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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白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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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學論戰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talk:討論版#白學論戰

主條目白學

抄送管理員@Shirrak和@平塚八兵衛

注意@Waseda0622和@ROXAS等人之間的編輯戰行為。ROXAS平塚八兵衛在臥的三次大段刪除,以及Waseda0622的兩次重建。

目前的版本是第三次大段刪除後的版本,理由為:

百科恕不能事無巨細寫入,故不接受長篇大論,如有需要請移步討論頁大戰三百回合,論證完畢達成共識後再到此處給一簡明結論。抄送管理員。(版本1224351,摘要)

指出Waseda0622、ROXAS在詞條編輯過程中有進行版聊式辯論的傾向,具有攻擊性,不符合維基精神。Waseda0622其一Waseda0622其二Waseda0622其三ROXAS

提示Waseda0622的結論不是共識。

質疑Waseda0622的論據:

在雪菜AS中連孩子都有了。(版本1205675,摘要)
雪菜TE中那幾張多得仿佛不要錢似的婚禮CG(版本1222871,更新內容)

隨附ROXAS和在臥的對話和Shirrak的對話,其中包括了在臥的見解(三次元、二次元、玩梗和白學)。

建議Waseda0622深入學習編輯規範 其一(括號作為強調符號使用)其二(隱藏模板破壞)

申請對白學條目進行臨時保護,對參與編輯者的行為、編輯結果進行仲裁。

謀求重建一個各方可以接受的編輯結果。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0:50 (CST)


個人認為,萌百應該在各種黨爭中保持中立。我不是雪菜黨,更不是冬馬黨。但是這個如此幼稚的白學家的所謂「民法論證」,已經嚴重破壞了條目質量。因此我建議對其進行封禁。

另外,這個條目應該進行大幅度的修正,以達成條目中立化的目的,避免這個條目成為某些無腦白學家們的戰場。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7年5月12日 (五) 11:51 (CST)


這個論點,本身就是比對日本法律,跟遊戲文本後,所得出的結論。

如果有意見,請拿出證據證明,不然就是污衊。

況且,本來說的就是遊戲本體,雪菜AS中的雪菜婚姻事實,本人也未曾反對。

如果要對我扣上黨爭指控,建議還是省省。 畢竟本人所為,乃是陳述事實。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於2017-05-12T04:09:00‎添加。


平塚八兵衛提到了0.中立不選邊,1.對參與編輯戰的編輯者的處罰提議,2.對「論證」的文字提出異議。3.(延伸建議)中立化。

對參與編輯戰的編輯者(包括臥)的處罰提議請管理組考慮。對改造條目的工程預期可能比較浩大,可否在這次編輯戰解決後從長計議。

Waseda0622反對黨爭的指控,可否理解為最終目的在於結論(和紗不是小三)。

臥同意平塚八兵衛的不應當在這個條目的頁面進行任何形式的論證,不知中立可否解說為對冬馬小三和和紗不是小三的兩種觀點不置可否?

臥對Waseda0622的論述持反對態度,理由不限於不符合百科編輯規範。

臥認為和紗不是小三的說法有意義。

提議Waseda0622是否接受有限地寫入冬馬不是小三的結論作為附說,而不進行論述。比如在同時兼容ROXAS在版本1222871中提到的雪菜TE中那幾張多得仿佛不要錢似的婚禮CG的說法的基礎上修改並回到這個歷史版本的類似說法。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2:42 (CST)


我本不想和這名雪菜黑重複的搞什麼論戰,因為我在與管理員的對話中已經把前因後果和對此事的態度說的很明白了,和他吵這些真的沒有任何意義。

民法大神你會受到黨爭的指控是肯定的,你該不會以為你刪了在萌百寫的那些東西,就不會留下記錄的吧?

如今我只發現有必要讓各位更加了解一下這位民法大神,所以我附上他在知乎上的提問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110528

看完之後就能大概了解他是個什麼樣的人、會發出什麼樣的理論了,大神你也沒必要再三重複你的那些理論了。大家不必再浪費更多時間,皆大歡喜不是嗎?

