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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提案/未通過提案/關於巡查員封禁權的提案(201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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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站長封禁權下放至巡查員已經有一段時間,雖然目前尚未出現問題(順便一提:巡查員封禁的第一血由user:聲優編集者達成。被封禁者為user:Avnp9753184624321,該用戶多次註冊馬甲在他人討論頁發出不當言論),然而考慮到巡查員的門檻幾乎等同於沒有,不排除以後會有人故意申請巡查員來獲得封禁/解封權限來進行不正操作(或有巡查員濫用封禁權限)的可能性。因此,在此對巡查員的封禁權限做出以下建議:

  • 巡查員的封禁權限應當進行剝離,並單獨列為一個用戶組:封禁員。
  • 封禁員權限應當設定門檻,且只限巡查員自行申請(必須達成一定的條件),在現役行政員(或現任管理員)檢查通過後授予。
  • 不建議將封禁員搞成「高級巡查員」的方式。

根據上述思路,我提出單獨設立「封禁員」用戶組的提案。

(另感謝user:AnnAngelauser:宮本美代子等人對該提案的指導以及意見。)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9年2月4日 (一) 04:44 (CST)

提案正文

關於封禁員

封禁員只擁有封禁權(block)【阻止其他用戶編輯(封禁)、解除其他用戶該項阻止(解封)或調整該項阻止的範圍或時間段(更改封禁)】,只能由巡查員兼任。特別地,封禁員不持有諸如「阻止用戶發送電子郵件 (blockemail)」「自我解封 (unblockself)」「繞過IP封禁、自動封禁和段封禁 (ipblock-exempt)」等權限,該列權限僅管理員持有。

因為單設了封禁員這一用戶組,巡查員用戶組不宜再持有封禁權。

申請封禁員權限

一名萌娘百科用戶若要獲得封禁員權限,可自行申請。但除非特別情況否則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必須是巡查員,且任職滿6個月;
  • 主命名空間下(namespace=0)編輯數超過500次;
  • 近期無重大操作失誤、無重大爭議事件。

在行政員或管理員經過檢查確認符合後即可授予封禁員權限。

另外,若申請者符合以下任意一個條件,可視情況減免部分條件:

  • 曾擔任萌娘百科的巡查員且當時的任期滿6個月,且非因違規被除權卸任。
  • 曾擔任萌娘百科的管理員且當時的任期滿3個月,且非因違規被除權卸任。
  • 曾經或現時在其他大型網絡百科網站擔任管理員或類似職務,且非因違規被除權卸任。

封禁員的職責

獲得封禁員權限的巡查員在行使封禁權限時,必須遵守萌娘百科:方針中「用戶封禁政策」的相關條例。

另外,建議封禁員在執行封禁權限後,將封禁情況報給任意一位行政員/管理員,以方便後續的處理工作。

封禁員的權限解除

若已經獲得封禁員權限的巡查員出現以下任意一種情況,則應該解除其封禁員的權限:

  • 自行申請辭職的;
  • 違反方針濫用封禁權的(以除權計);
  • 不再擔任巡查員職務的。

討論區

  • 第二節第一條第三款「近期」的時間範圍可能需要具體規範;
  • 第二節第二條第三款「其他大型網絡百科網站」的界定模糊,且部分用戶可能對該項這樣的空降行為有所不滿;
  • 關於封禁執行人員解職再復任的情形(第四節所述之三種情形之後的復任)可能需要額外的說明。
  • 關於封禁執行人員濫用封禁操作時,封禁用戶的申訴和舉報方式可能需要額外的說明。

_yoonhɑkcher留言 2019年2月4日 (月) 10:54 (JST)

前兩者我偏向於有權者的自由心證,只要常理說得過去就行(當然,我歡迎更細緻的界定);
解職復任我偏向於參照其他職務一樣,非除權者申請時無需過高標準即可復任,除權者需嚴格符合條件才可復任;
最後一條,我偏向於用方針來禁止封禁員在封禁用戶時勾選「阻止該用戶編輯其用戶討論頁」選項,然後被誤封禁用戶可以使用{{Help}}來請求幫助,管理也可以使用小工具在分類:積壓工作中顯示最近7天內最新10條封禁日誌來檢查近期封禁。——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19年2月4日 (一) 10:03 (CST)
建議將「其他大型網絡百科網站」改為「大型」MediaWiki或Wikia站點,「大型」的具體定義有待商榷,建議設置為活躍用戶數量。由於是通過正常渠道擔任的巡查員,因此不屬於「空降」。--宮本美代子 2019年2月4日 (一) 13:50 (CST)
但是我覺得其他的Mediawiki或者Wikia站點的同等職位人員並不熟悉萌百這裡的文化氛圍可能會導致一些誤解吧--英俊瀟灑玉樹臨風風流倜儻的渡邊鴿P 2019年2月9日 (六) 09:48 (CST)
回復@渡边鸽咕嗝:事實上不少Mediawiki或Wikia用戶也會來萌百瀏覽或編輯(尤其是維基百科),因此應該這個問題不會太大。--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9年2月9日 (六) 10:33 (CST)

