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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殺:典韋/神典韋武器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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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格內容由「月下の獨狼」所整理,最後更新時間為2023年8月22日。
勢力 | 武將名 | 技能名 | 技能描述 | 服 |
---|---|---|---|---|
魏 | 許褚 | 裸衣 | 摸牌階段,你可以少摸一張牌,然後本回合你使用【殺】或【決鬥】造成傷害時,此傷害+1。 | all |
魏 | 許褚(界) | 裸衣 | 你可以跳過摸牌階段。若如此做,你亮出牌堆頂的三張牌,然後獲得其中的基本牌、武器牌和【決鬥】。直到你的下回合開始,你為傷害來源的【殺】或【決鬥】造成傷害時,此傷害+1。 | all |
魏 | 許褚(樂) | 虎痴 | 回合結束時,你將手牌摸至兩張;你使用【殺】被【閃】抵消時獲得一枚「痴」;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棄置所有「痴」摸等量的牌。 | 歡樂殺 |
魏 | 夏侯淵 | 神速 | 你可以做出如下選擇:1.跳過判定階段和摸牌階段;2.跳過出牌階段並棄置一張裝備牌。你每選擇一項,便視為你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殺】。 | 手殺 |
魏 | 夏侯淵 | 神速 | 你可以做出如下選擇:1.跳過判定階段和摸牌階段;2.跳過出牌階段並棄置一張裝備牌;3.跳過棄牌階段並翻面。你每選擇一項,便視為你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殺】。 | all |
魏 | 夏侯淵 | 神速 | 你可以選擇至多三項:1.跳過判定和摸牌階段;跳過出牌階段;跳過棄牌階段並翻面;視為使用無距離限制的【殺】。 | 歡樂殺 |
魏 | 曹仁(SP) | 偽潰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失去1點體力並選擇一名有手牌的其他角色,你觀看其手牌:若其中有【閃】,則視為你對其使用【殺】,且本回合你計算與其的距離視為1;若其中沒有【閃】,你棄置其中一張牌。 | 手殺/OL |
魏 | 鄧艾(界) | 屯田 | 當你於回合外失去牌後,或於回合內因棄置而失去【殺】後,你可以進行判定,若結果不為紅桃,你將判定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田」;你計算與其他角色的距離-X(X為「田」的數量)。 | OL |
魏 | 文聘 | 鎮衛 | 當其他角色成為【殺】或黑色錦囊牌的唯一目標時,若其體力值小於你,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並選擇一項:1.摸一張牌,然後將此牌轉移給你;2.令此牌無效,回合結束後,使用者獲得此牌。 | 三服 |
魏 | 于禁(樂) | 毅重 | 鎖定技,若你的裝備區里沒有牌,則♣殺對你無效。 | 歡樂殺 |
魏 | 于禁(古) | 毅重 | 鎖定技,若你的裝備區里沒有防具牌,黑色的【殺】對你無效 | 古代 |
魏 | 于禁(將魂) | 鎮軍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將一張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令其選擇一項:1.使用一張不為黑色的【殺】,然後你摸X+1張牌(X為此【殺】造成過的傷害數);2.你對其或其攻擊範圍內的一名角色造成1點傷害。 | 一將之魂/海外群于禁 |
魏 | 曹植(界) | 酒詩 | 當你需要使用【酒】時,你可以翻面至背面朝上,視為使用之。當你受到傷害後,若你受到傷害時背面朝上,你可以翻面至正面朝上。當你使用【酒】後,你使用【殺】次數+1直到你的回合結束。 | 新殺 |
魏 | 曹彰 | 將馳 | 摸牌階段,你可選擇一項:1.多摸一張牌,然後你於本回合不能使用或打出【殺】;2.少摸一張牌,然後你於本回合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可多使用一張【殺】。 | 手殺/新殺 |
魏 | 曹彰(OL) | 將馳 | 摸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一張牌,本回合不能使用或打出【殺】,且【殺】不計入手牌上限;2.棄置一張牌,本回合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可以多使用一張【殺】。 | OL |
魏 | 曹彰(手) | 將馳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一張牌,本回合不能使用或打出【殺】;2.棄置一張牌,本回合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可以多使用一張【殺】。 | 手殺 |
魏 | 曹彰(界) | 將馳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兩張牌,此階段不能使用或打出【殺】;2.摸一張牌;3.棄置一張牌,此階段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可以多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魏 | 曹彰(樂) | 將馳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三張牌,本回合不能使用或打出【殺】且手牌上限+2;2.摸一張牌,然後直到你下回合開始,你受到傷害時摸一張牌;3.本回合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次數+1. | 歡樂殺 |
魏 | 王異 | 貞烈 | 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的目標後,你可以失去1點體力使此牌對你無效,然後你棄置其一張牌。 | all |
魏 | 曹真 | 司敵 | 其他角色的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棄置與你的裝備區裏的一張牌顏色相同的一張非基本牌,然後該角色於此階段內不能使用或打出其與此牌顏色相同的牌。此階段結束時,若其未於此階段內使用過【殺】,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殺】。 | OL/新殺 |
魏 | 曹真(界) | 司敵 | 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一張非基本牌置於武將牌上,稱為「司」。其他角色的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移去一張「司」,然後該角色於此階段內不能使用或打出與此「司」顏色相同的牌。此階段結束時,若其未於此階段內使用過:【殺】,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殺】;錦囊牌,你摸兩張牌。 | 新殺 |
魏 | 曹真(手) | 司敵 | 當你使用或其他角色在你的回合內使用【閃】時,你可以將牌堆頂的一張牌置於武將牌上;一名其他角色的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將武將牌上的一張牌置入棄牌堆,令其於此階段內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 | 手殺 |
魏 | 曹真(樂) | 司敵 | 結束階段,你可以將至多兩張非基本牌置於武將牌上,稱為「司」。其他角色的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移去一張「司」,然後該角色於此階段內不能使用或打出與此「司」顏色相同的牌。此階段結束時,若其未於此階段內使用過:【殺】,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殺】;錦囊牌,你摸兩張牌。 | 歡樂殺 |
魏 | 韓浩&史渙 | 勇略 | 其他角色的判定階段開始時,若其在你攻擊範圍內,你可以棄置其判定區裏的一張牌,然後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殺】,若此【殺】沒有造成過傷害,則你摸一張牌。 | all |
魏 | 韓浩&史渙(界) | 勇略 | 其他角色的判定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棄置其判定區裏的一張牌。然後若該角色在你攻擊範圍內,你摸一張牌。若其在你攻擊範圍外,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魏 | 曹叡 | 明鑑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所有手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該角色下回合的手牌上限+1,且出牌階段內可以多使用一張【殺】。 | all |
魏 | 曹叡(樂) | 明鑑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任意張手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該角色下回合的手牌上限+1,且出牌階段內可以多使用一張【殺】。 | 歡樂殺 |
魏 | 曹休 | 傾襲 | 當你使用【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時,若你的裝備區裏有武器牌,你可令其選擇一項:1.棄置X張手牌(X為此武器牌的攻擊範圍),然後棄置此武器牌;2.令此傷害+1。 | all |
魏 | 曹休(界) | 傾襲 | 當你使用【殺】或【決鬥】指定目標後,你可令其選擇一項:1.棄置X張手牌(X為你攻擊範圍內的角色數且至多為2,若你的裝備區裏有武器牌,則改為至多為4),然後棄置你的此武器牌;2.令此牌對其傷害+1且進行判定,若結果為紅色,此牌不能被該角色響應。 | 新殺 |
魏 | 曹休(樂) | 傾襲 | 當你使用【殺】或【決鬥】指定目標後,你可令其選擇一項:1.棄置X張手牌(X為你攻擊範圍內的角色數且至多為2,若你的裝備區裏有武器牌,則改為至多為4),然後棄置你的此武器牌;2.令此牌對其傷害+1且進行判定,若結果為紅色,此牌不能被該角色響應,若為黑色,你摸兩張牌。 | 歡樂殺 |
魏 | 曹休(外) | 傾襲 | 當你每回合使用第一張【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令其選擇一項:1.你摸X張牌(X為你裝備區牌數且至少為1),此【殺】不可被其響應;2.棄置裝備區所有牌,然後棄置你裝備區等量的牌,此【殺】傷害+1. | 手殺海外服 |
魏 | 楊修 | 啖酪 | 當你成為【殺】或錦囊牌的目標後,若你不是此牌的唯一目標,你可以摸一張牌,然後此牌對你無效。 | 新殺 |
魏 | 龐德(SP) | 決死 | 出牌階段,你可以棄置一張【殺】並選擇攻擊範圍內的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該角色棄置一張牌。若其棄置的不是【殺】且體力值小於等於該角色,則視為對其使用【決鬥】。 | all |
魏 | 龐德(樂) | 決死 | 出牌階段,你可以棄置一張【殺】並選擇攻擊範圍內的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該角色棄置一張牌。若其棄置的不是【殺】且體力值小於等於該角色,你可以摸兩張牌;若該牌是【殺】,則視為對其使用【決鬥】。 | 歡樂殺 |
魏 | 關羽(SP) | 武聖 | 你可以將一張紅色牌當【殺】使用或打出。 | 手殺 |
魏 | 關羽(SP) | 武聖 | 你可以將一張紅色牌當【殺】使用或打出;你使用♦【殺】無距離限制。 | OL/新殺 |
魏 | 曹昂 | 慷愾 | 當一名角色成為【殺】的目標後,若你與其距離1以內,則你可以摸一張牌,然後交給其一張牌並展示之。若此牌為裝備牌,該角色可以使用此牌。 | all |
魏 | 曹昂(樂) | 慷愾 | 鎖定技,當你距離1以內的角色成為【殺】的目標後,你摸一張牌,然後可以交給其一張牌並展示之(每回合限兩次)。若詞牌為裝備牌,該角色可以使用此牌。 | 歡樂殺 |
魏 | 李通 | 推鋒 | 當你受到1點傷害後,你可以將一張牌置於武將牌上,稱為「鋒」。準備階段,若你有「鋒」,你移去所有「鋒」,摸兩倍數量的牌,然後本回合你可以多使用X張【殺】(X為你以此法移去「鋒」的數量)。 | 手殺/OL |
魏 | 杜畿 | 應勢 | 出牌階段開始時,若沒有武將牌旁有「酬」的角色,你可將所有紅桃牌置於一名其他角色的武將牌旁,稱為「酬」。若如此做,當一名角色使用【殺】對武將牌旁有「酬」的角色造成傷害後,其可以獲得一張「酬」。當一名角色死亡時,你獲得其武將牌旁的所有「酬」。 | 手殺/新殺 |
魏 | 杜畿(界) | 應勢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展示一張手牌,令一名其他角色選擇是否對你指定的令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一張【殺】。若其使用了【殺】,其獲得你展示牌;若此【殺】造成傷害,其獲得牌堆中與展示牌花色點數均相同的牌。 | 新殺 |
魏 | 朱靈(手) | 戰意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並失去1點體力,根據牌的類別獲得以下效果直到出牌階段結束,基本牌:你可以將一張基本牌當成任意基本牌使用,你使用的第一張基本牌造成的傷害量或回復量+1;錦囊牌:你摸三張牌且使用錦囊牌不能被【無懈可擊】響應;裝備牌: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該角色棄置兩張牌,然後你獲得其中一張牌。 | 手殺 |
魏 | 朱靈(OL) | 急陷 | 摸牌階段結束時,你可視為對滿足以下任一條件的目標使用一張【殺】並摸X張牌(X為滿足的條件數):裝備區有防具牌,技能數比你多,未受傷;若此【殺】未對其造成傷害,你失去1點體力。 | OL |
魏 | 曹純(手) | 繕甲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摸三張牌,然後棄置三張牌(本局遊戲你每失去過一張裝備區裏的牌,便少棄置一張),若你未以此法棄置基本牌或錦囊牌,可視為使用一張【殺】。 | 手殺 |
魏 | 曹純(OL) | 繕甲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摸三張牌,然後棄置三張牌(本局遊戲你每失去過一張裝備牌,便少棄置一張),若你未以此法棄置基本牌或錦囊牌,可視為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且不計入次數限制的【殺】。 | OL |
魏 | 曹純(新) | 繕甲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摸三張牌,然後棄置三張牌(本局遊戲你每失去過一張裝備牌,便少棄置一張),若你未以此法棄置:基本牌,你此階段使用【殺】的次數+1;錦囊牌,你此階段使用牌無距離限制;以上兩項皆是,可視為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且不計入次數限制的【殺】。 | 新殺 |
魏 | 毌丘儉(OL) | 征榮 | 當你使用【殺】或傷害類錦囊牌指定目標後,你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手牌數大於等於你的目標角色,其一張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榮」。 | OL |
魏 | 魯芝 | 衛境 | 每輪限一次,你可以視為使用一張【殺】或【閃】。 | all |
魏 | 曹嬰 | 凌人 | 出牌階段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或傷害類錦囊牌指定目標後,你可以猜測其中一個目標的手牌是否有基本牌、錦囊牌或裝備牌。至少猜對一項則此牌對其傷害+1;至少猜對兩項則你摸兩張牌;猜對三項則你獲得「奸雄」和「行殤」直到你下回合開始。 | all |
魏 | 辛毗 | 引裾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對你使用一張【殺】;2.下回合準備階段,跳過出牌和棄牌階段。 | 手殺 |
魏/吳 | 文鴦 | 卻敵 | 每回合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或【決鬥】指定唯一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獲得其一張手牌;2.棄置一張基本牌,然後此【殺】或【決鬥】傷害+1;背水:你減1點體力上限。 | 手殺 |
