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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娘百科討論:提案/已通過提案/收錄範圍補遺提案的現實人物部分修正案(2022.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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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頁面「萌娘百科 talk:提案/已通過提案/收錄範圍補遺提案的現實人物部分修正案(2022.04.22)」是萌娘百科現有方針、指引或其他規範文件的討論案

前言

在兩次意見收集後,目前針對爭議較小,但又相對比較急需修正的人物部分收錄範圍單獨發起修正案。現行收錄範圍參見:萌娘百科:收錄範圍#現實人物。——「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23 (CST)

正文

收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現實人物:

  • 作品一節所規定作品[1]的相關創作者:漫畫家、声優/配音演員、ACG歌手[2]、動畫師、原畫師、插畫家、小說家、P主、音樂家、導演/監督、編劇[3]/腳本作家、製作人等;
    • ACG歌手:其演唱歌曲的音樂出版物主打歌,有一半以上需要為音樂一節所規定的前兩大類歌曲。[4]
  • 其他ACG相關行業[5]內容創作者:網絡畫師、歌手、Coser、舞者、網絡視頻製作者、主播[6]等;
    • 網絡歌手:必須有三首以上符合音樂收錄範圍的原創歌曲,單純進行ACG相關歌曲翻唱的不予收錄;
    • 網絡視頻製作者:其網絡視頻作品必須主要使用ACG作品相關內容製作、且具有一定原創性。[7]
      • 收錄符合其他收錄範圍要求的網絡視頻創作者,但相關條目應當不以其網絡視頻作品為主。[8]
  • ACG產業的其他相關人員[9]電子競技職業選手、電子競技比賽解說員[10]等;
  • ACG行業從業人員:組織一節所規定組織的董事長/代表取締役等高級運營管理人員,或是大型綜合組織中ACG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11]
  • ACGN+文化、[12]梗、迷因等關聯的人物。但相關條目應當圍繞相關ACGN+文化、梗、迷因為主予以介紹,非ACGN+相關的其他人物經歷進行簡要概述即可。

注意:

  • 不要混淆作品中角色和現實人物;[13]
  • 不要惡搞現實人物;
  • 人物條目中不應當大量敘述與ACGN+文化無關的作品或經歷;[14]
  • 與ACGN關聯不大,但擁有獨立二次元形象的網絡名人和明星,應當以其二次元形象為主予以介紹;
  • 不符合上述收錄要求,但有較高流行度和迷因屬性的網絡人物,可通過網絡流行用語之方式收錄。若要撰寫人物的條目,條目內容應重點關注與其相關的用語、成句,而僅對人物經歷進行簡要描述;
  • 不是ACG相關行業從業者,但有少數ACG經歷的明星、藝人、歌手等(統稱「多棲藝人」),若有3個以上ACG經歷和作品[15],且認可自身的ACG相關內容創作者身份的,允許以獨立條目收錄,且條目內容應當以ACG經歷和作品為主。否則可將其ACG相關經歷和作品單獨匯總到多棲藝人條目下,而對人物本身不做任何介紹;
  • 出於人物私隱及形象考慮,請勿使用非公開或不宜公開的、或者有損人物形象的照片作為條目圖片。[16]

另外需要調整音樂部分的收錄範圍:

    • 由聲優歌手、唱見等收錄範圍內的ACG歌手(以及ACG歌手組成的歌手組合和聲優組合等)[17]演唱的原創曲目。如有特殊情況則具體視之處理。
      • 此處的ACG歌手是指演唱歌曲的音樂出版物主打歌有一半以上為上述兩大類歌曲的歌手。[18]
      • 不收錄ACG歌手翻唱歌曲,除非該曲同時符合收錄範圍中的其他收錄條件。

註釋部分

  1. 參照角色一節的定義修改措辭避免歧義。根據淮南皓月的建議修改。
  2. 拆分後留下來的問題,少了一類重要的人物。
  3. 增加兩個舉例。根據暴走的喵兵衛的建議添加。
  4. 移動相關要求至現實人物一節。
  5. 刪掉兩個字。
  6. 主播從ACGNM幾大範疇來看,目前來看似乎只有遊戲主播一類因為不能搭上其他收錄範圍的許可,而需要在此進行特殊規定。直播看動畫、漫畫、輕小說的主播就算了吧。將主播限制到遊戲主播後就可以看出,似乎所有值得收錄的主播都可以被分流至網絡視頻製作者或者遊戲解說,故刪除該列舉。
  7. 統一表述:調整了措辭和順序。
  8. 更改措辭並綜述後合併至底下的「注意」部分。
  9. 因為較難認定這三類屬於「內容創作者」,故單獨分出。根據Amero的建議修改。
  10. 電競選手及賽事解說員算是遊戲產業的重要分子,應當予以收錄。根據Chko和Legend frog的建議增加。
  11. 增加關於部分人物的收錄許可,例如bishi陳睿(bilibili董事長)。另外統一調整了措辭以避免歧義。根據北湖3的提議進行了另行擴充。
  12. 太模糊了,砍掉。
  13. 刪掉一句提示。看起來沒什麼現實意義,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14. 強調本站應當以ACG內容為核心進行人物收錄。根據wenzuxiaot的建議將適用範圍修改為全部人物。
  15. 修改措辭。根據星海的建議修改。
  16. 關於配圖的使用限制交給萌娘百科:現實人物條目編輯指引去規定。
  17. 增加關於組合的說明,避免收錄範圍缺損。
  18. 移動相關要求至現實人物一節。

更改速覽

正文更改較為混亂,給準備參與討論的人指出本次提案的主要修改方向:

  1. 修復了ACG歌手組合作品不被包括在音樂收錄範圍的BUG
  2. 明確了電子競技選手和電子競技解說員允許收錄
  3. 刪除了主播一個收錄項,將此條人物全部分流至網絡視頻製作者和電子競技比賽解說員
  4. 增添了對於ACG相關企業從業人員(但不直接參與作品製作的)的收錄許可,並刪除了「與ACGN+文化關聯的人物」這一模糊兜底條款
  5. 明確了「人物條目中應當避免大量列舉與ACGN+文化無關的作品或經歷」一項要求

