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权御天下
汉文训读添付
此曲以文言乃作词,日本古有训读之法以解汉文之意。
踞江東志九州
作
江東ニ踞ストモ、志ハ九州ニ在リ
我欲作训读之文以付,何如? ——以上未签名(注)本条留言未签名,留言后请记得用--~~~~签名!的留言由D2036a(讨论·贡献)于2015年6月4日 (四) 02:09 (CST) 添加。
那个,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详细的说一下,,,--From 作业君 (唠嗑|大坑) 2015年6月4日 (四) 18:07 (CST)
是时已训读二百一十九文字,详见百度贴吧。--D2036a(讨论) 2015年6月4日 (四) 22:55 (CST)
是不是要求添加日语版本的意思呢?--From 作业君 (唠嗑|大坑) 2015年6月5日 (五) 18:08 (CST)
正是,依古法译古文,字々斟酌,句々推量,望允之。--D2036a(讨论) 2015年6月5日 (五) 19:39 (CST)
但是第二段貌似跳票了,,,--From 作业君 (唠嗑|大坑) 2015年6月17日 (三) 00:03 (CST)
歌词排版
中文歌词不宜纵排,且6月17日当前不与IE兼容。 --D2036a(讨论) 2015年6月16日 (二) 23:47 (CST)
我这边Chrome到没有什么奇怪的问题,但是纵排确实是个问题,,,如果明天晚上之前没有小伙伴动的话我就修改,,,--From 作业君 (唠嗑|大坑) 2015年6月17日 (三) 00:09 (CST)
关于本曲和jin的某首原创曲的问题
修改了说这段话的方式,你看看效果如何 --我是sb(讨论) 2016年1月30日 (六) 19:33 (CST)
有关权御天下条目
注:以下内容移动自Talk:讨论版。
前几天我在权御天下条目中加入“此歌被质疑抄袭”之类文字,后被User:Saladin撤销,然后我们又与User:空翊讨论了一下。他们俩说现在该条目中的写法是“妥协后的写法”,是“VC区编辑们达成的共识”。据此本人有如下问题:
- 在萌娘百科,怎样知道某个讨论是否达成共识?我从条目讨论页并没有看出能算是“达成共识”的内容。
- 这样的共识有什么理据?我看不到。
以上--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讨论) 2019年3月31日 (日) 13:08 (CST)
- 关于问题1
- 页面相关讨论页,相关编辑者讨论页,过往讨论版或提问求助区,或者通过其他站外联系渠道讨论得出的
- 关于问题2
- 恕我不清楚你说的理据指的是站内惯例,一般逻辑论证亦或者是相关站内方针或者政策的支持/参考,请明确你的问题
- 以上--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 SysOp 2019年3月31日 (日) 13:46 (CST)
- 他们不同意我加入“此歌被质疑抄袭”之类文字。Saladin让我去找空翊,并说“你这多此一举是何必呢”;空翊说“目前这已是多方妥协后的写法(点明争议点又不尖锐主观)”“在VC区编辑们已经达成共识并告知为何采取此举的状况下,我不懂你进来搅混水有何种意义”“共识就是该词条的争议采取如今此写法”。空翊给我提供了一些相关链接,但我从那些地方并不能找到有意义且合理的共识(见User talk:空翊)。--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讨论) 2019年3月31日 (日) 16:53 (CST)
- 我还是没有理解你的问题2到底是想要询问什么,无法回答你的问题
- 另外关于抄袭之争议部分,由我本人的知识范围,尚无明确事实或相关创作者指认或者本人承认。故从个人观点出发,我不觉得该条目中的文段陈述及措辞存在问题。
- 如果你认为空翊有偏袒之嫌疑。空翊本身就是龟黑,其相关更新维护行为应当没有涉及对应相关条目本身的不中立描述。
