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討論:Sel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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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僅在用戶頁或討論頁使用的圖片或其他文件不應當被上傳到萌娘共享。可以將自用圖片上傳到圖床😙。 あめろ 討論 2022年1月6日 (四) 23:17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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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您在T:逆轉裁判的皮膚適配上所作出的幫助與貢獻 VENI,VIDI,VICI(萌百歷軍原組) 2023年5月4日 (四) 10:58 (CST) |
關於您的簽名
今天在討論版瀏覽話題時注意到您的簽名被巡查姬修改,個人認為是其中的管道符(|
)導致簽名在{{MAR}}模板中顯示異常,所以建議將User:Selfice/討論版簽名中某個地方的管道符改為對應的HTML實體|
以規避此類問題,具體是這個地方:
[[User:Selfice|<span style="color:#FFF;">🏠</span>]]|[[User talk:Selfice|<span style="color:#FFF;">📭</span>]]
以上,祝編安。--ultim_0 ( USER | TALK | WORK | 既來之,休走之! ) 2023年5月8日 (一) 15:49 (CST)
關於在B站私信中發佈的【萌娘百科模板編輯組】邀請
內容原文:
您好,煩擾閣下了。出於對閣下的技術力的敬佩與讚賞,鄙人Selfice僅代表以後可能會建立的「萌娘百科模板編輯組」向閣下發出邀請。
這將會是一個模板編輯愛好者交流的平台,將會致力於萌娘百科的所有條目的模板化、規範化、格式標準化、美觀化的工作。
由於萌娘百科對於建立編輯組的最低要求為3人,而模板編輯屬於較為小眾的領域,所以請理解鄙人必須如此煩擾閣下以尋求意見或加入。
最後,無論參與與否,都請在鄙人[[User:Selfice]]的萌娘百科的討論頁中對鄙人進行答覆,鄙人將不勝感激。
Hmmm……沒必要為了創建或更改模板創建一個編輯組吧,編輯組往往都是以相關條目或者條目人物作為話題中心而創建的。模板並非條目以及涉及人物,而是通用功能,不能為了「統一度量衡」而去對多數模板作「標準化」。每個人對條目、模板、用戶頁的操作風格、行為模式以及中心思想都有所不同,強加標準只會提高其他編輯者的編寫成本,並對其他編輯者造成偏見。
我能做的事情,不是將對應模板按照所謂統一的風格和語法製成終稿,而是將先前由於各種原因不完善的文本添加通俗易懂的說明,同時添加潛在的自定義空間,除非錯誤修改確實構成問題,我是不會要求其他編輯者按照特定的規範使用或修改模板的。對於新模板的創建,除非新建內容確實有被其他編輯者使用或者其他頁面復用的潛能,否則當作為自己的頁面錦上添花就是。✏️李皇諦(💬留言 / 📜記錄 / 📝簽名)🕓 2023年5月29日 (一) 04:28 (CST)
提醒:請及時修改您的簽名
您好,您當前的簽名由於引用的圖片的原始尺寸最長邊超過128px,不符合萌娘百科:討論區管理方針中關於簽名的要求,請您及時修正。如您需要幫助或仍有簽名相關的疑問,請在本頁面使用{{@|高级火法}}
對我進行呼叫,並在留言末尾使用--~~~~
簽名。
您可簡單將original.png更改為128.png。——某FFF團的高級火法 (批判一番) 2023年9月20日 (三) 22:54 (CST)
用戶被封禁而尋求幫助
該用戶被封禁,執行封禁的人員是 星海子。封禁原因是 故意創建冒用名義的模板、妨礙正常維護 。
- 開始時間:2024年3月24日 (日) 16:45
- 到期時間:無限期
- 目標用戶:Selfice
- 封禁編號:#12157
該用戶請求幫助,理由是:
請求釋法「冒名」,我方觀點認為用戶框作為用戶模板本身範圍合理即可創建,且包括{{用戶 STAFF}}也有普通自確用戶的編輯記錄,並無逾權行為。
問:去年我非會員時在會員政策出台的時候所創建的{{用戶 會員}}是否屬於「冒名」?
