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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句英文歌词的翻译
我的疑惑出现在“All right! come into ears.”这句话的翻译上。
原句如下:“Failure is not the waste end. All right! come into ears.”
@Wz520翻译成了:“失败并非无用的终焉。好吧!快到耳朵里来。”
我自己的译文是:“失败不是无用的结束。‘没关系!’传到耳朵里来。”私以为自己对后一句的翻译可能更合语境。
我查了下“All right!”的含义,百度上说:
- adj./adv.可接受(的);满意(的);安全健康(的);平安无恙(的);尚可;还算可以
- int.(确保对方同意或理解)如何,是不是;(表示同意)好,行,可以;(回答对方的感谢或道歉)不要紧,没什么
“All right!”在句中作感叹词(int.),可以翻译成“不要紧”或“没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come into ears.”开头字母是小写的。我认为可能是漏掉了双引号,即原句本应该为“"All right!" come into ears.”据我现有了解,GUST的Booklet经常出现此类的问题。
所以我打算把@Wz520您对“All right! come into ears.”的翻译改成我的译本。想听听您的想法?谢谢!抱歉打扰您了。
如果一周后我没收到您的回复的话,就擅自先改了哈~到时候咱们可以再商量。实在不好意思qaq——分柿方橙(讨论) 2020年10月17日 (六) 21:20 (CST)
“ | 我认为可能是漏掉了双引号,即原句本应该为“"All right!" come into ears.” | ” |
- 您的意思是说把 "All right!" 这句话作为一个整体,当作 come into ears 的主语?
-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觉得后面的 come 就应该是 comes 了。因为把一句话作为一个整体当作另一个句子的主语,那么前者理应是第三人称单数。
- 我当时翻译时没想太多,现在再看一次,也很奇怪到底是要让什么东西进耳朵里来。现在结合前面的 "Failure is not the waste end.",感觉您的解释很合乎逻辑。因为前面提到了失败并非结束(其实我现在更倾向于翻译成“终结”,后述),其实也就是说失败是没关系的。那么后面说“‘没关系’(这句话)进到耳朵里”,是十分合理的。
- 但是如果“‘没关系!’(这句话)进到耳朵里”这句话是陈述句,那么前面说了,“没关系!”("All right!")作为主语,在整句话里属于第三人称单数主格。那么根据英文文法,与其直接相关的动词应该变成第三人称单数形式,也就是后面的 come 应该变成 comes 才对。
- 如果要保留 come 不变成 comes,也可以换一种思路去理解。比如“ "All right!", come into ears.”,注意这里不仅有双引号,还有个逗号。这里把 "All right!" 作为一种称呼,就好像有个人的名字就叫 "All right!",然后对其说“come into ears"。这样一来,这句话就变成了祈使句,当然 come 就不用变形了,而且因为前面是逗号,也不需要首字母大写。
- 由于前面的 Believe 、后面的 Fly 和 Draw 开头的句子都是祈使句,我觉得这里也应该是是个祈使句。也就是说,也许印刷时不只漏掉了双引号,还漏掉了一个逗号。也可能不是漏了而是作词者本来就没写
- 不过,在翻译成中文后,是可以省略这个逗号的。只要用不同的词就可以区分陈述句和祈使句了。
- 您的版本“‘没关系!’传到耳朵里来”感觉像是陈述句。我觉得仍然使用我原来的版本所包含的“快”字,翻译成“‘没关系!’快到耳朵里来”似乎更像个祈使句吧?
- 另外关于“waste end”的“end”的翻译,现在想想“终焉”可能太过文言了一点,不过您说的“结束”似乎欠缺点润饰(这是歌词),改成“终结”是不是会更好?
- 还有“并非”为什么要改成“不是”呢?百度关于“并非”的解释:
并非:并不是。如:并非如此,意思是说“其实这件事,并不是你想像的那样,有可能存在另外一种隐情”。
- 我的理解是“失败这种事,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无用的终结),有可能存在另外一种隐情(其实失败是没有关系的)”。私以为此处用“并非”比“不是”更合适。
- 最后我总结一下我建议的最终版本是“失败并非无用的终结。‘没关系!’快到耳朵里来。”——Wz520Talk 2020年10月20日 (二) 12:23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