- 如果你本身不认可提供给你的,由其他编辑经过讨论之后达成的共识,或者不认同这些文字资料可以算作社群共识。那恕我无法解决,请在本讨论串下{{ping}}你所认为的之前参与讨论并达成共识的,其他尚在活跃的编辑以重新讨论本问题
- 本讨论串日后会移动至Talk:权御天下--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 SysOp 2019年3月31日 (日) 17:18 (CST)
- @云霞这和个人观点不一定有关。我本身还是龟粉(算是吧)呢。--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讨论) 2019年3月31日 (日) 17:40 (CST)
- 他们不同意我加入“此歌被质疑抄袭”之类文字。Saladin让我去找空翊,并说“你这多此一举是何必呢”;空翊说“目前这已是多方妥协后的写法(点明争议点又不尖锐主观)”“在VC区编辑们已经达成共识并告知为何采取此举的状况下,我不懂你进来搅混水有何种意义”“共识就是该词条的争议采取如今此写法”。空翊给我提供了一些相关链接,但我从那些地方并不能找到有意义且合理的共识(见User talk:空翊)。--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讨论) 2019年3月31日 (日) 16:53 (CST)
嗯,我主要想Ping的还是之前参与讨论的人:@Saladin,空翊,Hlwan03:
- Saladin,你撤销的是我加入的“此歌被质疑抄袭”之类文字。请问“不直接点明疑似抄袭”是不是你们所说的共识?
- 如果这是共识的话,大家是基于什么理由达成这一共识的?是怕麻烦吗?还是为了减少破坏?--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讨论) 2019年3月31日 (日) 17:40 (CST)
此曲曾被部分人质疑存在抄袭,但目前尚无明确事实或相关创作者指认或者本人承认——这么写不就行了。作为现象描述,个人认为“被质疑存在抄袭”这种文字也并无不可,只要说清楚目前亦无实据与定论,应该不会对这首曲子的性质判定产生什么影响--子炎君(讨论) 2019年3月31日 (日) 18:06 (CST)
- 共识就是不明说cx吧...我的观点是,“高度相似”这个表述已经能说明许多问题了...虽然说我和我周围的人来说痊愈抄袭基本是共识了,但是锤本身还是不够硬,李老师也有过类似“抛开伴奏只看旋律的都是s.b”的表述(这表述应该与痊愈无关吧)...
- 不明说“抄袭”还是担心潜在的痊愈厨编辑战危险,虽然发生这种事的概率很小,但为了避免这也算是妥协的写法了(
- 其实说实话我觉得没必要死抠表述,毕竟谁不是个痊愈黑呢(笑)....如果我说的有问题,请狠狠地责骂我(逃)-- 不是液氮 (讨论|贡献) 2019年4月2日 (二) 19:10 (CST)
- @不是液氮一个没有合理理由的共识是站不住的,而予未见任何合理理由。我想“担心潜在的编辑战危险”不是合理理由。我在基础方针里看到“萌娘百科进行客观描述”,没有看到“萌娘百科进行怕麻烦的描述”。况且您并没有说到“被质疑抄袭”这个表述哪里不合理。(而且论客观性的话,“被质疑抄袭”其实比“高度相似”更客观吧。)总之我还是更希望能看到原当事人出来解释。--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讨论) 2019年4月2日 (二) 19:35 (CST)
- 如果没人进一步讨论的话,我就以我的写法为共识了。@Saladin,空翊,Hlwan03--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点此展开友善讨论) 2019年4月7日 (日) 21:20 (CST)
- @空翊请问之前你告诉我的共识有什么理据?是怕破坏才那么写的吗?各有各的观点,但有的人讲理,有的人不讲理,难道这两种人的观点不应该区分吗?--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点此展开友善讨论) 2019年4月8日 (一) 12:34 (CST)