討論區

關於本次修正案的着重點 -User:沼澤-

本次修正案的主要議題是明確ACG歌手、網絡視頻製作者和遊戲主播的收錄限制。除此之外,個人還希望可以針對Coser、舞者和P主給出一個更加詳細可執行的收錄標準。——「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22 (CST)

還有樂器演奏者,另外可不可以將音樂家和P主整合呢?--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36 (CST)
樂器演奏者……例如說?加入邦邦之前Ayasa嗎。——「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38 (CST)
不止這個,還有某中東悍匪--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44 (CST)
對該人物的收錄表示(=)中立 ,條目內看不到很多ACG內容(我知道這位會翻很多ACG歌曲)——「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58 (CST)
隨着網絡文化的普及,遊戲主播、Coser、舞者等這幾個類別的人物存在一個共同點,就像唱卡拉OK一樣,只要喜歡,幾乎每個人都可以嘗試。所以是否也應參考遊戲主播的收錄標準,對條目人物的知名度做一定限制?我個人其實不太喜歡唯粉絲論,但這些嘗試門檻較低的人物類別,粉絲數確實是重要的參考依據之一。--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0:07 (CST)
(-)反對 萌娘百科從來不以知名度作為人物收錄的依據,未來也不應當以知名度作為人物收錄的依據。只要你符合收錄範圍且能寫出質量達標的條目,那就應當可以收。每個人都可以嘗試,這不怕。不是每個人都可以擁有質量足以達標的條目的。我認為粉絲數不能夠作為衡量人物能否收錄的依據。--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0:57 (CST)
了解了。我注意到,遊戲主播的相關限制也已經刪除了,這樣的整體思路確實更加合理。--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22:39 (CST)
重點應該是明確定義而不是明確限制。萌娘百科從來不以知名度作為人物收錄的依據,未來也不應當以知名度作為人物收錄的依據。只要你符合收錄範圍且能寫出質量達標的條目,那就應當可以收。p主的定義我認為目前已經挺好了,關於舞者和coser的收錄我在其他串已經給出定義。--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0:59 (CST)
接着這個往下說的話,遊戲主播、視頻創作者、coser、舞見這裏,我覺得可以考慮明確「條目不應當主要列舉其作品」,而應當主要介紹其ACG經歷,因為他們的「作品」不在收錄範圍。剩下的內容如果能寫出足夠多的東西就收,不然就按低質量存廢。--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1:06 (CST)
遵循本站精神,「萬物皆可萌」,你不能說你沒有知名度就萌不了。--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1:07 (CST)
「萬物皆可萌」不是「萬物皆是萌」。人物不是萌,但人物可以萌,如果真能萌化那麼我們是應該收的,這才是精神所在。——「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1:47 (CST)
對啊,不萌當然不收的啊。但你不能說人家不知名就不允許人家萌。--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3:56 (CST)

10萬是否有些...

遊戲主播的收錄門檻高達10萬粉絲是否有些過高,單純以粉絲數量衡量收錄價值乃至限制濫收也不合理,且不論佳作沒人看的問題,一些靠「流量密碼」火的主播雖然頂着黃閃電但是也並不值得收錄(我前幾天還看過一個頂着黃閃電發着毫無意義的視頻嘴上十個字不離「點讚投幣收藏關注」的)。——NHJR 2022年3月17日 (四) 19:43 (CST)

主要是沒有比粉絲數更簡單明確的評價標準了,如果討論哪個作品算「佳作」的話只會無限陷入無意義的收錄爭論。
但我確實期望着能有更加行之有效的辦法來處理所謂「水貨主播」。——「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46 (CST)
(~)補充 可以通過設置每條視頻的點讚量來衡量,如「3條以上視頻點讚量破10w」這樣的規定可能可以拉上來一些高質量的。--群玉閣·核彈工程包工頭鍾中討論) 2022年3月29日 (二) 15:05 (CST)
某直播平台…………能不能去掉某手和某音啊!!!--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19:52 (CST)
粉絲數限制不是說不可以有,可以適當放寬一些,不要與其他區產生太大的差距(比如某mcup主粉絲1萬多,按照本提案不可收錄,明天套皮出道即可收錄,這個顯然有點過分),還有把門檻調的很高反而是對雜食型的有利(比如真·鳳舞九天這種頁面),還是需要再綜合考慮一下——NHJR 2022年3月17日 (四) 20:05 (CST)
那倒不如說是v區那邊標準低,只要有皮就能收。——「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2:28 (CST)
(…)吐槽 確實應該對虛擬UP主/主播的數據(粉絲量之類)做一些硬性規定(比如必須1000粉以上),至少比沒有強。——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3:23 (CST)
還有我想起來一個重要的問題,如何界定主播和視頻製作者,既做直播也做視頻的算哪一類——NHJR 2022年3月17日 (四) 20:20 (CST)
目前將主播分流並刪除了。——「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2:28 (CST)
對,我也覺得這一條根本不合理。過於簡單粗暴了。我覺得這個提案更重要的是整明白「遊戲主播」的定義,符合這個定義的,能寫出質量達標的條目就能收,你條目壓根寫不出來東西的就按低質量頁面存廢。--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1:01 (CST)

