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Morimori Atsushi
有關本條目中收錄曲目一欄中osu!相關的添加問題
該段落移動自User_talk:Lywzc:
osu!的譜面和曲目來源我相信您也應該是了解的,如果不清楚也可以前往Osu!#譜面查閱。
關於osu是否收錄了某曲,相比於其他非社區音遊(譜面不由玩家自行製作並上傳分享),osu有着如下的顯著區別:
- 如條目所說,作為一種社區音遊,osu中的圖是由作為玩家的mapper進行製作的,不存在所謂官方譜師,做譜選曲也較為自由,只要你有可用的有授權音頻文件即可(當然沒有授權的話對方也沒法求證),譜面的所有權也歸mapper自己。官方僅創作有極少一部分譜面(比如Unranked的教程),從譜面的歸屬方而言,osu上的譜面並不歸osu官方所有,這與其他非社區類音遊的區別是明顯的,後者的譜面均需由遊戲內部的譜師進行製作並發佈到遊戲上。
- 上一條也提到了,osu本身選曲限制不高,曲目的授權更多的是一種mapper的自覺行為,osu因為沒有獲得授權而遭到歌曲、音效或bga等的版權所有者維權,進而將相關譜面下架的事件也不少見,但更多的大量沒有授權的譜面至今都在osu上得到保留且可遊玩;非社區音遊的曲目都得到使用授權或原創穫取,並配以官方製作的譜面被呈現在玩家面前,授權過期的版權曲目則會在版權到期後下架處理。
現在osu擁有了精選藝術家制度來對曲目進行授權,但同一首曲目(音源完全一致)也允許多個不同製作者製作單圖/成套的圖供玩家遊玩,且都有可能同時成為Ranked/Qualified/Loved狀態,這在非社區音遊里也是從未有過的。
這並不是說osu上的所有曲目都不能在這裏被提及,對於那些為osu所作的原創曲目、獨佔曲,這些曲目本身就從osu產生,認為osu收錄了這首歌是完全沒有問題的
若有疑問歡迎您本人和其他人參與討論,您可以仔細思考後再做回復,希望我們可以達成一個相對一致的意見 --Qazxcvbwx(討論) 2020年11月12日 (四) 00:09 (CST)
該段落移動自User_talk:Qazxcvbwx:
因此我並不認為應該或者可以把所有在osu!中出現過的曲目進行羅列,但是FA的曲目(這裏僅指在FA頁面上列出來的曲目)是具有曲師的官方授權的,因此羅列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即使該曲目可能還沒有任何一個鋪面。 至於原創或獨佔,這個對於其他音遊同樣不會成立,對於同時授權多個遊戲的曲目難道只能列舉最開始出現的遊戲嗎?如果該曲目最開始並不是為了音遊但是後來被授權到音遊難道就不應該被列出嗎?因此原創和獨佔很明顯不應該作為收錄標準。 只要該曲目具有曲師的官方授權,那麼我認為列舉在收錄曲目中就是完全合理的。至於那些還沒有被授權但是出現在osu!中的曲目就不應該被列舉。畢竟曲師就只是供曲而已,至於制譜是譜師的工作。Lywzc(討論) 2020年11月12日 (四) 09:33 (CST)
( ¡ )題外話 當在討論頁下建立話題時,請在同一話題下回復。--Bete1geuse(打嗝) 2020年11月12日 (四) 10:23 (CST)
- @Lywzc本討論的主題是osu!的「收錄」與常規音樂遊戲的收錄有何不同。而你上面的回答並未對該問題作出任何實質性回答。
- 「但是FA的曲目(這裏僅指在FA頁面上列出來的曲目)是具有曲師的官方授權的,因此羅列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即使該曲目可能還沒有任何一個鋪面。」該句話可以說是與本問題相關的唯一一句話,但您並沒有就該句話的因果關係做出任何解釋;其他回復均與本議題無關。
- 首先,先就音樂遊戲本身來說,音樂遊戲的譜面是將音樂與指令結合的載體:對於沒有譜面的歌曲,玩家無法通過任何途徑來在音樂遊戲中遊玩這一歌曲,這本身就不符合任何在常規音樂遊戲中收錄的條件:常規音遊通常至少包括完整的授權與官方人員編寫的關卡;其次,對於未取得Ranked的譜面,其無法代表社群態度,未得到社群認可:即使該曲存在Unrank譜面,也無法歸類到「收錄」這一層次;最後,即使是有曲師授權的曲目,且該曲目具有Ranked譜面,該譜面也僅為「通過質量認可」的二次創作:社群不將常規途徑的Ranked譜面視作「官譜」或是任何相似的稱呼,同時這也意味着無論上到QAT或是BN,下到普通mapper,均不存在「官方譜師」這一稱呼,這與常規音樂遊戲是不同的;更重要的是,目前萌娘百科本身或是萌百音遊部的方針是不支持寫入二次創作內容的。
- 目前先說這麼多,請您現對此做出具體的回應,並對上面提及的您的那句發言的因果關係作出解釋。順便聲明一下本部(而非本人)的統一意見:osu!收錄不應記錄在條目中,或是至少應與常規音遊收錄作出區分,且僅限列出清單,在語言說明上也應當儘量簡略。
- 當然也歡迎您加入qq群進行更高效的討論 866289059--Bete1geuse(打嗝) 2020年11月12日 (四) 11:03 (CST)