——ROXAS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2:50 (CST)


我作的事情只是陳述事實,並未對雪菜攻擊。 事實上和紗又沒構成(小三)要件。

不過,我想請某個人,少人身攻擊,多拿文本資料說話。

我是能接受條目編輯者的建議,可以在下面附註(以日本相關法律,和紗並未構成小三等語)。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Waseda0622請閣下在討論時記得簽名--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5月12日 (五) 13:06 (CST)


具體提議如下:

然而認真的白學家進一步論證曰……

如果狹義地將「小三」理解成「婚姻關係中插入者」。那麼將遊戲本體研究後發現,在四結局中、只有和紗TE主角有跟和紗明確表述成立了婚姻關係,因而不惜引用日本相關法律,以堅決反對「冬馬小三」的說法來捍衛和紗的清白。

可以繼續商談。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10 (CST)

我能接受以上修正以上修改

不過怎麼簽名咧? @Waseda0622

連按四次~即可。

兩人達成共識。等待@ROXAS表態。

【注意:我們的共識永遠只是我們的共識,對其他人沒有約束力,但應該致力於解決目前的事情】

等待管理組處罰決定。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19 (CST)


~<Waseda0622>~我目前是用手機留言。——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只有和紗TE主角有跟和紗明確表述成立了婚姻關係..........

@在卧這依舊槽點滿滿的話,你是認真的嗎?

PS:我附上的知乎鏈接,請各位務必全部看完,謝謝

——ROXAS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27 (CST)

一直在從監視列表關注這個討論的路人表示請注意對事不對人,對用戶的討論請移步用戶討論頁 --紅夢子#FF2400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32 (CST)

@ROXAS

臥都不知道怎麼說好了。是啊,雪菜TE繞不過去的。對不起,是臥疏忽。 這樣呢?

這個是技術層面上的事情,只要一句話就好。

如果狹義地將「小三」理解成「婚姻關係中插入者」,直到任何一條遊戲線路的結局,和紗確不曾做過此種意義上的「小三」。因而不惜引用日本相關法律,也要堅決反對「冬馬小三」的說法來捍衛對和紗的真愛。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36 (CST)


雪T的確沒有成立法定婚姻關係。——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這個和你主張的【和紗不是小三】的結論沒有關係。——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43 (CST)

日本民法在這邊有規定。

第七百三十九條 婚姻申報 (一)婚姻,因按戶籍規定進行的申報,而發生效力 (二)前款申報,應由當事人雙方及二人以上的成年證人,亦言詞或署名的書面進行。

這邊的(應),表示的就是(一定要)。所以在日本,要成立配偶關係,是要(書面登記)(即法定文書登記)。

第七百三十九條  婚姻は、戶籍法 (昭和二十二年法律第二百二十四號)の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屆け出ることによって、その效力を生ずる。2  前項の屆出は、當事者雙方及び成年の證人二人以上が署名した書面で、又はこれらの者から口頭で、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所以,雪菜在他自己的雪菜TE, 即(遊戲CODA結束)的當下,跟主角依然沒有(婚姻關係之存續)。

婚禮並非構成婚姻關係成立要件,要有(登記事實)。

或者如和紗TE一樣的情況。

第七百五十條 夫妻的姓氏 夫妻可以依結婚時所定,稱夫或妻的姓氏。   第二節 婚姻の效力 (夫婦の氏)第七百五十條  夫婦は、婚姻の際に定めるところに從い、夫又は妻の氏を稱する。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Waseda0622這個我們不提,上面說過,先或保留結論,不論證了。你是這次編輯戰的首次編輯者。如果達不成共識,就什麼都不會留下。——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41 (CST)