一些看法–用戶:wenzuxiaot

  1. 首先,上一次收錄範圍補遺的提案步伐太大,以至於有許多遺留問題到現在也無法解決。所以我認為包括本提案和之後提案在內的關於收錄範圍的提案應該注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難易程度,考慮站務處理的可行性;
  2. 其次,我注意到很多用戶在討論時是去想辦法加門檻而不是解釋定義。萌娘百科從來沒有因為知名度而決定人物是否可以收錄,今後也不應當根據知名度來決定人物是否可以收錄。例如,用粉絲數來決定主播的收錄範圍甚至希望在其他職業也使用這樣的門檻的,我認為都不行,甚至可能違反了本站的精神;
  3. 那麼,該提案的任務應該是什麼?我認為是把尚不清晰的定義解釋清楚,而不是去加門檻。舉例,舞見和coser可以考慮「本人認可相關身份」來進行定義。而主播,則可以考慮分流到遊戲解說和視頻創作者當中去。但仍然要注意需要做到不重不漏。
  4. 在解釋定義的時候還要注意什麼?我認為,解釋定義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要考慮解釋出來的定義能否做到不重不漏,不多包涵也不落下。由於收錄範圍的重要性,相關釋義不能兒戲,也不能去抱着「先試試看有什麼問題」的心態去改。上一個修正案之所以會產生遺留問題,跟包括我在內的參與討論者的這樣的心態脫不了干係。所以,收錄範圍,不怕改得慢,要改就不能改出新問題。如果問題多,那就一點一點來,但千萬不要像上次那樣一改就改動得巨大了。
  5. 按照(截止我發言前)該提案,如果實施,會產生哪些新問題?假設a是b站的一個百萬粉絲生活區up主,視頻內容全部是ACGN無關,但每天中午都直播打一會遊戲,按照(截止我發言)該版本提案,a可以以遊戲主播被收錄。c是一位以解說遊戲視頻而著稱的up主,但也拍攝大量生活區視頻,兩個區視頻數量相當。該up主由於視頻數量,卻可能不能被收錄。類似這樣的會產生的新問題還有很多很多。
  6. 我剛才有說,不應當以知名度來決定人物的收錄。只要你的身份和ACGN關聯大,那就可以收錄。但是,如果條目質量不佳,應當被打回。
  7. 我們要討論什麼?要討論如何去解釋定義。而條目質量就去交給維護人員認定吧。如果某一個領域會產生大量低質量條目所以就去考慮從收錄範圍上去阻止低質量條目產生,我認為不是好主意。應該去做的,是想如何提升這些條目的質量或者如何認定低質量條目。你不可能說哪一天萌娘百科不會產生任何低質量條目了對吧。

那麼,我暫且先要說這些意見。還希望大家在討論的時候認真考慮。--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0:53 (CST)

  1. 我同樣希望能夠在本次提案中充分討論並儘可能解決現有問題。如果單論站務執行的話,我可以告訴你2020年的方針修正案後還有部分沒有整改到位。我認為修改方針更多的是限制新發問題,不要讓問題越堆越多,舊內容整改需要耗費一定時間來慢慢處理。
  2. 我們已經在解釋定義的路上栽了無數的坑了,所以現在才優先考慮直接加以限制,你作為輕小說組的一員,應該很清楚定義的難度。遊戲主播的定義因為遊戲的定義存在禿子謬論而「根基不牢,地動山搖」。網絡視頻製作者方面就更別說了。我們現在連「二次元」的定義都很難給出。
  3. 「本人認可相關身份」根本不能算是定義,你根本不能確認對方對於coser或者舞者的理解是否和站點社群一致,這種只會導致潛在的問題根源。
  4. 同上,定義存在難度,但我願意同各位一同思考,並儘可能得出處理方式。
  5. 會進行一定程度的修改,改為將遊戲主播分流。
  6. 反對完全排除知名度因素,如果如你所說,coser的作品很多不在收錄範圍,那麼這個人物還剩什麼可寫的?二次元經歷?那我扯我朋友的二次元經歷非常簡單,很容易就能扯出來一堆,但這有價值嗎?以保留主義而予以保留也沒啥問題,但這又何嘗不是另一種意義上的「低質量條目」?
  7. 低質量條目有低質量條目的處理方式,在此不多做討論,不過用來彌補收錄範圍中低關注度的邊邊角角是可取的。
回復如上,感謝相關建議。——「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1:46 (CST)
就目前來說,我認為該提案反而會產生很多新的問題。解釋定義很困難但這並不代表就不去解釋定義了。仍然應該去嘗試解決問題而不是迴避問題。另外,如果二次元經歷真的能寫好,我不認為是低質量條目。就拿coser舉例,如果真能寫出這個coser為什麼入坑、入坑後都幹過哪些事、取得過哪些成就,我認為條目質量挺高的。否則,我認為如今的虛擬主播條目就不剩下幾個不是低質量條目的了。而站務實踐其實表明,很多知名度並不高的人物,其條目質量也經常高不起來。不過,在收錄範圍里直接加入粉絲量相關,我無法贊成。
當然,我也是希望能夠一同去完善收錄範圍的。問題固然困難,但我也願意與大家一同去嘗試解決,否則也不可能嘴上說着不想要新提案不想汴京還過來汴這麼多了。--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2:43 (CST)
(…)吐槽 ( ¡ )題外話 感覺這其實也是西弗評價這麼高的一個很重要原因,畢竟「解釋定義」實在太難也太重要了。——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3:21 (CST)
好難啊……那麼coser和舞者應當如何定義呢……——「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21:11 (CST)
舞者我覺得確實可以以其作品所使用的音樂來嘗試界定,而coser我認為目前站內收錄並未出現過多問題。另外,我覺得「網絡視頻創作者」的概念可能仍然需要進一步明確。--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9日 (六) 01:21 (CST)

關於虛擬歌手音樂人(既「P主」)是否可以整合到音樂家的討論

簡單複習一下,以VOCALOID職人條目的介紹為例子:「VOCALOID職人是指主要使用VOCALOID軟件製作歌曲並在網站投稿的音樂人。很多情況下被稱為「ボカロP」(VOCALOID P)。」
--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1:07 (CST)

