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本站立足于美利坚合众国,对全球华人服务,受北美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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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本站……”的现象,提出“大陆内地的……”可能性,列举其他对照组,这就是典型的三级跳,有失中立立场,严格的说属于无关信息。--九江喵~ 2017年5月13日 (六) 10:49 (CST)
有观点就说,不要藏匿,要不最后只是没由来地对自己脑中创造出来的人进行战斗了。
你的观点是「词条用词语句修正,中立化展开」,「不应列举管辖权不一的法律法规在不考虑客观情况下进行非刻意的人为比对,有陷入偏袒一方的嫌疑,相关资料有需要可以自己)」。
萌娘百科:条目编写虽然旧一些,没有考虑到扩大收录后的东西,上面也是写着「而应该以客观第三者的视角,以引述的形式表达读者、观众、媒体等对于角色、作品等的评价。」我是列出已经存在的观点,你的「不应该在萌百寻求答案」完全的个人观点。认为列出台湾有对比嫌疑,如果你真的认为需要表明客观性,正确的做法是「{{敏感内容}}」的置顶模板。--Notalgia-Contαct- 2017年5月13日 (六) 11:03 (CST)
- 打趣说一下,在中国大陆可说自认「实际上,我国台湾地区已从2005年开始启用网络分级制度,成为全球第一个强制网络分级的地区。」(法制日报:处罚谷歌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怎么说呢,以台湾举例,是因为他是全球第一个。另外,抛开两岸问题,台湾算是中国大陆一部分,如果你刻意认为提台湾有问题,是不是你认为台湾不是大陆一部分?--Notalgia-Contαct- 2017年5月13日 (六) 11:12 (CST)
首先:
我需要说一下。@Nostalgia你应该在这里提出讨论而不是在我个人的讨论页,我的个人讨论页不处理编辑方面的争执,这类问题应在第三方场所进行。
当然在你采取保护之前我就有打算在讨论页给出理由了,因为我觉得如果我给出的编辑理由你无法接受,那么就有可能需要在讨论页展开。(在讨论得到统一前我没有打算再次进行编辑)但是,你立刻采取保护的措施也许有点着急了吧?不过出于万一的情况,倒也是无可厚非。我只是基于个人的观点,觉得这两点并不妥当。你可以提出你的理由,但我不会就此问题再次展开,因为和主题关系不是很大,没有必要深究。
正文:
关于新华社规范的新闻报道用语,对台湾地区施行的所谓“法律”,应表述为“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涉及对台法律事务,一律不使用“文书验证”、“司法协助”、“引渡”等国际法上的用语(嘛,包括了“立法”)。“台湾”与“祖国大陆(或‘大陆’)”为对应概念,“香港、澳门”与“内地”为对应概念,不得弄混。不得将台湾、香港、澳门与中国并列提及,如“中港”、“中台”、“中澳”等。可以使用“内地与香港”、“大陆与台湾”或“京港”、“沪港”、“闽台”等。(嘛,你个人的言辞上随口说说倒是没什么问题,但既然作为媒体编辑就应该考虑一下相关规范,有些东西不是一个“免责声明”就了事的,不规范的东西就是不规范,也许你可能并不是很了解——当然不管你是否真的理解,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在某种程度上是反应了官方层面的意思)
文中提及的跨步三级跳的问题,并不符合中立化的说明。前述语句已提及“有相关意见认为这些法案过分一刀切,应参考其他地区和国家,制定分级制度”,后文没有必要再次复述,如有必要应紧接在这些观点中,而不是单独开一个段落。单独的段落已和“部分的”观点无关,而成为了萌百的论点。
--九江喵~ 2017年5月13日 (六) 11:37 (CST)
- 「应该在这里提出讨论而不是在我个人的讨论页,我的个人讨论页不处理编辑方面的争执,这类问题应在第三方场所进行。」属于你的个人观点,你喜欢就好。个人在遭遇编辑战之后就已经直接在你讨论页码字了。不管你怎么较真,脚踏实地根据萌百的讨论习惯,直接和相关人士讨论比在页面下更有效率。以这次事件举例,你直接在这个页面留言,我可能看不到,另外有些人是看得到也可能当没有看到。很高兴你是愿意来讨论的人,现在很少遇到会自动说话的冲突方了。(笑)
- 关于那些政治术语,个人在身处的地方,很多政客都在玩弄语言伪术,我是知道的,不用科普了。另外这里是网络百科,不是媒体编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有什么背景,还是什么特派专员。有严重问题的东西,北京相关部部门会直接通报站长的,不用费心来政治审查。如果你还是感觉有必要,请找站长来政治审查一下吧。
- 「不符合中立化」,我直接按规则说吧,首先无论是萌娘百科:编辑规范还是萌娘百科:方针都不见有「中立化」这点。要求的是「客观」,上面有引文。
- 「如有必要应紧接在这些观点中,而不是单独开一个段落」,你认为有必要可以写啊,怎么就成了删除例子的理由。而且那段「不应该在萌百寻求答案」按照萌百的惯常做法就是「{{敏感内容}}」的置顶模板;而你自己加上那段话,是萌娘百科:条目编写禁止的「个人评价」的一种,是不鼓励的。--Notalgia-Contαct- 2017年5月13日 (六) 17:26 (CST)
- 好吧,既然你觉得有必要,那么先通知站长一下好了。@baskice
- 我也并不是说要直接删除,只是我觉得例子放的位置不准确,但我也不应该对全文做出太大改动,这有可能会导致和原意不符,所以也没有加入到紧接的那一段文中,因为我确信像你这样负责的巡查肯定能看到这些改动,并有所考虑。如果你没有其他意见的话,自然也会做出合适的调整。如果有其他意见也可以继续商议,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很大。不知道你的看法怎么样?是否有必要调整,如有该怎么调整?如无则原因是基于那些因素的考虑?
- 我的看法是,应该将最后一段内容合并到部分的看法中去,因为这些事实是具有紧密关系,是这些看法的直接来源之一,但是单独列举的话则和条目关联性不是很强,没有多大必要。也是为免去很多不必要的麻烦,用词用语方面谨慎一点没什么不好,毕竟萌百又不是完全不需要和相关部门打交道的,某lowga就因为天津风大破而被关了小黑屋。
- 就你所说的我添加的黑幕内容,我觉得其实并不是很有所谓,可加可不加吧。这是我个人的看法,就算不鼓励但现行黑幕吐槽还是多的是,也没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倘若一律不许添加个人评价,那么萌百就反而失去了很多趣味性。当然我也不是说非加不可,只是这个理由感觉有些牵强,但你要是觉得不合适,删了也没所谓,反正和条目关系也不是很大。
- 题外话:我欢迎各位来我的讨论页打招呼灌水留言提问请求等等什么的。不过正事还是到相关场所办理的比较好。如果没有合适的地方或不适合交流的场所,也可以在讨论页进行--九江喵~ 2017年5月13日 (六) 17:57 (CST)
如果@Nostalgia您没有其他意见的话,我打算在明天晚上的某个时间段里对词条的语句进行重新组织。原文第四段内容合并到第二段中,并修正若干用词。
此外,千年战争的人名翻译我在“千年战争Aigis”模板的讨论页已做了参考性的翻译,您可以视具体情况选用,模板本身没有进行任何修改。--九江喵~ 2017年5月14日 (日) 20:51 (CST)