魏 | 王雙 | 追獵 | 鎖定技,你使用【殺】無距離限制;當你使用【殺】指定攻擊範圍外的角色為目標後,此【殺】不計入限制的次數且你進行判定:若結果為武器牌或坐騎牌,此【殺】傷害值增加至其體力值;若為其他結果,你失去1點體力。 | OL/新殺 |
魏 | 王雙(手) | 異勇 | 當你受到其他角色使用【殺】造成的傷害後,若你的裝備區里:有武器牌,你可以獲得此【殺】,然後將此牌當無視距離的【殺】對其使用;沒有武器牌,此【殺】對其造成的傷害+1。 | 手殺 |
魏 | 王雙(手) | 擅械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一項:1.獲得牌堆中的一張武器牌;2.獲得一名其他角色裝備區的武器牌並使用之,然後令其將一張手牌當無距離限制的【殺】對你使用。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該角色需使用點數大於你攻擊範圍兩倍的【閃】才能抵消此【殺】。 | 手殺 |
魏 | 孟達 | 利傍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牌,獲得兩名其他角色各一張牌並展示,然後你進行一次判定,若這些牌的顏色與判定結果:均不同,你交給其中一名角色兩張牌或失去1點體力;至少一張相同,你獲得判定牌並視為對其中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魏 | 華歆 | 息兵 | 每回合限一次,當一名其他角色於其出牌階段內使用黑色【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指定唯一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令該角色將手牌摸至體力值(至多摸至五張)。若其以此法摸牌,則其本回合不能再使用牌。 | 新殺 |
魏 | 田豫 | 掃狄 | 當你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僅指定一名其他角色為目標時,你可令你與其之間的角色均成為此牌的目標。 | OL |
魏 | 田豫(外) | 震襲 | 每回合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棄置其X張手牌(X為你與其的距離);2.移動其場上一張牌。若其體力值大於你或全場最大,你可以依次執行兩項。 | 手殺海外服 |
魏 | 田豫(外) | 揚師 | 鎖定技,當你受到傷害後,你的攻擊範圍+1,若其他角色均處於你的攻擊範圍內,則改為從牌堆獲得一張【殺】。 | 手殺海外服 |
魏 | 趙儼(OL) | 同協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令你與至多兩名其他角色直到你的下回合開始稱為「同協」角色,然後令其中手牌唯一最少的角色摸一張牌。當同協角色使用僅指定單一目標的【殺】結算後,其他同協角色可以依次對目標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殺】。當同協角色受到傷害時,本回合未失去過體力的其他同協角色可以防止此傷害並失去1點體力。 | OL |
魏 | 趙儼(新) | 秉紀 | 出牌階段每種花色限一次,若你的手牌均為同一花色,則你可以展示所有手牌(至少一張),然後視為對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一張【殺】或一張【桃】。 | 新殺 |
魏 | 閻柔 | 仇討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或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棄置使用者一張牌令此【殺】不能被抵消,若你是使用者,此【殺】無次數限制。 | OL/新殺 |
魏 | 羊祜 | 明伐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結算完畢後,若你沒有「明伐」牌,可將此牌置於武將牌上並選擇一名其他角色。該角色的回合結束時,視為你對其使用了X次「明伐」牌(X為其手牌數且最多為5最少為1),然後移去「明伐」牌。 | 新殺 |
魏 | 鄧忠 | 勘破 | 當你使用【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以觀看其手牌並獲得其中一張與此【殺】花色相同的牌。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手牌當【殺】使用。 | OL |
魏 | 鄧忠 | 更戰 | 其他角色出牌階段限一次,當一張【殺】因棄置置入棄牌堆時,你可以獲得之。其他角色的結束階段,若其本回合未使用過【殺】,你下個出牌階段使用【殺】的限制次數+1。 | OL |
魏 | 夏侯玄 | 宦浮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或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棄置任意張牌(至多為你的體力上限),若此【殺】對目標角色造成的傷害值為棄牌數,你摸棄牌數兩倍的牌。 | OL |
魏 | 王淩(族) | 駁龍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你交給其一張牌,視為對其使用一張雷【殺】;2.交給你等同你手牌數的牌,視為對你使用一張【酒】。 | OL |
魏 | 王昶 | 平襲 | 結束階段,你可選擇至多X名其他角色(X為本回合因棄置而進入棄牌堆的牌數),棄置這些角色各一張牌,然後視為對這些角色各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魏 | 杜夫人 | 異色 | 其他角色獲得你的牌後,若此牌為紅色,你可令其回復1點體力;若此牌為黑色,其下次受到【殺】的傷害時,此傷害+1。 | OL/新殺 |
魏 | 杜夫人 | 順世 | 準備階段或當你於回合外受到傷害後,你可交給除傷害來源之外的一名其他角色一張牌。若如此做,你獲得以下效果:下個摸牌階段摸牌數+1、下個出牌階段使用【殺】次數+1、下個棄牌階段手牌上限+1。 | OL/新殺 |
魏 | 杜夫人(樂) | 異色 | 其他角色獲得你的牌後,若此牌為紅色,你可摸一張牌或令其回復1點體力;若此牌為黑色,你可以令其下次受到【殺】的傷害+1。 | 歡樂殺 |
魏 | 杜夫人(樂) | 異色 | 準備階段或當你於回合外受到傷害後,你可交給除傷害來源之外的一名其他角色一張牌。若如此做,你獲得以下效果:下個摸牌階段摸牌數+1、下個出牌階段使用【殺】次數+1且無視防具、下個棄牌階段手牌上限+1。 | 歡樂殺 |
魏 | 丁尚涴 | 諷言 | 出牌階段每項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若其體力值小於等於你,你令其交給你一張手牌;若其手牌數小於等於你,你視為對其使用一張【殺】(無視距離且不計次數)。 | 新殺 |
魏 | 胡班 | 崇義 | 一名角色出牌階段內使用的第一張牌若為【殺】,你可令其摸兩張牌且此階段使用【殺】次數+1;一名角色出牌階段結束時,若其此階段使用的最後一張牌為【殺】,你可令其本回合手牌上限+1。 | 新殺 |
魏 | 荀粲(族) | 熨身 | 出牌階段各限一次,你可令一名其他角色回復1點體力,然後你選擇一項:1、視為其對你使用一張冰【殺】;2.、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冰【殺】。 | OL |
魏 | 王瓘 | 失路 | 鎖定技,當你受到傷害後,你摸與你體力值等量張牌並展示攻擊範圍內一名其他角色一張手牌,令此牌視為【殺】。 | OL |
魏 | 曹髦 | 忿肆 | 鎖定技,準備階段,曹髦對一名體力值不小於曹髦的角色造成1點傷害,然後若受傷角色不是曹髦,則其視為對曹髦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魏 | 張既 | 定鎮 | 每輪開始時,你可以選擇與你距離為X以內的任意名角色(X為你當前體力值),令這些角色棄置一張【殺】,否則本輪中其回合內使用的第一張牌不能指定你為目標。 | 手殺海外服 |
魏 | 夏侯尚 | 探鋒 | 準備階段,你可以棄置一名其他角色區域內的一張牌,然後其可以選擇一項:1. 受到你造成的1點火焰傷害,令你跳過一個階段;2. 將一張牌當做【殺】對你使用。 | 手殺海外服 |
魏 | 夏侯恩 | 劍威 | 當你裝備區內有武器牌時,你的【殺】無視防具且你拼點的點數+X(X為你的攻擊範圍);其他角色的準備階段,其可以與你拼點,你的準備階段,你可以與攻擊範圍內的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你獲得其每個區域各一張牌;若其贏,其獲得你的武器牌。 | 手殺海外服 |
蜀 | 劉備(界/樂) | 仁德 | 出牌階段每名角色限一次,你可以將任意張手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並可以令其不能對你使用紅色【殺】直到你下回合開始,當你以此法給出第二張牌時,你可以視為使用一張基本牌或普通錦囊牌。 | 歡樂殺 |
蜀 | 關羽 | 武聖 | 你可以將一張紅色牌當【殺】使用或打出。 | all |
蜀 | 關羽(界) | 武聖 | 你可以將一張紅色牌當【殺】使用或打出;你使用♦【殺】無距離限制。 | all |
蜀 | 關羽(界) | 義絕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牌,然後令一名其他角色展示一張手牌:若此牌為黑色,則直到回合結束其不能使用或打出手牌且所有非鎖定技失效,你對其使用的紅桃【殺】傷害+1;若此牌為紅色,則你獲得之,然後你可以令其回復1點體力。 | all |
蜀 | 關羽(樂) | 武聖 | 準備階段,你獲得一張紅色【殺】,你使用紅色【殺】傷害+1 。 | 歡樂殺 |
蜀 | 張飛 | 咆哮 | 鎖定技,你使用【殺】無次數限制。 | all |
蜀 | 張飛(新) | 咆哮 | 鎖定技,你使用【殺】無次數限制;若你於當前階段內使用過【殺】,則你使用【殺】無距離限制。 | 手殺/新殺 |
蜀 | 張飛(新) | 替身 | 出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以棄置所有錦囊牌和坐騎牌,然後直到你的下回合開始,獲得所有以你為目標且未對你造成傷害的【殺】。 | 新殺 |
蜀 | 張飛(界) | 咆哮 | 鎖定技,你使用【殺】無次數限制。若你使用的【殺】被【閃】抵消,你本回合下一次造成【殺】的傷害時,此傷害+1。 | OL |
蜀 | 張飛(手) | 厲勇 | 鎖定技,出牌階段你使用的【殺】被閃抵消後,你本階段下一次使用【殺】指定的目標本回合非鎖定技失效,且此【殺】不可被響應且傷害值+1;此【殺】造成傷害後若目標角色未死亡,你失去1點體力。 | 手殺 |
蜀 | 張飛(謀) | 咆哮 | 鎖定技,你使用【殺】無次數限制。若你裝備着武器牌,則你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你於使用過【殺】的出牌階段再使用【殺】指定的目標本回合非鎖定技失效,且此【殺】不可被響應且傷害值+1;此【殺】造成傷害後若目標角色未死亡,你失去1點體力並隨機棄置一張手牌。 | 手殺 |
蜀 | 張飛(謀) | 協擊 | 準備階段,你可與一名其他角色進行「協力」。其回合結束後,若你與其 「協力」成功,則你可以選擇至多三名角色,依次視為對其使用【殺】,你以此法造成傷害後摸等同傷害數的牌數。 | 手殺 |
蜀 | 張飛(外) | 虛嚇 | 當你使用的【殺】被目標角色的【閃】抵消時,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並令其選擇一項:1.受到你造成的1點傷害;2.本回合你使用的下一張牌對其造成的傷害+2。 | 手殺海外服 |
蜀 | 張飛(樂) | 替身 | 回合外,你獲得所有以你為目標且未對你造成傷害的【殺】。 | 歡樂殺 |
蜀 | 張飛(界/樂) | 替身 | 回合外,你獲得所有以你為目標且未對你造成傷害的【殺】;出牌階段,你使用【殺】被抵消後,你此階段下一次使用【殺】不可被響應且傷害+1 。 | 歡樂殺 |
蜀 | 諸葛亮 | 空城 | 鎖定技,若你沒有手牌,你不能成為【殺】或【決鬥】的目標。 | all |
蜀 | 諸葛亮(樂) | 空城 | 鎖定技,若你沒有手牌,你不能成為【殺】、【決鬥】或【順手牽羊】的目標。 | 歡樂殺 |
蜀 | 趙雲 | 龍膽 | 你可以將一張【閃】當作【殺】、一張【殺】當作【閃】使用或打出。 | all |
蜀 | 趙雲(界) | 龍膽 | 你可以將一張【殺】當【閃】、【閃】當【殺】、【酒】當【桃】、【桃】當【酒】使用或打出。 | OL |
蜀 | 趙雲(樂) | 涯角 | 每輪限一次,你於回合外使用或打出【殺】或【閃】時,你可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馬超 | 鐵騎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可以進行判定,若結果為紅色,則該角色不可使用【閃】響應此【殺】。 | all |
蜀 | 馬超(界) | 鐵騎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令該角色的非鎖定技於當前回合內無效。若如此做,你判定,然後其需棄置與結果花色相同的一張牌,否則不能使用【閃】響應此【殺】。 | all |
蜀 | 馬超(謀) | 鐵騎 | 你使用【殺】指定其他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令其非鎖定技失效、不能使用【閃】響應此【殺】,並與你進行「謀弈」:直取敵營:你獲得其一張牌;擾陣疲敵:你摸兩張牌。 | 手殺 |
蜀 | 馬超(樂) | 鐵騎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判定,若為紅色則不可被響應,若為黑色你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馬超(界/樂) | 鐵騎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令其本回合非鎖定技失效,然後你判定,若為紅色則不可被響應,若為黑色你摸兩張牌。 | 歡樂殺 |
蜀 | 黃月英(界/樂) | 集智 | 當你使用錦囊牌時,你可以摸一張牌,若此牌為:基本牌,本回合你的手牌上限+1;裝備牌,你可以將此牌置入其他角色的裝備區;錦囊牌,本回合你使用【殺】的次數+1. | 歡樂殺 |
蜀 | 黃忠 | 烈弓 | 出牌階段,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以下兩種情況,你可以令此【殺】不可被【閃】響應:1. 目標角色的手牌數大於或等於你的體力值;2. 目標角色的手牌數小於或等於你的攻擊範圍。 | 手殺/OL |
蜀 | 黃忠 | 烈弓 | 你使用【殺】可以選擇距離不大於此【殺】點數的角色為目標;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根據下列條件執行相應的效果:1.其手牌數不大於你的手牌數,此【殺】不可被【閃】響應;2.其體力值不小於你的體力值,此【殺】傷害+1。 | all |
蜀 | 黃忠(謀) | 烈弓 | 若你未裝備武器,你的【殺】只能當做普通【殺】使用或打出。你使用牌時或成為其他角色使用牌的目標後,若此牌的花色未被記錄,則記錄此花色。當你使用【殺】指定唯一目標後,你可以展示牌堆頂的X張牌(X為你記錄的花色數-1,且至少為0),每有一張牌花色與記錄的花色相同,你令此【殺】傷害+1,且其不能使用已記錄花色的牌響應此【殺】。若如此做,此【殺】結算結束後,清除記錄的花色。 | 手殺 |
蜀 | 黃忠(樂) | 烈弓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若其體力值或手牌數大於等於你,則其不能響應。 | 歡樂殺 |
蜀 | 黃忠(樂) | 烈弓 | 你使用【殺】無視距離,且指定目標後:其手牌數不大於你的手牌數,此【殺】不可被【閃】響應;其體力值不小於你的體力值,此【殺】傷害+1。 | 歡樂殺 |
蜀 | 姜維 | 挑釁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指定一名你在其攻擊範圍內的角色,然後其需對你使用一張【殺】,否則令你棄置其一張牌。 | all |
蜀 | 姜維(手) | 挑釁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然後除非該角色對你使用一張【殺】,否則你棄置其一張牌。 | 手殺 |
蜀 | 姜維(界) | 挑釁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指定一名你在其攻擊範圍內的角色,然後除非該角色對你使用一張【殺】且此【殺】對你造成傷害,否則你棄置其一張牌並將此技能改為「出牌階段限兩次」。 | OL |
蜀 | 姜維(樂) | 挑釁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棄置一名角色至多兩張手牌,若其中有【殺】,你棄置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劉禪 | 享樂 | 鎖定技,當你成為一名角色使用【殺】的目標後,該角色選擇一項:1.棄置一張基本牌;2.令此【殺】對你無效。 | all |
蜀 | 祝融 | 烈刃 | 當你使用【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你獲得其一張牌。 | all |
