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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討論版/權限變更/存檔/2023年0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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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館討論版【權限變更】檔案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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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質編輯者申請 - User:Gaozejin2003

申請者:Gaozejin2003[更多]對話頁貢獻上傳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使用者權限及日誌使用者查核

申請用戶組:優質編輯者

力所能及的留意並添加最新內容 ——Gaozejin2003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20:16 (CST)

很榮幸能看到您能積極申請優質編輯者,但是您的主站貢獻仍有些單薄,而且您的共享站貢獻較少且上傳的圖片有無分類的情況,還請您再接再厲!—— 芳文廚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 快來單推可愛的雛羽吧~ 2023年3月28日 (二) 20:25 (CST)
請求被拒絕。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3年4月1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處理人留言:
還請繼續精進—— 巡查姬一位史蒂夫  討論·貢獻 快來單推可愛的雛羽吧~ 2023年3月28日 (二) 20:25 (CST)

巡查姬申請 - User:雲霞

云霞[更多]對話頁貢獻上傳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使用者權限及日誌使用者查核在此申請成為巡查姬。

從零開始,如此而已

——雲霞討論) 2023年3月12日 (日) 18:57 (CST)


維護人員提問與考核區 - User:雲霞

來自User:珞羽子的提問

了解到前輩您最近一段時間因為現實事務繁忙而對萌百關注較少,請問您在未來會怎樣處理在這段時間內維護標準發生的變化,以更好地協助萌百繼續向前發展呢?-- 珞羽子(交流室) 2023年3月13日 (一) 17:13 (CST)

討論區 - User:雲霞

(+)強烈支持放下王位,孑然一身。歡迎回來雲霞。——人總是要進步的三土君罵我」「贊我」「留言」 2023年3月12日 (日) 19:06 (CST)

(+)支持 回歸原點,從基層做起。—— 屠麟傲血討論) 2023年3月12日 (日) 19:09 (CST)

(+)支持 歡迎您,新晉巡查姬貓耳南雲霞--Takeuchi.BadEditor (討論留名) 2023年3月12日 (日) 19:11 (CST)

(+)支持 歡迎回來--TNLHKsigntalkRmeme 2023年3月12日 (日) 19:16 (CST)

加油。——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3年3月12日 (日) 19:27 (CST)

(-)反對 申請者本達到去職條件,但搶行請辭,雖通過了請辭申請,但申請者的管理員用戶組已應因達到去職條件而被去除,不能屬於完全的自行請辭,不滿足除自行請辭外,發起申請前30日內未被除去管理員、巡查姬用戶組一條,如果這樣也能通過的話,以後因為不活躍去職的巡查和管理只需要搶請辭就可以零CD重上實習巡查了。召喚通過申請的管理員User:星海子。--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12日 (日) 20:36 (CST)

根據 2023年3月12日 (日) 16:54 AnnAngela 已將雲霞的用戶組從行政員、使用者查核員、延伸確認使用者、監督員和管理員更改至(無) (Special:固定鏈接/6732044#請辭_-_User:雲霞 之摘要,應視為自行辭職,故可依照巡查姬方針進入實習期。如有疑問,請聯繫執行去職操作的行政員。—— ほしみ 2023年3月12日 (日) 21:22 (CST)
@AnnAngela 詢問,您作為當事人外的唯一行政員,並沒有對#關於行政員活躍度作出任何回應,您認為如無辭職操作,是否應按此串所述進行去職操作?如不應按不活躍去職,原因為何?--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12日 (日) 21:29 (CST)
申請條件未提及「面臨社群質疑」,故此處應僅考慮為自行請辭。——From AnnAngel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3年3月13日 (一) 11:18 (CST)
事實上,申請人是已滿足活躍度不足去職條件而非受到社群質疑,#關於行政員活躍度串是管理員發起的去職執行通知而非去職質疑,僅是在串下有一巡查發表反對意見。去職原因是不活躍,與面臨社群質疑沒有任何關係。--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13日 (一) 17:09 (CST)
(~)補充 申請人是先因活躍度不足被自行查監管降級為行(臨時),此時管理員已去職,只是行政員尚未來得及處理。而後申請人發起請辭,辭去剩餘的包括臨時行政員在內的所有用戶組,兩者是先後關係而非並行關係。單就管理員來說,去職原因是活躍度不足,與請辭毫無關係。--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13日 (一) 17:17 (CST)
我覺得這裡是不是應該考慮一下靈活變通,要人家乾等一個月似乎沒有什麼意思。雖然真的要人家等我也不反對。——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3年3月14日 (二) 00:24 (CST)
個人認為方針規定的東西不可變通。什麼都變(加)通(油)只會害了你!--W3jc討論) 2023年3月14日 (二) 10:48 (CST)
不墨守成規嘛,這裡雖然不一定適用,但是問題似乎也不大(?)--在下荷花請多指教 2023年3月15日 (三) 19:55 (CST)
那麼是不是可以當作AnnAngela君作為行政員行使了最終決定權?依據方針,閣下有權要求當事人澄清。——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3年3月24日 (五) 10:57 (CST)
不是。由於去職程序未完成,此處應視為面臨社群質疑時自行請辭。——From AnnAngel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3年3月24日 (五) 11:35 (CST)
長時間未回復,再次召喚行政員@AnnAngela。--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17日 (五) 11:51 (CST)

