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未来道具研究所
关于使用百毒的图片
User:化外之民此图片并非来自百毒百科,也没有水印。请问哪里规定不能使用百毒的图片?在找不到更好图片的情况下使用外链图片有何不可?--W3jc(讨论) 2015年7月11日 (六) 16:37 (CST)
- 其实你可以配研究所的图片,或者成员合照,甚至是那个徽章,都比你用这个配图有存在感。
- PS:这个房子是回到75年的打工战士留给FB的,也可以@一下房东哦。(不过貌似萌百没有FB的词条,还是@一下小动物吧)--卫宫(讨论) 2015年7月11日 (六) 16:43 (CST)
- 度婊的图是禁止外链的,因此刚才的图片无法显示,所以更换了。--以上内容为化外之民的思想的体现,不论他的思想喜欢不喜欢,他的肉体把这些内容直接拿来用了 2015年7月11日 (六) 16:46 (CST)
随便找了一张 未来道具研究所成员.jpg 。我勒个去萌百竟然有收录FB这种肌肉兄贵......兄弟你加油,我看这番太久东西都忘了就不添乱了。--卫宫(讨论) 2015年7月11日 (六) 17:06 (CST)
关于未来道具研究所及其所在的大楼“大桧山大楼”
此前在浏览“未来道具研究所”的条目时,发现在其简介内用黑幕写着“部分世界线中,研究所所在的这个房子是回到1975年的打工战士留给FB的”。因为“未来道具研究所”所在的“大桧山大楼”整栋大楼的所有权都是天王寺裕吾(FB)的,而阿万音玲羽(打工战士)要留给天王寺的话肯定没有可能只留一个房间的所有权,所以就把“这个房子”改为了“大桧山大楼”(顺便把打工战士和FB分别改为了阿万音玲羽和天王寺裕吾)。
但之后再想想,似乎并没有在游戏内发现“‘大桧山大楼’的原所有者为铃羽”、“‘大桧山大楼’是铃羽留给天王寺的”之类的描述(也有可能是不小心忽略了或者忘记了),倒是有“天王寺宅的原所有者为铃羽”的相关描述(以上皆为命运石之门本篇),而在“线性拘束的树状图”中也有“‘大桧山大楼’的所有者为天王寺”的相关描述。
所以个人猜测“部分世界线中,研究所所在的这个房子是回到1975年的打工战士留给FB的”与“部分世界线中,研究所所在的大桧山大楼是回到1975年的阿万音铃羽留给天王寺裕吾的”这两条信息都是错误的。
但由于之前就已经想当然地进行了更改而出现了差错,所以现在不敢再轻易地更改。因而希望有人能帮忙证明以上两条信息的正确/错误。--IamnotLin(讨论) 2023年11月25日 (六) 21:26 (C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