這點要看對方囉,我是蠻期待對方能拿出相關證據來陳述他的論點,以補充相關的不足。

只要有陳述事實即可。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從@ROXAS的編輯歷史來看,他的編輯動作是在刪除你的論證,他不是在立論未有、而是在駁論既有。所以你同意不論證以後,他就不會駁論你的論證。

現在是看你們最終能否增益一個結論。當然,必須陳述事實。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3:54 (CST)


就事論事,實事求是,第二次求共識,有意見請雙方提出。

然而認真的白學家進一步論證曰……
如果狹義地將「小三」理解成「婚姻關係中插入者」,直到任何一條遊戲線路的結局,和紗確不曾做過此種意義上的「小三」。因而不惜引用日本相關法律,也要堅決反對「冬馬小三」的說法來捍衛對和紗的真愛。


@ROXAS@Waseda0622

可以吐槽臥,不要攻擊對方。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4:08 (CST)

同意修改,不過(來捍衛對和紗的真愛)好像有點贅字?個人以為到(反對冬馬小三)為止即可。——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有沒有必要寫成「直到遊戲本體任何一條線路的結局時間點」?--Shirrak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4:26 (CST)


@在卧我說過,和他是無法達成共識的。

現在就讓我們來談談問題核心吧,他想證明冬馬不是小三,但所用的方式和對雪菜的態度並不端正。在一個關於感情糾葛的遊戲裡談什麼鬼法律,以及出了什麼事都怪雪菜。所以他的論證會被大段大段的刪除

下面轉載一篇知乎上的回答,說明其打算從法律層面證明冬馬不是小三的行為,並沒有實際意義

作者:夢裡夢外皆是夢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110528/answer/161870028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民法大神,既然你這麼執着,那我也喝點茶隨便寫寫吧。

你提出的問題是:「春希和雪菜沒有結婚,為什麼要叫冬馬小三。」,論證的核心是「因為沒有違反法律,所以不是插足者」。

首先,說說什麼是法律吧。法律是一種概括、普遍、嚴謹的行為規範。

作為法律,是具有普適性,通過法律的強制執行力來機械地校正社會行為中所出現的一些偏離了法律軌道的不法行為,使之回歸到正常的法律軌道。然而,「校正不法行為」是對「偏離法律軌道」的底線,是人類行為規範的最底層。比如說:「法律明令禁止」,「法無禁止皆可為」等,都說明法律是一條底線,一條高壓線,觸犯後必受嚴懲。

然而,在現實社會中,法律的適用情況並不多見——如果一個正常生活的人,並非每個人都會越過法律的底線,受到法律的懲罰。為什麼呢?因為在法律之上,存在另一個比法律更有評價值,更有懲罰力的東西,那就是道德。

道德,指衡量行為正當的觀念標準,是指一定社會調整人們之間以及個人和社會之間關係的行為規範的總和。「道德」二字,出自荀子《勸學》篇:「故學至乎禮而止矣,夫是之謂道德之極」。所謂道德,並非具體存在的事物,也無法用一本法典寫清楚,而是屬於世界觀一類的抽象概念。道德雖不是生活必需品,可它對人的修養和身心健康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文明的人類是靠道德的建立來作保障的。

那麼,我們來談談第一個問題,沒有結婚是否屬於合法。當然,無論是日本民法還是我國民法,訂婚都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這也是你一直抓着不放的地方,我能理解你想說什麼,無非是想表現自己「並沒有錯」。然而,「對」與「錯」,對於社會人來說,法律並不是評價的唯一標準。

中國人,講究的是孝、悌、忠、信、禮、義、廉、恥 ,這是我們幾千年民族精神傳承下來的,至高無上的道德標準。法律沒有規定每年回去看父母幾次,難道我們就不應該多陪伴在父母身邊嗎?法律沒有規定兄弟姐妹之間應該相互幫助,那麼我們不應該對自己的親人們多關心照顧嗎?法律沒有規定國家遭受戰爭我就一定上戰場,那麼我就應該看着敵人的鐵蹄踐踏我們的同胞嗎?法律沒有規定講話要守信用,那麼我們就應該朝三暮四,出爾反爾嗎?

