10. (+)同意 單純條目名字,可以添加重新導向--「あの未來に續く為」だけ、の戰いだった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10:21 (CST)
  11. (+)同意 。雖然才疏學淺,但本人在三次元中的專業,也與翻譯的正確性與引導性有過或多或少的關聯,這兩個譯名就表現上地位是平等的,所以無關哪個是正確。倒不如說因為都是對的,根本沒有爭論的必要——User:幽靈幽靈呦2017年8月23日 (三) 10:35 (CST)
  12. (-)反對 (=)中立 個人不知道哪個更好,不過日本漢字還是不一樣的吧。--W3jc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10:45 (CST)
  13. (=)中立 關於條目的討論直接放到條目的討論版里就行了,為什麼要放到這裡呢?咱在這裡撕逼了好幾頁內容,作者本人卻逍遙法外打麻將?誰下次去參加他的麻將比賽,順便問下他本人就好了。——只在討論版出現的衛宮醬 2017年8月23日 (三) 11:23 (CST)
  14. (+)同意 準確性比泛用性更重要,善用重新導向就可以了,不然的話錯誤就永遠修正不了--以上言論來自於巡查姬007君 _(:3 」∠)_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12:17 (CST)
  15. (+)同意 。我想說的上面已經說了。順便一提,富奸老賊在中文維基百科的條目名用的是「樫」而不是「堅」。--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7年8月23日 (三) 12:26 (CST)
  16. (+)同意 --北極星南十字給我留言) 2017年8月23日 (三) 21:22 (CST)

自動確認使用者

  1. (+)同意 理由上文已敘述過,不多言了。--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17:39 (CST)
  2. (+)同意 同意保留使用富樫義博,理由也在先前的討論中。--Ring ke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17:53 (CST)
  3. (∅)棄權 本個例中各方仍在對當事人的姓名表記方式進行臆測,對當事人的權利缺少尊重,請萌百方面若且唯若使用條目主體本人認可的表記方式。_yoonhakcher留言 2017年8月22日 (二) 17:56 (CST)
  4. (+)同意 雖然是被啟姐叫來的不過我簡要看了一下情況,我同意使用㭴字,因為㭴字就是樫的簡體,你不能因為人家在擴A就不讓用。大家覺得隔壁紬希是作䌷希還是用绸希呢?(根據《通規》 紬是绸的異體 比你這個來歷不明的坚字之於㭴字還要好)這個䌷字也在擴A啊,然而我們還是用䌷字。實名反對一切以某些落後輸入法打不出來作為藉口的說法。順便提一句,依我看隔壁某些條目的槻字也應規範作簡體𬃀字。 Honoka55(留言·貢獻) 2017年8月22日 (二) 19:35 (CST)
  5. (+)同意 堅持可笑的錯誤本身就很可笑,哪怕是可笑的官方犯過的 Hamon002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19:44 (CST)
  6. (+)同意 。所以說冨是富的異體字所以用簡體富,而樫和坚並無關聯所以用樫。同時使用樫的話也就意味著條目里所有樫都要套上這個-{框框}-。—葫蘆又留言) 2017年8月22日 (二) 20:33 (CST)
  7. (+)同意 在已知情況與目前而言下,泛用不能定奪正確性,百科追求的是準確性,不能一錯再錯下去。--織星葬討論) 2017年8月22日 (二) 22:37 (CST)
  8. (+)同意 作為百科,準確性理應排在第一位,堅持所謂「通用」的錯誤顯得非常可笑。--DarthVircious討論) 2017年8月23日 (三) 07:08 (CST)
  9. (+)同意 百科的正確性永遠高於便利性。-- Momo 2017年8月23日 (三) 21:50 (CST)
  10. (+)同意 可以設置重新導向,對於搜索結果程序方面可以優化——   Maverick 2017年8月23日 (三) 22:53 (CST)
  11. (+)同意 閱讀上述論證認為冨樫义博更合適。--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24日 (四) 00:49 (CST)
  12. (+)同意 艦隊Collection:酒匂先例。 --即正義的紅夢子討論) 2017年8月24日 (四) 01:00 (CST)
  13. (+)同意 我堅信正確是最重要的--宮本美代子 2017年8月24日 (四) 21:56 (CST)
  14. (+)同意 圖一時的方便給以後帶來的危害特別的大。--——不被傳言所迷惑不被威脅所屈服。 2017年8月25日 (五) 09:14 (CST)
  15. (-)反對 圖一時的方便給以後帶來的危害特別的大。--東山奈央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10:44 (CST)
  16. (+)同意 參照中文維基--Example討論) 2017年8月27日 (日) 11:31 (CST)
  17. (+)同意 對一個現實中存在的人或者事物而言,準確的翻譯至關重要,因為準確的翻譯最起碼也是對當事人(富樫義博)的尊重。 --正規空母翔鶴改討論) 2017年8月28日 (一) 09:35 (CST)

計票結果

根據開啟投票時實行的投票政策:

  1. 共計有9位管理員投票,1位贊成,0位中立,6位反對,2位棄權。計4票贊成,24票反對
  2. 共計有16位巡查姬投票,11位贊成,2位中立,1位反對,2位棄權。計22票贊成,4票中立,2票反對
  3. 共計有17位自動確認使用者投票,15位贊成,0位中立,1位反對,1位棄權。計15票贊成,1票反對
  4. 總計72票有效票數,41票贊成,4票中立,27票反對。依據投票政策,該投票獲得通過--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30日 (三) 09:35 (CST)

總結

已完成移動,移動保護延長至一周,移除暫定標題模板,標題替換暫時被注釋。——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7年8月30日 (三) 10:05 (CST)