蜀 | 祝融(手) | 烈刃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你獲得其一張牌;若你沒贏,你獲得其拼點的牌,其獲得你拼點的牌。 | 手殺 |
蜀 | 祝融(界) | 長標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任意張手牌當無距離限制的【殺】使用。若此【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出牌階段結束時你摸等量的牌。 | OL |
蜀 | 祝融(謀) | 烈刃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其他角色為唯一目標後,你可以摸一張牌,然後與其拼點。若你贏,此【殺】結算結束後,你可對另一名其他角色造成1點傷害。 | 手殺 |
蜀 | 祝融(樂) | 烈刃 | 每回合限兩次,當你使用【殺】造成傷害後,你可以棄置目標一張手牌,若小於【殺】的點數,你獲得之。 | 歡樂殺 |
蜀 | 祝融(界/樂) | 烈刃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與其拼點,你獲得其拼點牌,若你贏,你獲得其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徐庶 | 誅害 | 其他角色的結束階段,若該角色本回合造成過傷害,則你可以對其使用一張【殺】。 | all |
蜀 | 徐庶(界) | 誅害 | 其他角色的結束階段,若該角色本回合造成過傷害,則你可以將一張手牌當【殺】或【過河拆橋】對其使用。 | 新殺 |
蜀 | 蔣琬 | 鎮庭 | 每回合限一次,當你攻擊範圍內的一名角色成為【殺】或延時錦囊的目標時,若你不是此牌使用者且不是此牌的目標之一,你可以代替其成為此牌的目標。若如此做,你可以選擇:1. 棄置此牌使用者一張手牌;2. 摸一張牌。 | 手殺 |
蜀 | 馬岱 | 潛襲 | 當你使用【殺】對距離為1的目標角色造成傷害時,你可以進行判定,若結果不為紅桃,你防止此傷害,然後其減1點體力上限。 | 手殺 |
蜀 | 法正 | 眩惑 | 摸牌階段,你可以改為令一名其他角色摸兩張牌,然後除非該角色對你選擇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否則你獲得其兩張牌。 | 手殺 |
蜀 | 法正(界) | 眩惑 | 摸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以交給一名其他角色兩張手牌,然後該角色選擇一項:1.視為對你選擇的另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任意一種【殺】或【決鬥】;2.交給你所有手牌。 | 新殺 |
蜀 | 法正(外) | 眩惑 | 摸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以交給一名其他角色兩張牌並選擇另一名角色,然後該角色選擇一項:1. 視為對你選擇的另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一張【殺】或【決鬥】;2. 你獲得其兩張牌。 | 手殺海外服 |
蜀 | 法正(樂) | 眩惑 | 摸牌階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選擇:1.對你選擇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2.你獲得其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關興&張苞 | 父魂 | 你可以將兩張手牌當【殺】使用或打出;當你於出牌階段內以此法造成傷害後,你於此回合內擁有〖武聖〗和〖咆哮〗。 | all |
蜀 | 廖化(界) | 當先 | 鎖定技,回合開始時,你失去1點體力並從棄牌堆獲得一張【殺】,然後執行一個額外的出牌階段。 | 新殺 |
蜀 | 廖化(手) | 當先 | 鎖定技,回合開始時,你從棄牌堆獲得一張【殺】並執行一個額外的出牌階段。 | 手殺 |
蜀 | 關平 | 龍吟 | 當一名角色於其出牌階段內使用【殺】時,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令此【殺】不計入出牌階段的使用次數,然後若此【殺】為紅色,你摸一張牌。 | all |
蜀 | 關平(界) | 龍吟 | 當一名角色於其出牌階段內使用【殺】時,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令此【殺】不計入次數,然後若此【殺】:為紅色,你摸一張牌;與你棄置的牌點數相同,復原〖竭忠〗。 | 新殺 |
蜀 | 劉封 | 陷嗣 | 準備階段,你可以將一或兩名角色的各一張牌置於武將牌上,稱為「逆」;當一名角色需要對你使用【殺】時,其可以移去兩張「逆」,視為對你使用【殺】。 | all |
蜀 | 劉封(界) | 陷嗣 | 準備階段,你可以將一或兩名角色的各一張牌置於武將牌上,稱為「逆」;當一名角色需要對你使用【殺】時,其可以移去兩張「逆」,視為對你使用【殺】;若「逆」的數量大於你的體力值,你可以移去一張「逆」,視為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蜀 | 劉封(樂) | 陷嗣 | 準備階段,你可棄置至多兩名其他角色的各一張牌。若棄置了裝備區的牌且你在其攻擊範圍內,其視為對你使用【殺】;若你只棄置了一張牌,則你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吳懿 | 奔襲 | 鎖定技,當你於回合內使用牌時,本回合你計算與其他角色的距離-1;你的回合內,若你與所有其他角色的距離均為1,則你無視其他角色的防具且你使用【殺】可以多指定一個目標。 | 手殺/新殺 |
蜀 | 吳懿(界) | 奔襲 | 鎖定技,當你於回合內使用牌時,本回合你計算與其他角色的距離-1;你的回合內,若你與所有其他角色的距離均為1,則你使用僅指定一個目標的【殺】或普通錦囊牌時依次選擇至多兩項:1.此牌目標+1;2.此牌無視防具;3.此牌不能被抵消;4.此牌造成傷害時,摸一張牌。 | 新殺 |
蜀 | 周倉 | 忠勇 | 當你對其他角色使用【殺】結算結束後,你可以將此【殺】或目標角色使用的【閃】交給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若你交給其的牌為紅色,其可以對你攻擊範圍內的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 | all |
蜀 | 周倉(界) | 忠勇 | 當你對其他角色使用【殺】結算結束後,你可以將此【殺】和目標角色使用的【閃】交給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若你交給其獲得的牌中包含:紅色牌,其可以對你攻擊範圍內的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黑色牌,其摸一張牌。 | 新殺 |
蜀 | 周倉(手) | 忠勇 | 當你於出牌階段內使用【殺】結算結束後,若沒有目標角色使用【閃】響應過此【殺】,你可以重新獲得此【殺】,否則你可以選擇一項:1.獲得響應此【殺】的【閃】,然後你可以將此【殺】交給另一名其他角色;2.將響應此【殺】的【閃】交給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你本階段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你本階段使用的下一張【殺】基礎傷害值+1。你不能使用本回合通過〖忠勇〗獲得的牌。 | 手殺 |
蜀 | 周倉(樂) | 忠勇 | 當你對其他角色使用【殺】結算結束後,你可以將此【殺】和目標角色使用的【閃】交給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若你交給其獲得的牌中包含:紅色牌,其可以對你攻擊範圍內的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黑色牌,你與其各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周倉(樂) | 刀仆 | 若你的裝備區沒有武器牌,你視為裝備着【青龍偃月刀】;若你裝備着【青龍偃月刀】,你使用紅色【殺】傷害+1 。 | 歡樂殺 |
蜀 | 夏侯氏 | 燕語 | 出牌階段,你可以重鑄【殺】;出牌階段結束時,若你於此階段內重鑄過兩張或更多的【殺】,則你可以令一名男性角色摸兩張牌。 | all |
蜀 | 夏侯氏(界) | 燕語 | 出牌階段,你可以重鑄【殺】;出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令一名男性角色摸X張牌(X為你於此階段重鑄【殺】的數量且至多為3)。 | 新殺 |
蜀 | 夏侯氏(謀) | 燕語 | 出牌階段限兩次,你可以棄置一張【殺】並摸一張牌。出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摸X張牌(X為你此回合以此法棄置【殺】的數量的三倍)。 | 手殺 |
蜀 | 夏侯氏(樂) | 燕語 | 出牌階段,你可以重鑄【殺】。回合結束時,若你本回合發動過此技能,你可以摸一張牌或令一名其他角色摸兩張牌。 | 歡樂殺 |
蜀 | 張嶷 | 憮戎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和一名其他角色同時展示一張手牌:若你展示的是【殺】且該角色不是【閃】,你棄置此【殺】,然後對其造成1點傷害;若你展示的不是【殺】且該角色是【閃】,你棄置此牌,然後獲得其一張牌。 | all |
蜀 | 張嶷 | 矢志 | 鎖定技,若你的體力值為1,你的【閃】視為【殺】。 | all |
蜀 | 張嶷(界) | 憮戎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與你同時展示一張手牌,若:你展示的是【殺】且該角色不是【閃】,你對其造成1點傷害;你展示的不是【殺】且該角色是【閃】,你獲得其一張牌。 | 新殺 |
蜀 | 張嶷(界) | 矢志 | 鎖定技,當你的體力值為1時,你的【閃】視為【殺】;當你使用這些【殺】造成傷害後,你回復1點體力。 | 新殺 |
蜀 | 關銀屏 | 虎嘯 | 鎖定技,當你於出牌階段使用的【殺】被抵消後,此【殺】不計入限制的次數。 | 手殺 |
蜀 | 張星彩 | 槍舞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進行一次判定。若如此做,則直到回合結束,你使用點數小於判定牌的【殺】時不受距離限制,且你使用點數大於判定牌的【殺】時不計入次數限制。 | all |
蜀 | 張星彩(樂) | 槍舞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進行一次判定並獲得判定牌。若如此做,則直到回合結束,你使用點數小於判定牌的【殺】時不受距離限制,且你使用點數大於判定牌的【殺】時不計入次數限制。 | 歡樂殺 |
蜀 | 馬良(古) | 協穆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殺】並選擇一個勢力,然後直到你的下回合開始,該勢力的其他角色使用的黑色牌指定目標後,若你是此牌的目標,你可以摸兩張牌。 | 古代 |
蜀 | 馬良(古) | 納蠻 | 每當其他角色打出的【殺】進入棄牌堆時,你可以獲得之。 | 古代 |
蜀 | 馬雲騄 | 鳳魄 | 當你於回合內使用第一張【殺】或【決鬥】僅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X張牌;2.此牌造成的傷害+X(X為其方塊手牌數)。 | 手殺/OL |
蜀 | 馬雲騄(新) | 鳳魄 | 當你於回合內使用第一張【殺】或【決鬥】[2]僅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X張牌且此牌造成的傷害+1;2.摸一張牌且此牌造成的傷害+X(X為其方塊牌數)。 | 新殺 |
蜀 | 馬雲騄(外) | 鳳魄 | 當你使用【殺】或【決鬥】僅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以觀看其手牌然後選擇一項:1.摸X張牌;2.此牌的造成的傷害+X(X為其方塊手牌數,若你於本局遊戲內殺死過角色,則修改為「其紅色手牌數」)。 | 手殺海外服 |
蜀 | 馬雲騄(樂) | 鳳魄 | 你於回合內使用第一站【殺】或【決鬥】僅指定唯一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X張牌;2.令此牌傷害+X(X為其紅色手牌數,至多為4)。 | 歡樂殺 |
蜀 | 趙襄(手) | 芳魂 | 當你使用【殺】造成傷害後,你獲得1個「梅影」標記;你可以移去1個「梅影」標記來發動〖龍膽〗並摸一張牌。 | 手殺 |
蜀 | 趙襄 | 芳魂 | 當你使用【殺】造成傷害或受到【殺】的傷害後,你獲得X個「梅影」標記(X為本次造成或受到傷害的值);你可以移去1個「梅影」標記來發動〖龍膽〗並摸一張牌。 | OL |
蜀 | 趙襄(新) | 芳魂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或成為【殺】的目標後,你獲得1個「梅影」標記;你可以移去1個「梅影」標記來發動〖龍膽〗並摸一張牌。 | 新殺 |
蜀 | 馬忠 | 撫蠻 | 出牌階段,你可以將一張【殺】交給一名本回合未獲得過「撫蠻」牌的其他角色,然後其於下個回合結束之前使用「撫蠻」牌時,你摸一張牌。 | 手殺/新殺 |
蜀 | 馬忠(OL) | 撫蠻 | 出牌階段每名角色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手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此牌視為【殺】直到離開其手牌區。當其使用此【殺】結算後,你摸一張牌;若此【殺】造成過傷害,你改為摸兩張牌。 | OL |
蜀 | 馬忠(外) | 撫蠻 | 出牌階段每名角色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手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此牌視為【殺】直到離開其手牌區。當其使用或打出此【殺】結算後,你摸一張牌;若此【殺】造成過傷害,你改為摸兩張牌。 | 手殺海外服 |
蜀 | 馬忠(界) | 撫蠻 | 出牌階段,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令一名本階段未獲得過「撫蠻」牌的其他角色從棄牌堆獲得一張【殺】,然後其於其下個回合結束前使用或打出此【殺】時,你與其各摸一張牌。 | 新殺 |
蜀 | 花鬘(手) | 嬉戰 | 鎖定技,其他角色回合開始時,你選擇:1.棄置一張牌並令你本回合〖芳蹤〗失效,根據棄置牌的花色,執行以下效果:{黑桃,其視為使用一張【酒】;紅桃,你視為使用一張【無中生有】;梅花,你視為對其使用一張【鐵索連環】;方片,你視為對其使用一張火【殺】。};2.失去1點體力。 | 手殺 |
蜀 | 吳班 | 進討 | 鎖定技,你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次數+1;你於出牌階段內使用的第一張【殺】傷害+1,第二張【殺】不可響應。 | 手殺海外服 |
蜀 | 吳班(族) | 斬釘 | 你可以將任意張牌當【殺】使用並令你手牌上限-1,若此【殺】:造成傷害,你將手牌數調整至手牌上限;未造成傷害,此【殺】不計入次數。 | OL |
蜀 | 蒲元 | 鑄刃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手牌。根據此牌的花色點數,你有一定概率打造成功並獲得一張武器牌(若打造失敗或武器已有則改為獲得一張【殺】,花色決定武器名稱,點數決定成功率)。此武器牌進入棄牌堆時,將其移出遊戲。 | 新殺 |
蜀 | 李豐 | 屯儲 | 摸牌階段,若你沒有「糧」,你可以多摸兩張牌,然後可以將任意張手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糧」;若你的武將牌上有「糧」,你不能使用【殺】。 | 手殺 |
蜀 | 胡金定 | 仁釋 | 鎖定技,當你受到【殺】造成的傷害時,若你已受傷,你防止此傷害,獲得此【殺】並減1點體力上限。 | 手殺 |
蜀 | 胡金定 | 武緣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交給一名其他角色一張【殺】,然後你回復1點體力,其摸一張牌。若此【殺】為:紅色【殺】,該角色額外回復1點體力;屬性【殺】,該角色額外摸一張牌。 | 手殺 |
蜀 | 秦宓 | 諫征 | 其他角色使用【殺】指定除你外的角色時,若你在其攻擊範圍內,你可以將一張手牌置於牌堆頂,取消所有目標,然後若此【殺】不為黑色,你成為目標。 | all |
蜀 | 秦宓 | 專對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其不能響應此【殺】。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此【殺】對你無效。 | all |