特別是「恥」,這個字對國人也好,日本人也好,都是非常重要的。凡是不合道理的事,違背良心的事情,絕對不做。人若無恥,等於禽獸一樣。「恥」也是自尊自重,自我修養的一大表現。故,除了「法律」的底線,作為一個正常人來說「道德」要比法律更具規範性。法律不講究廉恥,但人講究。

「因為沒有結婚,所以不能被稱之為小三」,是建立在「沒有違反法律」這種基礎論調上說的,看起來沒毛病,事實上,僅僅靠法律層面就能滿足內心是非觀的人,失格。

我並不是說將冬馬,釘在「道德」的恥辱柱上。縱觀整個CODA,冬馬te的結局其實是春希(玩家)選擇的結局,春希的移情別戀是冬馬te的根本。

冬馬本身,並沒有太多值得批判的。在我眼中,她是一朵帶着毒刺的黑色玫瑰花——美麗,而劇毒。如同耀子說的,冬馬身上匯聚着太多的光芒,她們的存在,會毀滅身邊的一切。

但我還是要說一點冬馬。冬馬在春希與雪菜準備結婚的時候選擇回日本,或許是帶着與兩人決斷關係的覺悟,「讓那傢伙再聽我彈一次鋼琴」——然後就再也不見的自我暗示。

可是,僅僅是這樣嗎?冬馬在遭受母親白血病事件後,最能看出冬馬心態的是雪菜te:「留在日本的這段時間裡,哪怕是地下的情人也好,請讓我留在你身邊。」

在這條線里,春希對冬馬可以說是一直拒絕,想要保持對雪菜的感情忠誠。可是冬馬提出做春希私底下的情人(這個詞並非我主觀臆斷,是她自己提出的)。

做情人是什麼?請問?感情並沒有錯,可是此時的她將自己的感情,用來「滿足自己的遺願」這一想要得到春希的藉口(並非我說是藉口,事實上冬馬一直想要得到春希這想法是確實存在的)。

雖然我知道冬馬非主觀意願想要破壞所有的羈絆,也可能是因為老宅事件時她被打擊太大,失去理智。但是,她不知道這麼做,所有人都會壞掉嗎?春希要為此背負多大的罪惡嗎?雪菜要受到多深的傷害?冬馬自己呢?她能承受得住良心的譴責嗎?冬馬提出在日本期間做春希私下的情人,自己的感情能得到回應,三人的思想會全部崩潰。

冬馬的這種做法,是非常有問題的。

冬馬te的冬馬我就不在提了,想必看過的人都知道,兩人的關係是怎麼走到這一步的。一句話,「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將三人的五年糾葛放在一起,冬馬算是一個「在最不恰當的時候出現的三角戀一方」。

但用五年時間的利刃剪去過多的感情,還原事實的本質:春雪準備結婚(其結婚是可以獲得所有人的祝福,算是大家認同的、修成正果的結婚),冬馬作為第三者(並非說是小三)出現,若是做為朋友結束(雪菜te)還好說,但是作為冬馬te的冬馬從因果關係上來看,冬馬回日本是春雪關係崩潰的「源」,能理解的人會理解冬馬的苦心,不能理解的人會說「冬馬**」。儘管如此,我依舊認為冬馬所作所為,都是因為春希對她的感情變化,冬馬就算知道自己已經插足其中,她也無力掙扎。綜上所述,白色相簿2里的事情和法律一毛錢關係都沒有,法律管不到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你也不需要揮舞着法律的大棒來為冬馬正名。

因為,公道自在人心。

——ROXAS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4:39 (CST)


長篇拜讀。。。

@ROXAS,如果臥沒記錯,你並沒有將這些觀點寫到這次編輯戰有關的版本裡,你的操作主要是針對Waseda0622的言論進行刪除和反駁。所以現在不是說一個新論的時候,你的對手也已經放棄論證了。這樣,你再看一下當初臥給你的回覆,也是臥的看法,看看能否和臥達成共識。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5:02 (CST)