另,審核員模板並未被本人濫用,且導航模板內添加連結依據規範,無破壞,即使是模板內留言問題也應當採用對應的方針判例進行定量而非直接永久封禁。
望覆核
——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4日 (日) 18:18 (CST)
- @AnnAngela--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4日 (日) 21:13 (CST)
- 難說了。首先,根據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方針政策中的可信度較高的回覆,審核員是運營僱傭的,不要求有賬號,因為理論上審核員不會進行任何除審核之外的編輯等操作。當然,你可以認為這個沒有任何約束力,並忽視此回復,直接參見萌娘百科:方針#用戶權限體系,裏面並沒有「審核員」身份組。因此,把你創建的模板作為冒用名義的模板是合情合理的。--Asdfg001(討論) 2024年3月24日 (日) 23:55 (CST)
- @Asdfg001 用戶框模板作為娛樂性模板且專供用戶頁使用的情況下本身不具備適用用戶權限體系方針。
- 這裏援引2例:
- 1、比如說在{{用戶框}}模板中與「審核員」一樣位於職能欄中的{{用戶 管理層的女孩子}},參見萌娘百科:方針#用戶權限體系的話並不存在該身份組。坦白說符合使用該模板定義的也只有安哥@AnnAngela(見頁面Special:鏈入頁面/Template:用戶_管理層的女孩子,記得隱藏「嵌入」外的類型)。
- 2、{{用戶 STAFF}}對應的身份組也是運營所僱傭的,也不要求有賬號,事實上目前除了工程師外其他該用戶組的賬號基本都處於站內其他老用戶的分身賬號狀態,因此即使將萌娘百科_talk:討論版/方針政策的內容視為具有效力也並不構成「冒名」
- 最後,以上未提及的「妨礙正常維護」這一條罪名並以此進行永久封禁着點,我方依然認為涉嫌定罪過當,應當重新覆核。--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5日 (一) 02:47 (CST)
- 此次封禁頂多屬於嚴重-過失或無知破壞,而對此類破壞,作為嚴重破壞確實可以跳過提醒直接封禁,但應當在「封禁後在用戶討論頁進行明確說明」且我不認為這是需要「防止破壞擴大」的情況,其次,作為最近一年內的初次封禁,封禁時長應當為1-3日;再來看看其原因本身,在{{用戶框}}中此模板被歸為職能,而相關用戶框也是按照職能分類而非用戶組,並不必要因為不會存在用戶組而刪除。此模板與{{用戶 更新姬}}類似,即使封禁也應當封禁濫用模板的人而非創建的人。即便真的認為此模板妨礙了維護、不應存在也不至於因此直接進行封禁,刪除、提醒即可。故我認為此次封禁並未遵從方針與善意推定。 —— 《論鬼影+史》,
@星海子 申訴日期即將達到3日,暫時未有任何管理員回復,請儘快處理或說明。--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6日 (二) 07:59 (CST)
- 請您說明該幽默模板幽默在何處?該模板用途為何?我認為不合時宜的黑色幽默屬於對特定人士的攻擊。距離閣下上一次人身攻擊警告不到一年。—— ほしみ 2024年3月26日 (二) 14:02 (CST)
- @星海子 「故意創建冒用名義的模板、妨礙正常維護 。」——節選自您的封禁原因。
- 1.何為冒用名義模板?模板本身是否違規?
- 2.如何妨礙倒了正常維護工作?
- 3.此時新增「人身攻擊」罪名是否合理?若因此罪名封禁是否符合善意推定?以及並不如實告知封禁原因並直接告知是否符合方針?
- 4.綜上所述先前的封禁行為是否符合方針與政策?是否符合以往判例的量刑標準?是否存在濫判行為?