有問題的是條目的名稱,地域官方翻譯差異本身不具有爭議,無須隱藏。--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0日 (三) 12:30 (CST)
倒是有個問題值得深思,這次投票中,不同職權者投票的風向也明顯不同,有著相當棘手的脫節問題。很明顯從管理到巡查和普通用戶這一層的行事考量差異在變大,這一個值得所有維護人員認真思考的問題——嚴重的說,管理層的行事準則是否已經開始脫離了用戶需求?抑或一般編輯者的編輯行為不符合萌娘百科長遠的發展規劃?--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8月30日 (三) 14:20 (CST)
思而不學則殆,儘管絕大多數人都能發現問題,但卻不會多加考慮要如何解決。這個討論串本身就是偷換概念的情況,儘管並沒有給出「正確性」的解釋,但還是暗示某一選項是「正確的」,是典型的誘導詢問。因為日語是這個字,所以中文裡也必須是這個字,這種論點在翻譯中是不成立的,正例和反例都很多,所以並不能成為照辦的依據。中文人名在翻譯為日語的時候,也不會完全保留中文字的,那日文人名翻譯為中文的時候又有什麼理由一定要保留原字呢。隨便混入日語字詞本身就是在破壞漢語環境,這種「正確性」明顯是在損害另一種正確性,要不得。比如說……我就覺得《可愛的美洲豹》也不錯啊?--九江喵~ 2017年8月30日 (三) 15:36 (CST)
紅夢子覺得九江前輩有必要明確一下「因為日語是這個字,所以中文裡也必須是這個字,這種論點在翻譯中是不成立的」此處的「字」是指字形、字義還是字源。是指字形的話當然不成立;字義和字源就比較麻煩。紅夢子上面提到的「艦隊Collection:酒匂先例」就是糾結了「匂」字形、「韻」字義和「勻」字源。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8月30日 (三) 23:20 (CST)
我需要聲明一下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條目命名在通用性之上是否要兼顧正確性的提案(2017.8.19),我並非沒有說明如何界定這些問題,但是因為是未成形的草案所以並不能作為依據。我就覺得現在好像有一群人打著「正確性」的旗號就覺得是師出有名,但是又不肯說明這個正確的標準和依據到底是什麼,所以就結果而言完全成了興趣使然的英雄了,我完全無法預測這種「混亂中立」的態度,這是一種壞風氣。--九江喵~ 2017年8月31日 (四) 03:03 (CST)
如果你只是想解決認知偏誤,看一下#編輯的自我修養提過的例子「史丹福監獄實驗」就行。
如果深挖一下,上面個人提到的《烏合之眾》,可以幫到你。--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0日 (三) 20:43 (CST)
致樓上上,之所以投同意,恰恰是閱讀了上面的論述,所以認為「樫」是正確的,和身份無關。我倒是覺得你給的連結里,「求同」比「史丹福監獄」更能描述一些人的狀態。
致樓上,【因為日語是這個字,所以中文裡也必須是這個字,這種論點在翻譯中是不成立的】:並沒有說日語裡某個字,中文裡必須是同一個字,但是「樫」不是「某個」。沒有人說日文人名翻譯為中文一定要保留原字,但是一般情況下保留原字貼近原意,所以就保留原字了,而這個例子尤甚。英文和中文構詞法差異很大,不可類比。--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30日 (三) 21:41 (CST)
上面的回應是管理員的投票意向為何和其他人不同。請聯繫上下文。--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0日 (三) 22:16 (CST)
首先把樓層搞錯實在抱歉。然後直說也無妨,我的「一些人」也指的是管理員,我認為其中有人陷入了「求同」中描述的誤區,基於「自己所見即是正確」看問題。--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30日 (三) 22:23 (CST)
補一句,如果你是想說【管理員第一考慮的方針,是萌娘百科的規範性】云云,那麼個人建議你修改一下措辭,把「認知偏誤」改成「認知差異」,不建議隨便評價別人是「誤」。--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30日 (三) 22:26 (CST)
Facepalm,認知偏誤(cognitive bias)是一個學術名詞。糾結單個字詞的使用,而不是這個詞本身的意思,那你也就偏了。--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1日 (四) 23:34 (CST)
Facepalm,我很想說你到底認為「誰」存在確認偏誤,無論是你聲稱的學術名詞解釋,還是我認為的指責,現在看來都和我理解的差別不大:你用這個詞彙形容他人,我認為你應該形容自己。你也不用覺得別人都是在惡意推定,這是我根據你近期的行為推斷的。
【每個人生來都不同,我們不必去理解,只需要互相尊重。】你好像非常喜歡這句話,然而我觀察到的,你反覆呼籲別人對你的行為「理解」,去尊重「你」,但是你對別人是否有對等的考量,不好說。不知道你面對自己當時寫下的那些東西能否問心無愧。
順便吐槽一下,很少見有人在正經討論的時候Facepalm連連的。--dradrus討論) 2017年8月31日 (四) 23:41 (CST)
總結這裡已經相當於是故事的後日談了,並不是什麼正式討論。當然,在收了可觀的小費之後,我還是能夠向你傳遞一些人生經驗的。就目前來看,一個討論串里出現三級跳的情況很常見,按照ABABA的縮進回復順序,當你打算再次回復的時候,這個回復基本上已和原題沒多少聯繫了,因為是縮進,所以是非常形象的歪樓。我不是很了解你們現實生活到底有什麼遭遇,但是不要一言不合又開始從個人的行為進行猜度,這是非常典型的壞風氣,是歪樓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樣借用一句話「請你不要在完全不了解萌娘百科制度的情況下,大放厥詞。」秋葉是個好同志,雖然犯過不少錯誤,但他也為黨國作出了許多貢獻,立過功流過血,指著別人的履歷說事能帶來什麼?誰還沒有個過去呢?畢竟這裡不是人才交流中心。今天我算是得罪一下你們了,但是你們之中的很多人純粹是為了回復而回復,抓著文縫字眼來說事。我本可以一句話也不說,這是最好的,但是我看著你們很多人連聲樂分幾種唱法都不知道,還來就樂理知識對別人大加批判,這就顯得非常爆笑了。--九江喵~ 2017年9月1日 (五) 05:24 (CST)
我補一句「勸同志們讀一點書,免得受知識分子的騙」,相比三工同志,還是一モ同志的更帶勁。--Notalgia-Contαct- 2017年9月1日 (五) 21:55 (CST)
乇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日 (五) 23:42 (CST)
看你這說的,「不從個人的行為」作為出發點,從什麼作為出發點?外貌還是聲音?(滑稽),不過要是評價一個人就被稱為猜度,怕不是要教大家三緘其口。不知道九江月先生提到「履歷」是在說明什麼,我覺得我自己沒有提過「履歷」,只是根據我觀察到的具體行為得出的結論。如果你需要我列出來的話,我也可以分一點時間在這上面。得看你怎麼定義「為了回復而回復」了,如果覺得別人所言有不妥,幹嘛要憋著呢,是不?
我也很想說,「勸同志們讀一點書,免得受知識分子的騙」,含義不言而喻。--dradrus討論) 2017年9月2日 (六) 00:12 (CST)
晚輩我看到某些刺激性的言行(並非被害妄想),不忍想出來說幾句直話:「勸同志們讀一點書,免得受知識分子的騙」?根據上次User:kanate_saikou離職申請的時候,Notalgia也說過類似的話(【Facepalm,上面各位的閱讀理解能力好像有待加強,都全篇白話文了。(明明就是一道送分題)】),開啟群體嘲諷。
上次晚輩我不太理解,以為僅僅是一時玩笑(實際上不止上次了),這次有所了解了,Notalgia的言行中透露著「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感覺,慣用Facepalm嘲諷,即使是習慣?
常見Notalgia在討論中引經據典扯些別的話題(即轉移話題)……不得不說,「引經據典的書呆子耳」。
不止晚輩我一人對Notalgia的言行感到相當有問題了,且感覺Notalgia相當固執與我行我素。大概是大家覺得Notalgia是德高望重的元老編輯?
恕晚輩我直言:同時從此次投票中,也不難看出,管理與非管理之間的理念差距太大。同時也發現了一個最大的問題:如今不常編輯的管理、巡查員反而在討論版裡面相當積極。現實生活相當忙碌可以理解,但總不能失去某些程度上的積極吧?
如若晚輩我話中傷他人,還請多多包涵。--織星葬討論) 2017年9月2日 (六) 00:32 (CST)
如果引用【Facepalm,上面各位的閱讀理解能力好像有待加強,都全篇白話文了。(明明就是一道送分題)】這句話作為對秋葉【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指責,雪醬看來不太合適,因為秋葉在後面緊接著說了一句話【我通篇都在贊人拉】。
而且,雪醬看來,秋葉的Facepalm並沒有在嘲諷,只是在嘆氣「說了那麼多卻沒有人理解」……這樣的感覺。就像雪醬一遍又一遍的向新人解釋幫助Help裡面已經有答案的問題,以及那些在檔案館裡面別人問過的問題,雪醬也覺得無奈……
另外,就雪醬而言,3次元的繁忙固然有,不怎麼編輯條目是因為沒有什麼熱情了,口袋妖怪Minecraft艦隊Collection等都已棄坑,唯有討論區還能有些許熱情。
 —— CFSO6459 ✉ / ☎ 2017年9月3日 (日) 09:01 (CST)
居然又提起這個..總感覺好羞恥..
個人還是很喜歡秋葉前輩的,也包含一種對於年長者的尊敬吧。「相當固執與我行我素」是指保護頁面至自己的版本?這是許多管理員的做法(恕我直言),這些爭議可能永遠無法很好解決。--kanate☆saikou あたしは天使じぁないわ討論】 2017年9月2日 (六) 07:49 (CST)