蜀 | 秦宓(樂) | 專對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其不能響應此【殺】。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此【殺】對你無效。當你拼點贏後,你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蜀 | 嚴顏(樂) | 拒戰 | 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的目標後,你可以與其各摸一張牌,然後其本回合不能再對你使用牌。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以獲得其一張牌,然後你本回合不能再對其使用紅色【殺】。 | 歡樂殺 |
蜀 | 諸葛瞻 | 父蔭 | 鎖定技,你每回合第一次成為【殺】或【決鬥】的目標後,若你的手牌數小於等於該角色,此牌對你無效。 | all |
蜀 | 呂凱 | 圖南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觀看牌堆頂的一張牌,然後其選擇一項:1.使用此牌(無距離限制);2.將此牌當【殺】使用。 | 手殺 |
蜀 | 呂凱(樂) | 圖南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至多兩名角色依次觀看牌堆頂的牌並選擇一項:1.使用此牌(無距離限制);2.將此牌當【殺】使用。 | 歡樂殺 |
蜀 | 鮑三娘 | 武娘 | 當你使用或打出【殺】時,你可以獲得一名其他角色的一張牌。若如此做,其摸一張牌。 | 手殺/新殺 |
蜀 | 鮑三娘 | 武娘 | 每回合限一次,每當你於回合內使用一張單一目標的【殺】結算後,你可令此【殺】的目標角色對你使用一張【殺】,然後無論其是否使用【殺】,你摸一張牌並令本回合你【殺】的使用次數+1。 | OL |
蜀 | 孫狼 | 鋌險 | 每回合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摸X張牌,然後令此【殺】對其中至多X個目標無效(X為你裝備區裏的牌數)。 | 新殺 |
蜀 | 孫狼 | 奔矢 | 鎖定技,你的攻擊範圍+1,且無視你裝備區里武器牌的攻擊範圍;你使用【殺】時,指定你攻擊範圍內的所有其他角色為目標。 | 新殺 |
蜀 | 宗預 | 御嚴 | 鎖定技,當你成為體力值大於你的角色使用非轉化、非虛擬【殺】的目標時,其選擇一項:1.交給你一張點數大於此【殺】的牌;2.取消之。 | 手殺 |
蜀 | 譙周 | 星卜 | 結束階段,你可以亮出牌堆頂的三張牌,然後你可以根據其中紅色牌的數量,令一名你指定的其他角色獲得以下效果之一:為3:五星連珠,其下個回合摸牌階段額外摸兩張牌、出牌階段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為2:白虹貫日,其下個回合出牌階段可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並跳過棄牌階段;不大於1:熒惑守心,其下個回合準備階段棄置一張手牌。 | 手殺 |
蜀 | 譙周(外) | 星卜 | 結束階段,你可以亮出牌堆頂的三張牌,然後你可以根據其中紅色牌的數量,令一名你指定的其他角色獲得以下效果之一:為3:五星連珠,其下個回合摸牌階段額外摸兩張牌、出牌階段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跳過棄牌階段;為2:白虹貫日,其下個回合出牌階段使用第一張牌結算結束後,可棄置一張牌然後摸兩張牌;不大於1:熒惑守心,其下個回合出牌階段可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 | 手殺海外服 |
蜀 | 傅肜(外) | 血衛 | 每輪限一次,其他角色的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另一名其他角色並令當前回合角色選擇一項:1. 直到本回合結束,其不能對你選擇的另一名其他角色使用【殺】且手牌上限-2;2. 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決鬥】。 | 手殺海外服 |
蜀 | 霍峻 | 孤扼 | 每名其他角色的回合內限一次,當你需要使用或打出【殺】或【閃】時,若你有手牌,你可以展示所有手牌,若其中【殺】和【閃】的總數不超過1,你視為使用或打出之。 | 新殺 |
蜀 | 霍峻 | 伺攻 | 其他角色的回合結束時,若其於本回合內使用牌被響應過,你可將手牌數調整至1,視為對其使用一張需X張【閃】抵消的【殺】,此【殺】造成的傷害+1(X為你以此法棄置牌數且至少為1)。若此【殺】造成傷害,此技能本輪失效。 | 新殺 |
蜀 | 楊儀(手) | 度斷 | 每回合限一次,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重鑄一張牌。然後你令此【殺】的使用者執行一項:1.摸兩張牌然後此【殺】無效;2.棄一張牌令此【殺】不可被響應。 | 手殺 |
蜀 | 楊儀 | 狷狹 | 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依次視為對其使用至多兩張僅指定唯一目標的普通錦囊牌。若如此做,該角色的下回合結束時可依次視為對你使用等量的【殺】。 | OL |
蜀 | 楊儀(新) | 狷狹 | 結束階段,你可以從僅指定唯一目標的普通錦囊牌中選擇至多三張(無距離關係的限制),視為對一名其他角色依次使用選擇的牌。若如此做,該角色下個回合的結束階段,其可以視為對你使用等量張【殺】。 | 新殺 |
蜀 | 諸葛尚 | 軼祖 | 鎖定技,每回合限一次,當你成為【殺】或【決鬥】的目標後,若你的體力值不大於使用者的體力值,你回復1點體力。 | 新殺 |
蜀 | 馬承 | 騁烈 | 你使用【殺】可以多指定至多兩個目標,然後展示牌堆頂與目標數等量張牌,秘密將一張手牌與其中一張牌交換,將之分別暗置於目標角色武將牌上直到此【殺】結算結束,其中「騁烈」牌為紅色的角色若:響應了此【殺】,其交給你一張牌;未響應此【殺】,其回復1點體力。 | OL |
蜀 | 孟達 | 苟得 | 每回合結束時,若勢力相同的角色此回合執行過以下項,你可以執行另一項:1.摸一張牌;2.棄置一名角色一張手牌;3.視為使用一張【殺】;4.變更勢力。 | OL |
蜀 | 劉永 | 誅佞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交給一名其他角色任意張牌(這些牌標記為「隙」),然後你可以視為使用一張不計次數的【殺】或傷害類錦囊牌,若此牌沒有造成傷害,本階段將此技能改為「出牌階段限兩次」。 | 新殺 |
蜀 | 向朗 | 愆正 | 每回合限兩次,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的目標後,你可以重鑄兩張牌,若這兩張牌的類別均與使用牌的類別不同,使用牌結算結束後置入棄牌堆時,你獲得之。 | 新殺 |
蜀 | 張南 | 奮武 | 結束階段,你可以失去1點體力,視為你對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殺】。若本回合你使用了超過一種基本牌,則此【殺】傷害+1。 | 手殺海外服 |
吳 | 呂蒙 | 克己 | 若你沒有於出牌階段內使用或打出過【殺】,則你可以跳過棄牌階段。 | all |
吳 | 呂蒙(樂) | 克己 | 若你沒有於出牌階段內使用或打出過【殺】,則你可以跳過棄牌階段並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吳 | 黃蓋(界) | 詐降 | 鎖定技,當你失去1點體力後,你摸三張牌,然後若此時為你的出牌階段內,則此階段你使用【殺】的次數+1、使用紅色【殺】無距離限制且不能被【閃】響應。 | all |
吳 | 黃蓋(界/樂) | 詐降 | 鎖定技,你使用紅色【殺】無視距離且不能被【閃】響應,你使用【殺】次數+1 。 | 歡樂殺 |
吳 | 大喬 | 流離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並將此【殺】轉移給你攻擊範圍內的一名其他角色(不能是使用此【殺】的角色)。 | all |
吳 | 大喬(謀) | 流離 | 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的目標時,你可以棄置一張牌,將此【殺】轉移給你攻擊範圍內的另一名其他角色。每回合限一次,若你棄置的牌為紅桃牌,你可以令一名不為此【殺】的使用者的其他角色獲得「流離」標記(若場上已有此標記則改為轉移給該角色)。擁有「流離」標記的角色的回合開始時,其執行一個額外的出牌階段並移去此標記。 | 手殺 |
吳 | 大喬(SP/樂) | 安嫻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時,你可以令其棄一張手牌;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你可以棄置一張手牌令之無效,然後使用者摸一張牌,若棄置牌為♦,你視為對其使用【殺】(此【殺】不觸發此技能)。 | 歡樂殺 |
吳 | 孫策 | 激昂 | 當你使用【決鬥】或紅色【殺】指定目標後,或成為【決鬥】或紅色【殺】的目標後,你可以摸一張牌。 | all |
吳 | 孫策(界) | 激昂 | 當你使用【決鬥】或紅色【殺】指定目標後,或成為【決鬥】或紅色【殺】的目標後,你可以摸一張牌。每回合首次【決鬥】或紅色【殺】因棄置進入棄牌堆後,你可失去1點體力獲得之。 | OL |
吳 | 孫策(謀) | 激昂 | 當你使用【決鬥】時,你可以失去1點體力,額外選擇一個目標。當你使用【決鬥】或紅色【殺】指定目標後,或成為【決鬥】或紅色【殺】的目標後,你可以摸一張牌。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所有手牌當【決鬥】使用。 | 手殺 |
吳 | 孫策(界/樂) | 激昂 | 【決鬥】或【殺】指定目標後,若你為使用者或目標,你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吳 | 太史慈 | 天義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在本回合結束之前,你可以多使用一張【殺】、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可以多選擇一個目標;若你沒贏,本回合你不能使用【殺】。 | all |
吳 | 太史慈(界) | 酣戰 | 當你與其他角色拼點,或其他角色與你拼點時,你可令其改為用隨機一張手牌拼點,你拼點後,你可獲得其中點數最大的【殺】。 | OL |
吳 | 太史慈(樂) | 天義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本回合使用【殺】次數+1,【殺】造成傷害後回復1點體力;2.摸一張牌,本回合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無視防具。 | 歡樂殺 |
吳 | 魯肅(界) | 好施 | 摸牌階段,你可以多摸兩張牌,然後若你的手牌數大於5,你將半數(向下取整)手牌交給手牌最少的一名其他角色。若如此做,直到你下回合開始,當你成為【殺】或普通錦囊牌的目標後,該角色可以交給你一張手牌。 | OL |
吳 | 丁奉 | 短兵 | 你使用【殺】可以多選擇一名距離為1的角色為目標。 | 手殺 |
吳 | 丁奉(OL) | 短兵 | 你使用【殺】可以多選擇一名距離為1的角色為目標。你對距離為1的角色使用【殺】需兩張【閃】才能抵消。 | OL |
吳 | 蔣欽(外) | 翔羽 | 鎖定技,你的回合內,每有一名角色失去過牌,本回合你的攻擊範圍便+1(至多+5)。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時,若你與目標角色距離小於你的攻擊範圍,則目標角色需依次使用兩張【閃】才能抵消此【殺】。 | 手殺海外服 |
吳 | 陸抗 | 決堰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廢除你裝備區裏的一種裝備欄,然後執行對應的一項:武器欄,你於此回合內可以多使用三張【殺】;防具欄,摸三張牌,本回合手牌上限+3;坐騎欄,本回合你使用牌無距離限制;寶物欄,本回合獲得〖集智〗。 | all |
吳 | 陸抗(樂) | 決堰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廢除你裝備區裏的一種裝備欄,然後執行對應的一項:武器欄,你於此回合內可以多使用三張【殺】;防具欄,摸三張牌,本回合手牌上限+3;坐騎欄,回復一點體力,本回合獲得〖集智〗且使用牌無距離限制。 | 歡樂殺 |
吳 | 徐盛 | 破軍 | 當你於出牌階段內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將其至多X張牌(X為其體力值)扣置於該角色的武將牌旁直至回合結束。 | all |
吳 | 徐盛(界) | 破軍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將其至多X張牌扣置於該角色的武將牌旁直到回合結束(X為其體力值)。你使用【殺】對於手牌數與裝備數均不大於你的角色造成傷害時,此傷害+1。 | 手殺 |
吳 | 徐盛(新) | 破軍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將其至多X張牌(X為其體力值)移出遊戲直到回合結束:若其中有裝備牌,棄置其中一張;若其中有錦囊牌,你摸一張牌。 | 新殺 |
吳 | 徐盛(樂) | 破軍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將其至多X張牌(X為其體力值)移出遊戲直到回合結束:若其中有裝備牌,棄置其中一張;若其中有【閃】,你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吳 | 陳武&董襲 | 毅烈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選擇:1.你於此階段內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2.當你使用的【殺】於此回合內被抵消後,你摸一張牌;背水:你失去1點體力。 | 手殺 |
吳 | 陳武&董襲 | 毅烈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此階段內:1.額外使用一張【殺】;2.使用的【殺】指定橫置角色為目標後,或被【閃】抵消時,你摸一張牌;背水:失去1點體力。 | 手殺海外服 |
吳 | 程普 | 癘火 | 當你使用普通【殺】時,你可以將此【殺】改為火【殺】,然後此【殺】結算結束後,若此【殺】造成過傷害,你失去1點體力;你使用火【殺】可以多選擇一個目標。 | all |
吳 | 程普 | 醇醪 | 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任意張【殺】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醇」;當一名角色進入瀕死狀態時,你可以移去一張「醇」,令該角色視為使用一張【酒】。 | all |
吳 | 程普(界) | 癘火 | 當你使用普通【殺】時,你可以將此【殺】改為火【殺】,然後此【殺】結算結束後,若此【殺】造成過傷害,你失去1點體力;你使用火【殺】可以額外指定一個目標;當你每回合使用第一張牌結算結束後,若此牌為【殺】,你可以將此牌加入到「醇」中。 | 新殺 |
吳 | 程普(界) | 醇醪 | 結束階段,若你的武將牌上沒有「醇」,你可以將任意張【殺】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醇」;當一名角色進入瀕死狀態時,你可以移去一張「醇」,視為該角色對自己使用一張【酒】,然後若你移去的「醇」為:雷【殺】,你摸兩張牌;火【殺】,你回復1點體力。 | 新殺 |
吳 | 程普(手) | 癘火 | 當你使用普通【殺】時,你可以將此【殺】改為火【殺】,然後若此【殺】的目標角色已橫置,此【殺】的基礎傷害值+1;當你使用火【殺】結算結束後,你失去X點體力(X為此【殺】造成的傷害值的一半,向下取整)。 | 手殺 |
吳 | 程普(手) | 醇醪 | 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任意張【殺】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醇」;當一名角色進入瀕死狀態時,你可以移去一張「醇」,令該角色視為使用一張【酒】。 | 手殺 |
吳 | 程普(外) | 癘火 | 你使用普【殺】可以改為火【殺】,若此【殺】令其他角色進入了瀕死狀態,你失去1點體力;你使用火【殺】可以多選擇一個目標。 | 手殺海外服 |
吳 | 程普(外) | 醇醪 | 準備階段,若場上沒有「醇」,你可以選擇一名角色,將其區域內的一張牌置於其武將牌上,稱為「醇」。有「醇」的角色使用【殺】時可以交給你一張牌令此【殺】傷害+1;其進入瀕死狀態時你可以移去一張「醇」並摸一張牌,然後其回復1點體力。 | 手殺海外服 |
吳 | 程普(樂) | 癘火 | 你的普【殺】可改為火【殺】,若造成的傷害大於1,你失去1點體力;你的火【殺】目標+1;每回合你的火【殺】首次造成傷害後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吳 | 程普(樂) | 醇醪 | 結束階段,若你沒有「醇」,你可將任意張【殺】置為「醇」。你可移去一張「醇」令瀕死角色視為使用【酒】,若此「醇」為:紅色,你回復1點體力;黑色,你摸兩張牌。 | 歡樂殺 |