另外,封禁員的申請需要行政員個人進行考量而不是眾人討論,因此不一定需要在公共討論頁進行申請,可以直接在行政員的討論頁申請,唯用戶權限日誌應該可供查閱。--宮本美代子 2019年2月4日 (一) 13:59 (CST)

我認為當時站長將封禁權限下放到巡查級別是希望通過日常的巡查來快速定位破壞並及時停止相關人員的破壞行為,因為管理員比巡查少,所以從發現破壞到停止破壞肯定是有間隔的用bot刷一秒鐘一個頁面不是問題,這對於防止破壞來說是不利的。所以我的建議是:

(-)反對 單獨設立封禁員權限。

(+)同意 限制巡查的部分封禁權限。

--巡查姬 Momo Bly Dblk 2019年2月4日 (一) 23:50 (CST)

授權部分建議僅由行政員執行,另外希望能有一個配套的封禁政策,可以參考之前的萌娘百科:破壞頁面予以擴展---From KumoKasumi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2019年2月5日 (二) 00:05 (CST)
回復@Momo_bly_dblk:如果不單獨設立封禁員權限,那我將不得不提議提高巡查員的申請門檻了。現在巡查員申請條件實在太低,我提議單獨設計封禁員的原因就基於此。
回復@云霞:關於封禁政策我也和Ann討論過,目前打算是待該提案結束後再對封禁政策進一步細化。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9年2月5日 (二) 09:34 (CST)
又及:回復@云霞:授權部分由行政員與管理員負責的原因在於,目前萌百還沒有完整的行政員體制。如果只允許行政員授權可能會存在較大變數,因此在行政員體系出台前暫時還是由行政員與管理員負責授權。--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9年2月5日 (二) 09:38 (CST)
@云霞 授權指的是?是不是從上面宮本美代子的回覆串到我這裡來了?
@平塚八兵衛 我認為封禁是提升條目質量的手段之一,而提升條目質量是巡查姬的工作範圍之內,所以我認為提升門檻可能會比較合適一些。
另:說實話我覺得這個提案的出發點是有問題的。萌娘百科:禮儀的頁面里提到了萌娘百科是以善意推定為基礎的,而本提案的出發點是會有人為了惡意的目的通過申請巡查姬來獲得權限.這個出發點違反了善意推定原則。請對此進行解釋。
--巡查姬 Momo Bly Dblk 2019年2月7日 (四) 09:54 (CST)
請注意,善意推定是針對於實際存在的用戶,而我這裡所說的「為了惡意的目的通過申請巡查姬來獲得權限」,僅僅是基於最壞條件下所作出的假設,並不針對任何希望能通過成為巡查員來作出貢獻的用戶。
另外,本案的起點並沒有說全。我認為,就算是給所有巡查員封禁權限,除了提高巡查員申請門檻以外,也應該設置「封禁權限緩衝期」,待該名巡查熟悉完具體的架構、方針及規範等才授予該巡查封禁權限。但是,考慮到並不是所有巡查員都願意獲得及行使封禁權限,因此有了這個「封禁員」的提案:所有符合條件的巡查員都可以根據需要申請或辭去封禁權限,一般情況下不會對這個渠道進行限制。同時,也可以方便行政員/管理員對該權限進行授權/解除。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9年2月7日 (四) 10:51 (CST)
緩衝期與巡查試用期有些重合吧……--巡查姬 Momo Bly Dblk 2019年2月9日 (六) 07:12 (CST)