既然票也投完了,我還是說回我之前的這個論點吧。本次的問題是一個管理問題。

在這裡說該怎麼處理,怎麼是「正確」的。難道之前安迪說的還不明白嗎。無解釋鎖條目將條目回歸自己的版本這兩個本身就是事件的激化點。

將問題最好的辦法是編輯者之間達成共識,如果在條目自身的討論版進行和氣的討論是最好的,從這個話題出現在總版,變成對管理個人的投訴時,事情已經不可避免的要擴大化了。自然就會裹挾群眾和更多人的意見,而在這個層面接著維持話題理性討論方向性自然是困難的。何況這之中還是個人的因素。

我認為作為萌百管理首先重要的是萌百的利益,也就是說我們作為管理要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現在就是一個很完美的製造了問題,擴大了問題的結果。

即便 我完全支持使用堅這一點。正如下面的朋友提到的,這本就是一個將日式漢字當作「正確」而歪曲的一個爭論話題。

當然事情有好和壞的一面,管理們基本都能意識到那個方案是對萌百是有利益的。而不是拘泥在這個被製造和歪曲出來的「正確性」上,這是好的。(也是很難得的)

但是在這個基礎上,如果這個問題不會爆發。能夠被解決而不是擴大。才是作為管理我們該追求的。--萌娘百科編輯部——死蝴蝶討論) 2017年8月31日 (四) 09:39 (CST)

