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娘百科討論:虛擬UP主專題編輯指引/存檔/提請廢除中之人共識第五條(2022.04.24)
出於中之人相關內容在虛擬UP主業界的敏感性,本專題在2020年7月通過了限制或禁止在虛擬UP主條目內添加中之人相關信息的共識。該共識運行近兩年來,有效維護了專題內的秩序,避免了大規模的沖塔行為。但本共識的第五條
“ | 5.虛擬UP主人物形象內容,原則上應當單獨成條目,而非與同名人物條目共用同一頁面。但同名人物也為虛擬人物形象時,可酌情使用同一頁面。 | ” |
存在以下問題:
- 該條款的設立流程存在問題。根據討論存檔,本條款系「根據金萌橋姬在群組內的建議增加」,同時在討論頁未見對增添本條款的解釋及討論,甚至提出者最終也未參與本共識的表決,有站內事務站外表決之嫌疑。
- 該條款在專題內沒有,也無法徹底落實。根據該條款,作為MMD作者的冰糖,插畫師的神樂七奈、帕里、時雨羽衣,配音演員的杜松子等人均應將其虛擬UP主身份拆分為獨立條目,理由是上述被列舉出來的身份均為現實人物,不屬於本條款的酌情範圍。但是很顯然以上全部被合併收錄,且由於其活動的混雜程度,幾乎沒有拆分的可能性。而諸如泠鳶yousa這類之前被拆分過的條目,也在相關編輯者討論形成新的共識後被合併處理。
- 該條款相比其他條款,根本沒有起到迴避中之人信息的作用。因為適用這一條款的人物並不是全部——甚至可以說幾乎沒有——把自己這兩個身份區分開的,更不要說將這兩個身份拆分能迴避什麼中之人問題。可能唯一需要擔心的是專題交叉問題,但是這已經完全超出中之人問題的範疇了。
因此個人認為,考慮到規則的可執行性與合理性,應當廢除這一條款,避免日後再遇到有關問題時造成混亂。對於已受本條款被拆分的條目,不做強制合併,可以獨立討論形成新的共識後再處理。
題外話,雖然不該對人不對事但是為什麼又是橋姬又是站外討論結果——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5:41 (CST)
ping一下相關編輯者吧,(1~50)@Bbrabbit,LUO1P,在下羊羽君,星海子,玄微子,泠佛.,平塚八兵衛,C8H17OH,Luenshi007,HetmesAskalana,Leranjun,秋园世界,MCPE White,千代泉宫,Reiji,离白,天合联盟河城航空,与光同尘的树懒,何北省,Ericliu1912,幽铃,扭曲の改改人,イリヤス,Ktmsobs,ShiroKumo,Btty2369,神百小黄,王瑞祥,Jacklin612,默归墓,瘋狂的糖,Tian407098063,Ant1597,请叫我灵动陛下,腊鱼一条,Aliiaalio,六芒七星阵,炖梨,Kevinluo6191,OPTS,えせ娘,FINAL,Namesake,重生的月明,OTS.EndPoem,烟城子,Lihaohong,Siuwa,Anto,贴贴喵——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5:45 (CST)
(51~84)@风霜,XxAndrewXx,Koco,EKWHITE,Thakus,泠沄,南殇芙,KingChan,高级火法,PMC Owner,Buro Love,Jyunshoku,7sDream,Acci,左潮不咕咕,中二病也想当会长,希卡棂,Netopia,Littledango,Stars in the sky,余当今,李皇谛,Fetton,板斧青凤,一位史蒂夫,86xiang,Ttsunboy,御坂13766号,NaNaKo,吴况巡,葉常未玖,Motoko Kusanagi,James2765494427,Gui0saier——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5:47 (CST)
- (-)反對 一個收錄的是人,一個收錄的是形象,這收錄範圍內即是兩類不同的內容,我支持條目拆分。作為畫師的神樂七奈當然可以單獨寫條目,這和寫皮的條目是兩回事。—— ほしみ 2022年4月9日 (六) 16:47 (CST)
- 首先萌娘百科的分類標準不一定是讀者所接受的,對於大眾來說虛擬UP主已經不單純是一個虛擬形象而是一個現實身份了,合併收錄是符合讀者認知的。其次這屬於是規則的執行可行性的問題,如果這條規則沒法實現普適,那我建議是廢除它,然後依照實際情況再討論是否拆分,而不是做成一條無法實施的強制性規則。
- 而且我沒記錯的話關於泠鳶yousa合併的討論你最後也默許了?——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7:06 (CST)
- 漏了說了,最重要的是這根本不是中之人問題,不該和前面的條款相提並論。——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7:10 (CST)