(-)反對 剝離巡查的封禁權利,個人認為站長下放權限就是希望在管理員不足的情況下由巡查輔助維護,畢竟巡查就是管理員的後備力量。現在的情況是管理和巡查人手不足,還有一些摸魚的很少參與維護,如果提高巡查的申請條件可能會導致人手更加緊張,因此也不建議在不剝離巡查封禁權利的同時提高巡查申請門檻。--W3jc討論) 2019年2月9日 (六) 11:19 (CST)

@BaskiceAnnAngelaNostalgia金萌桥姬红魔狗头人CFSO6459蓝羽汇弗霖凯W3jc卫宫一枚颜艺君Rg224Hlwan03PLAcenturionLuenshi007Bbrabbit声优编集者宇文天启Imbushuo九江月幽灵幽灵呦空翊铁拳无敌孙中山目录小妹妹Abc4473サンムル叶姬洛
年差不多過完了,還煩請各位維護人員多多斟酌這份提案--From KumoKasumi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2019年2月10日 (日) 00:45 (CST)
與上述部分看法相同,不支持獨立封禁員此一權限,而是應該針對巡查的封禁權限制定一套規則。 --空翊討論) 2019年2月10日 (日) 00:58 (CST)
如果大部分意見認為封禁權限不需剝離的話可能需要變更整份提案,我再觀察幾天,如果確實如此我會發起一項關於「是否支持封禁權單獨剝離成封禁員用戶組」的投票(但是由於巡查員有利益相關,我會禁止巡查員參與投票,僅管理員參與)。——From AnnAngela the Temporary Bureaucrat (Talk) 2019年2月10日 (日) 09:57 (CST)
巡查門檻確實很低,不宜隨便與封禁這種高權限操作綁定。不管是單獨剝離還是嚴格管控我都贊同。——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討論) 2019年2月10日 (日) 10:18 (CST)
支持藍的觀點.巡查的門檻很低,封禁給用戶的體驗過於不好,應當單獨剝離或嚴格管控.--飢餓之聲-弗霖凱討論) 2019年2月10日 (日) 12:53 (CST)
我的想法是對於有前科(榮登萌娘百科:破壞)的破壞者,巡查員可以直接永封,其他的永封應該由管理員決定,哪怕是明顯的破壞,巡查員也只能先進行期限較短(如一天)的封禁,並且必須詳細寫明理由,然後通知管理員 --宮本美代子 2019年2月10日 (日) 16:27 (CST)

(+)支持 ,下放封禁權限的初衷就是為了彌補可及時響應的管理員的數量不足。而實際情況是,巡查也得和管理員一樣,分為會不會對破壞者做出反應的,更多的萌百高權限用戶(包括部分管理和巡查)干的僅僅是巡查豁免的事情。對於反破壞,不論放權限前後,在死扛的都是一批人,有管理有巡查,也有負責的專題被破壞者光顧的一般編輯者。現在的情況是,一個剛註冊萌百的用戶可能剛剛達到對應其他百科自動確認使用者的線,就可以摸到封禁權限。而現階段已經獲得封禁權限的人,有相當部分只是在原本就用不到的一些權限里多了一個而已。因此必須將現在的封禁權限與巡查用戶組分離。

促使封禁權限下放的不是那種靠提問求助區就可以解決的小破壞者,往往是長期與萌百頁面作對的中級高手。這種人破壞規模大,相應的,破壞持續時間也長。此時,萌百的編輯者會分為三類,一、持有封禁權限並待機的;二、持有封禁權限但無法響應的;三、未持有封禁權限只能幹著急或者和破壞者無盡拉鋸的。僅目前來看,待機的持有權限者在權限下放之後其實根本沒增加多少。因此需要一個單獨的用戶組,維持管理員以外的第一類用戶封禁權限,減少第二類用戶數量,必要時可以及時授予第三類用戶臨時權限。

和提案發起者的思路可能不盡相同,但是結論基本一致。--Ether討論) 2019年2月10日 (日) 16:29 (CST)

(-)反對 按照個人觀點列一下巡查姬封禁權限剝離的Pros & Cons吧。

Pros

  • 反間諜優勢:可以防止特務在幾百編輯後申請巡查姬然後利用權限進行大規模封禁破壞,但是這種行為對攻擊者而言需要一定的時間而且真正可以寫出有質量條目的人不一定無聊到使用複雜的間諜攻擊手段;何況假如此情況發生,管理員可以解除被封禁者並且及時撤銷破壞者的權限,造成的損失實際上僅僅是遭到封禁的普通編輯者一定時間內無法編輯,相比條目破壞實際上並不是更致命而無解的打擊。
  • 防止巡查姬意氣用事:許多巡查姬編輯量實際上並不高,在萌百工作的時間也不長,如果這些人與他人發生衝突時使用權限封禁,那麼將會打擊編輯者的自信甚至對本站聲望產生不利影響。但是這種事情一旦發生,可以通過管理員/行政員的調解談判等解決問題;如果巡查姬一方執意要封禁,那麼權限比其高的管理層也可以壓制。