每個人生來都不同,我們不必去理解,只需要互相尊重。
事後甩鍋,自詡正確性也於是無補。
方針的說明不足,存在客觀事實。對維護人員的惡意推測是客觀存在,維護人員處理上方式存在問題也是客觀存在。其他維護人員的介入處理,無論是作壁上觀,還是甩鍋方針的問題客觀存在。
最後陰謀論一下,也許很多人心中也認為方針在命名上的不足,放縱/助長這次事件發展,讓暑假末,各位有時間想一下命名的問題,達到修改的勢。讓方針更維基化,也許很多人都樂於如此。--Notalgia-Contαct- 2017年8月31日 (四) 23:34 (CST)
恕我直言,在遭遇編輯戰的時候強行回退到自己的版本然後再保護頁面,私以為不會讓對方感受到所謂的【尊重】。話說回來,這次問題至少暴露出命名方針在某些問題上存在一定的缺陷,很高興有人能夠提出萌娘百科_talk:提案/討論中提案/關於條目命名在通用性之上是否要兼顧正確性的提案(2017.8.19)來嘗試完善存在缺陷的方針,@安迪布兰顿大人希望這個提案不會無疾而終。
另外多提一嘴,發現方針存在問題並引起了衝突,並不是什麼壞事——至少我們發現了問題並可以嘗試去解決它。出現了衝突但是沒有找到問題的根源,才會為將來更嚴重的衝突留下隱患,因而出現問題的時候額外多思考下問題的本質,或許可以更好地促進百科的發展--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9月5日 (二) 22:19 (CST)

典型的濫用投票,再次發問:如果新的編輯規範加入了「正確性優先」而這一投票未能通過,新規範是否適用於這一條目?如果編輯規範未能通過修改而這一投票獲得通過,這一條目是否成為特例?——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17年8月30日 (三) 11:02 (CST)

關於條目命名的問題

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為了解決一堆的矛盾和衝突,我有著以下想法:

原則上標題應按命名權高低排序選擇。

  1. 禁用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可能造成萌百癱瘓的敏感詞彙。
  2. 不含有不表意的符號、不用作消歧義用的符號的命名優先。
  3. 作品的直接作者指定的繁、簡中文名稱優先。
  4. 作品的出版商優先於代理商。
  5. 作品的原作優先於衍生作品。
  6. 命名衝突應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 當具有大量衝突可能時,以「主系列作品名」加冒號統一加以區別。
    2. 不同類型作品衝突且不太具有更多的衝突時,以括號加「作品類型」區別。
    3. 同類型作品衝突且或具有更多重名的衝突時,以括號加「主系列作品名」區別。
    4. 作品內事物或角色與作品本身具有重名衝突時,只對作品內事物或角色以括號加「類型」區別。
  7. 全稱優先於簡稱,包括專業領域的簡稱,但公共領域內的專有名詞以及不具有消歧義作用且超過25個字符的名詞例外。
  8. 官方翻譯優先於民間翻譯。
  9. 流行度更廣的翻譯優先。
  10. 簡體翻譯優先於繁體翻譯。
  11. 具有一定認可度的中文翻譯優先於英文及其他語言的翻譯。
  12. 現存的拉丁化名詞的翻譯優先於日語假名。
  13. 不滿足任何條件下的翻譯:
    1. 漢語中已有固定詞彙的使用漢語表達,不論日語是什麼,不具有對應詞彙的專有名詞可作借詞。
    2. 漢語中未有固定詞彙,日語中詞彙未使用生僻異體字的,可以復用。
    3. 日語詞彙中包含有生僻異體字的,同時漢語裡也存在對應字形的,且漢字簡化方案中不存在通假方案的,可以不考慮單字含義問題復用。
    4. 日語詞彙中包含有生僻異體字的,同時漢語裡也存在對應字形的,但漢字簡化方案中存在通假方案的,應使用簡化後的漢字。
    5. 日語詞彙中包含有生僻異體字的,但漢語裡有對應的字形且外觀基本一致(筆畫不多也不缺),可以不考慮單字含義問題復用。
    6. 日語詞彙中包含有生僻異體字的,儘管字形略有區別,但單字的表意基本一致的,可以復用。
    7. 日語詞彙中包含有生僻異體字的,儘管漢語裡沒有這個字,但是在讀音方案里具有讀音且可以被拼音、注音、五筆、倉頡等非手寫中文輸入法打出的,可以復用。
    8. 和製漢字既不具有讀音也無法被非手寫輸入法打出的,不應復用,應作原文處理。
    9. 日語假名和英語單詞一樣,根據含義憑譯者經驗處理,具有重大爭議的,應作原文處理。
    10. 不滿足以上任何條件的,應另外討論簡化方案。

我想聲明一下,以上的排序僅是我個人的觀點,出發點不為了說明哪個先哪個後,哪個好哪個壞,而是為了解決無意義的爭議所制定的一個準則,這樣就不需要為了「什麼圈子是最好的」,「什麼信念是最好的」,「哪種理論和制度是最好的」而整天反覆討論了。當然也可以預見到這些規則內的一些漏洞,但就現在來說,能堵多少堵多少。

總之,我希望看看各位的意見,不限身份不限立場不限出發點,你可以拿著這些條文的細則一條一條懟,也可以直接批判一番,也可以提出意見和建議,也可以對這種框死的教條主義進行反對提出更先進的方案,也可以嘗試自己總結歸納或想辦法只解決部分的問題,這些都沒有問題,但我不希望有任何人指著其他人的一些口誤或過往的失誤反覆糾纏。 --九江喵~ 2017年9月10日 (日) 14:16 (CST)