- 這當然屬於中之人問題,配音演員的條目上可以有大量現實信息,合併後將展示照片、現實地理位置等內容,這似乎是虛擬up主相關通常不允許的。—— ほしみ 2022年4月9日 (六) 18:30 (CST)
- (~)補充 表面上是中之人問題,實際上是虛擬UP主本身的定義問題,即到底是「在網絡上進行視頻創作和直播的虛擬角色」還是「以虛擬形象進行活動的現實存在的UP主」。——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9日 (六) 18:38 (CST)
- 這就要回到本共識中很重要的一個判據:官方公開。一般來說官方合理正式公開的消息,在觀眾眼中不會被視為暴露中之人信息的行為。對於第五條影響到的這些人物來說,除非V化以後本來就要求禁止傳播部分個人信息(比如泠鳶就要求禁止傳播照片),否則大部分情況下無論是本人還是觀眾都不會太在意(配音演員V化以後發自拍的情況好像也不少?)。何況對於一些網絡人物而言,本身他們就沒有多少類似星海所說的個人信息,但是第五條卻將這兩類人等同處理,這顯然是擔憂過度了。(&)建議 參考我最後說的,按照實際情況判斷如何處理,不要設置太強硬的普遍規則。——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9:02 (CST)
- 那麼應該是增加限制條件,確定中之人做出何種聲明時允許合併、何時不應合併,而不是直接廢除。—— ほしみ 2022年4月9日 (六) 21:47 (CST)
- (▲)同上 或許仍然會存在區分不同身份的情況,建議討論修改為妥。——矢志不渝Cosecant(討論·貢獻)一般路過虛研社箱推人 2022年4月9日 (六) 22:55 (CST)
- 對於人物是否同一收錄,放到全站也沒有統一的標準。我認為在這裏進行過於細緻的規定是不妥的,而應當總結實踐經驗後再制定相應規則。目前我也說了,第五條廢止後現有條目維持原狀或重新討論,如果以後新增的有人要求拆分,可以討論形成新的共識——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0日 (日) 09:03 (CST)
- (…)吐槽 感覺除了泠鳶,這種原地轉生勢真沒幾個刪塔照的——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9日 (六) 23:08 (CST)
- 那麼應該是增加限制條件,確定中之人做出何種聲明時允許合併、何時不應合併,而不是直接廢除。—— ほしみ 2022年4月9日 (六) 21:47 (CST)
- 這當然屬於中之人問題,配音演員的條目上可以有大量現實信息,合併後將展示照片、現實地理位置等內容,這似乎是虛擬up主相關通常不允許的。—— ほしみ 2022年4月9日 (六) 18:30 (CST)
- (+)同意 基於現存多數vtb條目的情況而言,根本沒有將人和形象區分開。多數應該描述虛擬角色的條目內大篇幅書寫作為人進行的日常直播內容(包括未以vtb形象出鏡的直播內容),此條實際上形同虛設。——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2年4月9日 (六) 17:57 (CST)
- (+)同意 作為一個傾向整改新虛擬UP主條目的路人來說一下觀點:既然現實人物不迴避自己的虛擬UP主身份,我們也不太有必要分頁區分他們的關係,他們更像是在2.5次元活動。除非他們兩個身份一個號的情況下對觀眾要求少提自己的現實身份,這從舉例來看也是少數,現在的一刀切政策不可取。——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4月9日 (六) 19:55 (CST)
- (+)同意 我的看法和在維護組群里說的一樣,名義馬甲沒變那就寫一起,換名義換馬甲了就分開寫。這種寫法才是最符合被敘述者本身想法的,而且主要是現在的第五條真的不適用了。順便VJ和音遊組也有部分此類問題,這裏的討論結果可能也對部分問題的處理有借鑑作用。—— 秋園邀請你去地下室和重馬場一坐 2022年4月9日 (六) 20:29 (CST)
- (+)同意 雖然沒有參與之前該共識的討論,但我認為該條條款的確有點問題,應廢除或討論修正。個人認為後面那句"但同名人物也為虛擬人物形象時,可酌情使用同一頁面",我認為該修改為"但同名人物公開使用同一虛擬人物形象時,可酌情使用同一頁面"。--
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4月9日 (六) 21:20 (CST)
- (+)同意 關於二餅提出的觀點,我的拙見如下:
- 第一個問題,本人並未經歷過上述討論,不做評價。