@ROXAS

從你的這麼長的引文中,只能得到(個人意見)。

對於結論,完全沒有幫助。 而(小三)詞語的來源,是來自(犀利人妻) https://zh.m.wikipedia.org/zh-tw/犀利人妻

以下是相關記錄

(2011年6月9日,以「臺灣2011年最大的話題作品」(台灣2011年最大の話題作)為名登陸日本,劇名:「結婚真的幸福嗎?」(結婚って、幸せですか)。

該劇在2011年創造高收視率,「小三」(形容婚姻第三者)一詞也成為時下流行用語,)

而此劇的相關人敘述:(瑞凡與安真育有一女,(婚姻原本是幸福美滿),卻因(第三者的介入)破壞了原有的幸福。瑞凡深深愛上了安真的遠房親戚薇恩。(安真要如何面對她婚姻中)這突如其來的改變?)

敘述的也是(婚姻關係中的插入者)。

我們再回到(遊戲文本)中,和紗很明顯,在(遊戲本體中的任何一個結局),都(未該當此要件)。

所以,我是根據事實陳述,還給和紗一個公道。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作為一個沒有接觸過原作、動畫,不站隊的路人,我說一說路人的看法(不代表所有路人)。

白學刷屏很煩,拋開原著就和膜蛤哲學淫夢沒什麼區別。但是既然這個詞條存在,就該寫好這個詞條,最好不帶個人色彩,合格的角色廚也不一定會是合格的編輯者(所以你們就不能當一個優雅的設定廚麼?)

就路人看來,這個網絡用語和民法沒有聯繫,硬是要用三次元解釋二次元除了可以給人一種不明覺厲的感覺,然後呢,就沒有然後了,要戰就把設定集貼出來,CG放出來,遊戲原文摘出來。

不要臉地扯一下另一個詞條直死之魔眼,幾年前是怎麼樣的,現在是怎麼樣的,再玄乎的解釋也是二設,和蘑菇的嘴一比,一文不值。

回到白2的話題,網民的冬三雪碧和結婚與否沒有半毛錢關係,扯到民法固沒有什麼錯,但是除了安慰自己,再給他人來個不明覺厲沒什麼用←_←

以上,這個話題不會再牽扯進去,畢竟是路人,可以在這樓下面討論但是別at我。--某一臉萌百的Ether(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5:03 (CST)


@在卧再轉載一篇知乎上的回答,說明我們如今討論兩位女主在遊戲中結沒結婚,也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作者:戴亦舒 鏈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9110528/answer/161940248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有意思的倒不是問題本身,而是這個問題揭示出來的,在討論WA2這部作品的時候,一直都繞不開的幾個問題:劇本的局限性、重心的偏離、以及狹義與廣義的矛盾。

劇本的局限性按理來說WA2的文本量已經很大了,但即使是如此大的文本,也難以囊括一切細節,於是有一些地方,到底是覺得沒必要寫,還是只是沒有寫,還是就是沒有。其實是沒辦法依靠劇本本身去確定的。這也就造成了一些模凌兩可,正反都說得通的解讀,當然,也是惡意的聚集地。