- --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6日 (二) 14:41 (CST)
- 另,{{用戶框}}系列模板並非「幽默模板」的子集,{{用戶 審核員}}完全與{{用戶 更新姬}}或者{{用戶 STAFF}}同一性質,望知曉。--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6日 (二) 14:45 (CST)
- 您在模板文檔中說明了這是幽默模板,請您回答幽默在何處?
- 如果您認為與其他用戶組或用戶身份模板處於同一性質,請說明該用戶組或用戶身份當前是否在站內存在,存在於何處?若當前不存在該用戶身份或用戶組,那麼何人會使用此模板?閣下並非審核員,為何創建此模板?故意創建無人使用的模板是否為妨礙正常維護?
- 我認為冒用身份足以封禁,故未添加攻擊相關文本。如果您認為沒寫完整,我可以補充。不論是冒用身份還是對特定人士的攻擊均可以跳過警告直接封禁。—— ほしみ 2024年3月26日 (二) 14:52 (CST)
- @萌娘百科·自由,萌娘百科·正义,萌娘百科·能天使,萌娘百科·强袭,萌娘百科·命运,萌娘百科·神盾,萌娘百科·扎古是否是審查員賬號?個人認為創建此類模板不應被認為是冒用身份,永久封禁顯然處罰過重。btw@星海子似乎很喜歡使用封禁等技術手段,給人感覺並不太會善意推定,當然作為運維指定的行政員,大家似乎也沒有辦法採取什麼措施,不過這次能給予回復解釋已經比什麼都不回要有進步了。--W3jc(討論) 2024年3月26日 (二) 16:42 (CST)
- 有任何官方性的說法說他們是審核員嗎?—— ほしみ 2024年3月26日 (二) 17:06 (CST)
- 似乎沒有運維證實,查了一下好像是維護姬@Jacklin612說的:Special:差異/7078872、Special:差異/7394199。--W3jc(討論) 2024年3月26日 (二) 17:38 (CST)
- 有任何官方性的說法說他們是審核員嗎?—— ほしみ 2024年3月26日 (二) 17:06 (CST)
- @星海子
- 「您在模板文檔中說明了這是幽默模板,請您回答幽默在何處?」
- 幽默之處在於我「認為」其比較幽默,當然,以非幽默的視角來看,這也是一個非常標準且正常的模板。至於我為什麼會感覺幽默我已經寫在了當時的說明裏。
- 「如果您認為與其他用戶組或用戶身份模板處於同一性質,請說明該用戶組或用戶身份當前是否在站內存在,存在於何處?」
- 「故意創建無人使用的模板是否為妨礙正常維護?」
- 給並不存在的身份創建用戶框模板並非沒有先例,甚至有紅鏈模板被收錄於{{用戶框}},例如{{用戶 語C}},即使是同樣處於「職能」一欄的用戶框也有長期未使用的,例如{{用戶 腳本編輯員}},順帶一提,該模板創建者亦非腳本編輯員。亦存在完全無嵌入且已經被棄置多日的模板例如User:Selfice/收藏夾#垃圾內的全部模板。如果按照將我封禁的標準,請將他們全部封禁。是否存在選擇性執法?
- 「當前不存在該用戶身份或用戶組,那麼何人會使用此模板?閣下並非審核員,為何創建此模板?」
- 前一問已在上文回答,如果真的要說誰會用的話,上面也似乎有人列出了可能可以使用該模板的一些用戶。
- 至於後一問:
- @春风朝露 閣下並非更新姬,為何創建此模板?
- @萌星空 閣下並非管理員,為何創建此模板?
- @在下羊羽君 閣下並非腳本編輯員,為何創建此模板?
- @Selfice 閣下並非會員,為何創建T:用戶 會員?