反正都是「作品一節所規定作品的相關創作者」,大家都一樣的,後面只是個舉例,多舉幾個無妨吧?。——「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1:51 (CST)
要不把「p主」去掉,並詳細描述「音樂家」指的是什麼,這個應該可以吧。--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2:21 (CST)
創作了符合收錄範圍的音樂的人就算是音樂家……這玩意不需要規定吧?P主同理。——「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2:26 (CST)
(-)反對 虛擬歌手音樂人中的調校、PV等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音樂家,不宜合併。 —— ほしみ 2022年3月17日 (四) 23:59 (CST)
@星海子把音樂影片製作相關人員的排除掉就可以了,但關於虛擬歌手調校人員是否是音樂人值得討論。--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10:14 (CST)
沒必要費時費力去討論本身存在較大爭議的東西,這裏寫了p主也不會怎麼樣。 —— ほしみ 2022年3月18日 (五) 11:38 (CST)
虛擬歌手調校人員確實是硬骨頭--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12:50 (CST)

@星海子,你對「P主」概念指得是什麼呢?我對「P主」的概念是指使用虛擬音源(歌手)的作曲、作詞、編曲和調校人員,畢竟調音也跟音樂有關的啊。--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20:08 (CST)

(-)理由同星海 --空翊「留言」 2022年3月18日 (五) 20:52 (CST)
你為啥非想要刪掉P主或者合併呢?本身就是針對「作品一節所規定作品的相關創作者」一句做的羅列解釋,你非要強行合併其中概念,然後再單開一條用複雜的措辭來定義合併之後的概念,這不是閒的嗎?——「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20:58 (CST)

再次要求對舞者的收錄進行限制

之前在預討論是提過,我再重申一遍:需要由三首以上以符合收錄範圍的音樂作品或其二次創作作為BGM的舞蹈投稿,以限制收錄某些以韓舞、民族舞、街舞等與ACG關係不大的舞蹈風格為主要投稿內容的舞見。如果必要的話可以加入粉絲量、是否有原創編舞能力綜合考慮。如:粉絲量必須在5W以上,但有三個以符合收錄範圍的音樂作品或其二次創作作為BGM的原創編舞投稿除外。——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17日 (四) 23:32 (CST)

三首以上以符合收錄範圍的音樂作品或其二次創作作為BGM的舞蹈投稿我覺得可以考慮,但粉絲量就算了吧--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3月17日 (四) 23:54 (CST)
我不是說了嗎?「如果有必要的話」,更何況舞見部分的濫收狀況也沒有遊戲主播之類的那麼嚴重。——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18日 (五) 23:28 (CST)
思路是可以的,不過沒有更多人就此問題參與討論和發表意見了嗎……——「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21日 (一) 22:01 (CST)

補充幾個

可以將「作品一節所規定作品的相關創作者」一節增加「導演/監督」並將「腳本作家」改為「編劇/腳本作家」嗎?
--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19日 (六) 20:51 (CST)

可以,沒問題。——「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21日 (一) 21:58 (CST)

一點點個人的參考資料(

特殊:差異/5299983自己很早的時候寫的草稿,希望能夠對這個提案有一丁點的幫助,幫不上就算了吧--有點慫的playymcmc007簽名請用--~~~~哦討論爆破) 2022年3月21日 (一) 17:48 (CST)

感謝,對於網絡視頻製作者進行細分並討論很有助於理清思路。——「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21日 (一) 22:01 (CST)
題外話,其實早期這個內容是有限制粉絲數之類的標準,但是由於大家無法達成一致去掉了,所以具體的收錄標準只能靠大家分辨了,這些內容僅供參考,不能完全代入這個提案,畢竟這個提案的設計是所有現實人物的收錄--有點慫的playymcmc007簽名請用--~~~~哦討論爆破) 2022年3月22日 (二) 01:21 (CST)
(+)強烈支持將擁有視頻主和虛擬UP主雙重身份且採用同一名義的人士合併處理——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22日 (二) 23:02 (CST)
舉個例子:鹿乃(虛擬UP主)鹿乃--有點慫的playymcmc007簽名請用--~~~~哦討論爆破) 2022年3月23日 (三) 00:20 (CST)
@playymcmc007我先提醒一下虛擬UP主的「鹿乃」現在叫「鹿乃Mahoro」--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23日 (三) 13:49 (CST)
(-)反對 (?)異議這種就加個後綴的跟一個名字有啥區別?——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23日 (三) 14:23 (CST)
稍微提醒一下,有關虛擬UP主之類的合併問題建議等這個提案結束後單獨拉個討論串出來,在這裏聊的話會偏題,別忘了,這是一個關於所有現實人物收錄的提案(--有點慫的playymcmc007簽名請用--~~~~哦討論爆破) 2022年3月23日 (三) 23:20 (CST)
(+)支持 ( ¡ )題外話 順便到時候好好討論一下對於虛擬UP主中之人方面的信息到底要保護到什麼地步,現在萌百管人專題這「反衝塔」擴大化真的有點哈人。——北湖3討論) 2022年3月24日 (四) 22:49 (CST)

關於電競選手的收錄的問題:參賽次數

剛才有人以電競選手的身份創建了王思聰,考慮到他只打了一場比賽,而且嚴格來說他是IG創始人,更偏向於「客串」,似乎不應該以選手身份進行收錄。

那麼我想問的是,參賽次數是不是也作為選手是否被收錄的條件?像這種「客串」情況該如何處理?--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3月26日 (六) 00:39 (CST)