(-)反對 異議あり!理由同上,建議離職冷靜期過後再進行申請。--W3jc討論) 2023年3月12日 (日) 21:54 (CST)

雖然並不反對雲霞重新申請巡查,但是對於行政員對方針的解釋不敢苟同。並不是我一個人對此有所疑問,我只能認為方針也許確實是給執行留了餘地漏洞。--W3jc討論) 2023年3月26日 (日) 11:28 (CST)
然後過了試用期沒人跟進了,這合乎周禮嗎?--雲霞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00:39 (CST)
此處原由星海子[更多]對話頁貢獻上傳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使用者權限及日誌使用者查核於2023年3月12日懸掛的、類型為「請求被接受」的 MAR 因「實習期未通過」已被Luoxuchan[更多]對話頁貢獻上傳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使用者權限及日誌使用者查核於2023年3月28日移除。請您在本模板下方繼續討論!
討論串原定於在 MAR 懸掛的3日後 (於2023年3月16日凌晨) 存檔;U:星海子沒有留言。
原賦權管理員星海子個人事務繁忙,由我作為其他管理員代行考核。
由於行政員無法解釋自身將管理去職操作認定為自行請辭的合法性,本次巡查申請屬於因活躍度去職管理30日冷卻期內的非法申請。據此,實習期不通過。——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01:08 (CST)
( ? )疑問 @Luoxuchan上文Ann已經認定為「此處應視自行請辭。」,為何將本申請認定為非法申請?還請予以解釋--雲霞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09:13 (CST)
既然已經有其他管理員受理申請而進入實習期,就不應該直接反過來認為整個申請非法,然後藉此宣告「實習期不通過」,實際上推翻行政員的決定。而閣下作為參與討論的維護人員,亦同時行使管理員職權,絲毫沒有避嫌,個人認為尚難謂妥當。此操作本身之合法性值得商榷,且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另外,既然閣下憑這種理由要完全否決申請,那麽之後就算換個合法的理由來否決,也不能排除是刻意刁難,所以個人不信任閣下繼續處理此申請,建議由其他未涉事管理員接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 2023年3月28日 (二) 09:50 (CST)
此處原由Luoxuchan[更多]對話頁貢獻上傳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使用者權限及日誌使用者查核於2023年3月28日懸掛的、類型為「請求被拒絕」的 MAR 因「等待進一步討論」已被Luoxuchan[更多]對話頁貢獻上傳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使用者權限及日誌使用者查核於2023年3月28日移除。請您在本模板下方繼續討論!
討論串原定於在 MAR 懸掛的3日後 (於2023年4月1日凌晨) 存檔;U:Luoxuchan的留言是「實習期不通過。」

首先重申我的意見:

  • 實際上的管理員一職的去職位點是申請者因活躍度不足、未及時回復活躍度不足詢問而自動去職,在這之後申請者提出了請辭;
  • 據此,行政員應該處理的事務是:進行方針規定的去職操作(包括管理員用戶組)、對去職後的剩餘用戶組依照請辭進行操作;
  • 這幾個事件是存在時間上的先後關係的,行政員不應有權力跨越時間在前的依照方針的活躍度去職而直接將所有用戶組的移除理由均認定為在此之後發起的請辭;
  • 按照活躍度去職的前管理員,需要等待30日冷卻期才得申請巡查姬;
  • 本次申請的發起時間在30日冷卻期內;
  • 據此,拒絕本次申請。--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0:29 (CST),ye
上文Ann已經就去職的執行操作定性為接受辭職申請,從相關執行記錄及日誌(Special:固定鏈接/6732044#請辭_-_User:雲霞)來看Ann執行的是請辭申請並非去職申請,故並不符合活躍度去職相關流程,提權者星海子也在上文做出過說明。同樣站內也未有規定要求規定處理相關站務必須遵守時間發生順序,執行者優先處理某個申請由執行者自行斟酌並無問題,你所認為的「應該」並不存在,亦並未違反任何規定,只是你的一廂情願的解讀--雲霞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0:40 (CST)
管理員的不活躍除權程序並沒有需由行政員確認一項,故在未有回覆7日後(於3月7日12:21)管理員職權已不存在,只是行政員還未來得及手動進行用戶組除權操作。受理請辭這一操作無法作為先前自動去職的覆蓋。事實上,由於請辭發起時(於3月8日1:08)管理員職權已因活躍度不足而不存在,請辭的對象也不能認為是包括管理員用戶組。即使優先處理請辭,同樣不能認為管理員用戶組的除權是請辭所為。--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3:04 (CST)
首先,方針的規定是「過去30日內,在萌娘百科和萌娘共享(主,模板Template,分類Category,幫助Help,萌娘百科Project,文件File)命名空間編輯次數不足3次。維護人員留言詢問後,7日內無回復或7日後仍不滿足活躍度要求;」,此處有兩種理解:
  1. 如果認為只要在符合第一句話要求的時期提出詢問後,後續的無應答無需符合不滿足活躍度要求即可去職(即「或」字的字面意義),那麼雲霞應當被去職;
  2. 如果認為在符合第一句話要求的時期提出詢問後,後續的無應答仍需符合不滿足活躍度要求方可去職(即第一句話需要全程生效),那麼雲霞不應當被去職。
此處是方針表述不清導致,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可能導致需要動用最終決定權解釋相關方針進而產生爭議,故而慎重。而後雲霞主動選擇辭職,可避免此種情況發生,且也能體現了方針對活躍度不足的管理員的履職能力的不信任這一原意,我認為這種處理方法可以接受,故而執行。
至於後續的雲霞申請巡查姬,我沒有參與審核和考核,此處暫且不發表意見干擾相關管理員判斷。但至少雲霞的申請滿足前置要求這一點,我是堅持的。——From AnnAngel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3年3月28日 (二) 11:01 (CST)
等這項爭議結束,我會提出一個提案,以圖釐清相關爭議。——From AnnAngel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3年3月28日 (二) 11:06 (CST)
個人認為目前的爭議點有兩個,確定第一個問題是確定第二個問題的前提。
  1. 雲霞是否屬於活躍度不足?
  2. Anna是否可以忽略去職程序而直接處理請辭?
針對第一個問題個人認為「或」前後是並列關係,只要有一個符合就滿足去職條件,因此應當屬於活躍度不足。第二個問題個人認為不能忽略去職程序,行政員應當照章辦事,當然方針不可能事無巨細因此給操作留下了空間。--W3jc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2:23 (CST)
對於方針正文爭議性的質疑,可能需要提醒的是,現版方針執行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發送過相當數量的不活躍問詢之後,其他編輯收到通知後都正確做出了回復並進行編輯的操作。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本例中,申請者在收到本次不活躍告知的短短一個半月之前,曾經收到過上一份完全相同的不活躍提醒,當時申請者做出了回復討論串並進行編輯的正確行為。以及,主動辭職原本確實可以避免爭議情況的發生,但辭職後馬上申請巡查這一行為,使得辭職操作相比等待討論後按方針去職有了實質上的好處,此時再按照辭職看待,即存在鑽空子逃避活躍度去職懲罰的問題。--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3:04 (CST)
我再重複一次:站內未有規定要求規定處理相關站務必須遵守時間發生順序,既然在兩個衝突站務中執行者都有能力決定的情況下已經選擇接受辭職,說明執行者已經經過考量。那麼去職申請已經不具備執行條件,後續申請不受不活躍去職條件的限制,同樣巡查姬申請時提權者也已經作出相關解釋。
