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權御天下
漢文訓讀添付
此曲以文言乃作詞,日本古有訓讀之法以解漢文之意。
踞江東志九州
作
江東ニ踞ストモ、志ハ九州ニ在リ
我欲作訓讀之文以付,何如? ——以上未簽名(註)本條留言未簽名,留言後請記得用--~~~~簽名!的留言由D2036a(討論·貢獻)於2015年6月4日 (四) 02:09 (CST) 添加。
那個,如果可以的話,能不能詳細的說一下,,,--From 作業君 (嘮嗑|大坑) 2015年6月4日 (四) 18:07 (CST)
是時已訓讀二百一十九文字,詳見百度貼吧。--D2036a(討論) 2015年6月4日 (四) 22:55 (CST)
是不是要求添加日語版本的意思呢?--From 作業君 (嘮嗑|大坑) 2015年6月5日 (五) 18:08 (CST)
正是,依古法譯古文,字々斟酌,句々推量,望允之。--D2036a(討論) 2015年6月5日 (五) 19:39 (CST)
但是第二段貌似跳票了,,,--From 作業君 (嘮嗑|大坑) 2015年6月17日 (三) 00:03 (CST)
歌詞排版
中文歌詞不宜縱排,且6月17日當前不與IE兼容。 --D2036a(討論) 2015年6月16日 (二) 23:47 (CST)
我這邊Chrome到沒有什麼奇怪的問題,但是縱排確實是個問題,,,如果明天晚上之前沒有小夥伴動的話我就修改,,,--From 作業君 (嘮嗑|大坑) 2015年6月17日 (三) 00:09 (CST)
關於本曲和jin的某首原創曲的問題
修改了說這段話的方式,你看看效果如何 --我是sb(討論) 2016年1月30日 (六) 19:33 (CST)
有關權御天下條目
註:以下內容移動自Talk:討論版。
前幾天我在權御天下條目中加入「此歌被質疑抄襲」之類文字,後被User:Saladin撤銷,然後我們又與User:空翊討論了一下。他們倆說現在該條目中的寫法是「妥協後的寫法」,是「VC區編輯們達成的共識」。據此本人有如下問題:
- 在萌娘百科,怎樣知道某個討論是否達成共識?我從條目討論頁並沒有看出能算是「達成共識」的內容。
- 這樣的共識有什麼理據?我看不到。
以上--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討論) 2019年3月31日 (日) 13:08 (CST)
- 關於問題1
- 頁面相關討論頁,相關編輯者討論頁,過往討論版或提問求助區,或者通過其他站外聯繫渠道討論得出的
- 關於問題2
- 恕我不清楚你說的理據指的是站內慣例,一般邏輯論證亦或者是相關站內方針或者政策的支持/參考,請明確你的問題
- 以上--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 SysOp 2019年3月31日 (日) 13:46 (CST)
- 他們不同意我加入「此歌被質疑抄襲」之類文字。Saladin讓我去找空翊,並說「你這多此一舉是何必呢」;空翊說「目前這已是多方妥協後的寫法(點明爭議點又不尖銳主觀)」「在VC區編輯們已經達成共識並告知為何採取此舉的狀況下,我不懂你進來攪混水有何種意義」「共識就是該詞條的爭議採取如今此寫法」。空翊給我提供了一些相關鏈接,但我從那些地方並不能找到有意義且合理的共識(見User talk:空翊)。--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討論) 2019年3月31日 (日) 16:53 (CST)
- 我還是沒有理解你的問題2到底是想要詢問什麼,無法回答你的問題
- 另外關於抄襲之爭議部分,由我本人的知識範圍,尚無明確事實或相關創作者指認或者本人承認。故從個人觀點出發,我不覺得該條目中的文段陳述及措辭存在問題。
- 如果你認為空翊有偏袒之嫌疑。空翊本身就是龜黑,其相關更新維護行為應當沒有涉及對應相關條目本身的不中立描述。
- 如果你本身不認可提供給你的,由其他編輯經過討論之後達成的共識,或者不認同這些文字資料可以算作社群共識。那恕我無法解決,請在本討論串下{{ping}}你所認為的之前參與討論並達成共識的,其他尚在活躍的編輯以重新討論本問題