  1. 王某的話可以以IG戰隊創始人的身份來寫。
  2. 至於參賽次數的話,要看看這位電競選手是否參加過一整個賽季。
--信偶活如信混沌四神的喵某討論) 2022年3月26日 (六) 01:42 (CST)
首先王思聰確實一度是正式隊員,單從條目內容來看也主要圍繞着電競產業相關的經歷來寫的,所以沒什麼問題。而且也沒給加電競選手的分類啊,只是加了從業人員的分類。——「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26日 (六) 10:30 (CST)
(-)弱反對 我覺得以數量而不是質量設置門檻不是好主意。前面以粉絲數為限制的提法就被反對了。更何況像王校長這種客串的情況屬於個例,單獨為他打個補丁好像有點多此一舉。——From Ithea a.k.a. 使用者淮南皓月 🌙 2022年3月28日 (一) 22:25 (CST)
再補充一下,電競作為競技項目,必然要顧及其技術性和觀賞性,為避免被批評而很少會出現「客串」情況,王某這種有錢任性的行為也算是個例了。但這個人由於有ACG行業的相關經歷,也有梗(例如吃熱狗那個),因此其存在是合理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28日 (一) 22:42 (CST)
畢竟他作為收錄範圍內組織的高級運營和管理人員的身份還是不容置疑的。——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1日 (五) 23:19 (CST)

小提議

  • 建議將「不要混淆作品中角色和現實人物」調整為「不要混淆虛擬人物和現實人物」;
  • 建議將「ACG經歷和作品多於三個」調整為「有3個以上/超過3個ACG經歷和作品」以避免歧義,超過(不含本數)還是以上(含本數)建議提案發起人自行定奪。

 —— ほしみ 2022年3月28日 (一) 05:02 (CST)

已修改——「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3月28日 (一) 19:32 (CST)

發起者的一點思考:我們要收錄怎樣的遊戲玩家?

在看Ballance平衡球直播的時候想到的,我們究竟應當收錄的是怎樣的遊戲玩家?以自己的拙見,他們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 電競選手:他們是真正專業的遊戲玩家,利用自己的技術吃飯,甚至也有不少人依靠自己的摸索擴充了遊戲本身的內容;
  2. 娛樂整活向UP主:他們沒有那麼技術硬核,但是風趣的解說方式或者遊戲方式帶給了人們玩遊戲以外的快樂,是人們喜聞樂見的內容創作者;
  3. 硬核玩家:例如各種遊戲的世界記錄保持者和世界紀錄挑戰者、沙盒遊戲的技術向大佬,他們並非專業選手,抑或是自己專精的領域並不適合走職業道路,但他們仍在遊戲的框架內一次次挑戰、突破,帶給觀眾們突破的驚喜。

其中第三種玩家面臨着一個「缺乏充足原創性視頻」的瓶頸,他們創作的視頻基本都是基於原遊戲內容進行的微操,不太可能有對於遊戲內容的突破。但這就意味着我們不收錄第三類遊戲玩家嗎?——「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5日 (二) 22:05 (CST)

有辦法將第三類的和普普通通的遊戲玩家區分嗎?還是那個例子:沙市劉×——CG/SS domain GOOD CONTRIBUTOR the "Kaze Iro"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4月5日 (二) 22:20 (CST)
(~)補充 我希望如果收錄的不是選手也不是主播面向大眾公開的娛樂向遊戲視頻UP主的玩家,那應該是有對業界多多少少有點推動等級的,比如說啥攻克怒首領蜂的,或者當年的cookiezi算不算一個(不過他應該算主播遊戲UP吧)——CG/SS domain GOOD CONTRIBUTOR the "Kaze Iro"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4月5日 (二) 22:27 (CST)
請關注一下正文,主播這一收錄項已經被砍了。詳見註釋。——「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6日 (三) 08:03 (CST)
喏,那上文提到的主播改遊戲UP,其他不變?嘛,要是有視頻傳世而且主觀希望被其他人看、崇拜,那劉某也說不定算個UP——CG/SS domain GOOD CONTRIBUTOR the "Kaze Iro"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4月6日 (三) 08:28 (CST)

能否將虛擬UP主視為現實人物的附加職業?

按現行的收錄範圍,如果一個可收錄的現實人物,原地轉生為虛擬UP主並進行活動,其虛擬UP主形象與人物本身處於收錄範圍的兩個分支下,是不能處於同一條目的。但是就該人物而言,其虛擬UP主活動也是其活動的一部分,只把形象乾巴巴地寫出來意義不大,因此實際情況反而是傾向於合併收錄的,這就造成了混亂。因此我認為可以在「注意」下加入一條,允許這類現實人物將自己承認、相同名義的虛擬UP主身份作為附加職業,在原條目介紹。關於虛擬UP主的收錄之本身理據不變,即依然是按虛擬形象收錄。這個補丁打上來可以避免現實人物與虛擬UP主必須兩分的尷尬。——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8:40 (CST)

不建議在此次修訂中修改這個內容。我認為以虛擬形象進行活動的現實人物和虛擬UP主是兩回事情,將虛擬UP主和現實人物合併還會產生歌曲相關收錄範圍的問題。例如:「虛擬UP主演唱的歌曲」和ACG歌手演唱的歌曲並非同等對待的,不然就可以收錄很多套皮唱見(不承認虛擬UP主身份)的歌曲了。—— ほしみ 2022年4月9日 (六) 18:45 (CST)
我剛剛說了「自己承認、相同名義」才作為附加職業。何況本來vup就是一個沒什麼門檻的行業,就算不加這個說明,按原來的方針人家隨便套個皮照樣可以收他的原創曲目。——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9日 (六) 19:10 (CST)
畢竟對於唱見來說原創曲目有PV就肯定能收錄--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11日 (一) 22:24 (CST)
性質不一樣了。以虛擬up主名義發表的歌曲和以唱見名義發表的歌曲不一樣。以排骨教主為例,直播都用的虛擬形象,但演唱/配音都用的真人身份。我不認為此時虛擬up主屬於職業,它已經成為了網絡直播文化的一部分,故這裏寫入職業是不妥當的。—— ほしみ 2022年4月11日 (一) 22:32 (CST)
這個例子不太好,因為我並沒有發現排骨教主有自己承認這個身份。——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2日 (二) 10:48 (CST)
事實上你沒法定義何種程度的自我承認才算自我承認,包括「雪霏嵐嵐」等音樂UP主都有長期套皮直播的現象存在。在一些觀眾眼裏,甚至是UP主本人眼裏,他們認為套皮=VUP。
我認為把虛擬UP主視作現實人物附屬職業是簡單問題複雜化,應該認定什麼時候不按照虛擬UP主收錄。即我們應該對虛擬UP主劃定收錄範圍,而不是統統都收。—— ほしみ 2022年4月12日 (二) 22:56 (CST)
(+)支持 尤其是某些幾百粉的底邊--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23:28 (CST)
現實人物和虛擬UP主並不必須兩分。一個條目的內容並非只能符合一條收錄範圍規定,完全可以拼在一起。——「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3日 (三) 21:10 (CST)
(+)支持 尤其是當下大物「原地轉生」越來越普遍的情況下。--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23:28 (CST)

只做遊戲廣告明星算不算收入範圍?