- 抄袭是一个定性词,其定性与罪犯等同,是客观事实;在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应当使用不定性词,如:嫌疑人。准确用词应当是:连续的若干小节的节拍、旋律与ooo相似或部分歌词重复。ps.对于音乐作品一般要8个小节完全相同或高度相似才能定性为抄袭。
- 对于我来说,只要不是在公开讨论版上达成的共识,比如在discord、微信群、qq群、b站某视频评论区等其他地方达成的一致的意见,我都是不会认可其作为共识的,不具有任何效力不会为其维护。
- 关于该条目的讨论应当在Talk:权御天下进行,谢谢。--九江喵@不好好~卖☆萌~2019年4月8日 (一) 21:32 (CST)
- 至于在哪里讨论,我不太清楚萌娘百科这方面的惯例(中文维基百科的惯例是一般在这种地方讨论之后再移动过去,除非是氵去x功那种(至少在一段时间内)相关讨论特别活跃的条目),如果一般去条目讨论页的话就过去吧。
- 注意我说的是“被质疑抄袭”而不是“抄袭”(实际上我个人认为此曲并未抄袭)。“被质疑抄袭”是一个事实,而且是值得写进条目的事实。--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点此展开友善讨论) 2019年4月10日 (三) 12:58 (CST)
- 还没人回应……--CopperSulfate Wikipedia提醒大家不要犯抄袭妄想症(点此展开友善讨论) 2019年4月20日 (六) 18:38 (CST)
最后达成的共识
維持現今頁面寫法,討論過程請前往該討論頁閱讀。
- --CopperSulfate Wikipedia希望大家不要支持抄袭thief(点此展开讨论) 2019年4月23日 (二) 19:29 (CST)
- --空翊(讨论) 2019年4月23日 (二) 21:06 (CST)
虽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可我还是来多嘴两句吧。
尽管没有参与编辑和讨论,但是我个人对于你的编辑并不持支持态度——不是因为我是龟厨或者权御厨(事实上并没有),也不是我认为你的编辑有错误或是不客观(事实上也并没有),而是写得没有必要,或者说,写得不够好。
你最近编辑的几个版本的主要目的,似乎是“被一些听众认为抄袭或有抄袭嫌疑”一句。而我觉得,虽然这句话的内容是客观事实,但是其存在是并不客观的,甚至在萌百这一环境里是显得过于尖锐的。
如果我在条目里加上“亦有一些听众不认为本曲抄袭或有抄袭嫌疑”,编辑者和读者们会怎么想,会觉得我明显是在给乌龟洗地吧?可是我说的明明是事实啊?的确有人觉得锤不够硬,没法判定权御抄袭了啊?为什么不可以写?
这时,便涉及到条目编辑中,对一个客观事实的叙述手法了。
这是你进行最近的编辑前的最新版本:
“ | 本曲的主歌旋律被认为与《Daze》高度相似,但是曲作者并未给出回应。 | ” |
——2019年1月24日 (四) 13:14的版本,经由本人进行最后修改 |
我承认因为一些原因,这一版本的确存在缺陷,最主要的便是没有点出权御的负面风评。所以我不支持的只是你的编辑手法,对于你的编辑目的我是支持的。
你要是想客观阐述权御的负面风评,大可直接用现在的版本,“因主歌旋律与《Daze》高度相似而为人诟病”;要是觉得不够直接,还有“主歌旋律与《Daze》高度相似,被质疑其原创性”,“主歌旋律与《Daze》高度相似,有认为其涉嫌抄袭的观点”等写法可以选择。
——不得不说,你一直执着的那个版本,对比之下的确是稍微无趣了一点。或许这也是其他编辑者的潜在反对原因之一。
你看,放曲谱对照图不就没人反对吗?(至于折叠起来而非直接置于页面,是考虑到观感问题,这么大一张图在别的条目不也得折起来嘛)
这些话或许晚了一点,但希望能为你提供对于这一事件的其他看法。以上。——Storm Wing(讨论) 2019年4月25日 (四) 11:09 (CST)
- @Storm Wing谢谢,但我觉得不用了。在我看来,这个共识的达成基本就是“我向空翊认输了”。就是这样。--CopperSulfate Wikipedia希望大家不要支持抄袭thief(点此展开讨论) 2019年4月26日 (五) 19:02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