- 本討論串日後會移動至Talk:權御天下--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 SysOp 2019年3月31日 (日) 17:18 (CST)
- @云霞這和個人觀點不一定有關。我本身還是龜粉(算是吧)呢。--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討論) 2019年3月31日 (日) 17:40 (CST)
- 他們不同意我加入「此歌被質疑抄襲」之類文字。Saladin讓我去找空翊,並說「你這多此一舉是何必呢」;空翊說「目前這已是多方妥協後的寫法(點明爭議點又不尖銳主觀)」「在VC區編輯們已經達成共識並告知為何採取此舉的狀況下,我不懂你進來攪混水有何種意義」「共識就是該詞條的爭議採取如今此寫法」。空翊給我提供了一些相關鏈接,但我從那些地方並不能找到有意義且合理的共識(見User talk:空翊)。--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討論) 2019年3月31日 (日) 16:53 (CST)
嗯,我主要想Ping的還是之前參與討論的人:@Saladin,空翊,Hlwan03:
- Saladin,你撤銷的是我加入的「此歌被質疑抄襲」之類文字。請問「不直接點明疑似抄襲」是不是你們所說的共識?
- 如果這是共識的話,大家是基於什麼理由達成這一共識的?是怕麻煩嗎?還是為了減少破壞?--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討論) 2019年3月31日 (日) 17:40 (CST)
此曲曾被部分人質疑存在抄襲,但目前尚無明確事實或相關創作者指認或者本人承認——這麼寫不就行了。作為現象描述,個人認為「被質疑存在抄襲」這種文字也並無不可,只要說清楚目前亦無實據與定論,應該不會對這首曲子的性質判定產生什麼影響--子炎君(討論) 2019年3月31日 (日) 18:06 (CST)
- 共識就是不明說cx吧...我的觀點是,「高度相似」這個表述已經能說明許多問題了...雖然說我和我周圍的人來說痊癒抄襲基本是共識了,但是錘本身還是不夠硬,李老師也有過類似「拋開伴奏只看旋律的都是s.b」的表述(這表述應該與痊癒無關吧)...
- 不明說「抄襲」還是擔心潛在的痊癒廚編輯戰危險,雖然發生這種事的概率很小,但為了避免這也算是妥協的寫法了(
- 其實說實話我覺得沒必要死摳表述,畢竟誰不是個痊癒黑呢(笑)....如果我說的有問題,請狠狠地責罵我(逃)--
不是液氮 (討論|貢獻) 2019年4月2日 (二) 19:10 (CST)
- @不是液氮一個沒有合理理由的共識是站不住的,而予未見任何合理理由。我想「擔心潛在的編輯戰危險」不是合理理由。我在基礎方針里看到「萌娘百科進行客觀描述」,沒有看到「萌娘百科進行怕麻煩的描述」。況且您並沒有說到「被質疑抄襲」這個表述哪裡不合理。(而且論客觀性的話,「被質疑抄襲」其實比「高度相似」更客觀吧。)總之我還是更希望能看到原當事人出來解釋。--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討論) 2019年4月2日 (二) 19:35 (CST)
- 如果沒人進一步討論的話,我就以我的寫法為共識了。@Saladin,空翊,Hlwan03--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點此展開友善討論) 2019年4月7日 (日) 21:20 (CST)
- @空翊請問之前你告訴我的共識有什麼理據?是怕破壞才那麼寫的嗎?各有各的觀點,但有的人講理,有的人不講理,難道這兩種人的觀點不應該區分嗎?--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點此展開友善討論) 2019年4月8日 (一) 12:34 (CST)
