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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莫凡(全職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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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說回退就會退。。。新消歧義規則可是沒有規定數目少就不需要消歧義。
這個如果不需要消歧義的話,那麼一大堆條目都要改了。。。。羅輯也是只有兩個,章北海也是只有兩個。。。 萌百娘的胖次(討論) 2016年10月27日 (四) 21:55 (CST)
- 章北海那個遲早是要改回來的。同名人物畢竟過少,關於消歧義我都發過好幾次討論了,消歧義頁永遠時最後的解決方案,能用消歧義模版的就不要用消歧義頁,濫用消歧義頁會影響用戶瀏覽體驗 --
宇文天啟 ☺ 2016年10月27日 (四) 21:57 (CST) - 參考綱手的刪除日誌,綱手消歧義頁被刪除的理由就是重名數量不足 --
宇文天啟 ☺ 2016年10月27日 (四) 21:59 (CST)- 「重名數量不足」?如果這個不加後綴消歧義,那麼羅輯、章北海是否也刪除?這兩個也是重名數量不足 (希望能夠統一,如果什麼樣都有,就沒規矩了。要麼都消,要麼都不消。) 而且,不加後綴這本身已經違背了不以人氣確定條目名的原則。。。老遇到這種自己規則都不統一的事,是否統一你們自己確定吧,我就提建議。。。。。萌百娘的胖次(討論) 2016年10月27日 (四) 22:03 (CST)
- 章北海明顯是在玩同名梗,當初移動章北海就不合理。比如我可以寫個小說,故意將裏面的某個人和其他作品重名,然後逼別人消歧義,那不亂套了,然而我並不是管理員,而且三體和雛蜂都不是我涉及的領域,所以暫時只能這樣。消歧義討論在討論版似乎都會被選擇性無視,攤手,其實這個不用那麼死板。我創建消歧義頁都是攢夠了至少三個以上歧義項才進行的(原型除外,所以綱手那個會被刪我非常意外。。),就像這種情況,同名同姓的ACG角色太少了,消歧義頁就沒什麼意義了,本來進錯詞條的瀏覽者只需要點一次(消歧義模版)就能進正確的,一搞消歧義,就變成了要點兩次,而且第二次也沒有什麼意義。 --
宇文天啟 ☺ 2016年10月27日 (四) 22:12 (CST)
- 因為以前討論過,角色名不可以佔用原型名稱,綱手這個名稱是用於對原型介紹的,不可佔用。如果將來有人建立綱手的原型條目,自然可以重新建立頁面。 你說的消歧義需要點兩次是有道理,我知道,但道理是道理,規則是規則,不能混為一談(如果要取消兩個重名情況下的消歧義後綴,你得先修改現有規則)。現有的消歧義規則,就是要加消歧義後綴的。在萌娘百科:編輯規範的重名處理原則中明文規定:遇到野生的/少量重名時,使用【人物名稱(作品名)】的方式來作區分。所以我的操作並沒有問題,嚴格說起來,你的回退才是違背編輯規則的。萌百娘的胖次(討論) 2016年10月27日 (四) 22:23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