我印象里最深刻的,應該是質疑雪菜為什麼沒有把,冬馬的偷吻才是春希的初吻,這件事告知春希,並且是直到雪菜TE結束都沒有。因為風格和這個問題太像,我一下就想起來了。

把劇本沒有提到的事情,先當作就是沒有,然後按最壞的意圖去理解。恩,你開心就好。這是其一。

重心的偏離WA2的討論,能看到太多無意義的拉鋸。

論證冬馬TE是不道德的人真的是這麼認為的嗎?很大可能他只是覺得進攻雪菜TE的人太多,要轉移壓力罷了。

鼓吹春希在IC對雪菜沒有感情的人真是這麼認為的嗎?很大可能他只是看不慣新進的新人跳的太歡了,給他們點事情做做。

如果處於均勢還好,只不過是不斷的扯皮罷了。但一旦有一方處於優勢,就能夠看到越來越離譜,越來越不可思議的言論。

這是他們的防禦工事和戰略縱深,為下一次的論戰做的先期準備。這是我最討厭的地方,為了討論一個關鍵劇情,你得先穿過幾個地雷陣和壕溝,不然人家根本不和你談。就算你真的戰鬥力爆表,解決了好幾個奇葩論點,獨力將戰線推進了一段,也沒有時間或者精力去討論你一開始想討論的東西了。

就像這個題目,冬馬是否應該被人稱為小三,其實本身就是無需討論的議題

而僅僅討論這一點也就罷了,卻又把冬馬在本篇中結婚,而雪菜沒有這個觀點拋出來當做戰略縱深。這不是討論劇情,這是戰爭。

討論劇情的目或有不同,但肯定不是為了獲勝。而戰爭的目的,不為得到其他任何東西,只為了獲勝,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這是其二。

狹義和廣義的矛盾無論是維護還是批判雪菜和冬馬的人,都會遇上狹義和廣義的矛盾,也可以說是理想和現實,道德標準不一的矛盾。

冬馬介入接近訂婚的兩人是否能被稱為小三,廣義上看,現實中拆散情侶的人被批為小三的狀況非常普遍,但從小三嚴格上的定義,拆散一個家庭,來說,還算不上。雪菜在知道冬馬和春希彼此喜歡的情況下選擇告白,放在道德標準要求非常高的二次元來說是很嚴重的一件事,你放到現實去看看,不是很尋常麼。

當兩者處於不同的立場,不同的標準,帶着情緒去討論一件事的時候,能得出結果嗎?當然得不出來,最後只能以更閒的人獲勝而告終。這是其三。

而對於這個問題,答案很明顯,就是不需要探討,因為題主歪曲了劇情,轉移了重心,只為了向他人強加自己的價值觀,探討明顯就是浪費時間。而有趣的是,冬馬被稱為小三,很大程度上,也是這三個現象造成的。 以上。

——ROXAS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5:10 (CST)

@ROXAS

附帶一提,(冬馬小三)這梗是從(2012年)開始流傳。剛好跟(犀利人妻)(2011年)時間符合。

加上兩岸官方辭典,都未收錄此詞,且雙方媒體多以(小三)作為(婚姻關係存續中插入者)的代稱。(本人有相關資料可提出)

故私意以為,使用此種牽扯到(法律關係用詞)的條目,請謹慎為之。

最後再補充一點,知乎上的回答,並無所謂(客觀性)認證,完全是(個人意見)之體現。

如以此作為其證明(中立)之手段,顯為不當,希望某些人,能提出相關文本,跟更多資料,作為其立論基礎。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ROXAS所以了「冬馬小三」這四個字在白學的詞條裡面寫着呢,刪不掉的。

現在有人不管用什麼解釋,至少是把【和紗不是小三】這六個字搞「自圓其說」了,寫成一句話放在隱藏區域,不是一點意義也沒有啊。

臥覺得「冬馬小三」這四個字是一種愛,溫柔、深沉、後浮出水面。「和紗不是小三」也是一種愛,代入、強烈、義無反顧。

就當給彼此的愛都留一點生存空間,如何?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5:21 (CST)

@ROXAS知乎的那個問題我已經讀完了,或許你認為從法律角度去分析遊戲很可笑,但是這種角度依然是存在的,至於可不可笑可以讓讀者判斷。
@Waseda0622你認為你是在給和紗「公道」,但是這裡需不需要這種「公道」,是不是足夠令人信服無法定論。
個人贊成在臥第二次的寫法,或許還會再輕描淡寫一點。這是分析遊戲的一個角度,但不是唯一的,更不是最重要的。--Shirrak討論