首先,感謝九江前輩提出細緻且容易依照執行的方案。即使不是最好的,也已經是非常好的起點了。紅夢子真的很感激。其次,紅夢子反對「官方翻譯優先於民間翻譯」,例子還是矢澤日香南琴梨。其他的一時還沒想到。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2日 (二) 20:37 (CST)
關於官方譯名到底有多可靠,可以參照一下這裡的部分總結--安迪布蘭頓大人討論) 2017年9月12日 (二) 21:39 (CST)
我當然也是知道有些官方翻譯很滑稽,我現在就是想看看有多少人會認為「官方翻譯」是「錯誤」的,而第三方的稱呼反而是「正確」的,這種雙標正是矛盾和混亂是重要原因之一,事實上我對排序的先後並不感興趣,如果一個「官方翻譯」被大眾廣泛接受,依照流行度更廣來判斷並非不可,流行度相似的情況下,「官方翻譯」也不太會和「民間翻譯」起衝突。問題就在於民譯先到,官譯後來,這就出現了典型的「初代廚」的思維。我是考慮到與其個例按個例來一個一個的判斷,不如統一起來節約時間提高實際的編輯效率。--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02:54 (CST)
紅夢子私以為九江前輩抓錯了重點。至少在紅夢子舉的例子裡面,問題的關鍵並不是初代廚或者先入為主;「南琴梨」即使比「南小鳥」先到,想必也不會被接受。至於九江前輩說的「雙標」,恕紅夢子愚鈍,怎麼讀也只讀出了一重標準。實際上紅夢子的觀點是,官方與否根本不應該作為標準,單標也好雙標也罷都不應該。不過「提高實際的編輯效率」也確實是可以成立的,這就又出現了效率與民主之爭。長痛固然不如短痛,但效率和民主哪個是長痛哪個是短痛還不能一概而論。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5:02 (CST)
抱歉表意錯誤。紅夢子想表達的是「官方與否不能成為凌駕於通行度和準確性以上的標準」。當然這樣就又要定義「準確性」。或者不如說「其他標準都不能分辨的時候,才使用官方與否作為標準」。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5:08 (CST)
希望能在「官方翻譯」和「流行翻譯」之外,創建一個「萌百翻譯」。三足鼎立豈不美哉?想說的話有點多,今天沒時間了改天細說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7年9月12日 (二) 21:43 (CST)
對了,此外還有一個問題九江前輩沒有提到,就是音譯的選擇;例子可以參見紅夢子在Talk: 露娜·切雲德Talk: 基爾迦·納蘭卓的留言。在通行而不準確(即使用閩語、粵語或者吳語讀出來也不準確)的譯名和相對沒有太通行但也絕不冷門、並且更為準確的譯名之間,紅夢子會選擇後者。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2日 (二) 21:47 (CST)
不是我沒有討論,而是刻意迴避了這個問題。因為我無法給出統一的執行標準和界定方法。與其套用一個含糊不清的,可能有反覆的譯名,還不如不要強行翻譯,交給市場自行判斷反而會更好。這個東西如果真的要做一個有必要的規範的話,可能要整理出一個專門的版面去討論音節用字規範以及方言的敏感性問題等情況,那麼這個的工作量真心是一點也不小。--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02:54 (CST)
既然萌百是共筆百科,那麼這個問題註定無法達成共識。剛才也說了,讓市場決定註定會讓官方有病(廣義上的,包括用字不准,無意的冒犯,概念的張冠李戴等等)類型的翻譯遭到一些編輯的抵制。迴避?不大可能的,富奸老賊這種事也許還會再次發生。到時候咋辦?參照富奸老賊的處理方式搞個管理們不喜歡的投票嗎?Hamon002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2:05 (CST)
九江前輩說得在理,制訂音譯標準是很麻煩的。但是紅夢子更想表達的不是「怎樣另起爐灶確定唯一合適的音譯」,而是「怎樣在多個已經通行的音譯中選擇一個」;前者其實我們並不需要。紅夢子舉的例子也都不是另起爐灶的,「露娜·切爾德」「納蘭迦·基爾伽」也都是有一定通行度的翻譯。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5:02 (CST)

那麼那些「被優先」的項目,比如「代理商」、「衍生作品」等等,比如實例「富堅義博」,是不是屬於【不滿足任何條件下的翻譯】?我想知道如何解讀。--dradrus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09:46 (CST)