個人認為除了古天樂那樣很有名的梗之外,如果沒有錄製PV,不建議收入當中,否則他們與ACG關係太淡了。--別和我搶老婆討論) 2022年4月11日 (一) 15:13 (CST)

目前是不收的,只做遊戲廣告的不符合任何一條收錄範圍。有梗的是按照梗條目收錄的。——「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3日 (三) 21:08 (CST)

提案即將到期

本通知由人工機械體自動發出,可能存在發送時機不對、發送對象不對、重複發送等問題,如有問題請聯繫User_talk:AnnAngela。如果放置位置不對,請協助移動到討論區域。

@沼泽 您好,您於【2022年3月17日晚上7點22分】發出的本提案即將到期,如不能在【2022年4月16日晚上11點59分】前發起投票,維護人員將會按萌娘百科:提案#投票處理。——AnnAngela-abot討論) 2022年4月14日 (四) 03:00 (CST)

投票開始之後的討論

@星海子:我認為大型綜合組織並不需要定義,任何涵蓋多業務的組織的ACG部門的負責人都可以算是之前所提到的「ACG文化相關」,有可寫的東西的話就可以建立條目。事實上具體是個什麼組織都無所謂,只要旗下部門是ACG業務相關的就可以。——「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10:39 (CST)

前幾天還和siv聊天中開了個玩笑,一個手辦製作廠商,有遊戲和動畫方面的業務,有餐飲業務,也存在跨國業務,那麼它是不是大型綜合組織?如果是,是否意味着其絕大多數部門中的現實人物都可以收錄?—— ほしみ 2022年4月16日 (六) 16:44 (CST)
算是大型綜合組織,那又如何呢?餐飲業務和跨國業務又不是ACG業務,相關人物不收。——「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16:49 (CST)
我認為即使是把其他所有ACG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作為現實人物一一收錄也是不可接受的,這裏需要另外條款加以限制。—— ほしみ 2022年4月16日 (六) 17:06 (CST)
我倒覺得沒那麼糟,更何況一般的負責人也不怎麼露頭,怕是寫不出東西來。如果增加限制,星海是想增加哪一方面的限制?——「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17:26 (CST)
與其問要加什麼限制,不如說這條是要收錄哪一類人物?陳睿、徐逸均有其作為法人、CEO/總裁的公司,屬於高級運營管理人員,不需要這一條。
另外,即使是前半句,例如鄭彬煒,如果要寫的話可以羅列其作為法人的一大票公司,但這有啥意義呢?可能需要從內容方面做出限制。
—— ほしみ 2022年4月16日 (六) 17:50 (CST)

@SinonJZH 「另外說由別的指引規定的地方也沒個內鏈,不太行」指的是需要在收錄範圍方針內指明,寫現實人物需要參考指引?——「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9日 (二) 14:14 (CST)

關於電子競技從業人員的一些疑問

幫其他編輯者以及我個人問一些問題。ACG產業的其他相關人員中列舉了電競選手和電競解說,後面這個「等」字就很微妙。具體問一下以下是否可以收錄?是否有必要在收錄範圍中予以明確?

  1. 目前站內有一些職業教練的條目(雖然他們都是前職業選手),想問一下職業教練是否可以收錄(尤其是沒有職業選手經歷的教練,如已在{{英雄聯盟}}中但仍未創建條目的姬星朱開)?
  2. 目前站內有一些電競主持人的條目(如余霜駱歆),這些人是否可以收錄?
  3. 隨着電競產業的發展,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職業外,還有分析師、領隊、翻譯、健康管理師等,他們對於電競賽事的貢獻也越來越重要,甚至可能達到與選手同等重要的地位(LPL官方的宣傳片中就介紹了幫助FPX奪冠的一位分析師雅琪),這些人是否可以收錄?(討論這些可能有些杞人憂天了,感覺如有必要的時候再對收錄範圍做修正即可)

關於遊戲主播也有一些疑問,不過還沒整理好,就先問這些關於電競的吧。——From唐可可單推人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 2022年4月18日 (一) 02:06 (CST)

(:)回應 「等」字說到底是有點兜底的感覺,因為羅列得確實不一定充分,你也在此處提出了幾個問題,回應如下:
  1. 主持人和解說性質接近,我認為可以收錄;關於教練我覺得應該是可以收錄的,但確實未能予以明確,這可能是個疏漏;
  2. 關於其他人物,我只覺得分析師勉強可以收錄,其他的人物就並非圍繞着遊戲作品展開自己工作,而是圍繞着遊戲選手進行工作,這又更加間接了,我認為不應當收錄。
隨着遊戲和傳統體育競技的交叉愈發深入,這樣的邊緣人物可能會越來越多,我們也必須時刻調整收錄範圍以應對實際需求的變化。——「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8日 (一) 19:17 (CST)
嗯,想法基本一致。——From海凪小春單推人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 2022年4月18日 (一) 20:38 (CST)