Cons

  • 降低有預謀攻擊的防禦者數量:目前陣地戰性質的個人或小團體持續性破壞除了封ip段別無辦法,而ip段封禁既存在副作用攻擊者亦可以以各種方式規避(參考青島人入侵)。實際上維持一定數量的擁有封禁權限的巡查姬作為機動防禦力量是必不可少的。
  • 嚴重降低對隨機性破壞者的哨戒能力:對於那些缺乏mediawiki語法和ACG知識的人,他們的編輯往往是破壞性的。而由於少不更事或者自傲的心理,他們往往牴觸交涉,甚至演變為簡單原始的報復性攻擊行為。這種人由於現實年齡偏低等原因通常想要對付非常容易,如果讓專門的封禁員去做那麼就降低了萌百「防禦砲台」的數量。
  • 「權力架空」問題:按樓上其他討論者所言,巡查姬作為管理員的後備力量,限制這些人的權限與之前的放權措施在概念上相左。
  • 如果進一步限制巡查姬的權限,那麼巡查姬作為本站權限持有者的一員又有哪些真正的權力呢?給予優質編輯這種形式化的東西?這並不是權限狗的思想,而是有些事情確實有人要做,如果不讓本來做這些事的人去做,將會發生不可避免的爭端和混亂。
  • 「空降」問題:本提案所謂 第二節第二條第三款「其他大型網絡百科網站」允許降低申請條件的規則個人認為難以接受,這類人可能並無在本站工作的實際經驗,而且直接給予這些人權限存在站內其它人的爭議以及貿然給予權限的安全風險。
  • 封禁員的數量應該如何設置呢?

>現有巡查姬數量:為什麼要剝奪原有的巡查姬封禁權而給予另外的人,而且若封禁員數量增加,「Pros」裡面的反間諜優勢和防止巡查姬意氣用事的優勢將大幅削弱。因為不稱職的人可能更多了。

=現有巡查姬數量:參考Cons中的「權力架空」問題。額外設置新的機構與現有機構制衡以限制權力本來是自古至今都有的方法,但我不認為一個管理層就幾十個人的不大的萌百也要玩官場這一套。

<現有巡查姬數量:參考Cons的前兩條,從人數上削弱萌百防禦力可能導致意想不到的後果,管理員和行政員的壓力也會大幅度增加。


綜上所述,Pros裡面的優點一般都是非必要的/沒有或很少實際發生過的;而Cons里的問題則顯著影響萌百的維護工作和行政員管理員的睡眠時間(笑)。我認為設置單獨的封禁員權限是不合適的,但是對於巡查姬的封禁行為可以進行一定的規範,當然這些規範也要通過討論版提案通過的方法執行。 --鐵拳無敵孫中山討論) 2019年2月10日 (日) 23:03 (CST)

天哪!分析這麼透徹!66666Like --巡查姬 Momo Bly Dblk 2019年2月12日 (二) 09:53 (CST)

呃,我並不贊同單獨下放封禁權。沒什麼必要,現有管理層那麼些人也差不多了--From Cangjue3 2019年2月14日 (四) 11:20 (CST)


封禁權限的下放,目前的方案有很多漏洞。這個方案個人並不認同。

其實有更好的操作,就是暫時性取消用戶的【執行觸發驗證碼的操作時無需驗證 (skipcaptcha)】權限,或者增加多重驗證的提交限制。階段性減少對方的行動空間,不需要封禁對方。這樣有足夠的緩衝空間,也有很高的操作性,而且不需要任何授權,實用性極高,也完美不和現在所有規則有衝突。

最後再由多方仲裁等方式判斷封禁就是了,操作的空間也更多。--Notalgia-Contαct- 2019年2月14日 (四) 12:28 (CST)