一般來說,【不滿足任何條件下的翻譯】主要是針對新的需求,比如「aluphics」(臨時自造的一個無意義詞)這類沒有先例的情況。如果有存在對應的中文化的名字,則應該儘可能考慮復用,除非依次對照過去都不符合條件的。如果你要說「富堅義博」怎麼處理,以流行度來說「富堅義博」更優先(除非流行度爭議較大,則自動流到下一次序,如不同漢化組之間翻譯問題,簡中高於繁中,中文高於外文,但流行度有重大變化時應重新判斷),但這種情況下有可能是一個蔑稱,所以如果當事人有其他意見應當予以尊重,但是,如果相關出版物經過授權,那麼應當視為具有等價的命名權,所以直接出版商(如東京電視台)的「中文命名」要比代理商(如嗶哩嗶哩動畫網)的「中文命名」更具有權威性和正確性,所以現在的南琴梨和南小鳥的問題,原則上南琴梨是正確的,但是如果日本當事方明確指出中文翻譯(這不等同於指出ことり的漢字)的話,那麼情況就要翻轉過來,即便這是國服內使用的名字也當如此。關於衍生作品的問題,最直接以「精靈寶可夢」系列為例子,遊戲版本的「口袋妖怪」來自英譯,獲得動畫代理授權的翻譯是「神奇寶貝」,早期動畫書籍周邊是「寵物小精靈」,這些原則上都是正確的,但使用限制於時間和對應題材,現在官方聲明「精靈寶可夢」為正式中文名,那麼這一個名稱直接擁有同類名字中的最高優先級了,其他的周邊衍生產品也一一整改為新的名字了。--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16:17 (CST)
「南小鳥」有比「南琴梨」更準確的理由,就是(·8·)的顏文字。當然這並不證明「南小鳥」是官方翻譯,但至少可以說明日方傾向於「南小鳥」。相比之下「矢澤妮可」和「矢澤日香」才是更接近「只有官方與否的區別」。紅夢子再舉一個不能分辨何者更準確而且也沒有官方譯名的例子:「古明地戀」和「古明地小石」,前者有「緊閉的戀之瞳」支持,後者有《求聞口授》「就像路邊石子那樣的存在」支持。當然由於通行度大差異,這一對譯名根本不形成爭論。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6:27 (CST)
這種情況就是我所說的典型雙標問題,可波動性太大。如果是無法直接被證明是正式的官方層面的意思,就始終算不上是準確的,人家興許只是笑談,就像你如果姓一個動物的姓,也經常會有人給你取動物的綽號,但這終究不是正式的準確名字,也談不上具有什麼傾向。這種「也許是吧」的理由和依據是站不住腳的,到了另一個地方就又是另一套標準了,沒有可執行力,所以我不是說反對某些個例子,而是旨在說明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使其具有統一性,我從沒有說這中做法是正確的。--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16:37 (CST)
那恕紅夢子不能認同。遲來的正確性好過迅速的一刀切的無歧義決定。紅夢子夢想能有兼顧正確和無歧義的方案;做不到的話,紅夢子更希望多點討論,哪怕這樣意味著只能一個一個個例慢慢處理。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6:45 (CST)
理想是好的,但是這個世界上從來不存在唯一「正確」的選項,我們無法給出「正確性」的標準,但我們又需要能夠找到一種快速達成共識的標準線。一回兩回的你可能會覺得樂在其中,覺得又一次維護了公平和正義,但是事務一旦開始變得繁雜起來,我想你也不希望整天討論這些日經問題,這會嚴重拖累辦事效率。「富堅義博」一事嚴重拖累了一些迫切需要討論的事情,使得進程一再拖後,我真的懷疑有些問題在今年之內到底能不能解決完。萌百積存的問題還有很多,投票機制也剛經歷重大修改,老實說對我來說,詞條人物命名怎麼樣都好,我是真不想討論這些問題。你也可以看到現在的人很容易就累了,使得一些真正需要解決的問題變得根本無人關注,比如說最近頻繁出現的難以界定「收錄規範」的條目以及一些模板濫用等等問題。--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17:13 (CST)
紅夢子理解各位管理前輩事務繁忙的心情,不過紅夢子個人認為並不是所有討論都必須要所有管理參加的。這些無聊的浪費嘴皮子的事情交給我們自動確認使用者試試看也可以的吧w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7:34 (CST)
你這說的好像管理就不是自動確認使用者了一樣。當一個問題被拿出來討論的時候,不是說誰應該去關注,誰不應該去關注,而是不得不去關注,很多人理想中所期待一種討論和投票模式就是想要人自發地加入到其中,這是對自己責任的正確認識。我並不喜歡反覆的討論,因為這非常容易歪樓,就像現在。一般來說一個討論串超過3次來回之後,話題基本就和原本的話題沒什麼關係了,這個就是極其高效的降低辦事效率的方法,當然有些人明白自己是在刻意帶歪和故意地迴避問題,但真正的討論是非常講究技巧的,指望所有人都帶著理性的態度客觀地去對待事物其實非常不切實際。我很喜歡這句話「請你不要在完全不了解萌娘百科制度的情況下,大放厥詞。」這句話的出現並不是出現在一個內行人指責外行人,而恰恰是外行人指責內行人。不敢說很多人吧,但總會有那麼一兩個偏執症患者會嚴重降低討論質量,他們考慮的不是尋求共同點和妥協方式,而是「因為是我正確的」所以必須按照我的方法執行,是一種正確性執念。我跟你講一個基本例子,口袋妖怪中的「岩狗狗」在方言中具有侮辱性的諧音,所以在萌百六代狗被「錯誤」地叫做「小岩狗」,這並非真的是基於正確或錯誤,而是尋求一個真正的妥協點。--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18:30 (CST)
缺了「不得不參與」就無法避免的不利現象嗎……紅夢子不知道。不論是南琴梨、精靈寶可夢還是這個on99的例子,紅夢子還是堅持認為通行度等標準的重要性高於官方度。如果官方用「小on9」民間卻一致用「on99」又怎麼處理呢?這個問題九江前輩和紅夢子的回答想必並不相同。不過紅夢子既然和九江前輩有頗為根本性的「效率vs準確」或者「效率vs民主」或者「迅速做事vs很久做不成事」的分歧,還是希望能有居於各種情境的更多人來發表一下觀點。觀點的一對一纏鬥不能不說與歪樓無關吧(搬板凳等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8:44 (CST)
看完上面的對話,我也同意紅夢提到的「遲來的正確性好過迅速的一刀切的無歧義決定」這一點。九江提出這個方案是為了提高行政效率,個人可以理解,但是關於是否承認一些(可能的)誤譯為條目名,個人不能接受。關於「正確性執念」,個人覺得你舉的「小岩狗」還是個可以調和的翻譯例子,但是像「富堅義博」這種,肯定要有一個作為條目名,個人認為屬於不可調和的例子,這時候總得有一個方案被完全拋棄,所以也是分具體情況的。
請原諒我跑一下題,關於你提到的「請你不要在完全不了解萌娘百科制度的情況下,大放厥詞。」這句話,我剛好知道是誰對誰說的,同時不覺得這是「外行人在指責內行人」,恰恰是內行人在指責外行人,但是當那個內行人成為眾矢之的的時候,與外行人有良好關係的人都會把他當成個傻缺,這也是「感情親疏決定了事物認知」,是需要極力規避的一點。再次為跑題抱歉。--dradrus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8:55 (CST)