反對票理由

  1. 網絡視頻製作者的範圍可能過廣,需要加以說明或限制。B站up主萬類霜天kirafan可以收錄嗎www
  2. 提案發起人可能認為遊戲主播可以被分流至網絡視頻製作者/遊戲解說/電競選手,雖然從實際情況看確實是這樣,但是仍然可能存在只直播不製作視頻(而授權其他視頻製作者(如:火播君、遊戲BBQ)利用其直播畫面為素材製作視頻,從而提升主播的影響力)的主播。而且大多數遊戲主播對行業的貢獻、對遊戲的影響主要來自直播而不是其製作的視頻。
  3. 至少應當在【注意】中對遊戲主播的收錄作補充說明,否則可能導致「遊戲主播不在收錄範圍」的誤解,如增加類似「部分遊戲主播可根據實際情況按照網絡視頻製作者/遊戲解說/電競選手等予以收錄,條目中可對其直播中與ACGN相關的部分予以介紹」的說明。
  4. 當前站內未出現或極少出現與「主播」相關的收錄爭議,我認為在上述問題未解決之前就完全刪去「主播」的描述,反而會招致新的問題,因此投反對票而不是棄權。

——From猿渡宇希單推人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 2022年4月18日 (一) 21:22 (CST)

投票區

正在加載中……
本次投票沼泽[更多]討論頁貢獻上載歷史封鎖及歷史被刪貢獻移動日誌巡查日誌用戶權限及日誌用戶查核發起。
  • 投票開始時間: |
  • 投票結束時間: |
  • 投票總用時 7 天,正在計算中……

想不到什麼好改的了,時間也快到了,開始投票。——「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5日 (五) 08:10 (CST)

召喚維護人員:@AnnAngela云霞蓝羽汇星海子玄微子弗霖凯AkizukiSaitouLuenshi007Bbrabbit宇文天启平塚八兵衛空翊サンムルVcfch843875618HetmesAskalana不是液氮红石小蝈XzonnC8H17OHChko08022003Bete1geuse小乃LUO1PTsanconBYin泠佛.西尾哈鲁卡Siw19981998WenzuxiaotSinonJZH沼泽Bob1301あめろDaigui屠麟傲血NemitsugiOtowaLuoxuchanQaolp0胡祥又甜的白萝卜秋园世界淮南皓月贯井羽优的草莓胖次——「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5日 (五) 08:10 (CST)

召喚其他具有票權的用戶:@Legend frogHooonookaGaoyuanxian北湖3Playymcmc007NHJR别和我抢老婆——「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5日 (五) 08:40 (CST)

管理員

同意
  1. (+)同意 不能說也從來不能說提案得是完美的,但是起草者有心了,慢慢修是好的--From KumoKasumi the Bureaucrat (Talk) 2022年4月16日 (六) 17:01 (CST)
  2. (+)同意 不是我擅長的領域但是看總體反應還是比較明朗的。——絲毫沒有存在感的某藍色管理員討論) 2022年4月17日 (日) 10:15 (CST)
  3. (+)同意 儘管有很多內容沒有修正,但修正的方向是積極的。——From 引夢者濁華(討論) 2022年4月17日 (日) 14:44 (CST)
反對
棄權
  1. (∅)棄權 我覺得不論是虛擬UP主還是其他網絡主播/視頻製作者,都還是清晰點更好。另外,大型綜合組織也沒有定義,很可能增加一些奇怪的收錄。—— ほしみ 2022年4月16日 (六) 02:48 (CST)

巡查姬

同意
  1. (+)同意 具有可行性。—— 屠麟傲血討論) 2022年4月15日 (五) 11:45 (CST)
  2. (+)同意 至少對我關注的幾部分內容比較滿意,一些奇怪的地方也能通過快提修,那就沒有棄權和反對的必要了。—— 秋園邀請你去地下室重馬場一坐 2022年4月15日 (五) 14:01 (CST)
  3. (+)同意 認為對之前模糊的「ACGN+文化相關人物」進行了明確是一個進步。但仍有「網絡視頻製作者」等較模糊的部分,因缺乏相關討論只能維持原樣。——「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12:59 (CST)
  4. (+)同意 去模糊化確實是好事,但收錄範圍越來越廣只能說dssq啊…… --Patroller 珞珝 [與我對線] 2022年4月16日 (六) 16:36 (CST)
  5. (+)同意:有進步至少比沒有好,去掉兜底條款是好文明。—— LN2 不是液氮 (討論貢獻) 2022年4月16日 (六) 21:06 (CST)
  6. (+)同意 對我關注的部分比較認可,整體看下來也感覺挺好的。-- 珞羽子(交流室) 2022年4月17日 (日) 01:49 (CST)
  7. (+)同意 雖然對電子競技這塊還抱着一絲疑惑,但既然用戶群體已經變成這樣,也是沒辦法的事情了嘛 --MnO43- 2022年4月17日 (日) 09:12 (CST)
  8. (+)同意 有總比沒有好——From 泠佛. (討論) 2022年4月17日 (日) 09:16 (CST)
  9. (+)同意 修改部分的理由很清晰。慢慢來吧,有總比沒有好。--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 2022年4月17日 (日) 21:43 (CST)
  10. (+)同意 輪子慢慢滾吧。—— 冬月下的二重奏 LUO1P 2022年4月18日 (一) 01:09 (CST)
  11. (+)同意 拆主播是好事。 あめろ 討論 2022年4月18日 (一) 21:52 (CST)
  12. (+)同意 將「主播」全部劃歸至「網絡視頻製作者」和「遊戲解說」這種做法有很大的漏洞,但提案人的想法似乎是將上述兩類稱為「值得收錄的主播」,也就是認為不符合這兩類的主播似乎都不值得收錄。如果提案人真的是這麼想的的話,那修正案還算是自洽的。— 葫蘆又留言 2022年4月18日 (一) 22:42 (CST)
  13. (+)同意 仍有一些模糊的概念未明確,與其他部分收錄範圍的協調也還有改進空間。但修改的方向是好的。——From Ithea a.k.a. 使用者淮南皓月 🎤 2022年4月20日 (三) 16:00 (CST)
  14. (+)同意 我大召喚術怎麼沒響基本同意先看着吧……--已經是一條死魚的HetmesAskalana 2022年4月21日 (四) 01:01 (CST)
  15. (+)同意 慢慢來,總比沒有好--以上言論來自於巡查姬007君 _(:3 」∠)_討論) 2022年4月21日 (四) 19:53 (CST)
反對
  1. (-)反對 詳細反對理由在上方討論區。——From猿渡宇希單推人貫井羽優的草莓胖次討論) 2022年4月18日 (一) 21:22 (CST)
  2. (-)反對 有些地方刪的好奇怪……另外說由別的指引規定的地方也沒個內鏈,不太行。—SinonJZH(๑•̀ω•́๑)(討論) 2022年4月19日 (二) 13:12 (CST)
棄權
  1. (∅)棄權 是我完全不了解的領域,且對提案人對我問題的解釋不算太滿意,畢竟該明文規定的還是規定一下較好。—— 這是一張遺漏的二餅請聯繫失主) 2022年4月15日 (五) 11:43 (CST)
  2. (∅)棄權 遊戲主播這一塊我已經很久沒看了,讓熟悉的人來看看吧。--Vcfch843875618討論) 2022年4月15日 (五) 23:12 (CST)
  3. (∅)棄權 個人認為對於「網絡視頻製作者」的收錄要求還是太過寬鬆。此外對於VUP的定位恐怕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會十分模糊——雖然我個人堅持認為其應該按現實人物收錄,並像同人曲目/虛擬歌手演唱曲目那樣進行一定的收錄限制(如規定粉絲數要求)。--Qaolp0 a Kiraraf player (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00:18 (CST)
  4. (∅)棄權 關於除電競選手外的遊戲玩家的收錄仍然不明確。—— DaiGuitalk」 2022年4月16日 (六) 13:04 (CST)
  5. (∅)棄權 提案多了後就沒怎麼關注了。--CONTINUE TO FIGHT WITH OMICRON!·P. W. T.萌利策獎提名) 2022年4月17日 (日) 00:08 (CST)
  6. (∅)棄權 不是很了解主播和up主,而且討論里也有很多不明確的點沒有解釋清楚。--bbrabbitからの評論 #討論# 2022年4月17日 (日) 09:30 (CST)