@Shirrak 我同意你的說法,就像是菜黨被調侃(雪菜X池)一樣,也會去找尋相關證據證明自己論點一樣。

只要引用文本不脫離原著,並以相關資料證明自己論點,足矣。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Waseda0622討論·貢獻)添加。


最後,沒有能和@ROXAS達成共識,只能對@Waseda0622說很遺憾了,在這一過程中沒有保存下任何的增量編輯,臥也盡力了,即便臥根本不認同你的論證啊。

然後就是都別怨天尤人,等管理員大大來處理這個過程中的違規編輯行為和人身攻擊言論,希望各位君子心服口服,最好坦坦蕩蕩、不要捲土重來,再拉一波同樣話題的編輯戰。

【注意:未達成共識僅是ROXAS、Waseda0622,以及包括臥(吧?)不能達成共識,其他人之後當然可以繼續暢所欲言。】

——在臥討論) 2017年5月12日 (五) 15:47 (CST)


@Waseda0622,再次提醒,萌娘百科是一個網絡百科全書,不是論壇。閣下在討論時請記得用~~~~簽名,根據萌娘百科現行政策,在討論時多次不簽名將有可能受2小時至1天的封禁警告,請您注意--Patroller KumoKasumi 2017年5月13日 (六) 07:50 (CST)

好的,是類似這樣嗎? Waseda0622討論) 2017年5月13日 (六) 15:21 (CST)

關於「圖片欣賞」一節

注意到曾經的圖片欣賞中的改圖被刪除了。個人認為刪除改圖使得這個特地的圖片「欣賞」沒有了意義,與條目里該處上文的「見到一個打死一個」也不對應,會引起困惑。目前認為解決方案有:

  1. 索性把該章節改名為「經典畫面」之類的名字,並刪去所涉及的改圖未被刪去前遺留下的描述。
  2. 加回改圖。
  3. 給相關改圖統一加同一個分類上傳到圖站,在此條目增加指向圖站的相應分類鏈接。

個人傾向於第二種方案,因為萌百大概也有收集這種圖的作用,畢竟其他條目也是這麼幹的。不知@平塚八兵衛前輩當時是出於什麼目的刪除的?如果是出於精簡化的原因,也可以用第三種方案折中解決。 —茵陳 2021年5月3日 (一) 17:59 (CST)

抱歉,三個方案我都不會接受。玩梗也就罷了非要把條目搞得烏煙瘴氣才肯罷休?--94 42 233 2001-8 J-JREDiscussion) 2021年5月3日 (一) 18:41 (CST)
@平塚八兵衛 呃呃,不太清楚到底當初鬧到什麼地步了,提這個問題純粹是出於自己喜歡收集梗圖的愛好,不加也罷。但刪徹底一點(也就是第一種方案)也不可以嗎?防止誤導讀者期待地點開卻發現一張改圖也沒有。—茵陳

想了一下,刪各個其他作品的改句可以理解,誰都可以隨便改出來,而好的改圖的製作成本就比較高一點了,刪的話就是在這方面覺得可惜。雖然論壇發個帖子也能找到你當年看到卻找不到了的那個改圖,但和上萌百找相比也是麻煩事。當然這只是個人說一嘴,不用試圖改變我的想法。 —茵陳 2021年5月3日 (一) 20:27 (CST)

回復@iehcni:實在抱歉昨天現實中各類事物太多,腦子瓦特了。不過突然這麼提起了三年前的編輯怎麼都有點奇怪......
正經解答:當時白學的條目實在是過於臃腫且並無質量可言(現在也是如此),所以就砍掉了部分純玩梗內容。當然,保留少量梗圖也是可行,但請儘可能挑出具有代表性的,且確保排版合理。另外,方案三有違反萌百基本法的可能,因此不建議這麼做。
--94 42 233 2001-8 J-JREDiscussion) 2021年5月4日 (二) 20:05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