已經說過好多遍了,根本就不存在唯一的正確性結論,所以才說是正確性執念。很多人都是堅信自己才是正確的,好像凡是冠以「正確」之名就是合理的,只要自己打著正確性的旗號就可以為所欲為,去侵害其他的正確性。我最擔心的就是事物含糊不清的標準,因為它不具有可執行力,做也不好不做也不好,然後就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去處理這些矛盾,然後得到的結果還未必就是「正確的」。小岩狗僅僅只是我個人在萌百上的讓步而已,但這並不代表它是「正確」的,如果有新的人來了,把舊的討論結果拿出來再說一遍是沒有什麼意義的,因為時間的變化也將會導致比如流行度認可度等等因素的變化,依舊會被人拿來說事,所以一時半會的「近似正確」根本毫無意義,所以我才會人為地製造了一個標準作為「正確性」的參考。但即便如此,依舊有很多憑興趣辦事的人覺得就算是理想主義,也必須堅持唯正確論。我一直都覺得這種正確性執念是有害的,站在不同的出發點上就會得到完全不一樣的觀點,根本就不可能形成統一意見,只能是臨時的妥協。想要真正消除這個問題,只能從根本上消除認知差異,否則就是沒完沒了的宗教戰爭以及智商鄙視鏈。--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19:49 (CST)
可以說某個翻譯並非「絕對正確」,但是只考慮「流行度」,不考慮與之對立的因素,是不是有一點片面?會不會造成無法服眾的效果?至少就目前來說是有人不認同這個做法的。「堅持正確性」算不算執念,是不是有害,個人認為看具體情況。
感覺我的觀點已經說得差不多了,就是「固然沒有絕對正確,但是拋棄正確去考慮翻譯有不妥」。感覺考慮正確性就好像《武林外傳》裡的凌騰雲,固然變成了「繡花枕頭」,但這是好事,又是點題外話。--dradrus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19:57 (CST)
「想要真正消除這個問題,只能從根本上消除認知差異,否則就是沒完沒了的宗教戰爭以及智商鄙視鏈。」太危險了。紅夢子對這個觀點的反應只有,太危險了。真的。而且很不wiki(不是維基是wiki),倒不如說這樣的觀點恐怕和度受百科區別不大了。再有,紅夢子已經開始關於「紅夢子對於翻譯準確性的判斷標準」打腹稿了,希望不會變成一套模稜兩可的標準。到時候紅夢子也希望有更多能夠參與討論的人。 --紅夢子 Scarlet Dream討論) 2017年9月13日 (三) 20:10 (CST)
可以,這很wiki,但是不行,這不清真。我們現在的問題就在於缺乏對於正確本身的正確認識,因為每一個人都有對正確的自我認識。我覺得你的擔心是毫無必要的,明說的話,儘管很多人鄙視政治正確論的思維,但自己卻又深陷其中(我又何嘗不是呢)。OO的編輯可以鄙視XX的編輯,因為XX的編輯不是遵照OO百科的模式的,XX百科的模式都是壞的,因為如果引進的話,就會喪失OO百科的特色,有沒有覺得像當年改革開放時遇到的阻力?我們需要的是解放思想,解放生產力,而不是整體將精力投入到什麼是政治正確的思想鬥爭中。萌百缺少翻譯組,但即便有翻譯組,無非就是多一個元老院,其本質結果依舊和教條主義沒什麼區別,無非就是變得更加閉塞,拿「專家」意見來說事而已。當然有的人會覺得我混跡ACG圈各大漢化組字幕組十幾年,大大小小的事都做過都見過,難道沒有資格稱為「專業人士」嗎?然而確實還真不算是「專業」,真正具有絕對拍板權的是國家機關,其他的都只是參考意見而已。就萌百社群意見來說,也依舊相當於小環境的元老院,如果要是放開了圈子的話,其結果可能又將反覆。電子自打出生以來就一直帶著「錯誤的」負電,而地心說比起日心說,至少在當時的環境下地心說是「正確」的,但無非就是因為缺乏坐標系變換,進而導致多了二十幾個本輪、四十幾個輔助輪、六十幾個輔助的輔助輪等等而已,嚴格的說還是可以計算的,但是效率極其低下過程異常痛苦。我不會說強迫人去接受什麼什麼的,如果這些觀點和理念不被接受,很有可能只是外部矛盾還沒達到一定的程度,不足以成為變革的力量罷了。總之我覺得,萌百遲早有一天會陷入到拿過往案例懟的境地,以xxx的情況來說,應該是oooo,然後馬上被用xxxxxx的情況反擊,然後又被xxxx的例子反擊……最後陷入投票,然後在命名規範上又多了一個本輪,多又多了一個新的標準。--九江喵~ 2017年9月14日 (四) 05:42 (CST)
我覺得我們提到的「正確性」不應是「政治正確」,而是一些翻譯上的準則。比如在富檻的譯名討論中,投同意的大多是針對檻不對應堅,而投反對的卻避開翻譯內容不談,只談流行度,我覺得這樣不太妥。考慮流行度,官譯等等都沒什麼問題,但是如果優先度高於,比如,漢字的對應(當然我也知道並不是所有場合都要對應,但是這個場合顯然對應更為合適),就有些捨本逐末了。這種事情達不到要拿出個元老院的程度,也算不上本輪,本輪是照顧被證明錯誤的理論才存在的。翻譯英文姓名就沒這麼多事情了--dradrus討論) 2017年9月14日 (四) 08:55 (CST)
關鍵的問題就在於現在根本就給不出一個翻譯的準則,拿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東西說事,這沒有意義啊。現在唯一有用的就只有通過投票表決被正式承認的社群共識,這倒還是可以作為更高級別的參考意見。但是我也說了這些個例並不能作為新問題的參考依據,因為它們僅僅是基於特殊問題上的參考……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發現很多問題,有些是所謂的準確性占優,但是有些卻是所謂的通用性占有,這些的判定標準非常的隨意。這些例子實際上就是對一個根本就不存在的翻譯準則的個例補充說明,本質上就是給這個「準則」不停的增加輔助輪。那我要是真問你什麼是翻譯的準則,你肯定又說不上來。我並非是反對追求準確性,但起碼你得給出尺子不是?告訴人什麼是正確的,什麼是錯誤的。翻譯的準則最重要是並不是追求什麼準確不準確的,而是要讓人知道那是什麼,能夠復用的就儘可能復用,國內不是還有一堆人想要把西方龍叫做「拽根」嗎?那你覺得「小林家的拽根女僕メイドラゴン」怎麼樣?當然這種特例只是說笑而已。大熊貓並不是小熊貓他媽,一個是熊,而另一個是浣熊的近親,但我們還是那麼叫。但是我也確實說了這些個例並不能作為新問題的參考依據。這個討論本身就是對什麼是準確的做出了最低限度的判明標準,我並不是想要討論我們是不是應該堅持正確,是否應該鼓勵正確翻譯,而是要討論我們應該告訴別人什麼是正確的,所以我很上面的討論中就說了這樓已經歪了很久了(至少是偏離了我的期待),當然我也確實是說了這裡的討論不限身份不限立場不限出發點,理論上要討論什麼還是自由的。--九江喵~ 2017年9月14日 (四) 10:09 (CST)
這裡我需要額外再做出一些說明,原則上「露蒂的後宮玩具」作為動畫更為人知,但國內並非由正式出版物,所以這個時港台地區的正式出版物的繁體翻譯具有更高優先級。這裡有一個比較麻煩的問題,如果內地獲得了正版授權並做出了對應的名稱翻譯,那麼代理商的命名具有更高優先級,如果有多地區同時獲得授權,以簡體優先(除非出現流行度優先等特殊情況),如果內地沒有獲得正版授權,那麼其翻譯不具有代表性,應當以繁中獲得正式授權的名字為準,如果繁中也沒有獲得同類題材的授權,則考慮是否具有原作授權的正式出版物,如果有則沿用其譯名。當然還有其他更為複雜的問題,我一時半會兒也無法詳細說明,但大致上就是這樣的一個流程。--九江喵~ 2017年9月13日 (三) 16:28 (CST)

