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oegirl.ICU:萌娘百科流亡社群 581077156(QQ),欢迎对萌娘百科运营感到失望的编辑者加入!
User:Momo bly dblk/sandbox4
跳转到导航
跳转到搜索
好久没回来了,没想到你们给我搞了这么个大新闻。 首先我完全Template:认同对于当事人的临时处理结果,但是(-)反对 该处理结果作为最终处理结果。一刀切的确很方便,但这个方便是建立在别的代价之上的,也就是放弃以后更加聪明、合理、符合人情世故的解决方法。 来,对于本次事件本身:
- 巡查是否有监管站外交流的权力和义务?站内的方针和政策是否有直接表明此项?
- 由上面引申而来:站内的政策方针应当以“法无禁止则可为”还是“法无允许则禁止”来实施? 如果部分人员、操作需遵循其中之一而其他不需要,是否有任何方针或政策对此进行解释?
- 禁止收费编辑的本意是好的,是为了防止收了钱而蓄意破坏这种情况的。但是本次事件是否应当归属于蓄意破坏?如果是,那么请提供证据。如果不是,是否有裁量过重的嫌疑?
- 举一个极端一点的例子。某位编辑是米哈游的员工,负责给萌百关于原神的页面挑错/补充内容,那是否算收费(米哈游公司的工资)编辑(对原神相关页面的补充、整理、勘误)?
- 另外上面业有人提到过,关于禁止收费编辑的条例只在project:管理员出现过
对于本次事件的处理流程:
- 半天就出结果,是否操之过急?本次事件的紧急程度是否需要如此“及时”的止损?
- 最终裁量权有存在的必要,但也必须有使用的限制。但事实是自从妹冰退站以来最终裁量权的使用一直悬而未定。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是否有失公允?
- 对于社群驱动的一个百科网站,由一位运维,一位行政和两位管理作出影响到了8位巡查,2位优质编辑者,80多位编辑的重大决策,是否合理?
不管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希望得到妥善的处理。 本次事件结束后的备忘录:
- 最终裁定权的使用场景和条件
- 编辑组的定位
- 巡查的职责认定
- 紧急 和/或 重大事件的处理流程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