「暫時性取消用戶的【執行觸發驗證碼的操作時無需驗證 (skipcaptcha)】權限,或者增加多重驗證的提交限制。階段性減少對方的行動空間,不需要封禁對方。這樣有足夠的緩衝空間,也有很高的操作性,而且不需要任何授權,實用性極高,也完美不和現在所有規則有衝突。」:閣下似乎對處理破壞者的工作並不擅長。就算是要求強行驗證,破壞者也早就註冊了新的免洗帳號來破壞了吧?還不如封禁來的徹底。
「最後再由多方仲裁等方式判斷封禁就是了,操作的空間也更多。」:然而閣下的這種做法是變相增加了管理員的負擔。而且仲裁期間,破壞者也應該註冊了更多的免洗帳號進行破壞,還仲裁的來嗎?維基百科都沒這樣的機制,為何萌百非要搞?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9年2月14日 (四) 23:23 (CST)
「破壞者也早就註冊了新的免洗帳號來封禁了吧?」「破壞者也應該註冊了更多的免洗帳號進行封禁」?打錯字了吧,看不懂。
單純爲了破壞而破壞的人,封禁是必然的。而實際上「封禁」的情況不止破壞者。有因爲爭執進行的編輯戰類型的破壞,連續不符合規則的編輯操作,現行同樣可以以「封禁」處理(萌娘百科:方針#用戶封禁政策)。在後面的情況並不都是要到「封禁」,將人降到新用戶就是。太「擅長處理破壞者」,忽略其他情況也不好。
在爭議性的編輯戰或者連續不符合規則的編輯操作都能以這個方式處理,限制編輯目前沒有任何規則限制。
隔壁維基百科對於「封禁」的操作是十分謹慎的,「在維基百科,封禁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因此社群均認為封禁一個用戶需要有充足的理由,包括可供查證的證據合理判斷所有支持該封禁的因素。這些理由均應在進行複審時按複審人員的要求提供。」,那邊有更麻煩的複審制度。這裏有嗎??
萌百相關規章都沒有,輕易開放「封禁」本身就是在製作混亂。各方標準都不同,不如增設一個簡易的退回「新手」再練。來處理一般性「封禁」情況比較好。--Notalgia-Contαct- 2019年2月15日 (五) 23:28 (CST)
此前因為某些事情非常火大導致無意間打錯字,已經修改。
事實上我和臨時行政員Ann起草該提案時就已經發現現時萌百的諸多方針均存在不足。但有句話俗話,「一口吃不成胖子」,如果要一下子全部完善所有方針顯然並不現實。因此最好的方法是一步一步來:首先要巡查封禁權限進行收束,然後再對封禁政策、方針進行修正等等(事實上後面還要制定成熟的行政員體系等等,站長的此次放權實在是過於突然),一步步地對現有政策、方針進行完善。某種意義上也是我提出的封禁員提案的原因。
另外,我個人比較傾向於對維基百科的相關政策/方針搞「拿來主義」,但是畢竟維基百科和萌娘百科的規模、定位等等都不同。應該先根據萌百現狀進行本地化後再通過提案實行。
還有,「萌百相關規章都沒有,輕易開放「封禁」本身就是在製作混亂。」這話說的好像是因為我的鍋似的。如對放權存在意見,請質詢站長。我在這裡提出提案目的,就是在突然放權而造成混亂之前,儘可能撲滅混亂的苗頭。
--喧嘩八兵衛Discussion) 2019年2月16日 (六) 13:07 (CST)

我覺著吧,還是應該單獨設立封禁員.看了幾個封禁日誌,不少被封禁的用戶連用戶討論頁都沒有,我認為這違背了方針中所寫的"編輯者經他人警告提醒後仍然多次(2或以上)".當然,我願意相信巡查們的判斷,但程序正義還是需要的.--飢餓之聲-弗霖凱討論) 2019年2月16日 (六) 13:29 (CST)

(☩)意見 給予巡查封禁的權限本身並沒有什麼問題,巡查本質上就是為了能及時發現一些問題,包括突然出現的破壞者,能緊急處理的話就能把損失降低到最小。問題的重點在於這個權限的度的問題。如果非要進行限制,我建議僅允許巡查執行3日以下的封禁,然後管理員和行政員需要對封禁日誌進行核查,根據實際情況將封禁時間延長或調整為永久。如果技術上可行的話,這種層級處理的辦法才是最科學有效的。而不用再單獨設立封禁員。 -- 宇文西修ิิۣۣۖۖۖ特拉瑟 2019年2月18日 (一) 10:12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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