吳 | 韓當(界) | 弓騎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使你本回合的攻擊範圍無限,且與棄置的牌花色相同的【殺】無次數限制。若棄置的為裝備牌,你可以棄置一名其他角色的一張牌。 | 新殺 |
吳 | 韓當(外) | 弓騎 | 你的攻擊範圍無限。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你於此階段內使用與棄置的牌花色相同的【殺】無次數限制。若棄置的為裝備牌,你可以棄置一名其他角色的一張牌。 | 手殺海外服 |
吳 | 潘璋&馬忠 | 奪刀 | 當你受到【殺】造成的傷害後,你可以棄置一張牌,然後獲得傷害來源裝備區裏的武器牌。 | all |
吳 | 潘璋&馬忠 | 暗箭 | 鎖定技,當你使用【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時,若你不在其攻擊範圍內,此傷害+1。 | all |
吳 | 潘璋&馬忠(手) | 暗箭 | 鎖定技,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若你不在其攻擊範圍內,你選擇一項:1.令其不能響應此【殺】;2.此【殺】對其造成的基礎傷害值+1。 | 手殺 |
吳 | 潘璋&馬忠(界) | 奪刀 | 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的目標後,你可以棄置一張牌,然後獲得該角色裝備區裏的武器牌。 | 新殺 |
吳 | 潘璋&馬忠(界) | 暗箭 | 鎖定技,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若你不在其攻擊範圍內,此【殺】對其造成的基礎傷害值+1且無視其防具,然後若該角色因此進入瀕死狀態,其不能使用【桃】直到此次瀕死結算結束。 | 新殺 |
吳 | 孫魯班 | 譖毀 | 出牌階段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指定一名角色為唯一目標時,你可以令另一名能成為此牌合法目標的角色選擇一項:1.交給你一張牌,然後代替你成為此牌的使用者;2.也成為此牌的目標。 | all |
吳 | 孫魯班(界) | 譖毀 | 當你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指定一名角色為唯一目標時,你可以令能成為此牌目標的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交給你一張牌,然後代替你成為此牌的使用者;2.也成為此牌的目標,然後此技能本回合失效。 | 新殺 |
吳 | 孫魯班(界) | 驕矜 | 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的目標後,你可以棄置一張裝備牌,令此牌對你無效,然後此牌結算結束後你獲得此牌。若該角色為女性,你本回合不能再發動此技能。 | 新殺 |
吳 | 孫魯班(手) | 譖毀 | 出牌階段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指定一名角色為唯一目標時,你可以選擇另一名能成為此牌合法目標的角色,並選擇一項:1.獲得該角色的一張牌,然後其代替你成為此牌的使用者;2.令其也成為此牌的目標。 | 手殺 |
吳 | 孫魯班(外) | 譖毀 | 出牌階段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指定一名角色為唯一目標時,你可以選擇另一名能成為此牌合法目標的角色,並選擇一項:1.獲得該角色區域內的一張牌,然後其代替你成為此牌的使用者;2.令其也成為此牌的目標。 | 手殺海外服 |
吳 | 孫魯班(樂) | 譖毀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指定唯一目標時,你可令其選擇交給你一張牌或失去1點體力 | 歡樂殺 |
吳 | 孫魯班(樂) | 驕矜 | 你成為【殺】或普通錦囊牌目標後可棄置一張手牌,令此牌對你無效 | 歡樂殺 |
吳 | 祖茂 | 引兵 | 結束階段,你可以將任意張非基本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當你受到【殺】或【決鬥】造成的傷害後,你移去一張「引兵」牌。 | all |
吳 | 祖茂(樂) | 引兵 | 棄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將任意張非基本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當你受到【殺】造成的傷害後,你移去一張「引兵」牌並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吳 | 孫魯育 | 魅步 | 其他角色的出牌階段開始時,若你在其攻擊範圍內,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令該角色於本回合內擁有〖止息〗。若你以此法棄置的牌不是【殺】或黑色錦囊牌,則本回合其與你距離視為1。 | 手殺/OL |
吳 | 孫魯育 | 穆穆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棄置一名其他角色裝備區裏的一張牌;2.獲得一名角色裝備區裏的一張防具牌,若如此做,你本回合不能使用或打出【殺】。 | 手殺/OL |
吳 | 孫魯育(新) | 穆穆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棄置一名其他角色裝備區裏的一張牌,然後你本回合可使用【殺】的次數+1;2.獲得一名角色裝備區裏的一張防具牌,然後你本回合可使用【殺】的次數-1。 | 新殺 |
吳 | 孫皓 | 殘蝕 | 摸牌階段,你可多摸X張牌(X為已受傷的角色數),然後當你本回合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時,你棄置一張牌。 | OL/新殺 |
吳 | 孫皓 | 仇海 | 鎖定技,當你受到【殺】造成的傷害時,若你沒有手牌,此傷害+1。 | 新殺 |
吳 | 孫皓(樂) | 殘蝕 | 摸牌階段,你可多摸X張牌(X為已受傷的角色數),然後當你本回合使用【殺】時,你棄置一張牌。 | 歡樂殺 |
吳 | 周處(外) | 果毅 | 當你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指定一名其他角色為目標後,若其體力值或手牌數為全場最高,或你的手牌數不大於X(X為你已損失體力值+1),你可以令該角色選擇一項:1. 本回合不能使用或打出手牌;2. 棄置X張牌。若條件均滿足,或該角色本回合兩個選項均已選擇,則此牌結算兩次。 | 手殺海外服 |
吳 | 呂岱 | 勤國 | 當你於回合內使用裝備牌結算結束後,你可以視為使用一張不計入次數限制的【殺】;當你的裝備區裏的牌數變化後,若你裝備區裏的牌數等於你的體力值,你回復1點體力。 | 手殺/新殺 |
吳 | 嚴畯(樂) | 觀潮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一項直到回合結束:1.使用【殺】次數+1,使用牌時若你此階段使用過的牌點數遞增,你摸一張牌;2.計算與其他角色距離-1,使用牌時若你此階段使用過的牌點數遞減,你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吳 | 周魴 | 誘敵 | 結束階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棄置你一張手牌,若棄置的牌不是【殺】,則你獲得其一張牌;若棄置的牌不為黑色,則你摸一張牌。 | all |
吳 | 周魴(樂) | 誘敵 | 結束階段,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棄置你一張手牌,若棄置的牌不是【殺】,則你獲得其一張牌並摸一張牌;若棄置的牌不為黑色,則你加1點體力上限(至多為5)。 | 歡樂殺 |
吳 | 葛玄 | 煉化 | 你的回合外,每當有其他角色受到傷害後,你獲得一個「丹血」標記(該角色與你陣營一致為紅色,不一致為黑色,此顏色對玩家不可見)直到你的準備階段開始。準備階段,根據你獲得的「丹血」標記的數量和顏色,你獲得相應的遊戲牌以及獲得相應技能直到回合結束。3枚或以下:〖英姿〗和【桃】;超過3枚且紅色「丹血」較多:〖觀星〗和【無中生有】;超過3枚且黑色「丹血」較多:〖直言〗和【順手牽羊】;超過3枚且紅色和黑色一樣多:〖攻心〗、【殺】和【決鬥】。 | 新殺 |
吳 | 孫茹 | 影箭 | 準備階段,你可以視為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殺】。 | 手殺 |
吳 | 徐氏 | 伏誅 | 一名男性角色的結束階段內,若牌堆剩餘牌數不大於你體力值的十倍,則你可以依次對其使用牌堆中所有的【殺】(不能超過遊戲人數),然後洗牌。 | all |
吳 | 徐氏(樂) | 伏誅 | 一名男性角色的結束階段內,若牌堆剩餘牌數不大於你體力上限的十倍,則你可以依次對其使用牌堆中所有的【殺】(不能超過遊戲人數),然後洗牌。 | 歡樂殺 |
吳 | 孫亮(樂) | 掣政 | 鎖定技,出牌階段,攻擊範圍內沒有你的角色不能成為你使用【殺】的目標。此階段結束時,你摸等同這些角色數的牌(至少摸兩張)。 | 歡樂殺 |
吳 | 孫寒華 | 妙劍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殺】當做刺【殺】使用,或將一張錦囊牌當做【無中生有】使用。 | 手殺 |
吳 | 孫寒華 | 蓮華 | 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的目標時,你摸一張牌。 | 手殺 |
吳 | 吳景 | 合擊 | 若一名角色使用【決鬥】或紅色【殺】,僅指定了唯一一名其他角色為目標,在此牌結算結束後,你可從手牌中對同目標使用一張無次數和距離限制的【殺】或【決鬥】。若此次你使用的牌為非轉化牌,在使用此牌時,你隨機獲得一張紅色牌。 | 手殺 |
吳 | 吳景 | 流兵 | 鎖定技,你每回合使用的第一張非虛擬【殺】的花色視為方塊。其他角色於出牌階段使用的非轉化黑色【殺】若未造成傷害,結算結束後,你獲得之。 | 手殺 |
吳 | 吳景(外) | 鋒悍 | 每回合限一次,當你使用【殺】或傷害錦囊牌指定目標後,你可令至多X名角色摸一張牌(X為目標數)。 | 手殺海外服 |
吳 | 范疆&張達 | 怨仇 | 鎖定技,你使用的黑色【殺】無視目標角色防具;其他角色對你使用的黑色【殺】無視你的防具。 | OL |
吳 | 陸凱 | 忠壯 | 鎖定技,當你使用【殺】造成傷害時,若你的攻擊範圍大於3,則此傷害+1;若你的攻擊範圍小於3,則此傷害改為1。 | 新殺 |
吳 | 駱統 | 勤政 | 鎖定技,每當你使用或打出三張牌時,你隨機獲得牌堆里的一張【殺】或【閃】;每當你使用或打出五張牌時,你隨機獲得牌堆里的一張【桃】或【酒】;每當你使用或打出八張牌時,你隨機獲得牌堆里的一張【無中生有】或【決鬥】。 | 手殺 |
吳 | 曹不興 | 絹繪 | 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記錄該角色下回合的出牌階段里使用的基本牌和普通錦囊牌(每種牌名限記一次),你的下回合出牌階段,可將一張手牌當這些牌里的任意一張牌使用(每張限使用一次,且【殺】不計次數)。當"絹繪"的牌全部用完時,你回復1點體力並將手牌摸至三張。 | 新殺 |
吳 | 張奮 | 陷築 | 當你的【殺】造成傷害後,你可升級【大攻車】(每個【大攻車】最多升級5次)。 | 新殺 |
吳 | 周善 | 膽迎 | 每回合限一次,當你需要使用或打出【殺】或【閃】時,你可以展示手牌中的「安」,然後視為使用或打出一張【殺】或【閃】。若如此做,你本回合下一次成為一名角色使用牌的目標後,該角色棄置你的一張牌。 | 新殺 |
吳 | 濮陽興 | 眾斥 | 鎖定技,當累積有X名角色因〖征建〗交給你牌後(X為遊戲人數的一半,向上取整),你本局遊戲受到【殺】的傷害+1,然後修改〖征建〗。 | 手殺海外服 |
群 | 呂布 | 無雙 | 鎖定技,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該角色需依次使用兩張【閃】才能抵消此【殺】;當你使用【決鬥】指定一個目標後,或成為一名角色使用【決鬥】的目標後,該角色每次響應此【決鬥】需依次打出兩張【殺】。 | all |
群 | 呂布(界) | 利馭 | 當你使用【殺】對一名其他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獲得其區域裏的一張牌。然後若獲得的牌不是裝備牌,其摸一張牌;若獲得的牌是裝備牌,則視為你對由其指定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決鬥】。 | all |
群 | 顏良&文丑(界) | 雙雄 | 摸牌階段,你可以改為亮出牌堆頂的兩張牌,你獲得其中一張牌,然後本回合你可以將與此牌顏色不同的一張手牌當【決鬥】使用;當你因〖雙雄〗受到傷害後,你可以獲得此次【決鬥】中其他角色打出的【殺】 | 手殺 |
群 | 顏良&文丑(界/樂) | 雙雄 | 摸牌階段,你可以改為亮出牌堆頂的三張牌,你獲得其中一張牌,然後本回合你可以將與此牌顏色不同的一張手牌當【決鬥】使用(限三次);當你因〖雙雄〗受到傷害後,你可以獲得此次【決鬥】中其他角色打出的【殺】 | 歡樂殺 |
群 | 董卓 | 肉林 | 鎖定技,你對女性角色使用【殺】,或女性角色對你使用【殺】均需兩張【閃】才能抵消。 | all |
群 | 董卓(手) | 酒池 | 你可以將一張黑桃手牌當做【酒】使用。你使用的受【酒】影響的【殺】造成傷害後,本回合〖崩壞〗失效。 | 手殺 |
群 | 董卓(界) | 酒池 | 你可以將一張黑桃手牌當做【酒】使用。你使用【酒】無次數限制,你使用的受【酒】影響的【殺】造成傷害後,本回合〖崩壞〗失效。 | OL |
群 | 龐德(手) | 猛進 | 當你使用的【殺】被【閃】響應後,你可以棄置該角色的一張牌。 | 手殺 |
群 | 龐德 | 鞬出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棄置該角色的一張牌,若此牌:為裝備牌,該角色不能使用【閃】;不為裝備牌,其獲得此【殺】。 | all |
群 | 龐德(界) | 鞬出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以棄置其一張牌,若棄置的牌:不是基本牌,該角色不能使用【閃】且你本回合可額外使用一張【殺】;是基本牌,該角色獲得此【殺】。 | OL |
群 | 龐德(樂) | 鞬出 | 你使用【殺】指定一個目標後,你可棄置其一張牌,其獲得此【殺】。 | 歡樂殺 |
群 | 龐德(界/樂) | 鞬出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棄置其一張牌,若為基本牌,此【殺】不計入次數,若不為基本牌,你摸一張牌且其不能使用【閃】抵消之。 | 歡樂殺 |
群 | 于吉(樂) | 蠱惑 | 你使用【殺】或傷害類錦囊牌結算後,若此牌:未造成傷害,將此派移出遊戲直到回合結束,摸一張牌;造成傷害,摸一張牌(每回合限一次)。 | 歡樂殺 |
群 | 蔡文姬 | 悲歌 | 當一名角色受到【殺】造成的傷害後,你可以棄置一張牌,然後令其進行判定,若結果為:紅桃,其回復1點體力;方塊,其摸兩張牌;梅花,傷害來源棄置兩張牌;黑桃,傷害來源翻面。 | all |
群 | 蔡文姬(界) | 悲歌 | 當一名角色受到【殺】造成的傷害後,你可以棄置一張牌,然後令其進行判定,若結果為:紅桃,其回復X點體力(X為其本次受到的傷害值);方塊,其摸三張牌;梅花,傷害來源棄置兩張牌;黑桃,傷害來源翻面。 | 手殺 |
群 | 蔡文姬(OL) | 悲歌 | 當一名角色受到【殺】造成的傷害後,若你有牌,你可以令其進行一次判定,然後你可以棄置一張牌,根據判定結果執行:紅桃,其回復1點體力;方塊,其摸兩張牌;梅花,傷害來源棄置兩張牌;黑桃,傷害來源將武將牌翻面;點數相同,你獲得你棄置的牌;花色相同,你獲得判定牌。 | OL |
群 | 蔡文姬(界/樂) | 悲歌 | 當一名角色收到【殺】的傷害後,你可以棄置一張牌,若此牌為:紅色額,其回復一點體力並摸兩張牌;♠,來源翻面;♣,來源棄置兩張牌。 | 歡樂殺 |
群 | 馬騰 | 雄爭 | 每輪開始時,你可選擇一名未被此技能選擇過的角色。若如此做,則本輪結束時,你可選擇一項:1.視為依次對任意名本輪未對其造成過傷害的其他角色使用一張【殺】;2.令任意名本輪對其造成過傷害的角色摸兩張牌。 | 手殺海外服 |
群 | 紀靈(外) | 雙刃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可視為對與其距離不大於1的至多兩名角色依次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且不計入次數的【殺】;若你沒贏,其可以選擇視為對你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殺】。出牌階段結束時,若你本回合未發動過〖雙刃〗且未使用【殺】造成過傷害,則你可以棄一張牌發動〖雙刃〗。 | 手殺海外服 |
群 | 紀靈 | 雙刃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你選擇與其勢力相同的一至兩名角色(若選擇兩名,其中一名須為該角色),然後你視為對選擇的角色使用一張不計入次數的【殺】;若你沒贏,你本階段不能使用【殺】。 | 新殺 |
群 | 潘鳳 | 狂斧 | 每當你使用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以將其裝備區裏的一張牌移動到你的裝備區里或棄置之。 | 手殺 |