另外上文的不活躍中,我未做出回復討論串只進行編輯,便被要求按照程序執行去職,這一相關爭議彼時也未有充分討論。如果你仍認為我是在「鑽空子逃避活躍度去職懲罰」,那我要求撤回我此前要求辭去一切職務的申請,僅按照去職程序執行--雲霞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3:48 (CST)
我在上面已經回覆你了,即使更改執行順序也不應對執行結果產生影響,活躍度去職和辭職原本就是互不相交的兩件事。當然,我認為選擇撤回辭職申請是沒有問題的,也樂見你放棄辭職繼續為萌百作出貢獻。--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3:54 (CST)
首先,沒有順序何來更改;其次,這也不叫互不相交,恰恰是面臨社群質疑後的辭職;第三,辭職已經執行何來撤回一說;第四,巡查姬申請的審核與考核這塊已經有更好的處理結果。——From AnnAngela the Bureaucrat (Talk) 2023年3月28日 (二) 17:33 (CST)
那就這樣吧,雲霞主張的撤回辭職不被允許,本次巡查姬申請已因實習期內活躍度不足而被拒絕,本例已經沒有繼續討論的意義,討論管理員除權原因為何亦不會影響處理結果了。--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8:29 (CST)
我認為申請人實習期內活躍度達不到我的個人標準。若排除另外因素,應為不通過。這是我的考核結論。—— ほしみ 2023年3月28日 (二) 14:42 (CST)
請問活躍度標準是什麼--雲霞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8:45 (CST)
萌娘百科:維護人員活躍數據,我對活躍度標準的雙標判定感到疑惑,希望能有進一步解釋--雲霞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8:52 (CST)
個人認為實習期巡查的活躍度要求應當高於正式巡查的要求,當然我也不清楚星海的標準。——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3年3月29日 (三) 15:42 (CST)
個人認為雲霞的巡查姬實習並未達到通過標準。
  1. 雲霞對頁面傳送門(遊戲)的編輯:
    1. 在{{ToWikipedia}}前增加了一個無序列表符號「*」,而模板本身在頁面中是右對齊顯示,使得模板對應的頁面左側位置出現了一個意義不明的點狀圖形。
    2. 根據萌娘百科:消歧義方針,後綴消歧義應使用【事物名稱(範疇)】的方式進行區分,即使用半角括號進行消歧義,而該條目使用了全角括號進行消歧義命名,這是一個很明顯的錯誤,未能得到雲霞的糾正。
    3. 雲霞對該頁面進行編輯時,該頁面的內容是從已有的傳送門(遊戲)條目中複製而來,雲霞並未發現這一點。
    4. 雲霞對這一頁面的維護顯然不滿足萌娘百科:維護人員的維護任務#具體任務中「內容條目的維護」下的多項要求。
  2. 雲霞在上述編輯操作當日只有那一次編輯記錄,除該次編輯的自動巡查記錄外也僅有同一分鐘內執行的另一次手動巡查;另外,雲霞在3月19日下午至3月26日白天這整整七天時間內沒有編輯記錄,僅有5次手動巡查記錄。這樣的活躍度很難說達到了巡查姬的基本要求。
——來自糟糕的妹控狗頭人 2023年3月28日 (二) 15:51 (CST)
未來(歌曲)傳送門(遊戲)……我覺得這兩個錯誤蠻糟糕的。 From Sucaiking the WAFighter 2023年3月29日 (三) 16:55 (CST)
請求被拒絕。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3年4月1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處理人留言:
考核管理員認為申請者在實習期內不滿足活躍度要求。——S.I. 珞珝 [用戶討論] 2023年3月28日 (二) 18:30 (CST)

檔案維護員申請 - User:Hamon002

申請者:Hamon002[更多]對話頁貢獻上傳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使用者權限及日誌使用者查核

申請時長:3天

整理偶像大師系列圖片文件 ——Rogue Editor Hamon002討論) 2023年4月15日 (六) 14:07 (CST)

說清楚要做什麼,是必須需要該用戶組的。—— ほしみ 2023年4月15日 (六) 14:41 (CST)
有些vα-liv圖片命名不規範。將這些圖片移動到正確的名字之後這些命名的圖片應當重新上傳。趁此機會順便將偶像大師系列其它圖片一併做類似排查。 Rogue Editor Hamon002討論) 2023年4月15日 (六) 14:48 (CST)
請求被接受。
您仍可以繼續在本模板上方回覆,但這個討論串將會在本模板懸掛滿3日後 (於2023年4月19日凌晨) 存檔。
如果您有有關疑問,建議您開啟一個新的討論串
———— ほしみ 2023年4月15日 (六) 17:12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