- 將曲目和譜面綁定在一起甚至混為一談是不合理的,就以本頁面為例,本頁面並沒有涉及譜面而是只涉及曲目,而曲師涉及的部分只有曲目而不是譜面。而FA的曲目本身就是具有目的性的,這些曲目並不是背景曲,片頭曲之類的,其在osu!中的意義就是為了制譜,即使對應的譜面尚未出現這一屬性依然是不變的,這與其他的音遊也沒有區別。譜面在大部分情況下都是後加的,在這一點上osu!和其他音遊沒有區別。另外其他音遊的官方譜師和osu!中的mapper也並無本質區別,他們都是基於存在的曲目創作譜面。
- 因此僅因為osu!是社群音樂遊戲而將其和其他遊戲做出本質上的區分是不合理的,即使不能完全相等,但基本可以認為Rank譜=官譜,Rank譜師=官方譜師,QAT和BN=官方審核人員,這裏的等號為等價的意思。
- @Lywzc要是這樣等價的話,基本上也可以延申至:beatmap=玩家所想像的譜面,mapper=會針對樂曲進行譜面創作的玩家,QAT/BN也是從mapper中選出來;按照這樣的話,玩家約等於官方。
- 再者,既然說FA曲目是為了創作譜面,即使玩家出於各種原因不去進行創作,其心中也有着理想的譜面排版,進而也可以通過modding的方式影響到mapping的思路。也就是說,Rank譜面是由mapper、player以及BN/QAT共同完成的。這也並非與大多數商業音遊一樣——除了譜面有致命性錯誤(無理配置/禁手等),一般不會被審核團隊(遊戲開發商)要求或進行修改,大不了成為玩家眼中的「糞譜」。
- 最後是,作為社群音樂遊戲,mapper也可以因為曲目難以進行mapping而導致beatmap不出現。但商業音遊則會要求曲目至少存在若干個難度的譜面還要限時完成——因為到時要隨着曲目進行發佈的。
- 第一條:並不是玩家等於官方,而是玩家中的一部分在某些特定身份下代表官方,比如QAT/BN在僅限對譜面進行審核的時候代表官方,而Rank圖作者在僅限Rank的圖上代表官方。當然同樣沒有人規定你必須要玩遊戲才能作圖,你可以擺脫玩家的身份而單純作為譜師/曲師,只不過因為你依然需要賬號所以被歸類為玩家罷了。而這一點對於其他遊戲也適用,沒有人規定曲師/譜師不能同時是遊戲玩家,當他們作為遊戲玩家身份的時候自然沒有官方立場。
- 第二條:對於已經Rank的譜面,在絕大多數情況下也不會存在修改的情況(可以說已經Rank的譜面再被打回去的少之又少),而沒有Rank的譜面實際上等價於商業音遊實裝之前不對外公開的譜面,當然我們無從得知譜面實裝的過程,但我們可以合理推測商業音遊中的譜面也是由最初的版本修改來的,只不過玩家只能看到最後的結果也就是相當於Rank後的譜面。而與osu!中pending相對應的譜面在商業遊戲中是不公開的。
- 第三條:與第二條最後一句類似,商業遊戲只不過不會把中間過程公開而已,這並不代表中間過程不存在,制譜不可能是瞬間完成的,從有曲子到有譜面一定是有過程的。如果硬是要說沒有譜面的曲子不能算收錄的話,那有譜面的曲子是不是就能算了呢?Lywzc(討論) 2020年11月12日 (四) 16:32 (CST)
鑑於眾編輯者無法就該問題達成共識,依照萌娘百科當前的方針與大部分編輯者的共識,二次創作內容將不被展示。--Bete1geuse(打嗝) 2020年11月13日 (五) 23:12 (CST)
- 那可真是6,無法達成共識就強行改?這叫啥精神?二次創作是啥,基於啥二次創作了?抱歉我拒絕。Lywzc(討論) 2020年11月14日 (六) 00:27 (CST)
- 說是協商,結果協商到一半都跑了算啥?然後你們提的不能收錄的理由我都一條一條回應了,然後呢?Lywzc(討論) 2020年11月14日 (六) 01:23 (CST)
- @Lywzc:沒有及時作出回應非常抱歉。根據您之前的發言,我們認為您沒有正面回答我們給出的關鍵性問題,且我們認為您的編輯出發點和關於音樂遊戲中收錄的含義的基本認知與眾多音遊相關條目編輯者間存在難以調和的矛盾,故決定在這一方面不再進行協商。
- 目前我們考慮從其他方面或方式決定相關編輯的合理性問題,如果你想獲得實時的信息並參與討論建議加之前給出的QQ群參與討論。 --Qazxcvbwx(討論) 2020年11月14日 (六) 10:20 (CST)
- @Lywzc:目前組內達成的基本共識為:雖然相關曲目為FA本人授權提供,但其相關譜面仍由玩家而非osu官方團隊所自由創作,因此其在osu中仍屬於二次創作的範疇。
- 儘管若基於您先前所表達的兩個觀點:「將曲目和譜面綁定在一起甚至混為一談是不合理的」、「玩家中的一部分在某些特定身份下代表官方」,您的想法可能是合理的。但可惜的是,音遊組內大多數成員均不認同以上兩點看法,且如其他用戶所述:「我們認為您的編輯出發點和關於音樂遊戲中收錄的含義的基本認知與眾多音遊相關條目編輯者間存在難以調和的矛盾」。
- 因此我們認為,本問題已難以通過討論的方式取得共識,進而使得我們目前正尋求從其他角度和方式考慮該編輯的合理性問題。當然,若您有觀點進行補充可隨時歡迎,我們也不希望通過激進的方式強行解決該編輯問題。--Kotoha.Irisheart (conflict歌います) 2020年11月14日 (六) 11:13 (CST)
- 說是協商,結果協商到一半都跑了算啥?然後你們提的不能收錄的理由我都一條一條回應了,然後呢?Lywzc(討論) 2020年11月14日 (六) 01:23 (CST)
該討論已於群內達成共識。--Bete1geuse(打嗝) 2020年11月14日 (六) 13:20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