- 抄襲是一個定性詞,其定性與罪犯等同,是客觀事實;在無法確定的情況下應當使用不定性詞,如:嫌疑人。準確用詞應當是:連續的若干小節的節拍、旋律與ooo相似或部分歌詞重複。ps.對於音樂作品一般要8個小節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才能定性為抄襲。
- 對於我來說,只要不是在公開討論版上達成的共識,比如在discord、微信群、qq群、b站某視頻評論區等其他地方達成的一致的意見,我都是不會認可其作為共識的,不具有任何效力不會為其維護。
- 關於該條目的討論應當在Talk:權御天下進行,謝謝。--九江喵@不好好~賣☆萌~2019年4月8日 (一) 21:32 (CST)
- 至於在哪裡討論,我不太清楚萌娘百科這方面的慣例(中文維基百科的慣例是一般在這種地方討論之後再移動過去,除非是氵去x功那種(至少在一段時間內)相關討論特別活躍的條目),如果一般去條目討論頁的話就過去吧。
- 注意我說的是「被質疑抄襲」而不是「抄襲」(實際上我個人認為此曲並未抄襲)。「被質疑抄襲」是一個事實,而且是值得寫進條目的事實。--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點此展開友善討論) 2019年4月10日 (三) 12:58 (CST)
- 還沒人回應……--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襲妄想症(點此展開友善討論) 2019年4月20日 (六) 18:38 (CST)
最後達成的共識
維持現今頁面寫法,討論過程請前往該討論頁閱讀。
- --CopperSulfate Wikipedia希望大家不要支持抄襲thief(點此展開討論) 2019年4月23日 (二) 19:29 (CST)
- --空翊(討論) 2019年4月23日 (二) 21:06 (CST)
雖然事情已經告一段落了,可我還是來多嘴兩句吧。
儘管沒有參與編輯和討論,但是我個人對於你的編輯並不持支持態度——不是因為我是龜廚或者權御廚(事實上並沒有),也不是我認為你的編輯有錯誤或是不客觀(事實上也並沒有),而是寫得沒有必要,或者說,寫得不夠好。
你最近編輯的幾個版本的主要目的,似乎是「被一些聽眾認為抄襲或有抄襲嫌疑」一句。而我覺得,雖然這句話的內容是客觀事實,但是其存在是並不客觀的,甚至在萌百這一環境裡是顯得過於尖銳的。
如果我在條目里加上「亦有一些聽眾不認為本曲抄襲或有抄襲嫌疑」,編輯者和讀者們會怎麼想,會覺得我明顯是在給烏龜洗地吧?可是我說的明明是事實啊?的確有人覺得錘不夠硬,沒法判定權御抄襲了啊?為什麼不可以寫?
這時,便涉及到條目編輯中,對一個客觀事實的敘述手法了。
這是你進行最近的編輯前的最新版本:
“ | 本曲的主歌旋律被認為與《Daze》高度相似,但是曲作者並未給出回應。 | ” |
——2019年1月24日 (四) 13:14的版本,經由本人進行最後修改 |
我承認因為一些原因,這一版本的確存在缺陷,最主要的便是沒有點出權御的負面風評。所以我不支持的只是你的編輯手法,對於你的編輯目的我是支持的。
你要是想客觀闡述權御的負面風評,大可直接用現在的版本,「因主歌旋律與《Daze》高度相似而為人詬病」;要是覺得不夠直接,還有「主歌旋律與《Daze》高度相似,被質疑其原創性」,「主歌旋律與《Daze》高度相似,有認為其涉嫌抄襲的觀點」等寫法可以選擇。
——不得不說,你一直執着的那個版本,對比之下的確是稍微無趣了一點。或許這也是其他編輯者的潛在反對原因之一。
你看,放曲譜對照圖不就沒人反對嗎?(至於摺疊起來而非直接置於頁面,是考慮到觀感問題,這麼大一張圖在別的條目不也得折起來嘛)
這些話或許晚了一點,但希望能為你提供對於這一事件的其他看法。以上。——Storm Wing(討論) 2019年4月25日 (四) 11:09 (CST)
- @Storm Wing謝謝,但我覺得不用了。在我看來,這個共識的達成基本就是「我向空翊認輸了」。就是這樣。--CopperSulfate Wikipedia希望大家不要支持抄襲thief(點此展開討論) 2019年4月26日 (五) 19:02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