- 第二個問題,我更加傾向於將虛擬形象與三次元形象相關內容進行合併,因為:
其一,從遊客的角度來說,搜索諸如「神樂七奈」的條目,想要第一時間獲得的信息是她的所有信息,很多人並不習慣於搜索完「神樂七奈(虛擬UP主)」再去搜索「神樂七奈(畫師)」,這樣會增加遊客的搜索成本,浪費時間;
其次,對於編輯者,維護條目的成本增加了,仍然以神樂七奈為例,若在某次vtb直播中神樂七奈展示自己的畫作,這幅畫作因某種原因為眾人所知,達到條目收錄要求,請問應該收錄到「神樂七奈(虛擬UP主)」還是「神樂七奈(畫師)」,還是兩個都收錄呢?這是一個問題。
其三,作為在三次元有副業的虛擬UP主,其在三次元的活動或多或少都受到了其虛擬形象的影響,換句話說,虛擬形象在某種意義上成了其在三次元進行活動的招牌,因此將他們在三次元的活動事跡收錄到虛擬UP主條目里無可厚非。 - 第三個問題,對於中之人的迴避作用,我倒是覺得開了個倒車。
既然已經建了三次元相關條目那不就好像被開盒一樣了嗎?
- 以上是我的一點愚見,祝大家編輯愉快! --私の名前は御坂です! Misaka No.13766 | 討論 | 按手印 | 貢獻 2022年4月10日 (日) 00:21 (CST)
- (~)補充 忘了一件事orz,如果虛擬UP主公開自己三次元的職業與活動,那把三次元相關加入條目里是對的,如果三次元事務與虛擬身份有較大關聯那更好了;如果UP主並未公開或者並非本人意願而被公開三次元身份,那應當遵從UP主意願將條目分開,就這樣該睡覺了。 --私の名前は御坂です! Misaka No.13766 | 討論 | 按手印 | 貢獻 2022年4月10日 (日) 01:20 (CST)
- ( · )我覺得 應該這樣考慮,作為虛擬形象的A是否承認自己同時是作者B的作品的作者?後半段可能有點拗口,但這是我想表達的原本意思。
- 比如等哪一天我出道了,作為虛擬主播活動的葉奕可能不會提及自己是條目編輯者U:Ttsunboy——
- 但是被問及的時候作肯定答覆,那麼葉奕和Ttsunboy應當根據主要活動方式/名義設立對應的條目;
- 被問及的時候不承認,不認識的孩子呢(嚼嚼嚼),那麼應當按照兩個不同條目進行收錄。
話說這樣的話是不是一般也不太會劃等號
話說是不是也不一定滿足收錄條件——朵不知27 葉奕⁴/ttsunboy 於 2022年4月10日 (日) 00:40 (CST)- 你作為現實人物大概率不滿足收錄範圍,已經完全偏離這次的討論內容了。——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0日 (日) 09:03 (CST)
- 啊確實,我只是emmm就這個意思嘛,有的時候可能本人不會去主動公開承認自己A就是自己B,但是也不否定,就是這個意思( ——朵不知27 葉奕⁴/ttsunboy 於 2022年4月11日 (一) 08:43 (CST)
- 你作為現實人物大概率不滿足收錄範圍,已經完全偏離這次的討論內容了。——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0日 (日) 09:03 (CST)
- (▲)同Hasuki 縱觀中之人共識,前四條均以是否正式公開身份/信息等為規管標準,本條也可以根據本人是否公開將身份之間聯繫起來作為標準。另外我也沒被ping中( by Siuwa ( 討論 貢獻 ) 2022年4月11日 (一) 00:46 (CST)
- 我突然又想到了一個點,「同名人物條目」的話,既然是同一個名字,可不可以認為其實就是同一個名義?畢竟
一般理性而言如果是有意區分並且不希望兩個身份/活動方式被相提並論的話,不會用一樣的名字吧,這樣的話是不是更顯得拆分沒有太多必要( ——朵不知27 葉奕⁴/ttsunboy 於 2022年4月11日 (一) 08:43 (CST)
稍微總結一下上述討論,支持直接廢除的和建議修訂的佔了所有發表意見者的絕大多數。經過本人的思考,認為直接從方針層面消除現實人物和虛擬UP主不可並存的尷尬更加直接。是故本人在近期對現實人物收錄的修正案裏面提到了這一問題,請大家優先前往提案頁討論。如果該提案在這一方面沒有進展,再重啟本串討論。——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1日 (一) 14:50 (CST)
- @TsanconBYin,希望可以重開討論。恕我不能在收錄範圍修正案中明確你的需求,因為收錄範圍從來沒有過「不在同一條規定中內容不能共存於一個條目」之類的規定。如果說現實人物和虛擬人物橫跨兩個三級標題而不能合併的話,那漫畫動畫遊戲都是橫跨三級標題的,為啥現在都大多整合為一個條目而非像百度百科那樣拆開呢?從方針層面進行額外規定是行不通的,因為方針從未禁止二者不能混着收錄,你現在做一條額外規定,反倒讓人懷疑:以後漫畫和衍生動畫什麼的是不是也要因為不在同一條收錄範圍下而要分家了?