群 | 潘鳳(新) | 狂斧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場上的一張裝備牌,視為使用一張【殺】(此【殺】無距離限制且不計次數)。若你棄置的不是你的牌且此【殺】未造成傷害,你棄置兩張手牌;若棄置的是你的牌且此【殺】造成傷害,你摸兩張牌。 | OL/新殺 |
群 | 潘鳳(樂) | 狂斧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場上一張裝備牌,視為使用一張【殺】(不計次數,無視距離),若此【殺】造成了傷害,你摸兩張牌。 | 歡樂殺 |
群 | 華雄(將) | 恃勇 | 鎖定技,當你受到紅色【殺】或受【酒】影響的【殺】造成的傷害後,你減一點體力上限。 | 手殺/OL |
群 | 華雄 | 耀武 | 鎖定技,當你受到紅色【殺】造成的傷害時,傷害來源回復一點體力或摸一張牌。 | all |
群 | 華雄(界) | 耀武 | 鎖定技,當你受到【殺】造成的傷害時,若此【殺】為紅色,傷害來源回復一點體力或摸一張牌;若此【殺】不為紅色,你摸一張牌。 | 手殺/新殺 |
群 | 華雄(謀) | 揚威 | 出牌階段,你可以摸兩張牌,令此技能失效直到你下回合結束,此階段你可以多使用一張【殺】、你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無視防具。 | 手殺 |
群 | 華雄(界/樂) | 揚威 | 你使用【殺】後,此階段你使用下一張顏色不同的【殺】無次數限制。出牌階段結束時,若你使用過至少三張【殺】,你回復一點體力。 | 歡樂殺 |
群 | 袁術 | 同疾 | 鎖定技,若你的手牌數大於體力值,攻擊範圍含有你的角色使用【殺】只能以你為目標。 | OL |
群 | 袁術(手) | 同疾 | 其他角色成為【殺】的目標時,若你在其攻擊範圍內且你不是此【殺】的使用者,其可以棄置一張牌,將此【殺】轉移給你。 | 手殺 |
群 | 何進 | 謀誅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任意名與你距離為1或體力值與你相同的其他角色,這些角色按你選擇的順序依次:將一張手牌交給你,然後若其手牌數小於你,其視為對你使用一張【殺】或【決鬥】。 | 新殺 |
群 | 何進 | 延禍 | 當你死亡時,你可以令本局遊戲接下來所有【殺】造成的基礎傷害值+1。 | 新殺 |
群 | 何進(外) | 謀誅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選擇一名其他角色,然後除其外體力值不大於你的其他角色依次選擇是否交給你一張牌。若你未因此獲得牌,則你與所有進行選擇的角色依次失去1點體力;否則其選擇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傷害基數為X的【殺】或【決鬥】(X為你以此法獲得的牌數且至多為4)。 | 手殺海外服 |
群 | 公孫瓚 | 趫猛 | 當你使用的黑色【殺】對一名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以棄置其裝備區裏的一張牌。然後當此牌放入棄牌堆後,若此牌為坐騎牌,你獲得之。 | 手殺/新殺 |
群 | 公孫瓚(OL) | 趫猛 | 當你使用的【殺】對一名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以棄置其區域裏的一張牌。然後當此牌放入棄牌堆後,若此牌為坐騎牌,你獲得之。 | OL |
群 | 公孫瓚(界) | 趫猛 | 當你使用的黑色牌指定其他角色為目標後,你可棄置其中一個目標一張牌。若此牌為:裝備牌,你獲得之;錦囊牌,此黑色牌無法被響應。 | 新殺 |
群 | 公孫瓚(界/樂) | 趫猛 | 當你使用【殺】對一名角色造成傷害時,你可獲得其區域內的一張牌,若此牌為坐騎牌,此傷害+1. | 歡樂殺 |
群 | 韓遂 | 逆亂 | 出牌階段,你可以將一張黑色牌當【殺】對體力值大於你的角色使用,若此【殺】沒有造成傷害,則不計入出牌階段的使用次數。 | 新殺 |
群 | 韓遂(手) | 逆亂 | 其他角色的結束階段,若其本回合對除其以外的角色使用過牌,你可以對其使用一張【殺】,然後此【殺】結算結束後,若此【殺】對其造成了傷害,你棄置其一張牌。 | 手殺 |
群 | 韓遂(手) | 驍襲 | 你可以將一張黑色牌當【殺】使用或打出。 | 手殺 |
群 | 陳宮 | 明策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裝備牌或【殺】交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其選擇一項:1.視為對其攻擊範圍內你選擇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2.摸一張牌。 | all |
群 | 陳宮 | 智遲 | 鎖定技,當你於回合外受到傷害後,本回合【殺】和普通錦囊牌對你無效。 | all |
群 | 陳宮(界) | 明策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裝備牌或【殺】交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其選擇一項:1.視為對其攻擊範圍內你選擇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此【殺】造成傷害後,你與其各摸一張牌;2.你與其各摸一張牌。 | 新殺 |
群 | 陳宮(樂) | 明策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視為對其攻擊範圍內你選擇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 | 歡樂殺 |
群 | 高順 | 陷陣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本階段你無視該角色的防具,且對其使用牌無距離和次數限制;若你沒贏,本階段你不能使用【殺】。 | 手殺/新殺 |
群 | 高順 | 禁酒 | 鎖定技,你的【酒】均視為【殺】。 | all |
群 | 高順(OL) | 陷陣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本回合你無視該角色的防具,且對其使用牌無距離和次數限制,且當你使用普通錦囊牌或【殺】僅指定唯一目標後,你可令其也成為目標;若你沒贏,本回合你不能使用【殺】且【殺】不計入你的手牌上限。 | OL |
群 | 高順(手) | 陷陣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你本階段無視該角色的防具且對其使用牌無距離與次數限制;沒贏,你本階段不能使用【殺】;拼點的牌為【殺】,本回合【殺】不計入你的手牌上限。 | 手殺 |
群 | 高順(手) | 禁酒 | 鎖定技,你的【酒】均視為【殺】;當你受到【酒】【殺】造成的傷害時,此傷害-X(X為影響此【殺】的【酒】的張數);你的回合內,其他角色不能使用【酒】。 | 手殺 |
群 | 高順(界) | 陷陣 | 每回合限一次,出牌階段,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你本回合無視該角色的防具、對其使用牌無距離和次數限制、使用每種牌名的牌每回合第一次對其造成的傷害+1;沒贏,你本回合不能使用【殺】、【殺】不計入你的手牌上限。 | 新殺 |
群 | 高順(界) | 禁酒 | 鎖定技,你的【酒】只能當【殺】使用或打出;當你受到【酒】【殺】造成的傷害時,此傷害-X(X為影響此【殺】的【酒】的張數);你的回合內,其他角色不能使用【酒】。 | 新殺 |
群 | 高順(樂) | 陷陣 | 你於回合內使用【殺】首次造成的傷害+1;每回合你使用的首張【殺】被【閃】抵消後,你摸一張牌。 | 歡樂殺 |
群 | 高順(樂) | 禁酒 | 鎖定技,你的【酒】視為【殺】且不計入使用次數;你獲得其他角色使用的【酒】;其他角色不能於你回合內使用【酒】。 | 歡樂殺 |
群 | 劉表(手) | 宗室 | 鎖定技,你的手牌上限+X(X為勢力數)。準備階段,若你的手牌數大於體力值,本回合你使用【殺】無次數限制。 | 手殺 |
群 | 伏皇后 | 求援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你可以令另一名其他角色交給你一張【閃】,否則也成為此【殺】的目標。 | all |
群 | 伏皇后(界) | 惴恐 | 其他角色的回合開始時,若你已受傷,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本回合該角色只能對自己使用牌;若你沒贏,你獲得其拼點的牌,然後其視為對你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群 | 伏皇后(界) | 求援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你可以令另一名其他角色交給你一張除【殺】以外的基本牌,否則也成為此【殺】的目標且不能響應此【殺】。 | 新殺 |
群 | 伏皇后(手) | 惴恐 | 每輪限一次,其他角色的回合開始時,若其體力值不小於你,你可與其拼點。若你贏,其本回合無法使用牌指定除其以外的角色為目標;若你沒贏,你獲得其拼點的牌,然後其視為對你使用一張【殺】。 | 手殺 |
群 | 伏皇后(手) | 求援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你可以令另一名其他角色交給你一張除【殺】以外的基本牌,否則也成為此【殺】的目標。 | 手殺 |
群 | 劉虞 | 止戈 | 出牌階段限一次,若你的手牌數大於體力值,你可以令一名攻擊範圍包含你的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使用一張【殺】;2.將裝備區裏的一張牌交給你。 | 手殺/OL |
群 | 劉虞(將魂) | 止戈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攻擊範圍包含你的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交給你一張【殺】或武器牌;2.視為對其攻擊範圍內你選擇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 | 一將之魂 |
群 | 伏完 | 謀潰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一張牌;2.棄置該角色的一張牌。若如此做,當此【殺】被該角色的【閃】抵消時,其棄置你的一張牌。 | 手殺/OL |
群 | 伏完(外) | 謀潰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一張牌;2.棄置該角色的一張牌;背水:若此【殺】未令其進入瀕死狀態,其棄置你的一張牌。 | 手殺海外服 |
群 | 伏完(新) | 謀潰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摸一張牌;2.棄置該角色的一張牌;3.依次執行前兩項,然後當此【殺】被無效或抵消後,其棄置你的一張牌。 | 新殺 |
群 | 劉協 | 天命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發動此技能。你先棄置兩張牌再摸兩張牌,然後全場體力值唯一最大的角色(除你以外)也可以如此做。 | all |
群 | 劉協 | 密詔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所有手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然後令該角色與你選擇的另一名其他角色拼點,拼點贏的角色視為對拼點沒贏的角色使用一張【殺】。 | all |
群 | 劉協(樂) | 天命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棄置兩張牌(不足全棄,無牌不棄),摸兩張牌,然後你可令一名角色也如此做。 | 歡樂殺 |
群 | 劉協(樂) | 密詔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交給一名其他角色任意張手牌,令其與另一名角色頻點:贏者視為對沒贏者使用【殺】。 | 歡樂殺 |
群 | 馬超(SP) | 誓仇 | 你使用【殺】可以多選擇至多X名角色為目標(X為你已損失的體力值)。 | 手殺 |
群 | 馬超(古) | 刺槐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展示你的手牌,若其中沒有【殺】,則你使用或打出【殺】時不需要手牌,直到你的手牌數變化或有角色死亡。 | 古代 |
群 | 馬超(SP/新) | 誓仇 | 當你使用【殺】選擇目標後,你可以多選擇至多X名角色成為此殺的目標(X為你已損失的體力值)。然後若此【殺】沒有造成傷害,你獲得此【殺】。 | 新殺 |
群 | 馬超(SP/OL) | 追擊 | 鎖定技,你計算與體力值不大於你的角色的距離始終為1。當你使用【殺】指定距離為1的角色為目標後,其棄置一張牌或重鑄裝備區裏的所有牌。 | OL |
群 | 馬超(SP/OL) | 誓仇 | 你使用【殺】可以多選擇至多X+1名角色為目標(X為你已損失的體力值)。 | OL |
群 | 馬超(SP/樂) | 誓仇 | 你使用【殺】目標+X(X為你已損失體力值+1),每造成一次傷害便摸一張牌(限三次)。若你使用【殺】未造成傷害,你獲得一張【殺】。 | 歡樂殺 |
群 | 馬超(SP/樂) | 追擊 | 鎖定技,你與體力值小於等於你的其他角色距離為1;體力值大於等於你的角色不能響應你使用的【殺】。 | 歡樂殺 |
群 | 趙雲(SP) | 龍膽 | 你可以將一張【閃】當作【殺】、一張【殺】當作【閃】使用或打出。 | all |
群 | 張梁(樂) | 集軍 | 鎖定技,當你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指定唯一目標時,或稱為【殺】的唯一目標時,你判定,若為黑色,你將判定牌置於武將牌上,稱為「方」。 | 歡樂殺 |
群 | 黃巾雷使 | 符籙 | 你可以將一張【殺】當雷【殺】使用。 | 古代 |
群 | 黃月英(SP/OL) | 玲瓏 | 鎖定技,若你的裝備區里沒有武器牌,則你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若你的裝備區里沒有防具牌,你視為裝備着【八卦陣】;若你的裝備區里沒有坐騎牌,你的手牌上限+1;若你的裝備區里沒有寶物牌,你視為擁有〖奇才〗。 | OL |
群 | 黃月英(SP/界) | 玲瓏 | 鎖定技,若你的裝備區里沒有:防具牌,你視為裝備着【八卦陣】;坐騎牌,你的手牌上限+2;寶物牌,你視為擁有〖奇才〗;以上三種牌,你使用的【殺】或普通錦囊牌不能被響應。 | 新殺 |
群 | 兀突骨 | 悍勇 | 當你使用【南蠻入侵】、【萬箭齊發】或黑桃普通【殺】時,若你已受傷,你可以令此牌造成的傷害+1,然後若你的體力值大於遊戲輪數,你獲得1枚「燃」標記。 | 新殺 |
群 | 蹋頓 | 亂戰 | 你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可以多選擇X名角色為目標;當你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指定目標後,若此牌的目標角色數小於X,則X減至0(X為你於本局遊戲內造成過傷害的次數)。 | 手殺/新殺 |
群 | 蹋頓(OL) | 亂戰 | 你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可以多選擇X名角色為目標;當你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指定目標後,若此牌的目標角色數小於X,則X減半(向下取整)(X為你於本局遊戲內造成過傷害和受到傷害的次數之和)。 | OL |
群 | 王允 | 連計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兩名其他角色。第一名角色隨機使用牌堆中一張武器牌,然後這名角色視為對另一名角色隨機使用一張下列的牌名的牌:【決鬥】、【火攻】、【南蠻入侵】、【萬箭齊發】或普通【殺】。然後若此牌造成傷害,你獲得X枚「連計」標記(X為此次扣減的體力值點數)。 | 手殺 |
群 | 王允(OL) | 連計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棄置一張手牌,然後令一名其他角色使用牌堆中的一張隨機武器牌,令其對你指定的一名角色使用【殺】,若其沒有使用【殺】,則將其裝備區的武器牌交給任意角色。 | OL |
群 | 王允(新) | 連計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手牌並選擇一名其他角色,令其使用牌堆中的一張武器牌。然後該角色選擇一項:1.對除你以外的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並將武器牌交給其中一個目標;2.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殺】,並將武器牌交給你。 | 新殺 |