關於《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看新聞看到下月實施的《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想了解一下該法律的適用範圍是否涵括百科的討論區。

規定中那些很常見的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等高大上姑且不論,規定中提到的

  • 「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並公開管理規則和平台公約,與使用者簽訂服務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 「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提供者應當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對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
  • 「應當接受社會公眾和行業組織的監督,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渠道,設置便捷舉報入口,及時處理投訴舉報。」

「管理規則」、「黑名單」、「舉報渠道」這裡好像不太完善。雖然根據法規,都是出事站長背;但是作為維護人員的負責範圍,應該做的,怎樣去做也希望有清晰的說明。--Notalgia-Contαct- 2017年9月14日 (四) 22:30 (CST)

群組……不包括wiki類平台吧……——From AnnAngela the sysop (Talk) 2017年9月16日 (六) 09:29 (CST)
關於和免責聲明勉強算1吧,黑名單早就有了,提問求助區/討論版算是3吧 -- Baskice(talk) 2017年9月16日 (六) 10:24 (CST)
萌百討論版不算群組吧,應該更傾向於是論壇--littleletterbee 2017年9月16日 (六) 11:19 (CST)
政策理解沒錯的話,論壇也是規管範圍吧。
「本規定所稱網際網路群組,是指網際網路用戶通過網際網路站、行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等建立的,用於群體在線交流信息的網絡空間。本規定所稱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提供者,是指提供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的平台。本規定所稱網際網路群組資訊服務使用者,包括群組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Notalgia-Contαct- 2017年9月16日 (六) 12:39 (CST)

反正最終解釋權又不在萌百手裡,憑空臆測也沒什麼用,除了群組之外還有《網際網路論壇社區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跟帖評論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用戶公眾帳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信息搜索服務管理規定》、《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群組服務對萌百來說不一定套得上,但是論壇社區、跟帖評論、搜索、新聞等逃不掉的。總的來說,哪些敏感的,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不涉及這些的也沒人會理你。--九江喵~ 2017年9月16日 (六) 13:44 (CST)

細想了一下,感覺也說得太理所當然了點,似乎人人生而知之。總得來說,抄考致敬一下相關網絡平台根據法規更新的【免責聲明】,【用戶須知】。我認為真是很基本,很需要做的事情。
來個國外友人或者小學生,亂說話,扔一下【用戶須知】的XX條,乾脆利落。加入黑名單,封禁也是有根有據,執法順利,皆大歡喜。永遠不要小看網絡的深度和廣度,什麼人和什麼事情都會發生。防患於未然,不用等又出個XXX事件才亡羊補牢。--Notalgia-Contαct- 2017年9月18日 (一) 22:21 (CST)
解釋理由直接來一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部分搜索結果不予顯示,部分評論予以刪除,部分語句需重新組織,部分內容不在收錄範圍內。」就好了,上頭的意思很難猜測,但絕不是sb,他們可以容忍一些小矛盾小錯誤,但無法原諒一些觸及底線的問題。萌百沒有必要替上頭打白工解釋這些細則,條文說了你只要有公開的規定就行。唯一的問題就是用戶服務協議,隱私權政策要講真的話,還搪塞不過去缺了不少東西,不過去網遊公司找一個霸王條款改改,然後在註冊新用戶的時候強制要求閱讀一下,討論版掛一個公告就行。--九江喵~ 2017年9月19日 (二) 15:29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