- 綜上,希望二餅在此重開討論,做出的任何頁面組織方面的決定都是收錄範圍所許可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 • 討論) 2022年4月17日 (日) 00:05 (CST)
投票區
(1~50)@Bbrabbit,LUO1P,在下羊羽君,星海子,玄微子,泠佛.,平塚八兵衛,C8H17OH,Luenshi007,HetmesAskalana,Leranjun,秋园世界,MCPE White,千代泉宫,Reiji,离白,天合联盟河城航空,与光同尘的树懒,何北省,Ericliu1912,幽铃,扭曲の改改人,イリヤス,Ktmsobs,ShiroKumo,Btty2369,神百小黄,王瑞祥,Jacklin612,默归墓,瘋狂的糖,Tian407098063,Ant1597,请叫我灵动陛下,腊鱼一条,Aliiaalio,六芒七星阵,炖梨,Kevinluo6191,OPTS,えせ娘,FINAL,Namesake,重生的月明,OTS.EndPoem,烟城子,Lihaohong,Siuwa,Anto,贴贴喵——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7日 (日) 20:30 (CST)
人太多了,ping一下參與討論的人員,@星海子,北湖3,KingChan,玄微子,屠麟傲血,秋园世界,Hasuki_GOGO,御坂13766号,Ttsunboy,Siuwa,沼泽——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7日 (日) 20:41 (CST)
- (+)同意 發起人意見,順便這次討論的精神會作為新的虛擬UP主專題編輯指引的參考。——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7日 (日) 20:44 (CST)
- (+)同意 依前所述。 --私の名前は御坂です! Misaka No.13766 | 討論 | 按手印 | 貢獻 2022年4月17日 (日) 20:48 (CST)
- (+)同意 事實證明不是ping炸了是大召喚術炸了(好像都一樣)—— 秋園邀請你去地下室和重馬場一坐 2022年4月17日 (日) 20:51 (CST)
- (+)同意 已在討論中闡述理由。——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2年4月17日 (日) 23:01 (CST)
- (+)同意 挺符合本人對管人「本質現實人物」的認識的--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17日 (日) 23:21 (CST)
- (+)同意 如討論所言。——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4月18日 (一) 13:01 (CST)
- (+)同意 雖說比起移除我偏向修訂,增加更為明確的限制,但因現在該條描述不合理,故同意先移除該條限制,如有發現問題再來修改吧。——
C:\Users\Hasuki_GOGO\Talk\
2022年4月18日 (一) 15:01 (CST) - (+)同意 同意移除後再討論後續情況。——矢志不渝Cosecant(討論·貢獻)一般路過虛研社箱推人 2022年4月19日 (一) 00:04 (CST)
- (+)同意 如果有必要才加一條修訂後的版本吧。by Siuwa ( 討論 貢獻 ) 2022年4月19日 (二) 16:40 (CST)
- (+)同意 善。——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4月20日 (三) 00:31 (CST)
計票與結論
本次投票共10位自動確認使用者參加,其中10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投票通過。今後將不再強制執行原中之人共識的第五條。——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24日 (日) 23:52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