群 | 皇甫嵩 | 奮鉞 | 出牌階段限X次(X為與你不同陣營的存活角色數),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且你拼點的牌的點數:不大於5,你獲得其一張牌;不大於9,你獲得牌堆中的一張【殺】;不大於K,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不計入次數的雷【殺】。 | 新殺 |
群 | 皇甫嵩(手) | 討亂 | 每回合限一次,當判定牌生效時,若判定結果為黑桃,你可以終止此次判定,然後選擇:1.你獲得此判定牌;2.若進行判定的角色不是你,你視為對其使用一張無距離和次數限制的火【殺】。 | 手殺 |
群 | 袁譚&袁尚 | 內伐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摸兩張牌或獲得場上的一張牌,然後棄置一張牌。若棄置的牌:是基本牌,本回合你不能使用錦囊牌和裝備牌且【殺】的使用次數+X且目標+1;不是基本牌,本回合你不能使用基本牌,使用的普通錦囊牌的目標+1或-1,本回合前兩次使用裝備牌時摸X張牌(X為發動〖內伐〗時手牌中不能使用的牌數且最多為5)。 | OL |
群 | 袁譚&袁尚&袁熙 | 內伐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摸三張牌,然後棄置一張牌。若你棄置的牌為基本牌/錦囊牌,你本階段:不能使用錦囊牌/基本牌,使用【殺】的次數上限+X且使用時可以額外選擇一名角色為目標/使用普通錦囊牌時可以為此牌增加或減少一個目標。(X為你此次因此技能不能使用的手牌的數量且至多為5) | 新殺 |
群 | 曹節 | 守璽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聲明一種未以此法聲明過的基本牌或錦囊牌的牌名,然後除非使用者棄置一張你聲明的牌,並獲得你的一張牌,否則此【殺】無效。 | all |
群 | 劉繇 | 戡難 | 出牌階段,若你於此階段內發動過此技能的次數小於X(X為你的體力值),你可與你於此階段內未以此法拼點過的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你使用的下一張【殺】的傷害+1且你於此階段內不能發動此技能;其贏,其使用的下一張【殺】的傷害+1。 | 手殺/新殺 |
群 | 太史慈(SP) | 擊虛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令任意名體力值均相同的其他角色同時猜測你的手牌區里是否有【殺】。若有角色猜錯,你摸等同於猜錯的角色數的牌,且若你:有【殺】,你於本回合使用【殺】額外指定所有猜錯的角色為目標;沒有【殺】,你於摸牌前先棄置所有猜錯的角色各一張牌。若沒有角色猜錯,則你結束此階段。 | 手殺/新殺 |
群 | 太史慈(SP/界) | 擊虛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至多與你體力值相等數量的其他角色各猜測你的手牌區里是否有【殺】,然後公佈這些角色各自的選擇和猜測結果。若你的手牌中:有【殺】,此階段你【殺】的限制次數+X且使用【殺】選擇目標後,你可以令所有猜錯的角色成為此【殺】的目標;沒有【殺】,你棄置所有猜錯的角色各一張牌。最後,你摸X張牌(X為猜錯的角色數)。 | 新殺 |
群 | 太史慈(SP/樂) | 擊虛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至多四名其他角色同時猜測你的手牌中是否有【殺】,你棄置猜錯的角色各一張牌並視為對其使用一張【殺】,摸X張牌且本回合手牌上限+X(X為猜對的角色數)。 | 歡樂殺 |
群 | 李肅 | 獻珠 | 鎖定技,出牌階段開始時,你令一名角色獲得「珠」。若該角色不是你,其視為對你攻擊範圍內你指定的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 | OL |
群 | 荀諶(手) | 陳勢 | 當其他角色使用【兵臨城下】指定目標後,其可以交給你一張牌,然後將牌堆頂三張牌中不為【殺】的牌置入棄牌堆;當其他角色成為【兵臨城下】的目標後,其可以交給你一張牌,然後將牌堆頂三張牌中的【殺】置入棄牌堆。 | 手殺 |
群 | 荀諶(手) | 危迫 | 每回合限一次,出牌階段,你可以指定一名角色並指定一張【兵臨城下】或智囊的牌名,然後令其獲得一個「危迫」標記。擁有「危迫」標記的角色在其出牌階段,其可以移去一個「危迫」,並棄置一張【殺】,然後從遊戲外或牌堆中隨機獲得一張你指定的牌名的牌。回合開始時,你移去場上所有「危迫」。 | 手殺 |
群 | 高覽 | 襲營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棄置一張非基本手牌並令所有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棄置一張牌;2.本回合內不能使用或打出牌。結束階段,若你於出牌階段發動過此技能且造成過傷害,你從牌堆中隨機獲得一張【殺】或傷害類錦囊牌。 | OL |
群 | 高覽(手) | 峻攻 | 出牌階段,你可以棄置X張牌或失去X點體力,視為使用一張無距離與次數限制的【殺】(X為你本階段此前發動過此技能的次數+1),然後當此【殺】造成傷害後,本回合此技能失效。 | 手殺 |
群 | 高覽(手) | 等力 | 當你使用【殺】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時,或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的目標時,若你與其體力值相等,你可以摸一張牌。 | 手殺 |
群 | 高覽(新) | 襲陣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視為對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一張【殺】或【決鬥】,然後此牌結算結束後,當你本階段使用的牌被一名角色使用或打出牌響應時,若其:已受傷,你摸一張牌,該角色回復1點體力;未受傷,你摸兩張牌。 | 新殺 |
群 | 蘇飛 | 告援 | 當你成為【殺】的目標時,若使用者沒有「諍」,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並將此【殺】轉移給有「諍」標記的角色。 | 手殺 |
群 | 徐榮 | 凶鑊 | 遊戲開始時,你獲得3個「暴戾」標記。出牌階段,你可以交給一名其他角色一個「暴戾」標記,你對有此標記的角色造成的傷害+1,且其出牌階段開始時,移去「暴戾」標記並隨機執行一項:1.受到1點火焰傷害且本回合不能對你使用【殺】;2.失去1點體力且本回合手牌上限-1;3.你隨機獲得其一張手牌和一張裝備區裏的牌。 | all |
群 | 朱儁 | 攻堅 | 每回合限一次,當一名角色使用【殺】指定目標後,若此【殺】與上一張【殺】有相同的目標,則你可以棄置其至多兩張牌,並獲得其中的【殺】。 | 新殺 |
群 | 朱儁(手) | 徉解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沒贏,你可以令另一名其他角色視為對與你拼點的角色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火【殺】。 | 手殺 |
群 | 朱儁(OL) | 摧破 | 鎖定技,當你於每回合使用第X張牌時(X為此牌牌名字數),若為【殺】或傷害錦囊牌,此牌傷害+1,否則你摸一張牌。 | OL |
群 | 胡車兒(新) | 盜戟 | 當其他角色本局遊戲第一次使用武器牌時,你可以選擇一項:1.獲得此武器牌;2.其本回合不能使用或打出【殺】。 | 新殺 |
群 | 黃祖 | 挽弓 | 鎖定技,若你使用的上一張牌是基本牌,你使用【殺】不計入次數限制且無次數的限制且無距離限制且造成的傷害值+1。 | OL |
群 | 黃祖(新) | 精弓 | 你可以將裝備牌當無距離限制的【殺】使用。此【殺】對目標造成的傷害值改為X(X為你與該目標的距離且至多為5)。 | 新殺 |
群 | 董承 | 承詔 | 一名角色的結束階段,若你本回合獲得過至少兩張牌,你可以與一名其他角色拼點,若你贏,視為你對其使用一張無視防具的【殺】。 | 手殺 |
群 | 董承(新) | 血詔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棄置一張手牌並選擇至多X名其他角色(X為你的體力上限),然後令這些角色依次選擇是否交給你一張牌,若選擇是,該角色摸一張牌且你本階段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若選擇否,該角色本階段不能響應你使用的牌。 | 新殺 |
群 | 梁興 | 擄掠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且手牌數小於你的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將所有手牌交給你,然後你翻面;2.翻面,然後視為對你使用一張【殺】。 | OL/新殺 |
群 | 梁興(樂) | 擄掠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令一名有手牌且手牌數小於等於你的其他角色選擇一項:1.將所有手牌交給你,然後你翻面;3.翻面,然後視為對你使用一張【殺】。 | 歡樂殺 |
群 | 呂玲綺 | 幗武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展示所有手牌,若包含的類別數:不小於1,你從棄牌堆中獲得一張【殺】;不小於2,你本階段使用牌無距離限制;不小於3,你本階段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可以多指定兩個目標。 | 新殺 |
群 | 高幹 | 拒關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將一張手牌當【殺】或【決鬥】使用。直到你的下回合開始前,若以此法受到傷害的角色未對你造成過傷害,你的下個摸牌階段摸牌數+2。 | OL |
群 | 丁原 | 備誅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指定一名其他角色並觀看其手牌。若其中沒有【殺】,你棄置其一張牌,然後你可令其在牌堆中獲得一張【殺】;若其中有【殺】,其依次對你使用這些【殺】,你每因此受到1點傷害後便摸一張牌。 | 手殺 |
群 | 陳登 | 扶援 | 當一名角色成為【殺】的目標後,若其本回合未成為過紅色牌的目標,你可以令其摸一張牌。 | 新殺 |
群 | 陳登(OL) | 豐積 | 摸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令你本回合以下任意數值-1。你每選擇一項,令一名其他角色下回合的對應項數值+2。選擇完成後,你本回合未選擇選項的數值+1:1.摸牌階段摸牌數;2.出牌階段使用【殺】的次數限制。 | OL |
群 | 馬日磾 | 秉節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減1點體力上限,然後當你本回合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指定目標後,每名除你以外的目標角色棄置一張牌。若棄置的牌與你使用的牌顏色相同,其無法響應此牌。 | 新殺 |
群 | 劉赬 | 掠影 | 你使用【殺】結算結束後,若你擁有至少兩個「椎」標記,則你移除兩個「椎」標記,然後摸一張牌,且可以選擇一名角色視為對其使用一張【過河拆橋】。出牌階段限兩次,你使用【殺】指定其他角色為目標時,你獲得一個「椎」標記。 | 手殺 |
群 | 劉赬 | 鶯舞 | 你使用非傷害類普通錦囊結算結束後,若你擁有至少兩個「椎」標記,則你移除兩個「椎」標記,然後摸一張牌,且可以選擇一名角色視為對其使用一張不受次數限制的【殺】。出牌階段限兩次,你使用非傷害類普通錦囊指定一名角色為目標時,若你擁有技能「掠影」,則你獲得一個「椎」標記。 | 手殺 |
群 | 楊婉 | 瞑眩 | 鎖定技,出牌階段開始時,若你有牌且場上有未被本技能記錄的其他角色,你須選擇X張花色各不相同的手牌,交給這些角色中隨機X名角色各一張牌(X最大為這些角色數且至少為1)。然後依次令交給牌角色選擇一項:1. 對你使用一張【殺】,然後你記錄該角色;2. 交給你一張牌,然後你摸一張牌。 | 手殺 |
群 | 楊婉 | 陷仇 | 當你受到傷害後,可以選擇一名除傷害來源以外的其他角色,該角色可以棄置一張牌,視為對傷害來源使用一張無距離與次數限制的普通【殺】。若此【殺】造成傷害,則該角色摸一張牌,你回復1點體力。 | 手殺 |
群 | 張陵 | 虎騎 | 你計算與其他角色的距離-1;當你於回合外受到傷害後,你進行判定,若結果為紅色,視為你對傷害來源使用一張【殺】(無距離限制)。 | OL |
群 | 呂曠&呂翔 | 齊攻 | 你使用的【殺】被【閃】抵消後,若此【殺】目標數為1,你可以令一名角色對該目標角色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且不能被響應的【殺】。 | OL |
群 | 曹性 | 流矢 | 出牌階段,你可以將一張紅桃牌置於牌堆頂,視為對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不計入次數且無距離限制)。若此【殺】造成傷害,該角色手牌上限-1。 | OL/新殺 |
群 | 曹性(樂) | 流矢 | 出牌階段,你可以將一張紅桃牌置於牌堆頂,視為對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不計入次數且無距離限制)。當你使用【殺】對目標角色造成傷害後,該角色手牌上限-2。 | 歡樂殺 |
群 | 楊彪 | 舉訛 | 準備階段,你可以視為對一名未受傷的角色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群 | 甘寧(星) | 射卻 | 一名其他角色的準備階段,若其裝備區有牌,你可以對其使用一張【殺】,此【殺】無視防具。 | 手殺 |
群 | 張遼(星) | 威風 | 鎖定技,你於出牌階段第一次使用【殺】或傷害類錦囊牌結算結束後,你選擇此牌其中一個沒有「懼」的其他角色並指定此卡牌的牌名稱為「懼」標記。有「懼」的角色受到傷害時,移除「懼」並執行以下效果:若造成傷害的牌牌名與「懼」相同,則此傷害+1,若不同你獲得其一張牌。準備階段或你死亡時,移除所有「懼」。 | 手殺 |
群 | 張郃(星) | 知略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失去1點體力令你本回合手牌上限+1,並選擇一項:1.移動場上一張牌;2.摸一張牌並視為使用一張無距離限制的【殺】(不計入限制的次數)。 | 手殺 |
群 | 張郃(星/外) | 知略 | 準備階段,你可以選擇一項:1.移動場上一張牌,然後若此牌為:裝備牌,你失去1點體力;延時錦囊牌,你本回合手牌上限-1;2.本回合你於摸牌階段多摸一張牌,使用的第一張【殺】不計入次數且無距離限制。 | 手殺海外服 |
群 | 馬元義 | 集兵 | 摸牌階段開始時,若你擁有少於X張「兵」(X為場上勢力數),你可以改為將牌堆頂兩張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兵」。你可以將一張「兵」當做【殺】或【閃】使用或打出。 | 手殺 |
群 | 劉璋 | 邀虎 | 每輪限一次,你的回合開始時,你須選擇場上的一個勢力。被你選擇勢力的其他角色出牌階段開始時,其獲得你的一張「生」,然後其須選擇一項:1.對你指定的一名其攻擊範圍內的其他角色使用一張【殺】(此【殺】不計入使用次數);2.直到本回合結束時,其使用傷害類牌指定你為目標時,需交給你兩張牌,否則取消之。 | 手殺 |
群 | 軻比能 | 寇旌 | 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選擇任意張手牌,這些牌本回合視為無次數限制的【殺】。若如此做,當其他角色受到這些【殺】造成的傷害後,你展示這些牌,然後其可以用所有手牌(至少一張)交換這些牌。 | 新殺 |
群 | 牛輔 | 宵襲 | 鎖定技,出牌階段開始時,你選擇減少1或2點體力上限,然後選擇一項:1. 獲得你攻擊範圍內一名其他角色的X張牌;2. 視為對你攻擊範圍內的一名其他角色使用X張【殺】(X為你本次減少的體力上限)。 | 新殺 |
群 | 荀采(族) | 烈誓 | 出牌階段,你可以選擇一項:1.廢除判定區並受到你的1點火焰傷害;2.棄置所有【閃】;3.棄置所有【殺】。然後令一名其他角色選擇其他兩項中的一項。 | OL |
群 | 荀淑(族) | 神君 | 當一名角色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時,你展示所有與此牌同名的手牌並均稱為「神君」牌。本階段結束時,你可將「神君」牌數張牌當任意「神君」牌使用。 | OL |
群 | 馬休&馬鐵 | 墾傷 | 你可以將至少兩張牌當【殺】使用,然後可以將目標改為等量名角色。若這些牌數大於此牌造成的傷害,你摸一張牌。 | OL |
群 | 魏延(星) | 孤厲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將所有手牌當做一張無視目標防具的【殺】使用。此牌結算結束後,若此牌造成過傷害,你可以失去1點體力然後將手牌摸至X張(X為你的體力上限)。 | 手殺 |
群 | 趙忠 | 惶恐 | 鎖定技,你的回合外,當你成為【殺】或普通錦囊牌的目標後,若你沒有手牌,你摸兩張牌。 | 新殺 |