- 如果這些都違規了,請和我一樣封禁他們並移除模板,按照你所說的標準,這叫「冒名」。
- 「不論是冒用身份還是對特定人士的攻擊均可以跳過警告直接封禁。」
- 根據上文,這邊不贅述「冒名」。而對於「人身攻擊」,請問你認為「審核員」這一身份存在嗎?如果存在,那麽這個模板當然是有人使用的,且不涉及所謂的人身攻擊,因為模板內容是完全正常的;如果不存在,那就更奇怪了,「人身攻擊」的受害者是空氣嗎?
- 請重新定奪,望公正處理。
- --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6日 (二) 17:52 (CST)
- 補充一下,春風朝露和萌星空確實曾任更新姬和管理員,至於在下羊羽君確實並非指令碼編輯員,創建模板的時間是在此用戶組確定廢除之前。--W3jc(討論) 2024年3月26日 (二) 18:05 (CST)
- @萌娘百科·自由,萌娘百科·正义,萌娘百科·能天使,萌娘百科·强袭,萌娘百科·命运,萌娘百科·神盾,萌娘百科·扎古是否是審查員賬號?個人認為創建此類模板不應被認為是冒用身份,永久封禁顯然處罰過重。btw@星海子似乎很喜歡使用封禁等技術手段,給人感覺並不太會善意推定,當然作為運維指定的行政員,大家似乎也沒有辦法採取什麼措施,不過這次能給予回復解釋已經比什麼都不回要有進步了。--W3jc(討論) 2024年3月26日 (二) 16:42 (CST)
- 另,{{用戶框}}系列模板並非「幽默模板」的子集,{{用戶 審核員}}完全與{{用戶 更新姬}}或者{{用戶 STAFF}}同一性質,望知曉。--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6日 (二) 14:45 (CST)
我個人認為閣下的行為不滿足「人身攻擊」與「冒用名義」這兩條,只涉及妨礙維護,因此應當按反破壞方針中規定的封禁時長封禁1-3天。但因為人身攻擊的認定是一件比較主觀的事情,為防止不可調節的觀點分歧,我認為應該先收集一下其他人的意見再進行封禁復檢的判定。-- 珞羽子(交流室) 2024年3月26日 (二) 22:12 (CST)
- 該模板的創建本就不乏在懸崖邊玩耍的刺激心態,現在被封禁了還要拉出數人為自己墊背找補,可悲可嘆。 Rvthenthncyhdt(討論) 2024年3月26日 (二) 21:28 (CST)
- @Rvthenthncyhdt我可否理解為閣下認可此次封禁的合理性且同意超逾方針與政策的與處理?--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7日 (三) 01:44 (CST)
- 個人愚見而已,我的發言對該封禁的合法性又沒有效力。 Rvthenthncyhdt(討論) 2024年3月27日 (三) 01:48 (CST)
- @Rvthenthncyhdt我可否理解為閣下認可此次封禁的合理性且同意超逾方針與政策的與處理?--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7日 (三) 01:44 (CST)
- 該模板的創建本就不乏在懸崖邊玩耍的刺激心態,現在被封禁了還要拉出數人為自己墊背找補,可悲可嘆。 Rvthenthncyhdt(討論) 2024年3月26日 (二) 21:28 (CST)
@珞羽子 由於明日即將停服維護,請幫忙聯繫其他管理以徵求意見並儘快處理,感謝幫助-- Selfice(talk) 2024年3月28日 (四) 01:15 (CST)
- @KingChan,TsanconBYin,冰风飘羽,珞羽子,Daigui,在下羊羽君再次請求覆核,@珞羽子的覆核提議已提出多日然而並未有實質性動作。-- Selfice(talk) 2024年3月30日 (六) 23:13 (CST)
基於本次申訴已逾月未能得到正確受理,故依照先前表態,裁定如下:創建相關容易造成身份迷惑的模板確有構成「妨礙維護」,應按照首次封禁計算時長。鑑於目前實際封禁已達到一個月,遠超過首次封禁的時長,故予以解封。—— 你知道嗎,二餅和鋼管是同胚的(點擊播放) 2024年4月23日 (二) 23:30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