具有票權的自動確認用戶

同意
  1. (+)同意 希望能實現進一步的修訂完善。支持。--Gaoyuanxian討論) 2022年4月15日 (五) 14:32 (CST)
    ▼ 該投票無效,原因:投票人不具備票權。
    (+)同意 好似~ ~ ~ --馬基雅維利主義者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17:29 (CST)
    (+)同意 至於舞見、「原地轉生」VUP、非電競選手資深遊戲玩家等問題,只能期待後續修正案了,畢竟真的要到期了--北湖3討論) 2022年4月16日 (六) 23:32 (CST)
    ▲ 該投票無效,原因:投票人不具備票權。
  2. (+)同意 無異議。--愛吃麵包的Hooonooka討論) 2022年4月20日 (三) 08:59 (CST)
  3. (+)同意 沒毛病——NHJR 2022年4月20日 (三) 17:42 (CST)
反對
棄權
  1. (∅)棄權 總覺得還是缺了點什麼……--有點慫的playymcmc007簽名請用--~~~~哦討論爆破) 2022年4月15日 (五) 17:01 (CST)
  2. (∅)棄權 わかりません,ps:一次都沒收到at——CG/SS domain GOOD CONTRIBUTOR the "Kaze Iro"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4月15日 (五) 12:04 (CST)

無票權用戶

同意
反對
棄權
#(∅)棄權 わかりません——CG/SS domain GOOD CONTRIBUTOR the "Kaze Iro" Legend frog (wisdom·stupidity) 2022年4月15日 (五) 12:04 (CST)
( ¡ )題外話 你投錯地方了,你是有票權的……--有點慫的playymcmc007簽名請用--~~~~哦討論爆破) 2022年4月16日 (六) 11:22 (CST)
  1. (∅)棄權 想不通現實人物,諸位加油啊。 From Sucaiking the WAFighter 2022年4月16日 (六) 23:48 (CST)

計票與總結

根據萌娘百科:提案:具有投票權的用戶為:【管理員】、【巡查姬】、在討論階段參與了提案討論的已註冊達30天、遵守方針的活躍【自動確認用戶】。在提案有至少2位管理員參與投票時,【投票有效】。

  1. 投票開始時共有6名參與站務的管理員;其中,
    • 3(+)同意
    • 0(-)反對
    • 1(∅)棄權
    • 2人沒有參與投票(AnnAngela,弗霖凱)
  2. 投票開始時共有36名正式巡查姬;其中,
    • 15(+)同意
    • 2(-)反對
    • 6(∅)棄權
    • 13人沒有參與投票(宇文天啟,平塚八兵衛,空翊,サンムル,Xzonn,C8H17OH,Chko08022003,Bete1geuse,小乃,西尾哈魯卡,Siw19981998,Bob1301,甜的白蘿蔔)。
  3. 共有5名有票權的自動確認用戶參與了投票;其中,
    • 3(+)同意
    • 0(-)反對
    • 2(∅)棄權
  4. 另有3位無票權用戶發表了意見。

當前提案有3位管理員參與並投有效票,該提案投票有效

統計計票結果,全部投票之同意:反對票數量為 21:2,【同意】票數大於【反對】,且管理員的【同意】票數不小於【反對】,【提案通過】


感謝各位的參與。到此提案為止,提案潮的一波提案全部結束,給各位帶來了過多的討論壓力非常抱歉,連開兩個提案搞得我自己也挺累的。另外,關於本次提案有個小問題會通過快速提案修正。——「今日も一日がんばるぞい!」(沼澤討論) 2022年4月22日 (五) 08:22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