群 | 萬年公主 | 枕戈 | 準備階段,你可以令一名角色的攻擊範圍+1(加值至多為5),然後若其他角色都在其的攻擊範圍內,你可以令其視為對另一名你選擇的角色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群 | 萬年公主 | 興漢 | 鎖定技,當〖枕戈〗選擇過的角色使用【殺】造成傷害後,若此【殺】是本回合的第一張【殺】,你摸一張牌。若你的手牌數不是全場唯一最多的,則改為摸X張牌(X為該角色的攻擊範圍且最多為5)。 | 新殺 |
群 | 張邈 | 謀逆 | 準備階段,你可以依次對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你手牌中所有的【殺】(至多直到該角色進入瀕死狀態),然後若以此法使用的【殺】中有未造成傷害的【殺】,你跳過本回合的下一個出牌階段和棄牌階段。 | 新殺 |
群 | 丘力居 | 寇略 | 當你於出牌階段對其他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以展示該角色的X張手牌(X為其已損失的體力值,不足則全部展示),若其中包含:【殺】或傷害類錦囊牌,你獲得之;紅色牌,你減1體力上限(若你沒有受傷則改為失去1點體力),然後摸兩張牌。 | 新殺 |
群 | 丘力居 | 隨認 | 當你死亡時,你可以將手牌中的所有【殺】和傷害類錦囊牌交給一名其他角色。 | 新殺 |
群 | 吉平 | 指誓 | 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角色。然後直到你的下個回合開始,當該角色成為【殺】的目標後或進入瀕死狀態時,你可以移去任意張「癘」,令其摸等量的牌。 | 新殺 |
群 | 張勳 | 隨征 | 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角色。該角色下個回合的出牌階段使用【殺】無距離限制且可以多使用一張【殺】。然後其出牌階段結束時,你可以視為對其本回合造成過傷害的一名其他角色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群 | 管寧 | 遁世 | 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視為使用或打出一張【殺】、【閃】、【桃】或【酒】。然後當前回合角色本回合下次造成傷害時,你選擇兩項:1.防止此傷害,然後你選擇1個包含「仁義禮智信」的技能,令其獲得之;2.減1點體力上限,並摸X張牌(X為你選擇過選項3的次數);3.刪除此技能描述中你本次視為使用或打出的牌名。 | 新殺 |
群 | 管亥 | 侵暴 | 鎖定技,手牌數不小於你的其他角色不能響應你使用的【殺】或普通錦囊牌。 | 新殺 |
群 | 雷薄 | 私掠 | 遊戲開始時,你選擇一名其他角色,稱之為「私掠」角色。「私掠」角色造成傷害後,你可以獲得受傷角色一張牌(每回合每名角色限一次)。「私掠」角色受到傷害後,你須選擇一項:1.棄置一張手牌;2.對傷害來源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群 | 王威 | 銳戰 | 其他角色的準備階段,若該角色的手牌數不小於體力值,你可以與其拼點,若你贏,或拼點牌中有【殺】,你視為對其使用一張【殺】(若兩項均滿足,此【殺】造成傷害後,你獲得其一張牌)。 | 新殺 |
群 | 劉辟 | 踞營 | 出牌階段結束時,若你本階段使用【殺】的次數小於次數上限,你可以選擇任意項:1.摸三張牌;2.本回合手牌上限+2;3.你下個回合出牌階段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若你選擇的選項數大於你的體力值,你棄置X張牌(X為你選擇的選項數減你的體力值)。 | 新殺 |
群 | 笮融 | 殘肆 | 鎖定技,準備階段,你令你與一名其他角色各回復1點體力,然後視為對該角色依次使用【殺】、【決鬥】和【火攻】。其每因此受到1點傷害,你摸兩張牌。 | 新殺 |
群 | 楊弘 | 間計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至多X名相鄰的角色各棄置一張牌(X為你的攻擊範圍),然後你令其中手牌數最多的一名角色選擇是否視為對其中的另一名角色使用一張【殺】。 | 新殺 |
群 | 劉寵&駱俊 | 擊逆 | 當你受到傷害後,你可以重鑄任意張手牌(每回合以此法重鑄牌的數量不能超過你的體力上限),若你以此法獲得了【殺】,則你可以對傷害來源使用一張無視距離且不可響應的【殺】。 | 新殺 |
群 | 韓馥 | 節應 | 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然後該角色的下回合內:其使用僅指定一個目標的【殺】或普通錦囊牌無距離限制且可以多指定一個目標;當其造成傷害後,其不能再使用牌直到回合結束。 | 新殺 |
群 | 韓馥 | 危迫 | 鎖定技,當你成為其他角色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的目標後,你將手牌摸至X張,然後若你因此摸牌且此牌結算結束後你的手牌數小於X,你交給該角色一張手牌且此技能失效直到你的下回合開始(X為你的體力上限)。 | 新殺 |
群 | 童淵(俠) | 朝鳳 | 你可以將一張【殺】當【閃】、【閃】當任意【殺】使用或打出。出牌階段開始時,你可以與至多三名角色同時拼點共同拼點:贏的角色視為對所有沒贏的角色使用一張火【殺】。 | 手殺海外服 |
群 | 郝萌 | 雄莽 | 你可以將任意張花色不同的手牌當【殺】使用(此【殺】的額定目標數至多為因此使用的牌數),然後此【殺】結算結束後,若此【殺】沒有造成過傷害,你減1點體力上限(至多減至1)。 | 新殺 |
群 | 郝萌(外) | 攻合 | 摧堅:你可以選擇以下一項:1、摸X+1張牌,若此牌被目標響應你跳過下次摸牌階段。2、棄置目標X+1張牌,此牌結算結束後若其體力值不小於你,你交給其X張牌。3、此牌對目標造成傷害+X,此牌結算結束後其恢復X點體力。 | 手殺海外服 |
群 | 樂就(外) | 催進 | 當你或你攻擊範圍內的角色使用【殺】時,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令此【殺】造成的傷害+1,若此【殺】未造成過傷害,則你對使用者造成1點傷害。 | 手殺海外服 |
群 | 樂就 | 催進 | 當你或你攻擊範圍內的角色使用【殺】時,你可以棄置一張牌,令此【殺】造成的傷害+1,若此【殺】未造成過傷害,則你摸一張牌並對使用者造成1點傷害。 | 新殺 |
群 | 賈充 | 悖逆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一名體力值不小於你的角色,令你或其摸兩張牌,然後未摸牌的角色視為對摸牌的角色使用一張【殺】。 | 手殺海外服 |
群 | 曹操 | 令法 | 每輪開始時,你可以令第X項效果對所有有牌的其他角色生效(X為當前遊戲輪數):1.使用【殺】時棄置一張牌;2.使用【桃】後交給你一張牌;若有角色不執行或無法執行對應效果,則你對其造成1點傷害。若當前輪數大於2,則你失去此技能,獲得〖治暗〗。 | 手殺海外服 |
群 | 鮑信 | 募討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一名角色,令其將手牌中所有的【殺】依次交給由其下家開始的每一名角色,然後其對最後一名角色造成X點傷害(X為最後一名角色手牌中【殺】的數量且至多為2)。 | 手殺海外服 |
群 | 鮑信 | 毅謀 | 當與你距離1以內的角色受到傷害後,你可以選擇一項:1. 令其獲得牌堆中的一張【殺】;2. 令其將一張手牌交給另一名角色並摸兩張牌。背水:你將所有手牌交給該角色。 | 手殺海外服 |
群 | 張曼成 | 蟻聚 | 當你有「示」時,你出牌階段可使用【殺】的次數和攻擊範圍均等於你的體力值;當你受到傷害時,若你有「示」,則你棄置「示」且受到傷害+1。 | 手殺海外服 |
群 | 蹇碩 | 困兕 | 出牌階段,你可視為對一名未以此法指定過的角色使用一張【殺】(無次數和距離限制)若此【殺】未造成傷害,則其獲得技能〖令戮〗直到你的下個回合開始前。其指定你為〖令戮〗的目標時,可令〖令戮〗的失敗結算進行兩次。 | 手殺海外服 |
群 | 橋蕤 | 掃圍 | 當一名其他角色使用【殺】結算結束後,若目標角色不為你且目標角色在你的攻擊範圍內,你可以將一張「隘」當【殺】對該目標角色使用。 | 新殺 |
群 | 王越 | 馭龍 | 當你使用【殺】指定目標後,你可以與其中一名目標拼點。若你贏,根據你的拼點牌顏色:黑色,此【殺】傷害+1;紅色,此【殺】不可被響應;若此【殺】造成傷害,則不計入次數。 | 手殺海外服 |
群 | 王越 | 劍鳴 | 鎖定技,每回合每種花色限一次,當你使用或打出一種花色的【殺】時,你摸一張牌。 | 手殺海外服 |
群 | 徐庶 | 劍歌 | 每回合限一次,你可以將一張非基本牌當【殺】使用或打出(無距離與次數限制且不計入次數)。若此時為你的回合外,你摸一張牌。 | 手殺海外服 |
群 | 徐庶 | 俠望 | 當與你距離不大於1的角色受到黑色牌造成的傷害後,你可以對傷害來源使用一張【殺】。若此【殺】造成了傷害則在【殺】結算後結束當前階段。 | 手殺海外服 |
群 | 魏續 | 隨征 | 鎖定技,遊戲開始時,你選擇一名其他角色。每當其造成傷害後,你摸一張牌;每當其受到傷害後,你須選擇一項:1 . 失去1點體力並令其從牌堆或棄牌堆中獲得一張【殺】或【決鬥】;2. 棄置兩張基本牌令其恢復1點體力。 | 手殺海外服 |
群 | 夏侯紫萼 | 血償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與一名角色拼點,若你:贏,你獲得其一張牌,若此牌為裝備牌,則你視為對其使用一張無距離、次數限制且不計入次數的【殺】;沒贏,你受到其造成的1點傷害,且你下次對其造成傷害時,此傷害+1。 | 手殺海外服 |
群 | 嚴綱 | 直取 | 結束階段,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並依次使用牌堆頂X張牌中的【殺】。搏擊:依次使用牌堆頂X張牌中的錦囊牌。這些牌只能指定你或其為目標。(X為你距離不大於1的角色數) | 手殺海外服 |
晉 | 張春華 | 清冷 | 一名角色的回合結束時,若其體力值與手牌數之和不小於X,你可將一張牌當無距離限制的冰【殺】對其使用。你對一名沒有成為過〖清冷〗目標的角色發動〖清冷〗時,摸一張牌。(X為牌堆數量的個位數) | OL |
晉 | 司馬昭 | 籌伐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展示一名其他角色的一張手牌,其手牌中與此牌不同類型的牌均視為殺直到其回合結束。 | OL |
晉 | 司馬伷 | 才望 | 當你使用或打出牌響應其他角色使用的牌,或其他角色使用或打出牌響應你使用的牌後,若這兩張牌的顏色相同,你可棄置其一張牌。你可以將最後一張手牌當【閃】使用或打出,將最後一張你裝備區的牌當【無懈可擊】使用,將最後一張你判定區裏的牌當【殺】使用或打出。 | OL |
晉 | 周處 | 善斷 | 鎖定技,摸牌/出牌/棄牌階段開始時,你將本回合摸牌階段摸牌數/攻擊範圍、使用【殺】的限制次數/手牌上限的默認值分配數值1、2、3、4。當你於回合外受到傷害後,你下回合以此法分配數值中的最小值+1。 | OL |
晉 | 楊芷 | 婉嫕 | 你使用【殺】或普通錦囊牌指定其他角色為唯一目標後,你可以將其一張牌置於你的武將牌上,稱為「嫕」。你不能使用、打出或棄置與「嫕」花色相同的牌。結束階段或當你受到傷害後,你令一名角色獲得你選擇的一張「嫕」。 | OL |
晉 | 楊芷 | 埋禍 | 其他角色使用非轉換且非虛擬且不為「禍」的【殺】指定你為唯一目標後,若其沒有「禍」,你可以令此【殺】對你無效並將之置於其武將牌上,稱為「禍」。一名角色出牌階段開始時,若其有「禍」,其對你使用其「禍」(有距離限制且計入次數,若其無法合法對你使用則改為置入棄牌堆)。你對其他角色造成傷害後,若其有「禍」,則移去其「禍」。 | OL |
晉 | 左棻 | 詔頌 | 一名其他角色於其摸牌階段結束時,若其沒有標記,你可令其正面向上交給你一張手牌,然後根據此牌的類型,令該角色獲得對應的標記:錦囊牌,「誄」標記;裝備牌,「賦」標記;基本牌,「頌」標記。擁有標記的角色:進入瀕死時,可棄置「誄」,回復至1體力,摸1張牌;出牌階段開始時,可棄置「賦」,棄置一名角色區域內的至多兩張牌;使用僅指定一個目標的【殺】時,可棄置「頌」為此【殺】額外選擇至多兩個目標。 | OL |
晉 | 鍾琰 | 儀法 | 鎖定技,當其他角色使用【殺】或黑色普通錦囊牌指定你為目標後,其本回合的手牌上限-1。 | OL |
晉 | 楊艷 | 選備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選擇一名其他角色區域裏的一張牌,令其將此牌當做無距離限制的【殺】對你使用。若此【殺】未對你造成傷害,你摸一張牌,否則你摸兩張牌。 | OL |
晉 | 楊艷 | 嫻婉 | 當你需要使用【閃】/【殺】時,你可以橫置/重置,視為使用一張【閃】/【殺】。 | OL |
晉 | 王衍 | 雌黃 | 當前回合角色對唯一目標使用的牌被抵消後,你可以將一張牌當一張本輪你未使用過的屬性【殺】或單一目標普通錦囊牌對使用者使用且此牌不能被響應。 | OL |
神 | 神關羽 | 武神 | 鎖定技,你的紅桃手牌視為【殺】;你使用紅桃【殺】無距離限制。 | 手殺/新殺 |
神 | 神關羽(OL) | 武神 | 鎖定技,你的紅桃手牌視為【殺】;你使用紅桃【殺】無距離和次數限制且不能被響應。 | OL |
神 | 神關羽(外) | 武神 | 鎖定技,你的紅桃手牌視為【殺】;你使用紅桃【殺】無距離和次數限制且額外選擇所有有「夢魘」的角色為目標;你於每個階段的第一張【殺】不能被響應。 | 手殺海外服 |
神 | 神關羽(樂) | 武神 | 你可以將一張紅桃手牌當【殺】使用或打出;你使用紅桃【殺】無距離限制且傷害+1 。 | 歡樂殺 |
神 | 神呂布(樂) | 無前 | 你的回合內,你使用首張【決鬥】或【殺】無視防具且具有「無雙」效果。 | 歡樂殺 |
神 | 神趙雲 | 龍魂 | 你可以將至多兩張同花色的牌按以下規則使用或打出:紅桃當【桃】;方塊當火【殺】,梅花當【閃】,黑桃當【無懈可擊】。若你以此法使用了兩張紅色牌,則此牌回復值或傷害值+1。若你以此法使用或打出了兩張黑色牌,則你棄置當前回合角色一張牌。 | all |
神 | 神趙雲(高達一號) | 龍魂 | 你可以將你的牌按以下規則使用或打出:紅桃當【桃】;方塊當火【殺】,梅花當【閃】,黑桃當【無懈可擊】。 | 古代 |
神 | 神趙雲(樂) | 龍魂 | 你可以將至多兩張同花色的牌按以下規則使用或打出:紅桃當【桃】;方塊當火【殺】,梅花當【閃】,黑桃當【無懈可擊】。若你以此法使用了兩張紅色牌,則此牌回復值或傷害值+1,你摸一張牌。若你以此法使用或打出了兩張黑色牌,則你獲得當前回合角色一張牌。 | 歡樂殺 |
神 | 神劉備(樂) | 龍怒 | 鎖定技,出牌階段開始時,你選擇:1.失去1點體力並摸兩張牌,本回合紅色牌視為無距離限制的火【殺】;2.減1點體力上限,本回合黑色牌視為無次數限制的雷【殺】。 | 歡樂殺 |
神 | 神張遼(樂) | 止啼 | 鎖定技,若已受傷角色數:大於1,你摸牌階段摸牌數+1;大於2,你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 | 歡樂殺 |
神 | 神甘寧 | 劫營 | 回合開始時,若沒有角色有「營」標記,你獲得一個「營」標記;結束階段你將「營」標記交給一名角色;有「營」的角色摸牌階段多摸一張牌,使用【殺】的次數上限+1,手牌上限+1。有「營」的其他角色的結束階段,移去「營」標記,將所有手牌交給你。 | all |
神 | 神貂蟬 | 魅魂 | 結束階段或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交給你一張你聲明的花色的牌,若其沒有則你觀看其手牌然後棄置其中一張。 | 線下 |
神 | 神貂蟬(樂) | 魅魂 | 結束階段或當你成為【殺】的目標後,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交給你其所有你聲明的花色的牌,若其沒有則你觀看其手牌然後獲得其中一張。 | 歡樂殺 |
神 | 神孫權(樂) | 射虎 | 鎖定技,你對有「學」的角色使用【殺】時,棄置其一張手牌。 | 歡樂殺 |
神 | 神太史慈 | 篤烈 | 鎖定技,當你成為體力值大於你的角色使用【殺】的目標時,你進行判定:若判定結果為紅桃,取消之。 | 手殺 |
神 | 神張飛 | 神裁 | 出牌階段限一次,你可以令一名其他角色進行判定。若判定牌包含以下內容,你獲得判定牌,其移除以下四種標記並獲得對應標記:體力—「笞」,每次受到傷害後失去等量體力;武器—「杖」,無法響應【殺】;打出—「徒」,以此法外失去手牌後隨機棄置一張手牌;距離—「流」,結束階段翻面;若判定牌不包含以上內容,該角色獲得1枚「死」,且手牌上限減少「死」數。然後你獲得其區域內一張牌。一名角色的回合結束時,若其「死」數大於場上存活人數,該角色死亡。「笞」——【桃】、【酒】、【桃園結義】、【白銀獅子】;「杖」——武器牌、【借刀殺人】;「徒」——【南蠻入侵】、【萬箭齊發】、【決鬥】、【丈八蛇矛】、【八卦陣】、【木牛流馬】;「流」——武器牌、坐騎牌、【借刀殺人】、【順手牽羊】、【兵糧寸斷】 | 新殺 |
神 | 神張飛 | 巡使 | 鎖定技,你的多目標錦囊牌均視為無色的【殺】。你使用無色牌無距離和次數限制且可以多指定任意個目標,然後本局遊戲〖神裁〗的限制次數+1且至多為5。 | 新殺 |
神 | 神馬超 | 狩驪 | 遊戲開始時,從你的下家開始,所有角色隨機使用牌堆中的一張坐騎牌。當你需要使用或打出【殺】/【閃】時,你可以選擇一名角色裝備區裏的一張進攻坐騎牌/防禦坐騎牌,令該角色本回合所有非鎖定技失效(不會令自己的技能失效)、你和其本回合接下來受到的傷害+1且視為雷電傷害,然後你獲得此牌並將此牌當【殺】(不計入次數限制)/【閃】使用或打出。 | 新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